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增值税管理风险及防范

2022-11-26 21:05
财政监督 2022年10期
关键词:进项发票增值税

●陈 欣

建筑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环节,在推动经济发展、解决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调节作用。减税降费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大量“营改增”税制改革措施与企业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以此进一步缓解企业税收负担,激发企业的经济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社会实体经济效益的快速稳步增长。 从建筑业本身来看,“营改增”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打通了整个建筑行业的抵扣链条,鼓励企业增加资产投资,更有助于建筑企业由过去的粗放型管理模式转换为合规化、合理化的管理模式。

因此,建筑企业对外需要重视全行业的平均税负率和毛利率的走向,积极参与行业税收情况调研工作并为建筑行业争取更多利好政策,对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企业涉税内控制度,组建专业的财税团队对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加以研究并有效结合运用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有效筹划企业税务管理,控制企业税务风险。

一、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原理

增值税,是指一种以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营业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缴纳的价外税收。 它以销售总额为主要计税依据, 并同时采用税额抵扣的计税方法,因此也属流转税。 作为一个新型的商品流转税,增值税在逐环节征税的同时还要逐环节扣税。 各环节的经营者按照规定只是把向买方所征收的税款抵扣了自己所支付给卖家的税款后的余额, 再向税务局缴纳税款。 由此,随着各环节交易活动的交替进行, 直到商品销售给了最后消费者时,商品在以前环节中已纳的税额再加上本环节的税额,就一起转嫁给了最后消费者。 增值税的纳税原理决定了建筑企业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方式后,虽然看似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比营业税税率高,但是通过抵扣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实际只是让整个经营抵扣链条更加规范完整。

二、 建筑企业增值税风险防范的意义及施工特征

“营改增”税制改革措施与企业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可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完善税制,也帮助建筑企业开始对自身的涉税管理方式进行转型与升级,相互之间的利益制约关系促使建筑企业上下游之间的经营环节更加合理规范。 加强建筑企业的风险防范理念, 制定切实有效的税务风险内控体制,无论是对建筑企业项目管理,还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建筑企业增值税涉税管理工作中,风险贯穿于建筑企业的合同签订阶段、进项认证抵扣阶段、会计核算阶段以及纳税申报阶段等各个环节, 任何一个环节执行有误,都有可能导致企业重复缴税,同时还会增加建筑企业的涉税风险。 只有充分了解建筑企业的施工特点,认识到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涉税风险,才可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降低财务涉税风险, 有效规避经营陷阱,从而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 也有利于公司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筑企业的施工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企业运营管理模式复杂

建筑企业存在多种多样的运营管理模式, 如子公司、分公司、联合承包体和项目部等,还面临着工程项目发包、工程项目挂靠、经营资质出借、分包、转包等一系列项目管理问题。

(二)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时间跨度长、空间跨度广

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时间跨度通常长达数年之久,且分布空间范围很广,异地施工、特点不一等情况更让建筑企业无法进行统一的集中管理, 也大大增加了管理难度。

(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结算和付款存在滞后性

工程项目结算滞后、 工程款支付拖欠严重是建筑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合同约定条款和实际项目结算收支情况的巨大差异, 导致项目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与发票开具时间、 资金流入时间等严重不匹配,从而加大了增值税的管理风险。

(四)建筑企业上下游客户复杂多变

建筑企业上下游客户复杂多变,企业情况不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不同,税率选择也会大相径庭。而建筑企业负责经营采购的经办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财税知识,导致建筑企业在客商选择、合同拟定、发票索取以及款项催收等方面风险加大。

三、建筑企业增值税管理的难点

建筑企业的施工特点增大了其在实际营运过程中对于增值税发票的收集、管理、传递等工作难度,导致发票在传输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另外,建筑企业所涉及的涉税相关法律法规复杂且灵活多变,各地执行征管政策也有差异,加上管理核算方式较为复杂多变,导致建筑企业难以准确掌握,建筑企业在合同签订、发票管理、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工作中的管理松散问题将会凸显出来, 增值税管理的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跨区域工程项目缺乏统一监管手段

