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峰
(哈尔滨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的现实没有改变,因此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国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发展方针,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让农业为国家实现工业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就如何正确认识并改造农民这一群体提出了很多宝贵性的意见,很多意见直至今天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到新时代,我国前所未有的接近世界舞台的中央,国家的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但不可否认的现实是,三农问题依然是横亘在现代化前行道路上的一个难题。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挥集体智慧,为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对比习近平与毛泽东的农民理论,我们会发现,尽管二者所处的时代不同,但新中国与新时代存在一定的共性,习近平对毛泽东的农民理论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创新,与时俱进,不仅为我国正确的解决农民问题指明了方向,而且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与毛泽东虽然所处时代不同,中国的国情也发生了变化,但关于农民问题的认识依然有着相当多的共识。由于二者的农民理论内容十分丰富,共同之处颇多,下面仅就三点进行分析。
毛泽东认为,农民不仅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同时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早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他就提出了农民是实现国家现代化主体的思想。在《论联合政府》中他指出“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农民——这是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农民——这是中国军队的来源……农民——这是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力量……农民——这是现阶段中国文化运动的主要对象……”[1]。这段话清楚地说明了农民在新中国成立后各个领域的重要作用。1950年,他在《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中又说:“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国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2]在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毛泽东始终坚持农民问题是我们国家的根本问题这一思想,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殚精竭虑地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政治地位都有了大幅提高。
新时代习近平同样重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我们党要始终发展好、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农民解决好实际问题,引导农民走上全面小康的道路。2015年,他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会议上指出:“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3]2018年,他再次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把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内在活力,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乡村振兴。”[4]可见,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农民是农村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力量、根本力量,这一点与毛泽东是不谋而合的。
在毛泽东看来,只有努力提高农民的收入,维护好农民的利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能顺利开展。因而,建国后,针对农民普遍贫困的状况,我国进行了农业集体化,谋求农民的共同富裕,进而奠定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基础。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提出,要巩固工农联盟,就必须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富裕起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毛泽东从农民的利益出发,吸取俄国的经验教训,指出我们不能像俄国那样把农民挖得太苦,要从农民的现实需求出发,把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统一起来。因而,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等文章中,提出要“更多的发展农业、轻工业”,只有这样,才能使“重工业发展的多些和快些,而且由于保障了人民生活的需要,会使它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5]毛泽东强调,我国工业的发展需要农业和农民的支持,因而,不仅不能剥夺农民,还要减轻农民的负担,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增加农民的收入。即使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毛泽东仍然强调要协调好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的利益,“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应该归社会,百分之三十到四十归合作社和国家……合作社和国家顶多占百分之四十,最好只占百分之三十,让农民多分一点。”[5]
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我国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增幅曾连续两年超过城镇居民。面对这个喜人的成绩,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时冷静地指出:“尽管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仍极为艰巨,要大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不要平均数掩盖了大多数,要看大多数农民收入水平是否得到提高。”[6]这说明,习近平已经注意到了大多数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仍然比较显著,这个显著的差距说明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因此,习近平又提出了“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的著名论断,明确了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利益问题,农民利益的核心问题又是农民增收问题。在新的形势下,面对传统的农民增收动力略显乏力,而新的农民增收的动力还未被有效激活的局面,习近平深入思考,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方法,如以稳定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开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为手段来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多种手段提升农民的生产技能以提高他们的工资性收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变革,真正提升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等等,多渠道夯实农民增收的基础,建立起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上述让农民增收的各种举措的落脚点都是在维护农民利益上,这一点和毛泽东是完全一致的。
列宁曾指出,“在一个文盲的国家里是不能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7]对此,毛泽东有着深刻的体会,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他提出了“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的观点。他认为,农民教育不是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教育,而是对农民的全面教育,它体现的是农民综合素质的提升,其最终结果是促进人的德、智、体的全面发展。“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8]而加强农民职业技能教育,是毛泽东农民教育思想的重要一环。建国后,毛泽东把农业现代化与农民的职业技能教育结合起来,他认为中国农业的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是机械化,农民必须适应这一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跟上科技的发展。“我们要摸农业技术的底。政治和技术是对立统一的,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的,一定要反对不问政治的倾向;但是,专搞政治,不懂技术,不懂业务,也不行。我们的同志,无论搞工业的,搞农业的,搞商业的,搞文教的,都要学一点技术和业务。”“我们各行各业的干部都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又红又专。”[9]毛泽东号召干部们也要向一切内行的人学习,并认为自己对农业也只是比较懂得,懂得还不够,“要较多地懂得农业,还要懂得土壤学、植物学、作物栽培学、农业化学、农业机械,等等;还要懂得农业内部的各个分行部门……”[10]事实证明,毛泽东强调农民职业技能教育对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一系列的做法是有远见卓识的。
