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所记本土商人政治地位及士商融合考探

2022-11-24 16:01刘儒
关键词:墓志墓志铭商人

刘儒

(广西大学 文学院,南宁 530004)

通过对出土的唐代墓志文献梳耙,笔者大致发现15 方唐本土商人墓志。 墓志名称摘录如下:贞观十七年(643)《唐故处士李先生(毗)墓志铭》、永徽六年(655)《大唐故索处士(谦)墓志铭》、显庆四年(659)《大唐故王君(进)墓志铭并序》、永淳元年(682)《大唐故凉国公府长史上骑都尉张君(达)墓志铭并序》、开元二十一年(733)《郭君墓志》、开元二十一年《唐故李府君(宝藏)墓志铭》、开元二十四年《大唐皇甫宾亡妻杨氏(丽)墓志铭并序》、天宝四年(745)《大唐故上柱国司马府君(元礼)墓志铭并序》、天宝十四年《唐故侍老张公(四胡)墓志铭并序》、贞元十一年(795)《唐故路府君(江)墓志铭并序》、元和七年(812)《大唐故马府君(倩)墓志铭》、会昌三年(843)《唐彭城刘府君(巨川)墓志铭并序》、大中十三年(859)《唐故昌黎郡韩处士(审)墓志铭并序》、中和三年《唐故太原祁府君(振)墓志铭并序》、后唐天成三年(928)《唐代郡李使君故聂氏夫人(慕闰)墓志铭并序》。 15 方墓志中,初唐商人墓志4 方,盛唐商人墓志5 方,中唐商人墓志2方,晚唐商人墓志4 方;男性商人墓志又占14 方;另存1 方商妇墓志(《聂慕闰墓志》虽记女性墓主,但实际介绍墓主祖、父两代从商经历);14 方男性商人墓志仅有1 位墓主有仕宦经历。 15 方商人墓志的墓主活动范围大部分集中在长安、洛阳京畿一带,根据墓主隆政里、福善坊、思顺里、清化里、道政里的卒地信息,显示墓主多卒于长安东西两市、洛阳南北两市附近私坊,利用其卒地更可确证其商人身份无疑。 综览浩如烟海的唐代墓志文献,遗存传世的本土商人墓志却数量稀少,究其原因有二:第一,商人墓主具有一定隐蔽性,其身份难以辨识。 古代社会“士”“商”之间身份差距悬殊,在唐代社会地位低贱,商人虽身拥巨额财富,却耻于在墓志表明商贾身份,多借用“处士”之名掩盖,志文中通常又以春秋战国三大富商“陶朱”“猗顿”“白圭”典故述其行状,暗示其真实的商人身份。 第二,商人行踪不定,行商途中意外死亡时有发生,死后无法知晓亡者生前事迹,难以形成墓志内容。 正如刘驾《反贾客乐》云:“无言贾客乐,贾客多无墓。 行舟触风浪,尽入鱼腹去。”[1]6831长途商旅风险甚高,毫无人身安全保障。 杜牧《上李太尉论江贼书》曰:“夫劫贼徒,……始肯行劫,劫杀商旅,婴孩不留。”[2]7787大中元年《唐陇西故李府君(少荣)夫人王氏田氏墓志铭并序》记:“(墓主李少荣)嗣子公弁,不习父艺,情好商徒,厥□他乡,逵路而殒。”[3]

一、从唐代墓志窥探重商意识及朝廷禁令对商人生存状态的影响

唐高祖下令“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统一全国货币,为盛唐商业贸易奠定基础;唐全盛时期交通便利,水陆畅达,保证了商品正常流通,“天下诸津,舟航所聚,旁通巴、汉,前指闽、越,七泽十薮,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 弘舸巨舰,千轴万艘,交贸往还,昧旦永日”[4]2998;政府管理市场,设立邸店柜坊,采取不抑制商人的政策,准许外商在境内自由贸易,本土商人及胡商遍布各大都市,“今舟车既通,商贾往来,百货杂集,航海梯山,圣神辉光,渐近贞观、永徽之盛”[4]3512。 唐代墓志材料中描绘了南北商埠商客云集、市井繁荣的昌盛景象。 贞观八年交州司马韦庆嗣墓志铭记:“(墓主韦庆嗣)拜交府司马。 殊方复俗,是称都会,商旅骈寘,华夷纷杂。”[5]圣历元年(698)大周朝散大夫行洛州陆浑县令韦愔墓志铭记:“三江之游旅万曹,九坂之行商亿计。”[6]360景云元年(710)朝议郎行吉州卢陵县令上柱国李智墓志铭并序云:“闽落之要,江浒之冲珍异所奔,由来设伏之地;商旅所凑,还同守隘之乡。”[7]1117开元十年银青光禄大夫相州刺史上柱国扶风郡开国公窦思仁墓志并序记:“华阴三辅之剧,邺中两河之奥。 户口云众,商旅星驰。”[8]426开元十八年正议大夫相州刺史上柱国赞皇县开国子李畅墓志铭并序记:“岭嶂耸峻,江流壑险,……大买通商,脂膏积千金之润。”[6]519开元十八年朝散大夫上柱国颍州汝阴县令史待宾墓志铭并序云:“蜀城南望,梁山北峙,接江国之三巴,通商旅之方族。”[7]1369天宝十四年魏县县令崔夷甫墓志云:“惟兹大邑,万商所暨,财雄气使。”[9]96通衢冲要之民不事农桑,俗喜商贾,这些墓志文献展示了一幅唐代市井活跃、商旅不绝的盛世图景。