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大部分为跨区域经营项目,由于项目众多, 管理人员无法对项目情况及项目进度一一掌握,难以制定统一制度对项目进行监管,对一些项目预缴情况及发票获取情况无法及时掌握,容易导致税款流失。

(二)跨区域工程项目预缴税款难以消化

跨区域工程项目按规定需要先在建筑施工的发生地进行税款预缴, 但是可扣除金额仅为分包款金额, 对于取票税率更高的材料款金额无法先扣除再预缴,而建筑企业通常购置物资材料占比很高,这将导致建筑企业不仅会形成大量留抵税额, 预缴的税款也难以消化。

(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涉税类型及征管程序复杂

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涉税类别:如新项目和旧工程项目的划分、甲供工程与清包工程的划分、包工包料工程项目、纯劳务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等, 根据涉税种类的不同产生出了简易计税方式和项目一般计税方式, 由此衍生出经营地差额预缴及机构所在地汇总申报等诸多征收计算方式上的选择, 加大了建筑企业在项目涉税管理工作上的难度。此外,由于各地方税务局对于优惠政策的理解和落实不一, 导致项目基层财务人员在与地方税务机关协调中困难更大, 给项目的税负预期及日常管理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四、建筑企业增值税管理风险

(一)合同签订阶段

经济合同是一种有效的法律凭证, 也是项目涉税依据的基础。但是在建筑企业中,签订合同的通常是物资采购人员与市场开发人员, 他们大多没有税务管理与规避增值税涉税风险的理论基础, 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涉税风险。 建筑企业在合同签订阶段的涉税风险点主要有: 一是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而导致的税目适用偏差风险。如航道疏浚服务,按照规定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 适用税率为6%,而不是建筑服务的9%税率。 再如,在船舶租赁业务中,若将设备出租并配备操作人员,属于“建筑服务”, 适用税率为 9%, 而不属于 “设备租赁”的13%税率。 若建筑企业不能根据经济业务事项合理地选择合适的税目及税率,不仅容易造成企业的税金损失, 还会增加企业的稽查风险。 二是对于建筑服务与销售业务区分不清而导致税负偏高风险。 许多建筑企业除了开展建筑服务外,也会将一些多余的建筑物资与材料销售出去,但是提供建筑服务与销售货物所征收的增值税税率是不同的,这就需要在合同中将相应的不含税价格及增值税税率进行有效区分,以便分开核算,以免给企业带来从高适用税率的风险。三是对于合作方基本信息了解不到位、合同约定不清晰而导致的沟通风险。 建筑企业签订的合同一般涉及金额巨大,但签订合同时一般只关注合同总体价格的高低,没有对合同相对方纳税人类型进行确认, 也没有对纳税人资格进行审查。 合同中对合同相对方提供发票的类型、 不含税价、税率、税额、开具发票等需填列的信息没有明确约定,这会导致建筑企业在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凭据时存在偏差,从而给企业带来沟通与争议风险。

(二)进项认证抵扣阶段

增值税逐环节征税、 层层抵扣的特性决定了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抵扣是建筑企业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 而建筑企业所涉及的经济活动范围十分广泛,且施工时间较长,收到的进项发票种类繁多, 涉及的金额也很大。 这个阶段业务的复杂性导致建筑企业面临着以下几个涉税风险:

