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视角看自杀*

2022-11-28 10:53保宏翔苗丹民
医学与哲学 2022年7期
关键词:自杀者强迫症痛苦

保宏翔 苗丹民

自杀作为一种心理、社会现象,对自杀者本人、家庭以及所属单位都会带来灾难性损伤。而作为大部分外人,听闻身边发生自杀事件,除短暂惊愕、惋惜外,很快便遗忘之,基本很少给予其深入思考,顶多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媒体对自杀的态度,有时呈大肆渲染或过度报道状,致使发生自杀效仿的负面连锁效应[1]。即便是自杀及其相关专业的研究机构,也因自杀及相关术语标准化研究工作跟进不足,以及对自杀意念、自杀未遂和自杀死亡等概念划分不够明确等问题,致使彼此间研究结果缺乏可比性。自杀研究不仅在我国,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项广受关注且极富挑战的工作。

1 问题的提出

早期当谈及某人轻生,人们下意识地会觉得其离经叛道、不可理解,加之文化禁忌的缘故,使得逝者家人、亲戚朋友在深陷痛苦、扼腕惋惜的同时,对自杀相关之事更是讳莫如深、选择沉默。

如今随着对自杀问题研究的逐渐深入,人们慢慢地对自杀者及自杀行为抱持了更多的宽容与理解,将其不再视为极度异常之现象,但这不意味着赞成自杀。对于自杀问题,目前学者们更多地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自杀的预警防制或自杀风险筛查上[2-3],另外学者们也期望探寻自杀者选择放弃生命背后所追寻的生命的深层意义(如自杀行为可能反映出当事人对美好生活期待的愿望,可能反映出自己命运应由自己掌握的觉醒等),因为毕竟多数自杀者在结束生命前都经过了长时间内心较量、人生思考,冲动自杀者仅占少数。

就自杀现象而言,其“病”因颇为复杂:家族遗传、家庭问题、社会文化、个性特质等[4-5]。对自杀危险因素的研究,目前大体上可归为社会和个人两个层面。如立陶宛的民众自杀率奇高,一方面,可能与其贫富分化严重、酗酒盛行的社会因素有关;另一方面,该国家国民性格普遍极端、比较悲观,此谓个性因素[6]。基于自杀危险因素的研究,各种自杀理论模型见诸文献[7-8],各种自杀识别系统也纷纷应用于高校、企业[9]。

自杀的现实因素或诱因也极其复杂。当一个人痛苦超过其承受能力时,他就容易选择自杀[10]。传统研究认为自杀者大都有无意义感(如觉得自己一文不值)、累赘感、身心俱疲感等体验[11]。回溯分析大量自杀者生前“情境”时,会发现大部分轻生者在自杀前都至少一次“表达过”自杀意愿或聊起过相关话题,这说明自杀其实是有迹可循、可防可控的。有报道,当人处在一个充满挫败感、压力巨大的环境又无力摆脱时,容易产生自杀念头[12]。再有,那些长期经受疼痛折磨或身患慢性病导致行动力退化、无力养活自己且长时间被抑郁情绪笼罩、绝望无助的人会选择自杀。因为长期的躯体及精神折磨让他们失去耐心,也让他们觉得早已“看到了”未来:学业无望、前途渺茫、生不如死,这种绝望感让他们深感恐怖却自感无力改变,这也是自杀的一个重要预警信号[13]。轻生者多是因为对生存的恐惧大于对死亡的恐惧。有研究认为自杀者中大部分人遭遇人际困境和绝望, 同时他们个性中多具有一种“狠劲”,不妨称其为自杀勇气或强大意志力,在他们身上绝望与勇气同在。该研究进一步补充道,自杀可能被他们视为解决当前困境的唯一选择[14]。人际困境,即自杀者正在体验的内心孤独感及与社会的隔离感[15]。阿德勒说的“人的一切烦恼皆缘于人际关系”暗合上述观点。此外,回顾国内外大量自杀文献还会发现,自杀者在性格层面多神经质、病态完美主义、看问题容易极端、思维偏执狭窄、认知消极悲观等[16]。除个性层面外,武志红[17]156-168在其《为何家会伤人》一书特别强调了家庭因素、教育体系导向在青少年自杀中的负面效应,他指出当今不少父母太过于关心孩子成绩,将自己的期望、压力转嫁给孩子,致使孩子心累至极,助推了其想要离开人世间的想法。父母只关注孩子成绩,导致孩子生活中除了分数没有其他有意思的爱好作为人生支撑点,感觉活得没意思、没价值。现实中一些孩子选择自残、自伤或自杀一方面是对其父母权威愤怒无力反抗的转移性发泄;另一方面,他们选择自残自伤很多时候其实可能是向身边人发出的一种求救信号。