唐代朝廷为了保持商业发达,实施了保护通商,稳定物价的政策,为商人提供了相对宽松的营商环境。 唐初立国,朝廷为了稳固政权,颁布一些保护商业的措施。 高祖武德九年(626)《废潼关以东缘河诸关不禁金银绫绮诏》载:“远至迩安,昔王令典,通财鬻货,生民恒业。 ……因山川之重阻,聚珍奇而不出。 遂使商旅寝废,行李稽留,上失博厚之恩,下畜无聊之怨,非所以绥安百姓,怀辑万邦。”[10]515盛唐时期进一步废除抑商扰民政令。 据《旧唐书·玄宗本纪下》载:“(天宝)十一载春正月辛亥,还京。 二月癸酉,禁恶钱,官出好钱以易之。既而商旅不便,诉于(杨)国忠,乃止。”[4]225“宜令所司即出钱三数十万贯,分于两市,百姓间应交易所用钱不堪久行用者,官为换取,仍限一月日内使尽。庶单贫无患,商旅必通。”[4]2099中晚唐时期,朝廷依然重视商业,推出大量扶持商业的政策。 长庆年间颁《放天下榷酒敕》曰:“犹闻江淮之间,顷缘兵食未足,榷酒收利,权以救时。 虽广储蓄之鹞实隳商贾之业。 方敦礼节,渐致和平,岂财悖而入,与百姓争利者乎?”[10]535大中三年颁《收复河湟德音》曰:“如商旅往来,兴贩货物,任择利润,一切听从,关镇不得邀诘。”[10]650朝廷颁布的一系列诏令显示出唐王朝重视商业发展,强化商品流通,从抑商逐渐向重商、扶商过渡。

唐代士人对商业的态度直接暗含在墓志材料之中。 一部分墓志所记官员墓主将保护商旅、发展商业作为其政绩功勋,体现出士大夫对商业的理性认知,如前述大燕朝议郎前司马望墓志铭并序所云:“(墓主司马望)以淳朴之道教化之,以父母之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贩商贾以富饶之,不基月而政成,传句容之能事。”[7]1748韦愔墓志铭记载墓主韦愔“□惟不器,政实多方。 ……老者遂其生,少者安其业,富者节其用,贫者致其财”[6]360。宁州丰义县令郑温球墓志铭并序记载他“无事自理,示信不欺,子游不下堂,贾人歌来晚,俦君之政”[2]10564。 “少府监范阳县伯张去奢墓抚惇独而肃权豪,惠工商而劝耕稼。”[9]68“银青光禄大夫行瀛州别驾莫州刺史上柱国申国公蔡雄下车后一之岁,逋逃复;居二之岁,商估开通;三之岁,考绩居最。”[6]788元和四年去世的庐江郡承奉郎行乐陵县丞何载又充节度要藉权知市事。 “既主要务,奉公无私,阁哄骈阗,商贾霖集,可不为当代之君子矣。”[7]1975大和四年去世的邕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赠左散骑常侍张遵夫人卢氏墓志张遵“出入成德二十余年,忘身立忠,事溢人听,至有巡抚诸洞物,无私犯。 由此吏畏威,人悦德”[11]130。 乾宁元年(894)去世的左领军卫高屯墓志铭记载他被擢为司市。 亦“犹梅公,隐迹闱肆,质剂无讼,商买骈聚”[6]1159。 依据上述唐代官员墓志所记,墓主皆恤抚商贾,施政保护商人合法利益,曾被嗤笑为“贱类”的商人逐渐得到唐代士人公平对待,统治阶级充分意识到“一朝失利,则万商废业,万商废业,则人不聊生”[4]2998。

