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懿德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王在晋(1568—1643),字明初,号岵云,河南濬县(今河南浚县)人,南直隶太仓(今江苏太仓市)籍,万历二十年(1592)壬辰科进士,历仕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为官近四十载,仕宦履历丰富,也曾任诸如辽东经略、兵部尚书等权位显赫之职。 同时,王在晋一生笔耕不辍,为世人留下了诸如《兰江集》《越镌》《海防纂要》《三朝辽事实录》等多部著述,具有相当的史料价值。
王在晋是晚明政坛中具有重要地位且极具争议的人物,这不仅由于其几乎位极人臣的仕宦经历,更主要的是缘于他任职辽东经略期间力主据守山海关附近,而与孙承宗、袁崇焕等人防守宁远的主张相冲突。 由此,对于王在晋这一策略的评价乃至衍生出的对王在晋其人的评价问题,已然成为后世争议的焦点。 学界治明清史之学者主要在研究明清易代之际辽东局势及所涉人物时,对王在晋其人及其政策主张多有论说和评价。 如日本学者稻叶君山在《清朝全史》中认为王在晋“为人未始无远略”,且“于明季之财政尚能知其情形”,但其守辽政策最终被孙承宗、袁崇焕否决,作者认为“是以在晋之议不为少壮者流所悦目”所致。[1]萧一山在《清代通史》中亦认为王在晋“以国力薄弱,财政困难为虑,故不敢轻进图功”,但“弃地设守,终非善策,宜不为新进有为者所喜耳”[2]。 赵光贤《明失辽东考原》一文指出,王在晋任职兵部期间主张于宁远修筑边城设防,但任职辽东经略后发现山海关难守,宁远距山海关太远,加之受到王象乾的影响而专意于山海关附近筑重城守关[3]。 事实上,众多研究成果尤其是对孙承宗、袁崇焕二人的专题研究往往将王在晋置于二人的对立面加以批驳。 如梁启超《明季第一重要人物袁崇焕》一文称王在晋“无远略,徒作偷安计”[4]。 孟森在《三朝辽事实录评》指责《三朝辽事实录》专为诬陷、诋毁孙承宗、袁崇焕而作,因而评价王在晋此人“岂止误国之庸臣,实小人而无忌惮之至!”[5]当代学者阎崇年在《袁崇焕传》中亦评价王在晋“既无远略、又无胆识,既无兵略、又无智慧”[6]。 近年来,杨绪敏等学者从王在晋著述出发进行专题研究,对王在晋给予肯定,同样可备一说①代表性成果有杨绪敏《王在晋及其军事著述探研》(《社会科学战线》2014 年第7 期),杨竹青《王在晋海防思想研究——以〈海防纂要〉为中心》(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 年)。。
对于历史人物的研究和评价一直是历史研究中长盛不衰的话题。 就王在晋这一个案而言,其守辽政策正确与否姑且不论,但对王在晋的评价应当是基于全面了解其生平活动而得出的。 不难发现,以往研究成果仍主要依据王在晋的守辽政策及其相关著述来阐述对其认识,对其为官宦绩却缺乏专题探讨。 本文将聚焦于万历朝这一王在晋发迹的重要时期,通过爬梳各类史料,论述其仕宦和作为,以期对相关研究有所丰富和补充。 同时,在行文中也力求将人物与制度紧密结合,以王在晋为线索,深入认识和呈现晚明百态。
王在晋进士及第后初授中书舍人,万历二十五年四月升工部营缮清吏司主事。[7]338当时正值万历皇帝敬妃李氏卒,皇帝决定于银钱山为敬妃建造陵墓,工部尚书徐作命主事王在晋与主政尹从淑负责督建事宜。 山陵督造之事属钦工重务,难度很高,正如王在晋所言:“山工均非所常试者,以剧役而责之非所常试之人,难矣;且上意未可测识,而求以当其欢心,难之难矣。”[8]346经过分工,尹从淑长期在京处理向各部门筹措钱粮、物料等事的交涉,王在晋赴银钱山负责具体督造之事。山陵开工之初,条件十分艰苦,王在晋“初至山,率领千五百余人,而山无宇舍,夜则散处林箐,暑雨山风,侵肤彻骨”, 他即令匠头寻找附近陵坟外的空房进行安置,将患病者遣至暖房调摄,改变了陵工曝露山谷的状况[8]346。 