目前,极少文献支持自杀者群体内心脆弱,人生中未曾经过挫败,逆商低,导致他们稍遇不顺就无法接受,从而选择自绝[18]。但该观点很多学者不认可(笔者同样也不认同)。个体在遭遇挫折和内心痛苦之后可能会去思考追寻生命意义,倒更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

上述种种关于自杀观点,均有相应的实证予以佐证,值得思考。此外,自杀的研究在实际操作层面是一件极富挑战的事,如样本收集问题,自杀者本人真实想法、情感难以获取或报告不足,对照匹配及选择较难等;此外,当前各类自杀预警模型、自杀防控系统,其合理性如何、怎样验证、评价他们的实际应用效果,这些都需要特别认真加以探讨。本文欲另辟蹊径,从其他的视角尝试对自杀进行多角度认知和体悟。

2 自杀问题新视角

2.1 元认知视角看自杀

信念和元认知(信念)在心理学上归属在人格倾向性维度[19]。一个普遍共识是,信念,尤其核心信念对个体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会产生巨大影响。人们平常所述不合理信念或功能失调的信念属于认知层面,而我们对这些不合理信念的解释、评价以及所做的二元对立的判断则被视为元认知范畴。以强迫症为例,早期诸多文献认为侵入性的强迫思维(信念)导致患者极度痛苦,如今更多研究则支持元认知理论:此理论认为造成强迫症患者痛苦万分的并不是强迫思维/不合理信念(如夸大灾难发生的可能性信念等),而是患者对强迫思维的看法和解读,也就是说只有强迫症患者认为这些强迫思维是他们不应该有的(多数患者认为这些强迫思维是外界强行加于他们的),或者认为这些强迫思维会对自己身心产生灾难性损伤,抑或认为只有控制、压制或除掉这些强迫思维,他们才会和正常人一样,如此等等。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其实是元认知),强迫症患者在认知层面极力否认强迫思维,在行为层面努力排斥、拒绝强迫思维,在情感层面极度厌恶、敌视强迫思维。这导致强迫症临床治疗挑战重重、异常艰难。

再来看另外一个例证——压力疾病关系研究。之前多数研究都认为压力会导致疾病和死亡,而且有研究指出人类60%~90%的疾病与压力相关。此问题近几年有新的观点:斯坦福心理学教授McGonigal[20]团队花费了8年时间对3万名被试进行压力-死亡关系研究(研究者先问被试去年感受到多大压力,同时问他们相信压力有碍健康吗,最后研究者以公开的死亡统计找出参与者中去世的人作为评价指标),最终结果显示:那些前一年压力颇大的人死亡的风险增加了43%,但研究指出这只适用于那些相信压力有碍健康的人,相反那些承受压力巨大(程度近似前者)但不将其视为有害者,死亡风险并不会升高。而且事实上,与那些压力较小的组相比,这一群人死亡率反而最低。研究最后的结论是,导致人们生病并最终死亡的可能并不是压力本身,而是压力有害的这个想法,即元认知信念。这与以前人们普遍认为压力会直接导致疾病,甚至死亡的观点截然不同。

回到自杀问题上,诸如压力大、挫败感、人际困境、活得太苦太累、生活目标感缺失、生活意义的个性化理解等因素都会引发自杀[21]。在此不妨参考上述逻辑,我们类比推测造成自杀的原因也许可能并不是压力、挫败感、生活太累本身,而是源于人们对压力、挫败感、生活本真样子等的看法和解读,即自杀者们倾向于将上述种种因素视为极度不正常的、必须避免的坏事,或认为这些是生活、生命中原本不该有的,而一旦这些糟糕的东西在自己身上发生,就证明自己人生很失败、存在的价值感很低。如此看待这些问题,就会觉得这样活下去没有多大意义、不如一死了之。

综上,可以大胆推论,可能不是压力、痛苦、消极事件等本身,而是对这些人生原本就有或就应该有的东西的不适认知导致了自杀行为的发生。这点和“知觉可以调节压力的影响”的观点相一致[22]。迈尔斯也认同这一点,他认为如果将重大生活变故、日常困扰和冲突等事件视为既是消极的又是不可控制的,那么更强烈的压力感将会产生[23]。上述论述表明,在压力、痛苦等与自杀关系中,元认知可能充当了中介变量。