唐立国之初,商人的社会地位极低,被禁止骑马,禁止穿华丽衣服,禁止参加科举考试,剥夺了他们入仕的资格和途径,法令制度明确:“凡习学文武者为士,肆力耕桑者为农,巧作器用者为工,屠沽兴贩者为商。 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 食禄之人,不得夺下人之利。”[4]1825《唐律疏议》引《选举令》对商人入仕禁令作具体阐释:“依《选举令》:‘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者,不得仕。”[12]由上述材料观之,初唐时期统治阶级在政策与法规层面对商人入仕做出严格限定。 初唐时期,太宗严格执行工商子弟不准入仕的禁令。 “太宗初定官品令,文武官共六百四十三员,顾谓房玄龄曰:‘朕设此官员,以待贤士。 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逾侪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4]4607初唐商贾虽然有着令人羡慕的优渥物质条件、极为丰厚的社会资源,但仍受传统抑商观念影响备受统治阶级歧视,如武后朝,“(张)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数人于前博戏。 (韦)安石疏奏曰:‘蜀商等贱类,不合预登此筵。’因顾左右令逐出之,座者皆为失色”[4]2956。 中宗在宫廷戏中公然模仿经商活动,直接传达出对商贾之流的蔑视态度,“上又遣宫女为市肆,鬻卖众物,令宰臣及公卿为商贾,与之交易,因为忿争,言辞猥亵。 上与后观之,以为笑乐”[4]147。 由上可见,初唐商人子弟僭越身份等级接近政治中心,但受士商殊途偏见影响仍受权贵排斥,士人纷纷抵制和谴责。 中唐时期,初唐商贾入仕禁令名存实亡,虽有商徒成功跻身政坛,保守的士大夫对儒贾相通型官员依然流露出极度鄙夷不满。 例如贞元十三年,程异直谏德宗,不赞成任用皇甫镈,言曰:“陛下引一市肆商徒,与臣同列,在臣亦有何损,陛下实有所伤,不胜愤懑惶恐之至。”[4]3740元和二年,韦贯之亦谏言宪宗,希望罢黜金忠义官职:“少府监金忠义,以机巧进,请荫其子为两馆生,礼部员外郎韦贯之上疏论奏曰:‘工商之子。 不当仕。 忠义以艺通权幸,不宜污辱朝廷,竟罢去之。’”[13]因唐代朝廷颁布的经济政策厚本抑末,抑商人而存商业,退私商而进官商,所以在唐代墓志中发现部分墓主对地方商业发展及商人群体一并带有严重偏见,如贞观十一年原隋朝桂州总管武康郡开国公令狐熙碑铭并序记载:“(墓主令狐熙)□在乃授使持节汴州诸军事汴州刺史。 ……抑工商,断向街门,禁巷市者,船客停于郭外,行侣□□□留孤材□□□□□居□令归本令行禁止。”[2]1394总章元年(668 年)故去的眉州青神县令牛度墓志铭并序记载,牛度“又改授京东市令。 朱旗晨建,终惩百肆之奸;红壒朝清,克偃万商之诈”[14]85。 尽管墓志文献将唐代市井商埠描绘成一派繁荣富庶的景象,但商人因传统士商观念仍被斥为败坏社会风气之主因,“彼罪人者,生于贩肆,终朝惰业,犯禁违公”[2]1509,墓主也常对商人进行道德斥责、人格贬抑。 大和四年去世的将仕郎试恒王府兵曹参军兼充大内上阳宫医博士城阳郡成璘“蒲州人也。 习父之业,充大内上阳宫医博士。……孙女曰库娘,适鹾商之家,赐姓冯氏焉,因此绝其来往”[11]128。 这位成璘混迹洛阳南市行医,因其孙女嫁与盐商被赐改姓而自断家族关系,直接对商人表露出憎恶痛恨之情,可见商人仍遭地位低微的医伎之流羞辱嫌弃。 通过此则墓志可看出,仍有部分中唐民众违逆历史潮流,抗拒承认商人日渐显贵的政治地位。

二、从初盛唐本土商人墓志考察士商文化人格之趋同及商人入仕多元化途径

9 方初盛唐本土商人墓志的墓主身份层次丰富,社会地位不一,不仅有游走街市的小贩,而且有富可敌国的巨贾,立体展现了商人群体真实的生活样态,勾勒出唐代商人社会地位的变迁轨迹,为探求入仕禁令对唐代商人生存状态的影响提供鲜活的个案分析。 初唐本土商人墓志虽皆言及墓主积累巨额财富,但绝大部分墓主鲜有提及其仕宦经历。 撰墓者在初盛唐商人墓志撰写过程中,常借用修身立节、避世远隐之处士外衣掩饰其商贾真实身份,贞观十七年《唐故处士李先生(毗)墓志铭》云:“(李毗)行敦颜子之仁,智抱陶朱之术,货殖丰厚,先生赒赡有余。 慈爱为怀,积而能散,至于春台秋水,畅玄言于象外;漆园濠上,欣得性于神衷。 卿相弗之荣,王侯无以屈。”[14]55永徽六年《大唐故索处士(谦)墓志铭》云:“(索谦)遂乃出入五陵,优游三辅。 富埒陶白,资巨程罗。 ……天朝荐玉,嗤少和之未工;诣阙献珠,鄙握佺之重价。 封越天旨,屡动宸衷。 ……卒于隆政里。”[6]76显庆四年《大唐故王君(进)墓志铭并序》云:“(王进)少无检局,长崇放荡,志惟乐事,住不求闻。 虽复绛纱之业或亏,白圭之谋是务,若卜商之鬻鲁,犹猗顿之问陶。 ……非有爵邑之荣,方期鼎食之贵。 ……卒于福善坊之第。”[7]307永淳元年《大唐故凉国公府长史上骑都尉张君(达)墓志铭并序》云:“(张达)澹于荣禄,默而不仕。 于是栖迟洛邑,近阛等晏婴之居,营致生资,丰财埒猗顿之产。 ……晚节好学,招请名流,特玩班书,泛涉诸史。 缮缃编而满箧,集青汗而盈架。……门多贵介,席有胜宾。 ……嘉声籍甚,匪谢玄冕之徒,雅趣优游,将拟白衣之躅。 ……卒于思顺里。”[7]697前述4 方初唐本土商人的墓志与真正息心归隐之“处士”墓志的书写模式迥异。 商人墓志的书写态度更显矛盾,初唐商人墓主凭借经商活动积累了巨额财富,虽家财万贯却常以德行高洁处士伪饰商客之身份。 志文均称墓主高蹈不仕,对仕宦未流露出依恋与痴迷,表面上将不仕原因直接归咎于自身道德因素,实为初唐仕进无路的真实写照。商人向士人身份的趋近成为初盛唐士商关系格局演变的一个明显态势,初唐时期商人墓主努力尝试身份越级与人格转换,高宗时期的墓主张达就是典型。 张达晚年曾涉足政坛,长期在幕府充任幕僚,后因受朝廷强大的士族阶层自我防御机制的流动与冲刷,因触入仕禁令致使仕途中断。 张达明确将经商设计作为营生手段,积极向知识分子转型,表现出对文士生存方式、性情品行的效仿追慕。 他具有多重身份,集商人、藏书家、文士于一身,仰慕文雅,专习儒业,将读书儒行作为个人精神旨趣的追求,散发亦商亦儒气质,呈现出初唐商人向士人人格蜕变的倾向。 其交游信息更展露出文士的精神风貌,志文交代他与洛州司马皇甫亮友善,两人深守礼法,亦足见亲厚之意,此类文士型商人尤受士大夫推崇,士与商之间身份阶层、文化人格等差异日渐消弭,彼此的交往情谊也颇深。