工地上“众暴寡,强凌弱”现象十分严重,“众夫或群向夺之食,或相争而破其釜”,王在晋“重惩其首而杜其争忽焉”,“自是劳者息,饥有食矣”[8]347。 针对匠头的压榨,有不堪忍受而告发者,王在晋均“立簿稽查,凡来告者,悉登簿”[8]347。 匠头遂不敢恣意拷打压榨役工,达到了“强者无威,无威而小民得伸其舌矣”[8]348的效果。 经过三个月的视事,陵墓修成,万历皇帝决定于九月三日卯刻安葬墓主敬妃李氏。 “自兴工至掩土,计百十日,灵柩之在山棚四十有三日,而其间为风雨所占者三分之一,道上水至今犹能作波。 向来工役无此苛迫而艰巨者。”[8]352-353王在晋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堪称其仕宦生涯的良好开端。
万历二十五年九月,王在晋督造山陵得竣后,随即以工部主事身份“榷杭关税”[7]325,也就是管理杭州钞关征税。 杭州为大运河南方端点,处于钱塘江与大运河交接处,属交通要道,明朝在此设立的榷关有南关、北新关等处,《两浙南关榷事书》明确记载王在晋在杭州南关任职[9]320,嘉庆《太仓州志》亦记王在晋“榷杭南关税”[10]。 明朝于洪武年间在杭州南关设立抽分厂,隶属工部,又称工部杭州南关分司,“凡商贩竹木十取其一”,“每岁差部臣一人司其事”[9]309。 关于王在晋在杭州榷关为政情况,清代学者朱纁在《榷杭德政碑》中有所涉及,并对王多有称赞:“持使节至者无虑百余人,独太宰杨止菴与大司马王岵云为最著。”[11]119杨止菴即杨时乔,志宜迁,号止菴。 《明史》载,杨时乔“榷税杭州,令商人自署所入,输之有司,无所预”[12]5906-5907。 大司马王岵云即王在晋。 他管理杭州榷关时,正是阉党税监横行之时,其“力争利害,潜调默护,使商贾咸获高枕,才猷胆决”[11]119。维护了商民利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税监的盘剥,故后世将杨时乔与王在晋同列,“先后虽多名贤,必首推两公为不可及”[11]119,肯定了二人在杭州任官时的政绩。
万历二十六年十一月,王在晋转任工部都水清吏司员外郎署郎中事,二十七年二月,升任都水清吏司署郎中事主事。 都水清吏司简称都水司,与营缮、虞衡、屯田三司并列为工部下属四司,都水司主要职官为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川渎、陂池、桥道、舟车、织造、券契、量衡之事[13],王在晋所作《水衡纪略》即为其任职经历的记载。 “水衡”一词来源于古官名,汉代即有“水衡都尉”“水衡丞”,《汉书·百官公卿表》“水衡都尉”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古山林之官曰衡,掌诸池苑,故称水衡。”[14]“水衡”一词后泛指管理水利之官。 王在晋任职期间正值万历中后期,明朝财政开始显现崩溃迹象,都水司又掌管核销、修造之事,在此背景下,都水司职任十分艰难,“掌篆者以供亿繁而去之,岁且六七矣”[8]353。 不仅如此,万历中后期,皇帝为解决财政困难,派税监、税使四处压榨,王在晋还需要同此类危害地方的官员进行斗争。 例如当时陕西税监梁永交结巨珰,借口山陕进解羊绒粗恶上奏参劾,意图兼管织造羊绒,为自己谋利。 王在晋建议上司复言,强调“关中惫敝,织造时艰, 厚 宜 轸 恤”, 力 挫 梁 永 阴 谋, “事 得终寝”[8]355。 王在晋在任时,都水司参与的黄河三仙台、赵家圈等处河工完工,缓解了黄河决堤之害,因功受到朝廷赍赏[15]6314。