1、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抵扣风险。 由于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遍布各地,出于地方关系的维护及成本效益等因素考虑,建筑企业在采购所需物资材料时往往会选择就地取材,更注重采购效率而忽略了合作供应商的性质与质量。 因此, 建筑企业的许多建筑材料大多是从当地的一些小个体工商户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而来,这类型的供应商税收征管意识薄弱,经常无法提供进项发票,甚至会虚开发票。 若建筑企业单纯出于对成本或者时效的考虑而选择这些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了虚开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来进行替代,而未能证明是真正经济业务发生而取得的发票,不仅无法进行税额抵扣,还会让建筑企业面临纳税调增等风险,容易让建筑企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这就对财务人员的取票甄别检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财税人员在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在企业进行物资材料采购前提前介入,仔细对照合同,确保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取得不规范发票的抵扣风险。 建筑企业负责进项发票索取的经办人员大多分散在全国各地,传输过程中不可控因素增多,财务约束力有限,很容易出现由于发票开具不合规或者传递时间超时限等原因导致进项发票无法应抵尽抵的情况。另外,建筑企业施工项目面对的采购服务内容多种多样, 涉及的发票类型也很多,如机械租赁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材料采购发票、货物运输发票、劳务分包发票等,在鉴别发票的过程中,除了要遵守一些基本的规定外,不同类型的发票还有特定的要求。例如:建筑企业收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 应关注发票备注栏中是否有将货物运输的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清楚; 建筑企业收到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建筑服务发票时, 应关注发票备注栏中是否有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建筑企业收到租赁不动产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时, 应关注发票备注栏中是否有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等。 财务人员如果无法有效辨别出这些不规范的增值税发票就进行了进项抵扣,不仅需要将进项税额全部转出,还会面临滞纳金及罚金的税务风险。

3、扩大范围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 建筑企业若能做到进项税额应抵尽抵, 可以减少税款重复支出而造成的企业资金占用,增加企业收益,但如果盲目扩大了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也会加大企业的涉税风险。例如,按照规定,享受了简易计税优惠、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居民日常服务、集体福利购进货物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再如, 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高铁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或者国际旅客运输服务发票,也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三)会计核算阶段

建筑企业的税务模式复杂,核算涉及科目较多,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也更高。 由于增值税核算科目与营业税相比更为复杂,也更容易出现核算混乱、科目混淆与记账滞后等情况,致使财务报表数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无法对应。 会计核算阶段的主要涉税风险点为:一是计税方式未明确区分造成的稽查风险。 建筑企业的计税方式分为一般计税方式及简易计税方式。 对符合条件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核算的项目,应单独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下进行核算,否则容易因为核算混乱而导致建筑企业面临税务稽查时多交税金。 二是兼营与混合销售核算混乱而导致的税负增加风险。 如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在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销售物资与材料等,属于兼营行为,应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来分别核算建筑服务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 如果没有分开核算,需要从高全部按照销售货物13%的增值税税率来计算销项税额,这会给建筑企业带来增加税负的风险。

(四)纳税申报阶段

建筑企业在纳税申报环节的涉税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增值税预缴存在的涉税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建筑企业跨区域提供的建筑服务,需要先在项目当地进行增值税款的预缴,而增值税预缴是以开具发票总金额先扣除了分包发票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算依据的。 因此,分包发票的取得对预缴金额的计算起着决定作用, 但是由于建筑企业上下游的工程进度存在错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进行预缴时通常还未取得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这将导致项目预缴金额增多,从而造成项目资金的占用。 另外,若建筑企业没有及时进行增值税预缴,也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面临税务稽查与处罚的风险。 二是纳税义务时间与实际收款时间错位而导致的涉税风险。 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由于市场不对等关系而导致的计量滞后、工程款长时间无法结清等情况,而按照合同约定,实际纳税义务早已产生,由此引发的涉税风险与正常纳税的资金占用压力矛盾加剧。

五、建筑企业加强增值税管理的措施

(一)优化合同管理,为控制涉税风险提供保障

合同管理是公司经营业务的关键法律依据,重视经济合同的拟定, 优化建筑合同的管理体系,使涉及增值税的各项内容更加清楚地体现在建筑合同中,能够有效防止涉税风险,使企业面对涉税争议时有据可循, 从而促进企业更加健康平稳地发展。

一是在经济合同订立之前,要对合同相对方纳税人类型进行确定, 并对其纳税人资质进行审核。再按不含税价作为比价基准,对合同签订方的商品价格、 质量和相关服务内容进行细致地对比分析,并选取性价比更高的一方开展合作,以达到对产品购买成本的有效管控。 二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必须把对该项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含税价格、开具发票税率、税额等以及开具的发票类型等都说明清楚。 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让合同相对方先提供了发票再进行付款,这样双方才能明晰税收关系,并有效规避发票开具及付款问题等争议。 三是通过构建项目税负率测算模型,将实际项目税负率略高于预缴税负率作为增值税的主要管理目标,针对不同项目的实际税负情况,合理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费用合同的取票税率,最大限度减少增值税的资金占用。 通过种种措施,建筑企业可以有效地降低合同阶段的涉税风险, 缓解纳税资金压力,实现建筑成本的控制,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 规范发票管理,提升企业发票管理水平