盛唐商业经济呈现高度繁荣景象,传统重农抑商观念逐渐弱化,随着商人阶层不断崛起,其社会地位亦显著提升,传统的士商秩序有所松动。 商人群体通过除科举之外的非正当手段进入仕途,赋予自身更多的政治追求。 盛唐本土商人墓志沿袭初唐的撰写规则,墓主名义上的“大隐”背后亦同样潜藏商人身份认同的尴尬与困窘。 开元二十一年《郭君墓志》云:“(郭君)平生性与词学周旋,谈唯王霸之友,行必中和之侣,得烟霞之胜躅,乐以忘年;殖诗酒之通闲,神惟张王。 出则金覉昭路,宝马临云;坐则甲第当衢,家僮若月。 资等王孙之积,财丰猗顿之饶。”[6]538开元二十一年《唐故李府君(宝藏)墓志铭》云:“(李宝藏)迹混尘俗,心游物表。 室同猗顿,志齐梁疏。”[15]天宝四年《大唐故上柱国司马府君(元礼)墓志铭并序》云:“(司马元礼)幼常读书,长又习武,……乐天知命,邈无名位之心。 企慕交游,好治资产,尝顾谓子升曰:总四方会,据一国冲,致天下人,聚域中货者,曷若旗亭乎! 贫宾主礼,取谈笑资,成骨肉亲,饀金兰分者,曷若玉醴乎! ……中山之液,尚谞浇漓;东鲁之浆,不其淡薄。 揭相如之牓,未陨家风;解仲举之蹋,斯延国士。 ……终于蹇足福善里之第。 ……永厝于龙门山天竺寺之东谷。”[7]1577天宝十四年《唐故侍老张公(四胡)墓志铭并序》云:“(张四胡)负大隐之操,故优游市廊;抱广度之能,故迁延商旅。 ……终于招德坊私第。”[8]499统观以上四方盛唐本土商人墓志,撰墓者为美化商人将墓主描摹成高蹈远引、遁世自守的高士形象。 相较于道家思想占主导的初唐商人墓主,盛唐商人墓主身上则显露出儒释道三教融通的思想气质。 墓主郭君、司马元礼分别为长安富贾、洛阳酒肆商家,两人均具有一定文化修养,郭君为外商内儒的典型代表,其行为举止、精神气质超越固属的等级与身份,外显文士风范,内怀王霸理想,有救世济民的远大人生抱负;司马元礼儒释道三教思想互补,再现盛唐文化涵养的大气磅礴、豪迈慷慨之性情。 与此同时,通过士人题署行为从侧面显示出士商关系之变化,四方初唐商人墓志无任何题署信息,而商人郭君、司马元礼墓志完整记载撰墓者的相关信息,郭君墓志撰墓者题署为梁州城固丞王利贞,司马元礼墓志题署为大理寺丞郑荖莱,商人不能脱离其所身处的社会环境而孤立存在,两位士族的撰墓者皆为商人墓主生前交游的故友,透过墓志士人题署行为可推断士商身份界限在高宗之后日益模糊,盛唐时期士商两者思想文化、性情志趣逐渐融合。 盛唐商人本土墓志还另存一方女性商人墓志,开元二十四年《大唐皇甫宾亡妻杨氏(丽)墓志铭并序》所记墓主系洛阳商妇:“(杨丽)皈依释教,契龙女之能;经营财产,会陶公之法。”[7]1456志文披露了墓主的商贩身份,通过考证墓主清化里的卒地记载,发现其地理位置毗邻洛阳北市,确证其商人身份无疑。