万历二十八年四月,王在晋升任兴泉兵备道,加福建副使衔[15]6448。 根据其《闽海平倭记》自述,他于万历二十九年正月入闽,又以福建按察司副使身份“代庖巡守漳南道”[8]343。 万历年间倭患形势虽不如嘉靖时期严峻,但倭寇对沿海地区的侵扰仍时有发生,以《明神宗实录》的记载来看,几十年间倭患袭扰地区主要集中在福建、浙江、广东等地区。 从万历中后期开始,明代海防日益废弛,“官兵缩朒,百兵不能当十贼”[8]343。 王在晋受事后,为杜绝倭寇对沿海地区的骚扰,他募兵八百,募商船24 只,分为两哨,提拔沈有容、张万纪二人分率,出海巡逻。 沈有容舟师出海,很快传回捷报,斩首倭寇32 人,夺回南澳捕盗张敬兵船1只。[16]正是在王在晋的器重与提拔下,沈有容逐渐崭露头角,最终成长为明末著名将领。 任职期间,王在晋还与福建总兵朱文达相互配合,率明军在漳州、泉州、澎湖一带取得平倭大捷,“沉犁倭船九只,夺获贼船并兵渔船十六只,生擒倭贼四十二名,斩首八十六颗,获从贼首十五名,救回被掳一百六十四名,夺获器仗一千二百九十三件”[8]345。王在晋作为参与其中的将领,受到朝廷嘉奖,升职一级[15]7453。 王在晋在闽省实心任事,“密查机宜,出奇用间,筹划调度,夜不成寝”[8]343,表现可圈可点。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是王在晋海防思想的萌芽时期,例如他开始注意到海战与陆战的差异,如其所谓:“大海淼茫,随风漂泊,水师与陆师异,陆师可据险扼其吭而拊其背,船师讵可聚乎?贼所获渔人,靡不为其向导者,必避实捣虚,兵抽则防守弛,忧在内地矣。”[8]344阐明了水面作战的要义为熟悉路线,避实就虚,出其不意,方可致胜。
在闽省军旅生涯结束后,王在晋前往湖广履新。 《明神宗实录》记载,万历三十三年九月王在晋升任湖广参议[15]7742。 但参议作为明代的职官,通常设于布政使、通政使之下,且一般不限一人,且有左右之分,因而实录的记载不甚明了。 宣统《太仓州志》记载,王在晋“补湖广荆南道”[17]313。明代政区中有荆南道之名的有二,分别为上荆南道与下荆南道。 民国年间张之觉等纂修的《澧县县志》明晰地记载了王在晋为上荆南道参政[18]。上荆南道驻澧州(今湖南澧县),辖荆州、岳州二府及施州诸卫所[19],地域广大,地理位置重要。 王在晋曾作有《荆南荒政稿序》,记载了其任职澧州期间救民于洪涝的情形,与明朝在此地设立的行政制度相符。 由于明代布政使之下置参政或参议作为副职,也就是道的长官名称不一,“或参政,或参议”[12]1842,故实录中的记载可能存在讹误。
万历三十四年仲夏,时“淫雨连旬”,恶劣的气象条件导致荆南地区水灾的发生,“凡农圃、场圃尽为冯夷所侵占,而茅次土垒,且化为鼋鼍之窟矣”[20]435。 黎民百姓成为最大的受害者,“溺民操舠扶水,攀呼叫号,或猱援林菁,或蚁度草苴,披发而浮于波涛之莽”[20]435,一幅悲惨景象。 王在晋作为地方长官,以拯溺救饥为己任,“蠲公需,减供应,括锾金四百余镪”,发放至下辖的安乡、华容等县,购买米谷进行赈济[20]435。 清宣统年间成书的《太仓州志》亦载有此次救灾之事,称此举使“全活无算”[17]313,造福了受灾百姓。 王在晋还向上级建议“水退之后,戒各属宽刑省讼,追呼不及闾阎,敲扑不烦隶卒”[20]435,达到与民休息的效果,尽快恢复生产,这一建议颇有远虑。
万历三十五年,王在晋以湖广等处提刑按察司副使提督学校[13]25,也就是《明神宗实录》记载的“提学参议”[15]8224。 这一官职又称“督学”“学政”“学宪”,主管通省学校教育及文化事业,其中,为国抡才是学政官员的主要使命。 明代大文学家钟惺长子钟肆夏自幼聪慧,“二三岁时,拱立拜起如成人。 五岁读书,矩行正席, 作字甚敬”[22]387。 万历三十六年,钟肆夏年十六,“出试于督学岵云王公,文既清举,精神警秀,作字横竖成行”,王在晋“异而面录之”[22]389。 又据陈继儒《德隐先生墓志铭》载,号称“德隐先生”的名士胡如愚,其长子曾“见赏于督学岵云王公”,也就是得到过王在晋的赏识,“于是楚人始信长公德举,非以私进也”[23]。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王在晋任湖广学政期间的个人威望。 面对明代士风的日益败坏,督学湖广期间王在晋特撰文规劝士人,规范学校教育,主要包括重德行、正心术、养志节、明正学、尊传注、重实学、正体裁、秉公道、防奸宄、预培养、饬师儒、慎廉防、端风教、严礼节、重讲学、勤会课、崇化谕、稽文献[8]442-451。 涉及士人学习、修养及学校教育的多个方面。
