黄河音乐文化传播的问题、出路及展望

2022-12-04 07:44□李
新闻爱好者 2022年9期
关键词:黄河音乐文化

□李 芳

“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1]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有关“黄河文化”的集中表述为:“构建多元纷呈、和谐相容的黄河文化彰显区, 系统保护黄河文化遗产,深入传承黄河文化基因,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 加快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人文交流基地。”该纲要高度明确了黄河文化生态保护与开发的意义、主旨与目标。黄河音乐作为黄河关联文化在承续黄河文脉、传递黄河声音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如何保护、弘扬黄河音乐文化,使其能够在为“中华代言”中继续扬帆远航,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黄河音乐文化的起源

(一)黄河音乐具有重要源头文化价值

黄河音乐文化是黄河流域人民的共同创造,承载并渗透了黄河两岸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劳动记忆、文化记忆和家园意识。做好复归乡土本位的历史性诠释,“重新审视民族主体性的内在特质, 复归民族存在的始源性前提”[2], 才能重现黄河音乐文化的昔日风采。而文化记忆是通过“文化形式(文本、仪式、纪念碑等),以及机构化的交流(背诵、实践、观察) 而得到延续, 涵盖了社会记忆概念中的文本系统、意象系统、仪式系统,以及与记忆直接相关的文献、文物,促进记忆的神话、仪式、纪念物,以及整理、撰写、出版等活动”。[3]因此,重视黄河音乐文化的乡土价值、源头价值,复原、书写和重铸黄河音乐文化的生态原貌,从核心文化区的典型性、代表性音乐事象着手,带动并盘活音乐文化串联性发掘,可为其传播迈出坚实的一步。

(二)黄河音乐文化的中心在河洛

河洛文化是黄河文化的代表,有着“华夏文化摇篮的称誉”。[4]“河洛文明造就了华夏文化,是现代中国发展的根基”。[5]无论是二里头文化还是裴李岗文化,无论是甲骨文对“乐”的文以载道抑或是贾湖骨笛的“击鼓传花”,都阐述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河洛文化中的“乐”文化具有中华传统音乐在源头上的母体意义。尽管“我国新石器时代各区音乐起源时间早晚不一,以陕晋豫地区‘裴李岗’音乐为最早。该区音乐发展至仰韶音乐时期,海岱、甘青、江汉、皖浙等区纷纷出现极具地域特征的音乐文化, 此时中国音乐开始呈现出满天星斗、多元发展的态势”。[6]河洛音乐文化的母体中心地位不仅在于她所拥有的文字记录、实物产出,也在于乐律、乐学上形成的探索与观点,并为黄河流域、“他域” 音乐文化的传承与演化提供了垂范,由此还衍生出中华“乐教思想”①。

二、黄河音乐文化传播面临的问题

黄河音乐文化传播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传播载体的产业化问题、传播渠道的文化交流问题,以及传播主体问题三个方面。

(一)传播载体的产业化问题

黄河音乐文化产业化是黄河音乐传播的重要载体,以产业为载体的市场化开发正成为近二十年来②黄河音乐文化传播格局中的典型性问题。文化产业对盘活区域经济、带动产能提升、优化产业布局都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在生产端,对文化产品的发掘、创意、包装、宣传,激活了黄河音乐原生事象在文化底蕴上的提炼,进而带动了器、物、型的重塑以及音、声、表的创作与创新;在消费端,带有黄河音乐文化符号标识的器、物、型提升了市场认购力,音、声、表在推动文化消费的同时也为前两者提供了保障,以此唤醒了传播各链条的活力。但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压力,对黄河音乐文化传播产生的阻隔性、滞后性影响显而易见。