初唐入仕禁令具有实际的约束效力,据《新唐书·颜师古传》记载,初唐秘书少监颜师古因“多引后生与雠校,抑素流,先贵势,虽商贾富室子,亦窜选中,由是素议薄之,斥为郴州刺史”[16]5642,可见初唐太宗时期的商人仍受入仕禁令限制无法跻身仕途。 因初唐贵族生活奢靡无度,朝廷赏赐过当等原因以致国力空竭,于是卖官鬻爵弥补财政亏空,为商人转换身份提供绝佳途径。 初盛唐商人通过捐财助军、“捉钱令史”、“斜封官”制、假荫冒名、权贵援引等手段晋升仕途,唐代商人入仕途径的演变既反映了唐代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又彰显了他们不同于其他阶层的入仕特色。 商人通过助军输钱买官之风肇始于太宗,《太平御览·布帛部七》载:“贞观十八年,命将征辽东。 安州人彭通请出布五千段以资征人,上喜之,比汉之卜式,拜宣义郎。”[17]高宗时期商人凭借助军方式跨越身份鸿沟,直趋政界。 《旧唐书·郝处俊传》记:“乡人田氏、彭氏,以殖货见称。 有彭志筠,显庆中,上表请以家绢布二万段助军,诏受其绢万匹,特授奉议郎,仍布告天下。”[4]2800中宗朝商贾热衷仕进做官的愿望有增无减,朝廷默许以买卖官爵方式填充国库,如《旧唐书·辛替否传》记:“至于公府补授,罕有推择,遂使富商豪贾,尽居缨冕之流,鬻伎行巫,咸涉膏腴之地。”[4]3155《新唐书·柳泽传》记:“神龙以来,纲纪大坏,……因贵凭势,卖官鬻爵。 妃主之门同商贾然,举选之署若阛阓然,屠贩者由邪忝官,废黜者因奸冒进。”[16]4174而“捉钱令史”亦成为政府纳资卖官的一种变相入仕途径,褚遂良《请废在官诸司捉钱表》直言“诸司取此色人号为捉钱令史。 不简性识,宁论书艺,但令身能估贩,家足赀财,录牒吏部,便即依补”[2]1504。

唐人笔记大量保存了初盛唐商人通过斜封、假荫等方式步入仕途的史料。 墨敕斜封官是唐代职官制度史上的一种特殊现象,唐张鷟《朝野佥载》卷一记:“景龙中,斜封得官者二百人,从屠贩而践高位。”[18]中宗时爵赏愈滥,商人通过斜封非正规的买官方式获得官职,有力提升了商人的政治地位。“时上官昭容与其母郑氏及尚宫柴氏、贺娄氏,树用亲党,广纳货赂,别降墨敕,斜封授官,或出臧获屠贩之类,累居荣秩。”[4]2173另外,初盛唐商人子弟利用假荫方式非法入仕,或假借亲属官品,或贿赂地方官吏篡改姓名户籍,隐瞒身份参加吏部铨选,此类现象较为普遍。 据《新唐书·李怀远传》载:“(李怀远)少孤,嗜学。 宗人欲藉以高荫,怀远辞,退而曰:‘因人之势,高士耻之。 假荫而官,吾志邪?’”[16]4244商贾为求厚利,铤而走险,以假荫方式获取进入政坛的资格。 “今年三铨选人并行事官等,内有冒名入仕,假荫发身。 或卜祝之徒,工商之类,既淄渑之一乱,谅玉石之宁分。”[2]8870唐皇甫氏《原化记》记载了盛唐开元时期商人子弟企图以假荫身份入仕的例子。 “开元中,有一人姓刘,不得名,假荫求官,数年未捷。 忽一年铨试毕,闻西寺有李老善卜,……老人曰:‘今年必不成,来岁不求自得矣。’生既不信,果为保所累,被驳,生乃信老人之神也。”[19]同时唐人笔记亦存录了初唐中宗朝商贩与士族权贵交结超秩擢任官爵的文献:“张仁直,幼时贫乏,恒在东都北市寓居。 有阎庚者,马牙荀子之子也,好善自喜。 慕仁直之德,恒窃父资,以络其衣食,亦累年矣。 ……其后数年,仁亶迁侍御史、并州长史、御史大夫知政事,后庚累遇提挈,竟至一州。”[20]综上,上述商人入仕的文献记载,整体展现了初盛唐社会风尚和文化思潮,士商突破了社会的等级结构,推动其关系朝中晚唐互渗一体的格局转变。

三、中晚唐本土商人墓志之于中唐仇商文化之形成与士商互渗对流模式的建立

安史之乱不仅改变了唐王朝的政治走向,使其由强盛走向衰落,而且改变了唐王朝的经济结构,小农经济结构逐渐解体,商品经济因素开始勃兴。 大量流离失所的农民脱离了户籍,破产的农户弃农从商,变成商贩,“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 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长为贩卖翁”[1]4299,“百姓日蹙而散为商以游,十三四矣”[2]6399。 游离的“浮寄人口”更多地向城市涌集,“长安县所领四万余户,比万年为多,浮寄流寓,不可胜计”[21],一部分游民为了生计从事商业活动,逐渐向市井商贩身份转换,豪族社会瞬间转变成平民社会。 在户籍管理混乱,常有流民的时代,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流动人口的身份问题,冲击着社会等级秩序:“国家自天宝已后,中原宿兵,见在军士可使者八十余万,其余浮为商贩,……况敛财日寡,而授禄至多;设官有限,而入色无数。 九流安得不杂! 万物安得不烦?”[2]10020