同时,王在晋对地方文教建设十分关注,目前其个人文集中现存的《当阳县新迁儒学记》《松滋文昌会楼碑记》两篇记文即是王在晋担任学政时应邀为所辖地方文教建设而题写的。 如在《当阳县新迁儒学记》中,王在晋在文中热情洋溢地赞誉这项工程的策划、组织者——教谕李启元,曰:“令君(指李启元)嘉惠人文,裁盈数亩,布以施立,丰其黉宇,勤其教职,济济莘莘,爰居爰处,劝学讲议,庖厨六经,异馔百家,详延方闻之士咸登诸朝,渐渍被化者,奚啻三百,竟陵云杜之豪不得尽擅其美矣!”[8]366从王在晋对李启元的赞扬之词也能反映出王在晋对地方文教的关注和支持。
王在晋任职期间鼓励地方文献的编纂和刊刻,《澧纪》的刊刻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澧纪》为明代湖南澧州(今湖南省澧县)的一部地方志,由澧州地方乡绅高尚志撰,其子高坚续撰,成书并付梓于明万历年间,被誉为“明刻楚湘诸志上品,开湖南私家撰修方志先河”[24]。 《澧纪》刊刻之际,请湖广学政王在晋为此书作序,王在晋欣然应允。在序中王在晋称赞高氏家族“业求其恒,恒则不二,不二则可俟百世不惑”[21]10-11,称赞是书“高氏《纪》成,试一抽扬而品骘之,抉剔有条,敷陈有体,节缩有要,祥而不秽,赜而不乱,事或史乘所不收,文或典谟所未载,而博闻强识,蒐罗编辑,以备一方典故之遗,为昭代弘文宣武之助”[21]12-13。 不仅如此,王在晋还移文澧州地方官支学租银三两以为助刻之资,并“刷印五部送道备览”[21]26-27,以实际行动支持《澧纪》的刊刻,推动了《澧纪》成为地方志中的精品。 总之,王在晋督学湖广期间对明代湖广地区的文教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王在晋在结束了湖广督学之任后,转赴浙江任职。 《明神宗实录》载:万历三十八年,王在晋被明廷任命为浙江布政司右参政兼佥事。[15]8828但《明实录》对于官员升降之记载不免有所疏漏,在利用其梳理官员仕宦时,须多加留心其他史料,以佐证或补充。 王在晋就是这一现象的典型代表。翻检明代史籍,明人郭正域的文集《合併黄离草》中有郭正域本人所作与王在晋相关的诗两首,序文一篇,分别为《送王岵云督学分守杭严二首》[25]617和《王岵云学宪升浙江守道序》[25]669,由此可得出,王在晋在卸任湖广督学后转任浙江杭严道。 且明人黄汝亨所撰《寓林集》中有《江西左布政王公考绩序》一文,由于王在晋在之后任江西左布政使,此部分将在后文涉及,故此处的“王公”代指王在晋。 文中回顾了王在晋的仕宦,有“参政吾浙,备兵杭严,进而臬长,又进而藩”[26]之语,与王在晋在浙江的任职经历符合。 结合《明神宗实录》记载可以推断,王在晋被明廷授予浙江布政司右参政的同时兼摄浙江杭严道。 至万历四十年,王在晋升为浙江按察使[15]9521,三年后,也就是万历四十三年,又升为浙江右布政使[15]9996,直到万历四十四年迁任江西左布政使[15]10309,王在晋在浙江的任职才宣告结束。
王在晋在浙江期间亦颇有政声,主要表现在他以右参政主政杭严道期间,免除了平民百姓负担北绢的进贡押解这一陋规。 所谓北绢,原指宋代产于北方尤其是河北的丝织品,但由于两宋之交的北方战乱和经济重心南移,北方丝织业衰落,南方丝织业崛起并逐渐取代北方,浙江成为全国丝织业的中心[27]。 “北绢”也突破地域范畴,单纯成为丝织品的代称。 浙江杭严道作为北绢的重要产地,也是朝廷消费的主要供应地,而北绢的押解消耗往往导致负责押解、分摊的平民百姓倾家荡产。 王在晋上任后发现这一弊政,并着手进行改革和调整:
