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瑞,单哲然,刘 朔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0)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主要矛盾的关键在于实现农村的跨越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业产业,创新发展机制,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化解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家庭农场作为发展农业产业的载体之一,因其分布十分广泛、涉及群体规模相当庞大、相关利益方错综复杂等特征,关乎着农业产业的发展水平,影响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此促成家庭农场的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机制,在实现农业产业兴旺、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协同治理是基于传统纵向处理问题模式的创新性发展,源自对复杂多元社会问题的积极应对,该模式强调横向行为主体间的相互协作与通力配合。通过整合来自各方面的资源,汇集各方优势,达成协调统一的治理合力,有利于快速、有效地实现治理目标。同时,该模式有利于解决现阶段我国社会的复杂问题,符合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新型治理模式的要求,并以其适用性和可行性较强的优势,为越来越多的部门所使用。此外,实现多元协同治理、社会共治,也是新时代公共政策制定的主旋律。
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突出,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复杂、矛盾尖锐,单一的治理手段难以奏效,传统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因此亟须建立一种基于协同治理框架的综合性、系统性、全局性的创新发展机制,解决“三农”问题的症结。协同治理理念是为应对和解决错综复杂问题而提出的,在解决“三农”问题上,需要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等多维主体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发展合力;需要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市场资源等各种资源要素间的充分融合,形成科学系统、高质高效的治理系统。只有实现农村家庭农场发展机制的全方位创新,才能进一步达成高水平[1]。
“家庭农场”一词首次出现在我国2013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文件将其定义为“以一家一户为生产经营单位,以农产品种植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党的十九大以来,家庭农场获得空前发展,无论是区域辐射范围、家庭群体覆盖数量,还是发展规模、对农业经济的贡献程度,都较以往有了长足进步。然而近年来,在家庭农场迅速发展的背后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诸如生产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程度较低,农场生产资金不足,相关社会立法不健全等。在新时代改革的关键期,这些症结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会阻碍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导致家庭农场发生畸变,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2]。
一是农场主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人作为生产环节中最关键、最核心的资源要素,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生产效能的大小。现阶段,我国家庭农场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经营能力、决策能力、对业内行情认知能力不强等问题,并且大多数生产者获取信息存在严重的滞后性,这些问题增加了决策失误的风险,容易产生“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盲目生产局面,导致生产效率低和资源浪费。二是生产分工不明晰。分工旨在各个生产环节形成稳定、有经验、专业的协作体系,良好的分工是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存在直接生产者与经营者混杂、各环节生产人员混杂的现象,并且尚未形成专业化分工,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开发停留在初级产品阶段,尚未进行产业上中下游间的通力合作,农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降低了获利能力。三是产供销环节出现中断和失调,协同配合能力不强。我国家庭农场缺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诸多资源要素的能力,生产经营过于分散化,不利于发挥资源优势形成产业合力,整体集约化程度偏低。四是缺乏龙头企业带头示范作用,各地区家庭农场没有形成特色产品和自身优势,没有秉持“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各家庭农场间缺乏有效联系和沟通,“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普遍。
一是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模式过于单一。农场主基本依靠与货商建立一对一种植—收购的关系来获得收入,且大部分家庭农场处于原始的“自给自足”生产模式,多为自产自用,加之生产的农产品产量较低、质量较差,甚至以次充好,消费公众的“乡土情怀”,与大型机械农场生产的作物相比不具明显优势,市场认可度不高。而且尚未形成与市场高度接轨的营销模式,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流通速率,在市场经营中处于被动地位。二是初级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低,缺乏自主品牌。初级农产品直接售卖降低了产品附加值,造成了产业链中断,对农产品品牌塑造、品质升级、融入科技元素等方面产生了不利影响,农户的可支配收入大打折扣。由于没有独立自主的品牌优势,小农户面临占据市场份额巨大的电商集团,难以建立稳固的商业体系,在市场竞争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三是家庭农场生产、销售环节仍存在一定的行政壁垒。虽然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的改革,但在行政审批程序上仍存在一定的冗余和低效率现象,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审批时间长、审批手续烦琐等,使其发展仍受到诸多阻力,既增加了交易成本也增加了时间成本,容易导致本就对市场信息不敏感的农场主错失最佳的商品化时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3]。
农业生产具有回报周期长、生产期间投入大等特征,在生产前期需投入大量土地资源、水文资源、人力资源等众多资源要素,而在生产后期又面临进入市场成本高昂、市场竞争内耗的问题。这意味着无论是生产环节还是深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环节,都对资金投入的需求较大,而资金回报周期过长往往容易导致生产中断,资金回笼困难对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家庭农场形成了严峻的挑战,直接阻碍了家庭农场的农业再生产。目前我国家庭农场以一家一户单独经营为主,农户掌握的资源数量极其有限,资金明显不足,缺口巨大。且这一短板在短时间内无法快速弥补。另外,家庭农场具有分散化经营特征,个体生产力量相当单薄,不具备大规模融资的条件,因此也降低了其融资的能力。由于农户普遍缺乏融资意识和再生产意识,在进行投融资的环节出现缺位现象,错过了最佳时机,扩大了资金不足这一短板的负面影响,生产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挑战。此外,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环节出现责任主体缺位的现象,农田水利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农业供电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的供给无法满足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需要,甚至在部分地区缺乏最基本的生产设施;基础农机具、化肥农药、优质良种的供给也存在短缺问题。综上所述,源于资金不足造成的干扰因素贯穿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这些问题亟须解决[4]。