中唐商贾大族,雄厚的财富成为他们寻求政治势力崛起的内在因素,而富商巨贾子弟通过纳资鬻爵等方式完成了士人身份的跨越与转型。 大历八年(773)《御史中丞晋州刺史高公(武光)神道碑》记载了胡商之子入仕为吏,“(高武光)有诏迁梁州刺史,充山南道观察。 初商人吏那延,西人之子也,茂迁员来,遇疾而卒,遂殚所得之资,备送终之礼”[2]4526。 温庭筠《乾月巽子》载录了长安巨贾窦攀附中唐名将李晟为贾客子弟谋取高官的一则文献:“(窦)因怀诸贾客子弟名谒(李)晟,皆认为亲故。 晟忻然览之,各置诸道膏腴之地重职。”[22]白行简《纪梦》记述长安贩粥富商之兄张氏任职小吏:“长安西市帛肆,有贩粥求利而为之平者,姓张不得名,家富于财,居光德里。 ……有顷,自外传呼侍郎来。 竞隙间㰀之,见一紫绶大官。 张氏之兄尝为其小吏,识之,及言 曰:‘吏部沈公也。’俄更哦曰:‘尚书来。’”[2]7102可见,中唐商人子弟纳资买官入仕之后虽不能操掌实权冲要之位,但已将政治势力全面输送、渗透至官僚体系。

一方面,盛唐安史之乱,商人攀附权贵,输钱买官现象泛滥不绝,打破了唐太宗立下的商人“不可超授官秩”旧例,皇家禁卫、节度使之武职皆可授市井商贩之流。 《旧唐书·安禄山传》载:“天下承平日久,人不知战,闻其兵起,朝廷震惊。 禁卫皆市井商贩之人,乃开左藏库出锦帛召募。”[4]5370《旧唐书·敬羽传》载:“胡人康谦善贾,资产亿万计。 杨国忠为相,授安南都护。 至德中,为试鸿胪卿,专知山南东路。”[4]4861而中唐富商不再满足于物质富足的经济层面,努力寻求政治地位的改善,通过助军方式涉足官场。 “其商贾准令所在收税,如能据所有资财,十分纳四助军者,便与终身优复;如于敕条外有悉以家产助国,嘉其竭诚,待以非次。”[2]4393中唐朝廷兴兵削藩,征战不断,底层商贩希望投机行伍,勇立军功而飞黄腾达。 如《旧唐书·王处存传》载:“王处存,京兆万年县胜业里人。 世隶神策军,为京师富族,财产数百万。 父宗,自军校累至检校司空、金吾大将军、左街使,遥领兴元节度。 宗善兴利,乘时贸易,由是富拟王者,仕宦因赀而贵,侯服玉食,僮奴万指。”[4]4698入伍从军成为商贩贾客谋求仕进的选择之一,“神策等兵在城中,多是市井屠沽”[2]4982,“盖以六军之兵,素非精练,皆市肆屠沽之人”[2]3366。 然因中唐商人不习战阵、虚名逃赋等问题毕现,且不守法度之事时有发生,社会民怨沸腾。 宋王谠《唐语林·政事上》卷一记:“刘桂州栖楚为京兆尹,号令严明,诛罚不避权势。先是京城恶少及屠沽商贩多系名诸军,干犯府县法令,有罪即逃入军中,无由追捕。”[23]商贾之子混迹行伍,导致商人在中唐恶声狼藉,臭名远播,商贩子弟纷纷遭遇除名。 大历十年(775)故去的开府仪同三司兼左羽林军大将军赠工部尚书张维岳神道碑就记载张维岳对市井屠沽之伍,避属所征役而冒趋戎行者”“悉罢斥”[2]10636。 贞元十九年的特进左领军卫上将军兼御史大夫平原郡王赠司空柏良器神道碑也有类似记载。