“时兵道王公在晋,议北绢民解诚不若官解之便,但从协部官带解之说,开征既不同时;既从杭州兼解之议,隔属又难齐一。 合择本府首领、佐贰曾经奖荐者一员,每年蚕熟之时,七县解纳,折项下银两到府,令其领织代解,如有退换,本官自行织补,不涉粮里,由此前役免佥,民称便至今。”[28]
王在晋巧妙地将北绢的押解任务折银分摊给领织,领织不仅负责组织加工,还负责将成品押解进京,其中的损耗、退换由地方官府负责,减轻了普通百姓的负担。
王在晋在浙江任官期间还参与了《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编订工作。 该书凡30 卷,由巡按浙江监察御史郑继芳、韩浚、张惟任3 人编订;由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洪启睿、右布政使吴用先、右参政萧近高、王道显、王在晋等15 人仝校;最后由浙江巡抚高举刊刻。[29]是书主要针对《大明律》进行注解和笺释,由万历年间明朝浙江地方官员多人参与编纂,他们都是官场中人,对于当时地方司法实践具有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因而此书具有相当的权威性,而且在我国法律史上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影响深远。[30]
万历四十四年二月,王在晋由浙江右布政使升任江西左布政使[15]10309。 作为一省之藩长,王在晋十分留意生民之艰,为民着想。 江西景德镇在明代为重要的制瓷中心,王在晋在任时,当地制瓷窑中偶然烧制出一张精巧绝伦的瓷床,窑主计划作为贡品进献宫中。 王在晋得知后命人将此瓷床抬入府邸,并“立碎之”。 众人惊骇,在晋曰:“此偶尔幻化,非人工,今入贡,异时再征,何以应? 且非常之物,近怪不毁,何为?”[17]313王在晋此举可谓深谋远虑,避免了一旦受到宫中征用而为地方百姓带来的沉重负担。 王在晋不以此瓷床进献而邀宠,反以黎民百姓之艰辛为虑,实属难能可贵。
王在晋在任时也特别关注江西教育事业尤其是白鹿洞书院的发展。 白鹿洞书院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当时,舒曰敬、李应升相继入主白鹿洞书院,舒曰敬创造性地将“会文”“会讲”教学法引入书院,“每月会讲六日,会文六日”[31]127。 李应升继承了舒曰敬的教学方法,并制定了《白鹿洞书院会规》,还把学员在论文较艺中撰写的佳作汇编成《白鹿较艺集》。 王在晋亲为《白鹿较艺集》作序,序文中肯定了舒曰敬、李应升的这一举措:“舒先生论文以格式之轨度,袁郡伯、李司理翻阅精核,选洞课若干篇,题曰《白鹿校艺集》,江右人文于斯得大观焉。”[31]127同时描绘了白鹿洞书院的盛况:“文有约,课有程,请有会,士彬彬向道,始合一郡之英髦,继集四方之名彦。 山间废物敝止,庀茸一新,人稠不能容,僦居道观几遍。 后至者道观复不能容,乃傅札止之。”[31]127仰慕之众,由此可见一斑。 他还在序中勉励白鹿洞书院的学生要秉持正气,傲然独立于世,做到“利害惕之而不动,患难迫之而不摇,艰大投之而不惧,如汉阳、五老诸峰,穹然独立,历世劫而无坎轲,然后可当天南之一柱”[31]128。
参与滕王阁的重建是王在晋任官江西的又一作为。 滕王阁是我国极负盛名的名胜古迹,唐永徽四年(653),唐太宗李世民之弟滕王李元婴始建于江西南昌,并由此得名,又因唐代诗人王勃《滕王阁序》而为后人所熟知。 滕王阁自建成之日起便屡遭焚毁,命运多舛。 万历四十六年,王在晋在江西布政使任上时,滕王阁已于两年前遭焚毁。王在晋与江西巡抚王佐以滕王阁“是千百年古迹也,何忍当吾世遂废之”,于是号召同僚出资捐建,“凡我同事,捐金缔构”[32]373。 资金筹措完成,“于是选材章贡,筮期命工,循其遗垝,甃其密砥,峙以危阁”[32]373。 重修完竣后,王在晋作《重建滕王阁碑记》,以纪念这一盛事。 与重修滕王阁同一年十月,王在晋考满。[15]10877