除了优化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更要规范发票管理,规避在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的涉税风险。 一是在发票获取环节, 要提高获取发票人员的取票意识,明确职责责任, 及时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传递至财务部门。 另外,建筑企业应提高对分包验工计价的效率,以此提升增值税发票的获取效率,保证分包进项发票取得与销项发票相匹配。 当分包发票获取时间滞后时,会造成销项税额远远大于进项税和预缴增多的情况,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建筑企业在流动资金方面的压力。 二是在财务审核环节,应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规定, 提高取票人成本费用专票应取尽取的意识,并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三是在发票认证环节,建筑企业财税人员要充分重视对合规发票进行及时勾选认证,只有完成了进项发票认证工作,相应的进项税额才能得以抵扣,达到相对减税的效果。

(三)严格增值税核算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建筑企业在日常企业涉税管理工作中要规范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工作, 以确保增值税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实效。首先,公司必须清楚规定相应的增值税会计守则, 同时公司也要清楚规定具体的会计人员原则, 以便让财税人员在增值税会计核算中有据可循, 然后才能按照具体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流程一步一步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其次,企业应当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进行有效区分。企业在平时管理工作中,要从严把控企业内有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工作,对不同计税方法和在各种不同经营类别的增值税业务都要分开核算, 确保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和精确性。

(四)加强企业结算管理,规避纳税义务错位风险

首先,积极推进与业主之间的结算与收款进度。通过争取加大项目预收款的支付比例, 以及确定项目验收合格后的尾款支付日期, 并将业主滞后支付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额列明清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业主保持良好顺畅的沟通关系, 如果发现业主存在无法按照规定进行支付的情况, 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大收款力度, 首先是通过电话协商并拟定书面的项目催款书,若业主确实存在资金困难,可以考虑与业主协议分期支付, 或者将开具发票需要缴纳的税额部分先行支付, 以避免建筑企业除了项目费用支出外, 还需要额外垫付税金而造成资金大量占用情况。其次,优化对分包商与供应商的结算及付款方式,遵循先开票后支付原则,并尽量选用可以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信用程度高的大型企业,这样可以加快进项增值税发票的取得时间。

(五)提高财税人员素质,为减少涉税风险提供保障

在建筑企业涉税风险管理中, 财税人员的专业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财税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涉税风险管控的落实程度。所以,唯有改善建筑企业的财税人员素质,才能为减少涉税风险提供保障。首先,建筑企业可通过定期组织专门业务分析会,使财税工作人员意识到“营改增”及减免税降费政策对施工企业涉税管理造成的重大影响及当前管理存在的漏洞, 以此引导企业财税人员针对公司的具体业务工作更新完善自身的财税认知系统,优化相关内控体制,健全相关管理规定,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控方法, 以更好地达到增值税风险管控的执行效果。 其次, 为了提升其专业知识素养, 建设企业还需要定时组织财税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并协助其掌握最新的相关专业知识与最新法律规定, 分析其对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管理方面的影响,以此促使财税人员开阔眼界,更精确地掌握增值税涉税政策的法规变动情况, 以及其对自身职业发展的需求, 从而通过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准及创新能力, 增强建筑企业对新政策法规变动情况和时代发展趋势的适应性。最后,为了减少财务人员由于职业道德感不强或法律意识薄弱对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管理的不良影响, 公司还应当注重对财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和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 定期在业务培训与内控检查工作中对财税人员敲响警钟, 为建筑企业提供安全有效的风险执行环境。

此外,建筑企业还应该拟定一些奖励政策,鼓励为企业作出税收贡献的人员, 并通过定期从外部招聘优秀技术人才, 以此提高财务队伍的建设管理水平,为建筑公司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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