今天,广大农民的素质较建国初期相比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新时代对农民有着新的要求,农业科技的日新月异、农业经营的市场化等等新的变化,要求农民要适应新的形势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对此,习近平有着自己深刻的认识。2012年,“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概念首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来抓,他指出“要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11]2015年1月21日,在云南省考察工作时习近平强调,要确保贫困人口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鼓励开展职业教育,学到一门技术,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代际相传的根源。根据中央指示,从2015年底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将职业教育培训纳入“十三五”时期十项精准扶贫工程,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逐步加大实施力度。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指出,到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这些举措足以说明习近平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的重视,他始终认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是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举措。
新形势要求新措施,为了解决农民问题,习近平在继承毛泽东农民理论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又提出一系列创新手段,本文仅选取三个角度作一分析:
建国初期,由于我国农村生产力极其低下,为了增加产量,提高农民劳动积极性,毛泽东适时地引导中国农民走上合作化的道路,经历了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阶段后,在农村形成了高度集中的集体经营制度。这项制度对于建国前的小农经济而言,无疑具有巨大的先进性,使我国的农业经济迅速走上了正轨,粮食产量连年提升。但由于步子迈得过大,随后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弊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相应下降,对农业生产又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为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农村改革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对农村的经营制度做了创新,将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热情,使中国的农业获得了一个黄金发展时期。
进入新时代后,时代背景发生变化,由于我国农业基础地位与农业比重下降的矛盾突出,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不断扩大,出现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土地落荒,土地流转不畅、村里的种植大户耕地不足等等现象,农业发展进入到一个瓶颈期,原有的农业经营体制已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现状。为此,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地提出了农村承包地以“三权”分置为基础,“统分结合”的新型经营制度,适应了新时代农村的现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所谓三权分置,是指“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这意味着由原来的高度统一的集体所有,农民对土地没有处置权,转变为农民既拥有经营土地的最低保障权,额外又有了对自己所承包农地的处分权。一方面,农地公有的性质不变,能够确保不踩国家耕地的红线。另一方面,农民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既可以让愿意种地的农民继续种地,并使土地逐渐向种植能手、种植大户集中,从而形成规模经营,又可以让不愿意种地的农民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并且由于承包权还属于自己,当农民想再重新种地的时候,能随时索回,自身的利益没有受损,还拥有了一定的保障。很明显,这种三权分置制度是一个多方受益的制度。既解决了种植大户土地数量不够的问题,又解决了农村部分土地荒芜的局面,对农民的各个阶层而言都是举双手欢迎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得到进一步提高。2016年10月,中央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为推动承包地经营权顺畅流转提供了制度保障。十三五时期,中国的粮食年产量不仅是连年增长,而且是连续五年稳定在一万三千亿斤以上,这是对这一制度合理性的有力证明。
建国初期,除了极少数富农外,绝大多数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处在温饱线下,如何解决中国人民饿肚子的问题是当务之急。因此,毛泽东倡导推行的农业合作化方式是将绝大部分的农民引导加入集体经营,以便迅速地提高农业生产力,提高粮食产量,满足绝大多数农民的物质需要。历史证明,中国的农村生产力由此获得一个大发展,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得以解决,他们充分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拥护了党和政府。可见,毛泽东的走合作化道路的方式面向的是绝大多数中国农民,带有整体的普遍性,具有普惠性质。
进入新时代后,经过了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温饱问题已不再是全国性的问题。然而,在部分地区,尤其是革命老区、边远山区,由于地理因素,还有少部分农民仍然处于贫困线下。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曾采取天女散花的方式,对这些贫困地区给予资金上的扶持。但事实证明,这些方式仅仅是治标不治本,贫困农民的生活短期得到改善,但扶贫资金一花完,又陷入到了原有的境地,而且对扶贫资金监管的缺位,又导致了一些贪污扶贫款现象的出现,极大的破坏了党的声誉。为此,习近平提出了精准扶贫的理念,创造性地提出“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等一系列完整的措施手段。2013年11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2014年3月,习近平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并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2015年,习近平在多个场合对精准扶贫作了解读。他指出,扶持谁是指要把贫困人口、贫困原因、贫困程度全部都要搞清楚,这样才能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到有的放矢;谁来扶是指要明确各级党组织的责任,要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新机制,加大对农村党组织班子的建设,让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怎么扶就是指要精准地采取对策,对此他提出了著名的“五个一批”的工程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一批,易地搬迁一批,生态补偿一批,发展教育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指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12]。随着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标志着精准扶贫取得了胜利。考察习近平的精准扶贫思想,很明显,他是由毛泽东当年的普惠特点改为面向一部分特定群体,针对性更强,而且其采用的脱贫方式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一系列的组合拳,让贫困问题解决得更彻底。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指出:“我们……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13]为此,他强调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人民克服一切困难,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扫除旧中国所留下来的贫困和愚昧,逐步地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14]对于农民身上的一些陋习,早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倡导破除农村封建迷信,废除封建包办婚姻,提高妇女地位。革命胜利后,又大力查禁“黄赌毒”,取缔一切非法会道门等等,积极提倡科学、健康、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他说“勤俭持家,作长远打算。什么红白喜事,讨媳妇,死了人,大办其酒席,实在可以不必。应当在这些地方节省,不要浪费。这是改革旧习惯”[5]。此外,他还探讨了用10年时间改革这些陋习的可能性。毛泽东对农民开展的这些移风易俗的活动,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农村的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农民的精神风貌得到整体提升。