(二)传播渠道的文化交流问题

文化交流是文化传播和推动文化传播走向深入的主要渠道和方式。黄河音乐文化交流主要表现在:(1) 传递与接受双方通过深层对话以进行文化事业发展经验、发展模式上的认证、借鉴与推广;(2)以共识和友好为条件, 促进文化传播的快速融通;(3)在文化融通基础上实现文化互动平台的共建、文化项目的共同研发等。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秩序下,传统面对面式的跨域交流、跨文化交流甚至同域交流都已经存在一个清晰可见的屏障,“时空脱域”③造成的正常社会交往的虚化和缺场却又为交流转场和关系重组提供了新的经验, 那就是对现代信息传播介质的充分利用和创新。黄河音乐文化传播介质创新的最佳选择在于新媒体的利用上, 但同时暴露的又一个现实问题是,黄河文化是流域文化的上下贯通,需要不同流域板块的合力方能体现出媒体的强势,而目前的环境、形式和条件都不能满足此目标的达成,如何走出这一困局, 是黄河音乐文化传播需要正视的又一难题。

(三)传播主体问题

黄河音乐文化传播主体应包含执行主体和内容主体两个单元。传播执行主体在文化创造层面,既是传统意义的原生态(传统音乐)主体,也是现代意义上的新文化(现代音乐)主体,由此传播媒介层面的执行主体就涵盖了“口传心授”和新媒体两个向度,在内容主体上也就延伸出传统音乐传播、现代音乐传播两部分。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音乐传播的主体具有明显的“非遗”特质,以传承谱系为稳定构架的传承人依旧掌握着黄河音乐文化传播的密码,新媒体传播必须对这些密码进行持续、细致的田野工作才能客观、全面地掌握其奥秘,才能量身定做出传播需要的密钥以保证传播内容的真实性。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无论是传统音乐还是现代音乐,传播主体都必须依托新的传播媒介才能产生推而广之的传播效应。目前传播主体更注重以“非遗”为基础的对静态已有积淀传播内容的大力升级改造, 这是因为改造静态内容的“安全系数”更高,不仅能推进黄河音乐传播的正常化, 而且又能大大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损失。

总之,针对黄河音乐文化传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统筹规划、长远设计, 制订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才能将压力变为动力,将挑战转化为机遇。

三、黄河音乐文化的传播出路

黄河音乐文化传播须优先解决的是传播媒介问题, 新媒体平台的特色打造将为黄河音乐文化构建出一块新的传播高地。

(一)创新传播媒介,突出整体和特色

黄河音乐文化传播亟待突出整体和特色,整体可以强声,特色可以引流。新媒体虽然是现代文化传播的新生传播手段, 但因其广泛的适用度和普及度已成为清代诗人赵翼笔下的 “至今已觉不新鲜”。但无论是整体性还是特色,都需要找到清晰又合适的突破口, 而建设学术平台就是实现突破的首要路径。

1.建设学术平台,开创整体传播新局面

从目前看,淮河流域、京杭大运河音乐研究的学术平台已经初显规模和实力,而“黄河之都”——西部音乐发展高峰论坛、黄河之声艺术高峰论坛、黄河文化论坛等与黄河音乐有关的交流与传播平台业已孕育成熟,这些来自他域、自域的经验借鉴和积累完全可以成为黄河音乐文化学术平台创建的基石,“一领众和”可期可盼。就传播意义而言,黄河音乐文化学术平台可汇通上下域的交流渠道, 提升整体传播的话语含金量。

2.以学术平台为根基,创设数字新媒体特色传播窗口

黄河音乐文化学术平台对交流渠道和人才资源的整体整合, 为数字新媒体传播窗口的建设预设了条件。新媒体是传播媒介、传播手段,也是传播技术,以技术为支撑的数字传播界面也即网络传输界面(页面)的开发已不再是什么难题,因此数字新媒体的建设重点应分三层赋权:第一层赋基本展示功能,以学术交流为权重,首先开发;第二层赋音乐文化介绍功能,以展示不同流域原生音乐全貌为权重,中期开发; 第三层赋音乐人文景观展演之权重, 重点开发。三层界面、三重功能的分离和叠合以满足不同受众的各取所需,其中,第二、第三层为特色层。第二层的特色在于黄河音乐不同流域的风格与他域差异,第三层特色为黄河音乐人文景观的别开生面和独树一帜。这些特色将助力黄河音乐文化数字媒体与各式移动媒体的有效对接,在聚员引流、拓宽传播面中发挥作用。