2.2 强迫伴人格障碍者容易自杀

自杀者中的确有一部分人生前罹患心理或精神问题,有研究报告显示自杀者中有心理障碍者高达90%,其中人格障碍占比也较高,另外与自杀联系较大的精神疾病更多指向抑郁症及双向障碍[24]。对此,国家层面近期还出台了青少年抑郁防治的相关政策提案。但也有不同观点,认为精神障碍不足以导致自杀,自杀的根源是人生意义感缺如及困扰[25]。自杀者中确有不少人身患精神疾病,特别是患重度抑郁症,这是因为患上抑郁症后患者会有特别痛苦的体验、价值感降低,觉得自己是别人的累赘,自责内疚等负性情绪叠加;此外,得了抑郁症后患者会觉得找不到生活的意义,即丧失感。上述这两点可为重度抑郁症容易想到自杀充分注解。就抑郁症而言,最近有文献从选择增加对决策者影响的视角,特别是事后决策者一旦发现当初决策错误,在其消极归因模式下会导致其巨大的自责、后悔,研究者从这一新颖角度给出了当今抑郁症发病率上升的原因[26]。该文章暗示了抑郁症患者凡事消极归因的天性,另有文献也支持自杀意念高者倾向于消极归因[27]。长期的消极悲观,一方面耗尽了他们已有的耐心,同时也使得他们想象积极未来的能力下降,这可能也会加大求死信念。笔者赞同自杀和抑郁的关系,但还想再尝试探析自杀与强迫伴人格障碍的关系,因为在国外报道强迫症具有较高自杀率[28]。《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指出因强迫性行为而引发人际紧张、因压抑暴力情绪而发生冲突甚至自杀企图者占1/4。有文献指出有自杀行为的人倾向于压抑自己的感情,并很难确定自己的感觉。基于此,笔者反思后大胆推论,或许在抑郁与自杀关系中强迫特质充当了中介变量:强迫症与多种心理疾患,如抑郁、焦虑、精神分裂、强迫型人格障碍等共病,而且当个体同时患强迫和抑郁时,往往是强迫症在先、抑郁症在后[29]。有关自杀机制的文献指出自杀在心理学和神经生物学上的根源来自于情绪调节困难和潜在脑电路的故障,最重要的心理因素是焦虑、冲动控制的减少以及攻击性的增加,这些在强迫症患者身上都得到集中和明显体现[30]。抑郁的人不一定有强迫症,但强迫症患者病程超过5年后有2/3都有抑郁(所谓强迫症继发抑郁)[31]。更重要的一点是,强迫症和自杀在人格特质层面相似点更多:敏感、脆弱(现实生活中容易将自己的命运与外部的不确定性相联)、偏执、好内省、好压抑、消极悲观、缺乏耐心、思维狭窄、行事极端、攻击性、追求完美等。自杀者存在决策障碍,而强迫症患者大多数伴有决策障碍[32]。强迫症患者被侵入性想法折磨得生不如死、痛苦不堪的体验比抑郁症更甚(他们会不会有死后就一了百了或死后更好的想法?)。最后一点,强迫症患者的人际关系往往紧张、糟糕,而且一旦他们好思维反刍的习性固着在自杀这个点上,便很容易形成一种强迫自杀思维。

上述论点也符合某些研究所指出的孤独感(人际关系问题)、抑郁、焦虑情绪是自杀风险的预测因子的观点。

2.3 内心狂妄者容易自杀

人类在意识到自身思维及其能量的强大之外,必须清楚认识到我们自身的脆弱和渺小。我们个人的能力其实非常有限。有些人认为自己可以预测未来,或者认为自己已经认清了世界或看透了人生,在他们眼中,觉得自己已成功了或人生的真相就是痛苦。一旦他们发现自己很不成功、不完美,面子压力、尊严感可能成为他们自杀的诱因。

其实,我们每个人生而有限,要明白未来是很多因素决定的,我们个体并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如果说有,那最可能准确预测自己未来的也许就是自己的意志力,即定力和恒心,对此无需多述。处理好眼下的事,过好当下的这一刻,不仅是为未来做准备的最佳方式,也最容易让自己过得幸福。英国哲学家罗素曾说过:“小灾难来自偏执,大灾难来自狂妄。”细细想来,很多自杀者身上这两点似乎都具备(精神分裂症似乎也具备),偏执容易导致他们看问题极端、缺乏弹性、思维狭窄,所以容易走入死胡同。而狂妄者则容易恃才傲物,觉得自己已洞悉了人世,在他们眼中,什么都不过如此。有些时候,我们需要收起自己的骄傲,让身边的人看到生而为人,自己并不完美但却更加真实和人性化的一面,接受这一点会让自己过得更自在、轻松。罗杰斯曾将人的自我分为理想自我和现实自我,并指出,对每一个个体而言,两者越接近,幸福感越高;两者越远,则痛苦感越重。狂妄者很多时候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将理想自我定得高不可攀,让现实自我无力追赶,导致自己跟自己拼命较劲,最终痛苦不堪、遁入歧途。