如果说毛泽东时期的农村风气改变接近于扫盲运动,那么随着农村的发展,如今农民的精神生活的需要已不再是当年那么简单。为此,习近平明确提出将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这意味着在传统的农业文明中加入了更多的文化因素,如乡愁、乡规等,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凝聚力。2015年,习近平在云南调研时指出,新农村建设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15]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利用和挖掘农村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鼓励人们去感受农村家园价值中无形的社会文化内涵。之后,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阐明,保护农耕文化不是守旧,而是要对农耕文明中优秀的遗产加以利用,深入挖掘其内在的优秀的文化观念、人文精神,以让其发挥引领人心、教化农民的重要作用。尤其是2018年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通过该节日,一方面展示广大农民的劳动成果,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可以让全社会都感受到,农业是有光辉前景的产业,农民是有吸引力、体面的职业,农村是让人流连忘返的美丽家园。这一系列举动不仅提升了亿万农民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而且也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
国家实现富强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农民的富裕是否实现,因为只有低收入的群体富了,才能让共同富裕成为可能。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在谈到国家富强这一话题时就指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2]。这里的大家很显然包括农民。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毛泽东社会主义思想的闪光点,但遗憾的是,由于没有从理论上充分加以论证,因而这个共同富裕的思想是不牢固的。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同志强调,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但由于当时的综合国力尚很薄弱,加之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不足,相应的机制没有跟上去,因而出现了先富起来了一部分人,但没有带动后富的情况,而且贫富差距、城乡差距不断拉大,使共同富裕出现破灭的可能。当前,在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变化的条件下,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更加突出。这种不平衡既有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也有农民之间彼此收入的不平衡,这与我党“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的思想不相符,与共同富裕甚至是背道而驰。面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他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12]随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将共同富裕明确为我们的具体努力方向,十九届五中全会更是提出到2035年在共同富裕方面要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个明确的时间点的确定表明让几代人向往的共同富裕的愿景成为即将实现的目标,由原来的理想变为现实的可能。并且习近平在对“十四五规划”作出详细说明的时候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6]他明确要求各级部门必须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当作首要任务,不断深化供给侧改革,用科技创新作为生产力的驱动方式,生产出更高质量的物质商品和文化产品,以此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不断增长的客观需要。上述习近平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将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方式进一步具体化,让落实工作更有抓手,丰富了“共同富裕”思想的内涵。
以“三权分置”制度为例。其制定的出发点是用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通过制度的建构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让流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增加财产收入,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通过这个制度设计,既保持了集体所有权、承包关系的稳定,同时又使土地要素能够流动起来,这既是习近平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同时这是充满智慧的制度安排、内涵丰富的理论创新,体现其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再比如,构建乡村振兴的内外动力机制。上述的三权分置制度是从农民内部激发生产积极性,而针对乡村社会体系不健全,基层组织缺位等现象,习近平指出,要以改革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社会化服务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打破农村发展的条块分割,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从而从外部激发投身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这种内外联动机制的创立,无疑为解决农民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纵观习近平的农民理论,其内容涵盖了农民利益、金融、教育、政治地位、脱贫等各个领域,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他的农民理论结合了中国最新的时代特点,对当前中国国情进行了系统的理性分析,以马克思主义原理为基本的理论框架,从而形成了最新的解决农民问题的指导思想,这一理论不仅为我党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手段,而且完善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体系,是当之无愧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的理论成果。
十三五时期,是扶贫工作的攻坚期,针对7000多万贫困的农民,党既要解决当前脱贫的问题,又要解决未来有可能再次返贫的问题,此外,还要面对农民收入水平偏低,青年农民不会种地,不愿种地等严峻的现实。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探索了行之有效的农民增收的实践路径。他说,要“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补齐短板为突破口,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集中力量攻关,万众一心克难”。[17]以补齐短板为例,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方面,他提出要加大对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其自身技能,面向市场,了解并掌握新技术,打造一支强有力的人才队伍等思想,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农业后继有人,这就补齐了农民在农业科技上的短板。在发展乡村教育方面,他认为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改善乡村基础措施,补充农村教师数量等等,为农村提供长久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这补齐了素质教育的短板。在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方面,他强调要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完善金融扶持体系,又补齐了资金上的短板。此外,在发展农村的文化事业方面,他指示要设立乡村图书馆等,来满足农民精神生活的需要,补齐了文化上的短板。这些补齐短板的措施,指向性非常明确,都是为了实现农民增收这一目的,维护农民的利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习近平的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各项措施一环扣一环,既解决了急需的当前困难,又解决了未来可能发生的隐患,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对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具有极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对比毛泽东和习近平的农民理论,我们发现,二者最大的共同点在于将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不唯书本,不唯经验,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下,随着客观事实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相应的政策。二者的农民理论都为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放眼未来,他们的农民理论仍将对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挥出伟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