万历四十七年三月,王在晋由江西布政使迁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等处督理营田提督军务[15]10996,即山东巡抚一职,成为主政齐鲁的封疆大吏。 王在晋巡抚山东期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为。
第一,积极致力于加强山东的防务。
王在晋掌篆期间,对山东的重要战略位置有很清楚的认识,他认为,山东乃“运道之咽喉、南北水陆之总汇,是神京之左腋也”[33]20。 由于辽东战事吃紧,明廷往往就近调山东兵力作为补充,因而山东防务极其薄弱。 况且山东还是辽东粮草辎重等后勤运输的必经之地,因此,王在晋屡屡上书要求加强山东的防务。 他于万历四十七年八月的题本中提及辽东粮草运输和后方安危问题,担忧后金“乘船绝我饷道,辽东十数万之命悬于呼吸,彼时不战自溃,奚待破山海而后徐及京师矣”[33]21,因此建议“广募海上善战水兵,打造坚厚船只,酌量添设参、游、守备等官,分布要害,增募陆营勇健兵卒,以壮军威”[33]28。 然而,募兵则需筹饷,王在晋提议:“本省额编甲丁等库钱粮及红花、黄蜡等件,或可量折一二年以佐军兴之急”,又有“神明香火之余,似当留之本省,以充饷兵之费”[33]22。 王在晋致力于加强山东防务的建议也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朝廷的回应,万历四十七年十月,兵部尚书黄嘉善覆山东巡抚王在晋,同意王在晋的募兵计划:“登州副总兵营、莱州参将营、青州守备营俱系沿海要地,设守备一员,增兵数百名以联络声势,临清守备改作参将以防护漕运,原兵添足两千,巡抚标下营兵亦应补足原数。”“至于旅顺,距登莱甚近,且系运道咽喉,除见在水兵外,应将前议调浙兵三千,添足五千名,再益陆兵五千名,共一万名,总设大将军一员,统领操练,防护海运并为金、盖等处声援。”在水兵招募、战船建设方面,“仍令广造坚厚战船,使水兵游巡往来会哨,西可以保障登莱,东可以接应辽沈”[15]11247。 但不得不说,王在晋的相当一部分奏疏,明廷的回应十分有限,如万历四十七年九月,明廷决定发青州兵援辽,不仅削弱了山东的防务,而且山东还需负担粮饷、器械等后勤保障工作,增加了负担,王在晋虽上疏极力反对,仍无济于事[33]33-34;十一月王在晋上《题留新饷疏》,希望朝廷允许其将新加山东辽饷扣留一半,于本省养兵,同样也无下文[33]41。 尽管如此,仍然不能忽视王在晋所做的努力。
第二,想方设法减轻山东百姓的负担。
明朝末年,局势动荡,赋税沉重,再加之自然灾害频发,百姓生活处境十分艰难,山东亦不例外。 作为一省之“父母官”,王在晋尤其关心当地百姓生产生活状况。 万历四十七年七月,山东遭遇大旱,“旱极虫生,干枯叶萎”。 王在晋上疏报告受灾情况,并对朝廷的搜括、加编政策表达不满:“民无二釜,东省之人情骚动,且帑如悬罄而欲搜括以招兵;地成瓯脱,而思加编以益税,……恐忧不在强酋而在萧墙之内”。[33]24-25王在晋积极尝试减少朝廷对山东的搜括、征用、加派,以缓解这一困境。 如万历四十七年九月,王在晋请罢临清及六郡商税,疏入,“得旨,税留东省饷兵,此为不罢之罢”[33]30-32,王在晋的请求获得了朝廷的同意。再如万历四十八年四月,户部要求各地仓谷各粜一半,将所获银两解部,王在晋上疏称:“(山东)青黄不接之际,年年发仓赈济救饥,惟恐不赡,安有余粟可粜银解部乎? 他省无海运,或可割其半边以飨边,东省有海运,自当存其余以备用。”[33]51最终朝廷同意山东免粜。 同样的,王在晋的此类奏疏并非每一次都能得到明廷的回应,例如王在晋在万历四十七年十二月所上有关减免征用山东牛只的题本[33]41-43和万历四十八年二月所上建议免去临时加派山东三十万石粮食的题本[33]44-46均没有获得允准的记载,可能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但其中一些获得朝廷同意的减免建议确能切实减轻百姓的负担,也可视为造福黎民百姓之举。