另一方面,伴随着中唐商人的财富日益增加,富商家族渴望培养子弟走科举致仕之路。 尽管经由行伍入仕的捷径受阻,但富商豪贾与权贵暗中交通,纳财买官,商人子弟仍获得了与士冠清流平等的教育权利。 权德舆在《送从兄颖游江西序》明确指出中唐工商杂品子弟已经获得入官学的资格:“自十数年间,戎车居天下之半,……其或倚佳名,席势卿,以取富贵者,皆朝为屠沽,夕拖章组,风波变化,以万万计,其次或杂与诸生之徒,冠柱后惠文,持从事使者之檄,溢于府寺,喧于传置,风流不还,声实相远。”[2]5023-5024初唐朝廷已明令禁止商人及其子弟参加科举考试,中唐商贾子弟获得与士族平等的教育权利因而激发士族文官的反对。 韩愈《请复国子监生徒状》云:“国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趋竞,未复本源。 至使公卿子孙,耻游太学;工商凡冗,或处上庠。 今圣道大明,儒风复振,恐须革正,以赞鸿猷。”[2]5560由于中唐商人群体的政治势力壮大,不循礼法、高调炫富、谮越等级事件屡屡发生,引发了士族的强烈反抗,吕温怒斥“班爵于兼并之家,析圭于滞积之室,使屠沽贱隶,陵驾英豪,苟有怀廉耻之心”[2]6338。 中唐士族对商人政治力量的敌视不断蔓延,整个社会掀起了一股仇商的浪潮。这种仇商意识直接影响了两方中唐本土商人墓志的书写体例。 贞元十一年《唐故路府君(江)墓志铭并序》云:“(路江)秉陶朱之术,弃原宪之徒。 虽未展经邦之谋,然众君子皆韪其德也。”[24]元和七年《大唐故马府君(倩)墓志铭》云:“(马倩)居识时之否泰,出见事之荣辱。 故不求贵仕,坐隐市朝。 ……至乃适于四方,利有攸往。 营陆买之业,以安其子孙;弘陶朱之产,以济其穷乏。 乡闾赖其博施,郡国尚其风义。”[6]833由上述两方墓志可知,中唐本土商人墓主的身份由初盛唐墓志隐晦表露转变为主动表明,不再需要隐逸者的形象作为掩饰,这一点足以证明中唐商人势力日益壮大。 中唐商人墓主经历盛世与战乱,置身荣耀与屈辱,努力改变命运终不被士族接纳,一直受排挤处于政治边缘,志文中大量删减初盛唐本土商人墓志对财富极力炫耀的描述,商人更加显得自信、理性、内敛,这种墓志内容及语言的调整变化可理解为商人墓主对中唐士族“仇商”思潮的低调回应,他们清醒意识到财富力量终无法与权势力量抗衡。 中唐政局的动荡起伏,令人窒息不安的仇商文化环境,墓主几度沉浮,无意仕途,以“未展经邦之谋”“不求贵仕”宣泄无奈的政治境遇和人生悲叹。

中唐之后由于商品经济发展,政治结构相应调整,晚唐时期士商关系朝互渗对流模式发展,表现出商人入仕,士人从商的“士商合流”新动态。 士农工商等级制度在晚唐贵者贫和贱者富的上下对立运动中被财富力量消解。 首先晚唐士人在权势、金钱两者的矛盾抉择之中更倾向于表现出对财富的渴慕,晚唐富商家产不可计数,与权贵往来,势倾朝市,财富无疑对贫寒士人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会昌元年歙县尉博陵崔府君夫人魏氏墓志记:“呜呼天乎! 保念倚注,望其成立恩,无报期矣。 茹毒衔冤,终天而止矣。 之心如此。 一旦违恙,家徒壁立。 旨甘药饵,所向皆阙。冤恨苍天,实为子不孝,不能贾贩执技,竭力报养,使至于是。”[25]368这则墓志材料折射出晚唐商人尊隆的社会地位,亦反映出士族已完全认可和接受商人生活情态及其人生价值。 其次,官员从商在中晚唐已成社会普通现象,引起朝廷严重关注。 为了维护封建等级秩序,陆贽强调“国之纪纲,在于制度,商农工贾,各有所专,凡在食禄之家,不得与人争利”[2]4759。 晚唐社会政局不稳,官员经商屡禁不止,唐武宗明确规定“古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人争业,然后利可均布,人可家足。 如闻朝列衣冠,或代承华胄,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2]820。 最后,中晚唐“士商殊类”思想日趋没落,门第身份差距日趋缩小,催生商人独立人格之形成。 中唐以后逐渐破除门第观念,贾客之子亦可参加科举考试,士商融合的现象大量出现,晚唐士族开始大声疾呼为商人道德正名,商人的社会地位也显著提升。 王睿在《诚节论》说道:“且临患难,履颠危,虽商贾小人,屠沽贱品,犹能相拯于穷蹙,尚乃任情于依托。 矧乎顶章甫冠,拖缝掖衣,口诵先圣之文,胸怀德义之典,目曰儒士,而无慷慨之心,不有风云之操,亦何以见分明之男子,磊落之丈夫。”[2]7472-7473牛希济《治论》指出:“冠章甫,处同行,望之君子哉,乃小人也。 大凡小人之属,非高名厚禄贵胄之家而无之也。 负贩之列,行君子斯君子也。 轩冕之上,行小人斯小人也。”[2]8880拥有强烈道德优势的唐代士族阶层开始重新审视士商关系,背负污名的商人在仇商谴责之下终得解脱和洗白,晚唐士族开始以平等态度正视商人政治力量的崛起。

