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云
(肥城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山东 泰安 271600)
农民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社能够提高农业机械化和科学技术服务水平。
肥城市以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激活农村经济,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在2020 年底被确定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省级试点基础上,经过积极争取,6 月21 日被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复确定为全国试点,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主要阵地。
近年来,无论是中央政策文件,还是地方政府发文,新型经营主体概念提到的次数越来越多。肥城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要求,起草形成了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等,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依据。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改变传统农业,使其具有创新性的发展,充分挖掘个体积极性,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市场竞争力,改善整体农业的发展,让其具有基础性关键性意义。
肥城市新型经营主体数量逐渐增多,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新引擎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有力抓手。增强农村经济实力关系到党的农村工作大局,通过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农村经济发展结合,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及时按股分红,实现村集体和村民双增收。
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更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最能体现党组织强有力号召力的组织,使村党组织真正站在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前线,成为产业发展的领导者和推动者。领导核心地位越显著,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才能更加巩固。同时,将在合作社发展中表现突出的人才发展成党员,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加强村民集体观念,使得农民生活更富裕。
对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广大农民强烈增收的期望,新型经营主体的占比还较低,经营实力不强,影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应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提升肥城市新型经营主体的运行质量,为服务农业生产经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更大作用。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建设,强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与平台搭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体系的全面覆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工作,提高合作社理事长以及农场主的个人素质,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农业集约化程度,促使农民生活更美好、农村经济更强壮。一方面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认识到位。早在2007 年,肥城市就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解决农村“人散”问题的重要举措,列入市委市政府发展农村经济“三篇文章”常抓不懈。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肥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监管,积极培植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极大地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发展环境宽松,扶持力度大。按照合作社发展实施意见的要求,提出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特别是制定出台了工商部门免费登记、免征生产资料和销售产品增值税及购销合同印花税、免费培训等扶持政策,同时借鉴上级做法,坚持落实了由13 个部门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市财政每年列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奖补。肥城市级还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包含市、镇两级辅导员,市级配备9 名合作社辅导员,各镇街区配备不少于3 名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人员从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市畜牧兽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等涉农单位中确定,选聘经营能力强、带动能力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组成辅导员队伍,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水平发展。
一是丰富组织形式。比较典型的发展模式有以下3 种。服务为民带动型:由村两委干部牵头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组建合作社,带领农户共闯市场。边院镇济河堂村依托亚细亚公司成立了有机蔬菜合作社,社员305 户,基地面积106.6 hm2。合作社跑订单,搞活了销售路径,同时对内部加强管理,强化培训和技术指导,调配供应物资,做好账目处理和内部审核。2020 年,合作社销售总收入达到1 360 万元,分配盈余209 万元,集体服务性收入达到23 万元,社员户均增收1.6 万元,比非社员增收26%以上。企业引领发展型:由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基地农户共同参与,这类合作社规模较大,联系较为紧密,产业化特点明显,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强。肥城市立华养鸡合作社推行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全新合作模式,合作社隶属立华公司的专门服务机构,实行封闭运营,提供全程服务,这种合作模式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目前,该社已发展社员350 多户,发展养殖大棚55 万m2,年出栏商品鸡1 800 万只,为社户增收2 800 多万元。大户领办指引型:由当地农村经纪人、生产大户等能人牵头,利用其销售渠道和专业技术优势,挑头创办专业合作社。肥城市西大封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就是由6 个种粮大户牵头组建,现入社社员已达158 个,通过土地流转方式,流转土地51 hm2,销售粮食1 055 t,2020 年分配盈余93 万元,带动农民增收作用突出。
二是丰富合作要素。肥城市积极引导农村土地集中连片、有序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肥城市土地流转面积20 133 hm2,流入合作社12 600 hm2,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62%。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进行,引导多类生产要素参与合作社共同发展势在必行。为此,在整合土地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吸纳劳务、资产、资金、技术等多重要素共同参与合作社发展,打出了适宜农村发展的“组合拳”。