故此,我们要对自己有准确的评价,保有一个良好心态,明白生命的最大意义或生活轻松的重要秘诀,也许不是看清了多少事,而是看轻了多少事。

2.4 人生道路选择被剥夺者容易自杀

在《为何家会伤人》一书中,武志红[17]295认为,当一个人只有自己做过哪怕一次人生选择后,他(她)才会感到真正活过来过。事实上,有不少孩子从小到大,上哪个学校、选择什么专业、从事什么工作,甚至连找什么样的伴侣都是父母已经替他们安排好的。这类父母常说,你们只管好好学习、听父母的话,家里其他事你们不用管。如此一来,他们一生中没有一次自己的选择,这会让他们深感人生挫败,感觉活得毫无意义、没有意思;父母替他们安排好一切,导致生活中没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即便他们成绩很好,这些人也鲜有生活之乐趣,而一旦考试没考好,则会更加让他们自责自罪。这些都可能会促发他们选择自杀,以这种极端的无言结局向权威的父母示威,向父母给予自己的畸形的、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真爱”发出最后呐喊。这也是压力之下,那种内心压抑、愤怒、攻击性累计到极点却无力反抗、看不到希望后暴怒的转移性发泄。

试想一下,当一个人无法做出自己的人生选择时,他特别想做的事情估计就两件:一是选择什么也不干,二是选择真正地做一次自己的主人,因为他们感觉现实处境太压抑了,连焦虑一下都不行,于是会想象死后更好,故可能选择轻生。

面对自杀问题,社会各界都在积极研究,希望尽大家之努力减少此类事件发生。

3 自杀防制对策探新

轻生者选择自杀或是为了摆脱难以忍受的痛苦,或是为了逃避无法面对的现实,又或是为了感受现实中从未拥有的快乐,有些人选择结束生命甚至可能仅仅是为了藉此改变别人对自己的态度(总被否定、看轻等)或证明给世人某些东西。总归,大多自杀者其认知图式偏消极悲观,长期的痛苦使他们耐心殆尽、不愿继续。基于本文所及种种原因,下面就自杀对策,谈几点认识。

3.1 重视近端救治——早发现及感受被看到很关键

国外文献将那些识别自杀征兆或风险,并通过将试图自杀的人与适当的救助资源建立联系来降低自杀风险者,称为第一反应人[33]。早发现对自杀防治至关重要,因为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注意到我们情绪的人比我们想象的要少很多。所以才有一种说法:有一种痛,叫患者在经历,而你却浑然不知。一旦发现高风险个体,后续跟进的社会支持、专业干预就成为防止自杀的关键。武志红[17]130说过,“感受被看见,就是最好的治疗”。此话对正处于自杀意念特别强烈的人很有用。当自杀者一直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长时的痛苦折磨可谓难以言喻。他们此时亟需一个外力,这个外力不必是物质上的援助,心理层面的援助可能更解渴。哪怕此时只有一个人给予其心理层面的关注,看到他(她)的痛苦并给予耐心倾听和表达感受的机会。这样的一份理解、一个接受非常重要,会让当事人知道自己不是孤独的、有归属感和社会联结感,唤起他们生的希望与力量。他们的痛苦被看到的那一刻,绝境可能就不是绝境,自杀也许就此避免。心理咨询中有句话,“觉察到自己的感受,就已经是治疗的开始”。自杀者轻生前有非常清醒的感受,这个感受就是自己几近扛不住的压力和挨不过去的痛苦,此时他们最需要或缺少的是有第二只眼睛看到他们内心的痛苦,并且愿意来倾听、共情、理解、接纳他们的痛苦。《一位精神科医生的诊疗手记》一书题词页上,法国作家拉克洛充满人性的一句话——人们经常指责情绪失控的人,实际上我们更应该同情他们的痛苦,也传达着这样的情怀[34]。待聆听、安抚、平稳自杀意念者的情绪之后,在合适时机给予其引导、循序渐进地修正其认知,最终调动他们的生命热情,让其对未来有好的期盼,防治效果会更好。这也正是艾布拉姆斯[35]在其《与身体对话》一书中,针对抑郁症患者疗愈新举措当中的第一条措施——“向你信任的人倾诉并得到他们的支持”的观点。同时,上述做法也符合Wampold[36]所总结的心理治疗潜在机制——激活当事人可及性资源,唤起他们对治疗及良好结局的希望,帮助他们澄清内心冲突和混乱认知。