(二)实现融媒体交互,加深传播受众沉浸式体验

1.以新媒体平台为牵引,实现融媒体交互传播

“融媒体传播包括纸媒传播、电视传播、网络传播、教学传播等。传播方式是否多样化、丰富化,直接决定了文化传播的可靠性和有效性”。[7]黄河音乐文化新媒体平台的先期创建及其对复杂局势的规避性优势,为其进一步向融媒体的延展打下了基础。除广播电视、网络传播外,VR (虚拟现实)、AR (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新型人工智能技术及终端也应进入应用视野, 以多元融合的传播态势引发用户的多重体验。

2.创立全域音乐人文景观大视野,加深受众沉浸式体验

黄河音乐人文景观是新媒体平台创建的特色,也是加深传播受众体验的重要依托。黄河音乐人文景观是以黄河沿岸文化景观的现实存在为画面, 通过对应性风格音乐配置传递艺术感的立体化场景,是视觉、听觉、味觉混合一体的审美体验。在景观方面,黄河故道、古丝绸之路、远古文化遗存等的“古”之特色皆为亮点;音乐方面,黄河号子、花儿、长调、梆子腔戏曲等精彩纷呈。二者合为一体的艺术化视听改造为黄河音乐文化传播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亦为受众的数字化体验呈现了一餐饕餮盛宴。

(三)树立中心意识,打造音乐文化传播品牌

黄河流域音乐生态丰富,结构多元,必须树立中心意识,通过逐级渗透、逐层突破的方式实现传播的全方位。中心意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生文化的中心意识,二是文化域位的中心意识。

1.树立黄河音乐原生文化的中心意识

如前所述, 民间传统音乐是黄河音乐文化的生命之源,多彩多姿的“律调谱器”和渗透于血缘、宗族的仪式谱系、生活谱系、职业谱系,[8]使其在“礼失求诸野”的今天依然绽放出灿烂的光辉,洋溢出生命的律动。当下,对民间传统音乐的发掘重在传承人心灵史、生命史的描述,通过对传承人文化、历史、社会、心理的多方位剥离与重构, 以实现文化生态的全方位围观和再审视, 以此也赋予了黄河原生音乐文化的中心意义:即重拾乡土文化本位观,唤醒乡土文化记忆;深挖音乐文化事象,凝练原生音乐特质;盈实音乐馆藏,打造“非遗”品牌;调整传播视角,抬升文化深度。

2.打造河洛音乐文化品牌

既然河洛“乐”文化具有中华传统音乐文化的母体意义, 这就为黄河音乐文化传播品牌的打造示以鲜明指向。河洛音乐文化传播品牌的打造是地缘优势和文化优势的结合,自然地理的“中心”位可联通上下,华夏文化“中心带”所蕴含的古老音乐事象起到领头垂范作用, 音乐文化品牌的打造进而与学术平台建设、新媒体的开发应用相互呼应,为传播效应深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也为整体品牌打造和传播创造了条件。

四、结语

诚然, 黄河音乐文化传播是一个复杂和长期问题,但无论是对传播信道的学术平台窗口的开启、数字化创意,还是对传播信源的原生态发掘、人文景观的打造,都需要缜密规划、长远设计、谨慎践行。幸而纲要文件给出的节点期限(2030)较为宽裕,国际、国内形势也会向好发展,尽管当前出现一些困难,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但“风物长宜放眼量”,问题与挑战也正是考验转化、创新力的最好时机。

注 释:

①“乐教思想”,就是春秋时期儒家为“礼乐制度”量身定制的传统音乐教育思想,这一思想的诞生地虽然不在河洛地区,但的确是河洛文化的近域性延伸。

②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明确化出现在2002年的十六大报告中,随后,包括音乐文化在内的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深化,并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③“脱域”是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提出的社会学理论,指的是社会关系受时空制约而出现的脱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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