三是拓展销售模式。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加强电商平台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合作社由最初的街头商贩、集中外售等传统销售模式逐步向电商销售拓展。肥城市仪阳乡刘家台村康益肥桃产销专业合作社依托刘家台村建立的鲜果淘宝村,实现了网上售桃,合作社实施创精品计划,确保桃子无药物污染,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认证,通过电商平台将肥桃销往全国各地。
建立规范的运营机制,采用财务软件对账目进行规范处理,使内部管理也更加科学。
一是建立民主制度管理机制。合作社不论是选举还是决策,会议都要在平等、民主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在重大事项决策上,经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后,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实行1 人1 票制,充分保障了社员的民主权利。
二是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前期稳定的订单销货的基础上,指引合作社取得的利润,按交易量(额)和股金返还给社员,形成产、购、销的基础上,再返还给企业,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还建立了风险保障基金,用于以丰补欠,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收入。
三是加强示范带动机制。经过几年的努力,各镇街都积极打造了国家级、省级、泰安市级示范社、示范农场。示范社(农场)民主管理效果显著,积极推动了全市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进程。截至目前,共计发展合作社示范社180 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8 家、省级示范社23 家、市级示范社78 家。发展家庭农场示范场40 家,其中,省级示范场两家、市级示范场12 家。
随着产业优势不断精准化发展,合作层次也在不断提升。合作社从一开始单纯的生产合作,慢慢地发展到产、购、销全面合作,合作的数量、区域也逐渐扩大,由传统的销售模式向多元化的模式转变。同时使得单一地区的发展逐渐变为跨区域的合作经营,经济实力进一步得到了增强。
目前,肥城市合作社中完成农产品认证的52 家,注册商标的45 家,开展电商销售的39 家。桃园镇北僧台村佛桃专业合作社注册“老僧台”牌合作社商标,在淘宝网上开办“甜甜的肥城桃”网店,在阿里巴巴上开设批发店,在美团等多家团购网站开展团购肥桃活动。通过电子商务,合作社年销售肥桃60 kg,经营收入突破300 万元,实现盈余120 万元。
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模小、实力弱、带动力不强。农民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能力弱。尤其是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缺乏长远发展的思路,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进入市场的机会也相对较少。
目前,合作社内部的监督管理还不是很全面,在生产、销售等领域的结合中,对于成员的合作也出现断层,没有真正建立起利益共享机制、风险共同承担的经济关系。利益的衔接机制还不完善,以至于合作社重利润轻管理服务,重分配轻积累。有些订单合同不规范,内容不明确,损害了农户利益。
由于前些年土地流转价格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许多种植大户与农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价格按当时的粮食收购价格,而现在粮价大幅下降,加之2019 年自然灾害频发,农业大户亏损严重,种粮信心大打折扣,没有剩余资金支付农民的土地流转金,进一步影响农民的日常生计,降低了种植大户及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流转积极性。受粮价、土豆下跌的影响,农民和企业收益减少,有的土地承包户在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压低土地流转价格。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体系不完善、不配套,还不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倾斜和关心,需要农场主和理事长的创新创业能力,平衡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水平,提升合作社、家庭农场参与农业创业的发展质量。
督促引导农民合作社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制订合作社章程、社务公开等制度,设立专职会计人员,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经营情况进行核算,健全账目,定期公布账目,规范发展,接受监督。按照示范社、待规范社、空壳社分类建档,加强动态监管。积极协调联合会议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搞好管理服务。加大对示范社、示范场及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推广多元模式。根据合作组织组建模式,目前肥城市农民合作社主要分为大户创办、村级领办、企业带动3 种类型,大约分别占52%、34%、14%。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劳务、股份合作经营等多种领办形式,有利于促进村集体经济与农民收入双增长。
二是推动转型升级。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积极鼓励引导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注册成立企业,实行公司化运作。
一是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进行统一的技术、包装销售、质量管理,强化农技推广服务,“三品一标”认证达到200 多个,省、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分别达到43 家、33 家,均稳居第一。
二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主要农产品从产到销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8%以上。
三是实施“品牌强农”战略。肥城市注册农产品商标600 多件,其中,国家驰名商标3 件、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 件,山东省著名商标7 件、名牌产品5 件、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5 件、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 件。
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管理体系建设,构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广泛参与、分工协作、专业化市场化,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水平。融资渠道问题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应进一步探索农业信贷担保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贷款难”的问题,合理利用农耕贷、强存贷、生猪养殖贷、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贷等政策性贷款项目。
围绕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加强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土地流转供需信息、合同管理、纠纷调处、鉴证归档等各项服务,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抓好工作不在言、贵在行,解决问题不在大、贵在实。真抓实干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过程中要努力的方向之一,对焦问题,靶向发力,注重典型带动,因地制宜、品牌经营,加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化建设。应坚定发展信心不动摇,进一步加压奋进、奋勇争先,努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向更高水平,为激活农村经济动力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