实现家庭农场专业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要加强家庭农场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确保产权明晰,治理结构简洁,保护农户合法权益,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继续推进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完善配套设施、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干部培养、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持续推进,形成针对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顶层设计。二是严格规范农产品交易流程,建立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家庭农场交易体系,将市场监管引入农产品交易的各个环节,防范家庭农场市场风险,提高生产安全性。提高农产品收购第三方的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规范第三方行为,保护家庭农场农户的财产安全;建立风险分散、风险共担机制,降低家庭农场经营风险。三是鼓励、支持、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为提升农户素质、提高生产效率、延长产业链提供全方位扶持。建立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基地,在部分区域率先推行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新型家庭农场,从而形成榜样效应;培育知识完备、资质齐全的农业生产专门人员,深入家庭农场开展普及教育活动,提高家庭农场的整体发展水平。四是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业培训制度体系。发展家庭农场的关键在人。政府应针对农业资源丰富、适宜发展家庭农场而又缺乏相关技术的农户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农户专业素养,定期组织专家学者赴实地考察,加强生产、研究和学术之间的有效衔接,提升家庭农场核心竞争力[5]。
实现家庭农场商品化水平的提高,要促成产业协同。一是要建立以服务家庭农场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寻求与当地仓储、物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依托互联网大数据,融入产品溯源、流程可视、品质可查、精准培育、精准营销等智慧元素,形成品牌优势。采用传统B2C、B2B、B2G 模式与SBC(商业联盟模式)、BMC(“企业+中介平台+终端客户模式”)等新型电子商务模式相结合的营销方案,建立农场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绕过第三方,防止第三方“赚差价”,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凭借全产业链优化助力家庭农场更快更好发展,发挥家庭农场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整合地区资源,引导分散农户实现集中经营,促成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提高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改变传统耕种模式,建立“种子研究所”“作物科研所”等研发中心,开发更多高产作物品种。创新耕作方式,推广使用更高效、更便捷的耕作技术。加快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要素向家庭农场流入,促成家庭农场的人员结构、资金结构、技术结构优化发展。三是打破行政壁垒,鼓励家庭农场跨区域产业并组,强强联合,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围绕家庭农场培育信息要素、人才要素、金融要素市场,形成市场化的价格配置机制,兼顾效率与公平,降低家庭农场的交易成本。整顿规范农产品交易市场秩序,建立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农业市场体系,为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成果转化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行政环境和市场环境[6]。
一是通过对财政资金的各项职能的协同利用,增加农业保险的专项资金投入,建立新型农业生产资金保障体系,提高家庭农场的抗风险能力,积极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加大农业生产补贴力度,降低农户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农户可支配收入。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税收、信贷对家庭农场生产的刺激作用,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积极推动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加快推动家庭农场农产品商品化进程,利用财政资金打造新型农业品牌和家庭农场多元产品形式,保障商品和市场间“最后一公里”畅通。建立以家庭农场为核心的基金制度,发挥财政统筹作用,统合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各项经济资源,推动家庭农场向农业生产设施完备、农业种植技术先进、农业资源使用合理、农业成果转化高效方向迈进。三是要利用财政资金促成资源的区域流动。加强对口帮扶力度,建立农业资源区域内抽调与跨区域统筹调配相结合的资金统筹体系,促进区域内土地资源、水资源、人力资源和资金合理流动。为落后地区提供专项资金帮扶和引进农学人才,增强地区活力,提高家庭农场生产专业化水平,提高农场主整体素质,培养优质农学人才。四是加快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开通农田水利的修缮、农业电网的覆盖、农产品运输道路,同时应号召和引导相关企业扩大基础农机具、化肥农药、优质良种供给,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农业设施相关企业的补贴力度,刺激生产商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党结合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实际作出的战略性决策。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农业产业要发展,提质增效是要义。我国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形式与“农场”原义中的规模化、集约化特征相矛盾。随着深化改革的稳步推进,促成家庭农场的高质量发展成为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议程。如何高效统合资源,扩大家庭农场对农业产业的积极影响,是未来“三农”工作的努力方向之一。通过加强农场制度建设、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推进产业协同等手段,在诸多手段措施中贯彻落实协同治理理念,建立创新发展机制,解决家庭农场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程度低以及资金不足等问题,促进家庭农场的高质量发展,形成产业兴旺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对早日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