晚唐时期士人弃儒从商已成为时代潮流,这一历史趋势在四方晚唐本土商人墓志中得到印证。 会昌三年《唐彭城刘府君(巨川)墓志铭并序》云:“府君名巨川,字居厚,彭城郡之裔也。 ……至于名位显世,略而不书。 ……府君禀冲和邃,灵怀物外,幽志蜕迹,盛唐之代,韬光商贾之中,开襟高尚之风,适性江山朗月,敦诗阅礼,明庭训也。 遗名乐道,彰圣时也。”[6]953大中十三年《唐故昌黎郡韩处士(审)墓志铭并序》云:“皇祖讳垂,隐居不仕,遁世销声。 皇考讳仕则,亦高尚其节,养志丘园。 处士即长子也。 ……洁己备其百行,立德载于九。 虽晦迹畎亩,必心坚金石,训子知方,治家润屋。 岂图神不福善,天丧斯人。 ……铭曰:懿哉处士兮晶明英杰,知礼知律兮声华远彻。 身虽不仕兮家拟陶朱。 天胡不惠兮歼此贤哲。”[25]397中和三年(883)《唐故太原祁府君(振)墓志铭并序》云:“公讳振,字慕高,太原祁人也。 ……公挺生仪表,……年未弱冠,词艺出群,就试明庭,入贡殊等,三造礼部,九霄下窥。 所忌者,要害权门,千变万化,争名趣利,山高海深。 是以鹚退丘园,卷舒人事,圆经咏史,不出户庭,十数年间,致猗顿之富,习游夏之流。”[26]后唐天成三年(928)《唐代郡李使君故聂氏夫人(慕闰)墓志铭并序》云:“夫人字莫闰,姓聂氏,太原人也。 ……。值世乱繁,丰岁不能自给,因农□聚室相谋曰:斥贪而永富,莫若归农。 则又农有水旱,所谓农不如工。 则又工有成败,所谓工不如商。 乃经营四方,贸殖□土。不日不月,家财万金。 ……父讳和,谦□居采,继□安父之业。 不废千家之货,使精百氏之书。 事佛宗儒,济贫□苦。 当语里人曰:……乡中之□曰,子负大才,何不登仕。 公曰:嘻! 子何见事之□,今满大氛□匝地,兵戈当世,乱而杀者,子所耻也。 吾无仕□,以全长幼之节。”[27]上述四方晚唐墓志材料充分表明晚唐商人墓主在朝不保夕、官场黑暗的乱世,科举制度对士族失去了兴趣,读书入仕并非晚唐士人唯一的人生选择,弃儒从商更是基于对现实的考量。 墓主祁振“三造礼部”,忌害权门而弃儒从商;聂亮被显贵与贫寒的巨大反差刺痛遂断仕意,“每欢其先□食禄,不逮其亲”;聂和因“继□安父之业”放弃科举仕进。 同时,晚唐本土商人墓主具有士人行为范式,雅好艺文,不坠儒风,以道德礼义自律,散发出与士人相同的志趣气质,但其思想又比初盛唐商人墓主更显复杂,融通诸子、佛学以涵养情致,不再一味表现出对儒家思想的信仰与实践。 此外,家族谱系是士人的身份象征,晚唐商人墓主按照士族阶层墓志撰写惯例重视墓志的家世源流叙述,且晚唐商人独立人格的形成让商人墓主更显自信、荣耀,商人墓主毫不避讳在志文中交代家族姓氏和郡望,详列家族成员的名字,没有刻意回避难堪的贾客身世,改变了初盛唐商人墓志笼统简略记录其家世背景的书写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晚唐聂亮父子两代依赖贩卖手段发迹暴富,撰墓者借其父聂亮之口传递晚唐社会重商意识,揭示出“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的主流价值,与晚唐姚合《庄居野行》一诗诠释的弃农从商动机完全契合:“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 官家不税商,税农服作苦。”[1]5706聂和对富与仁的辩解,再次展现唐代商人独立人格衍变及定型的过程,士商关系亦从传统对立逐渐向两者融为一体转变。

四、结语

唐代士商身份的转换随着社会演进趋势及商人政治地位提升不断调整。 初盛唐时期商人向士人身份的趋近成为士商关系嬗变的一个显著标志,中晚唐时期则成为商人身份及人格形成的转折点,士人弃儒从商确立了士商互渗对流模式。初唐时期,商人墓主借用“处士”称谓遮盖商人身份,以寄情山水、坐隐市朝的假象为入仕无门编造借口,商人墓主日常行为、性格气质却愈加透露出对士人精神旨趣的倾慕及效仿,心中始终隐藏功业抱负,展示出初唐商人向士人人格蜕变的轨迹;发展盛唐阶段,传统贬抑商人的观念受到冲击,商品经济繁荣导致社会等级秩序松动与士人思想图式发生变化,士商关系渐由疏离走向密切,盛唐商人墓志的士人题署行为进一步证明士商之间身份界限、文化人格的隔阂日愈缩小;中唐商人群体势力不断扩大,商贾子弟在武职、文官官僚体制中寻找入仕突破,中唐商人墓主不再需要隐士的掩饰,在志文中公开承认其商人身份、政治追求,由初盛唐商人墓主模糊而尴尬的身份的定位逐渐转变为对自我身份的自觉认同;晚唐门第观念淡化,“士商殊类”思想衰落,商人可通过科举进入仕途,大量出现士商融合的政治现象,商人政治地位发生改变,士族阶层开始为商人道德正名,对商人的传统偏见得以破除,之前依附于士人的商人独立人格逐渐分离出来,晚唐商人墓主遵循士族墓志撰写体例在志文中详细交代家世源流以标榜身份。而晚唐商人墓主放弃仕进,弃儒经商的行为实为“士商合流”之时代产物,这种趋势致使传统士商结构产生巨大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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