第三,主动为明廷经略辽东出谋划策。
王在晋任职山东巡抚期间正值明军在萨尔浒之战惨败,朝野震动,君臣对辽东的经略愈加重视,山东巡抚之职更是与辽东关系甚密,正如王在晋所谓“齐、辽接壤,戍于辽者待食于东省,官于辽者带衔于东省,休戚相关,安危相倚”[33]35,所以亦主动为明廷经略辽东出谋划策。 王在晋在上任不久就上《盘获奸细疏》,认为努尔哈赤善用奸细,“开原未陷,而奸细先潜伏于城中。 无亡矢遗镞之费,而成摧城陷阵之功”[33]22。 故王在晋指出,“中国之防夷,莫先于间谍”[33]23,进而阐述了预防间谍之法:“凡沿海地方船只下海,无容夹带一人,粮船、客船回到登莱等处,仍严行盘诘。 如有私带人口,本船从重究罪。 既可以防奸细,又可以杜私逃,其于海防有俾矣。”[33]23王在晋任职山东巡抚期间向皇帝上“防夷十要”,内容包括严海禁、谨盘诘、守金盖、固山东、结西虏、保朝鲜、先激劝、恤军士、广官僚、防冬令十个方面[33]35-40,较全面、细致地论述了应对辽东女真势力的方法策略,是其边防思想的体现。
泰昌元年(1620)八月,王在晋升任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军务[34],离任山东巡抚两个多月后,又迁任添设兵部左侍郎[35]79,自此进入兵部,逐步开始执掌攸关明朝国运之要职。 天启元年(1621),明廷任命王在晋为总理户、兵、工三部侍郎[33]107,不久改任兵部左侍郎署本部印[35]939,天启二年三月,又被授为辽东经略[35]1005,并“特赐蟒衣、玉带,还与尚方剑行事”[25]190,其仕宦达到顶点。 虽后因与孙承宗、袁崇焕等人守辽主张不合而被替换,并伴随着仕途上的起落更迭,但一段时间内仍在明末政坛扮演着较为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崇祯年间任职兵部尚书,参与平台召对,依然为明廷献计出力[36]53-54。
综上所述,万历年间是王在晋由初入官场到成长为封疆大吏乃至执掌要职的关键时期。 在这一时期,他从进士及第初入官场,由中书舍人历任工部都水清吏司员外郎、郎中、主事,又历经闽省军旅生涯、湖广参政督学、浙江担任藩臬、主政江西山东四个时期。 在仕履的每一个阶段,王在晋都能兢兢业业,实心任事,不论在部院、军旅抑或是主政地方都颇有政声,为地方军事、经济、文教等方面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才能和智慧,也在历史的画卷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由此可以看出,王在晋绝非平庸无能之辈,如果仅以他在辽东经略之任上具有争议的政策主张就片面地对其作出否定性的论断,显然不甚合理,更不能为了突出孙承宗、袁崇焕等人的英雄形象而刻意贬低以王在晋为代表的政见不合者,所以,王在晋理应得到更为客观、公正的评价。 另外,王在晋在万历朝的仕宦生涯与政绩作为是呈现晚明时代社会状况的一扇窗户,通过它可以窥探晚明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的“冰山一角”,诸如官员迁转、官制职掌、绢税征纳、边防海防以及民生凋敝等情形都能从中得到反映,可谓是晚明社会不同面相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