3.2 关注远端防控——生命体验应高于价值实现

抚今追昔,自杀现象从未间断过。一个人执意赴死确属反常费解,仅从个体层面去审视此问题可能偏颇,必须也应该从社会、文化等多维度去深入思考自杀。回溯小时候学校教育,鲜有教授人们如何接受自己的普通、面对自己的平庸,教人们活的真谛、“真”爱宝贵生命,教育也很少教人们活得幸福首先得是好好的活着的理念,更多则是关注高分、成功,特别是竞争的成功,错把人生价值的实现当成人生意义的体验。因为无法理性理解,也未曾静心思考过人生的意义,面对挫败时就难以平静地对待,做出适当的选择。家庭更多教育孩子好好听话,忽视好好听孩子说话,过度强调能力培养而轻易忽视了态度养成,过分讲求小孩顺从大人,不经意中忽略大人尊重小孩,平等对话交流更是少之又少,至于诸如干比干好重要,听比听懂重要等理念更是无从谈起。希望社会对多样人生意义更多尊重,对多元生活理念更多包容,尊重个体的独特性,接受人生过程的多样性,允许并有意识鼓励大家去探寻人生真理的重要意义。大家都知道生命意义感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一份体验,其重要性无可比拟。现实中人们对活的意义更多聚焦在一些高大上层面,简单、平凡的人生常被视为窝囊或失败;其实,生命的意义、生命宽度应该是多元的,不必高端,只要具利他性,都是有意义的、非凡的人生。明白要过得幸福,只有先活着才有希望。中国文化是性善论,相比西方人性本恶,“做人”的确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做人难,而要做成功人士难上加难[37]。

再回过头来看,自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决定?毕竟大多数自杀都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行为,他们一定是在充分认识死亡,理性分析人生后以极大的勇气,克服死亡恐惧,才毅然决然了却生命,这其中一定有他们因循的某种理想信念和人生意义。这些理念可能包括诸如一个人最大的存在感就是要体验到被社会所需要,一个人自己的命运理应由自己主宰而不是父母,一个人生命中过得幸福快乐最重要,等等。他们选择慷慨赴死、执意向死,至少在当事人自己看来是一个最佳选择,也是由自己做出的选择,或为尊严,或为幸福。可以想象那些选择轻生者应该有个性因素,有压力因素,但在那个当口他们应该是面对了人生意义感空位的问题。所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应该要对此问题进行反思。让人欣慰的是,当前高校教育中思政课被积极关注或课程思政被真正重视,让人们看到了教育理念的悄然转变,如果在人生全程教育中再加强人生意义的教育,效果必将更好。

3.3 亲人抚慰很重要——痛惜逝者更要关注生者

强调的第三点是,除关注自杀者外,是不是该给自杀者家属更多的关怀和实质性心理辅导?这是怀特[38]在其著作《叙事疗法的实践:与麦克持续对话》一书中所倡导的观点。自杀者离开了我们,着实留给这个世界诸多遗憾,逝者已逝无法挽回。这个时候,死者的家属、好友、邻居可能更需要我们的关注,更值得我们付出时间去做一些心理抚慰工作。毕竟做好他们的心理疏导有更大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我们的疏解工作,会让这些深陷苦痛的人真正释怀而放下,快速地从失去亲人的阴影中走出来,去更好地面对和应对未来的生活;另一方面,通过对这个群体的访谈辅导,可能会让我们对自杀有一个更新的认识,如自杀有没有更深层次的意义?自杀是一种捍卫荣誉的积极行为还只是一种蒙羞行为?因为,确实在有些情况下,对自杀者本人及自杀者家庭而言,自杀可能都是当时最好的一种选择,尤其那些长期被疼痛折磨的人和致残失能致无任何行动力的人。

弗洛伊德曾说过,精神健康的人总是好好地工作及好好地爱人。大哲学家康德也指出缓解生命辛劳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希望[39]。希望可减少个体的无助感,提升其想象未来、好好期盼的能力[40]。自杀者很多时候就正是缺失了好好地期盼的能力,缺失了人生意义这一支点。所以,防止自杀者做出过激行为的关键是要让他们看到自己的未来,防止“心死”。要做好这一点,人生意义感很重要,教育必须对此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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