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振奇
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的指派实施教育督导。其路径为从宏观到微观,再从微观到宏观,即从理论走向实践,再从实践走向理论的过程。课堂观察就是一座架起教学实践与理论联系的桥梁。要达到课堂教学的高质量,教育督学必须学会并熟练运用课堂观察和评价的方法和技能,从而更有效地对课堂教学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笔者带领科研团队就“督学引领下的课堂教学评价策略研究”课题进行了长达三年的探索和实践,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督学的课堂观察研究行为提出一点拙见。
在教育督导中,对于课堂的观察是教育督导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的目标在于学生的“学”,而实现途径就是教师的“教”。单纯从学生的成绩来评判教学成果显然是不全面的。这就需要教育督导走进课堂,通过观察教师和学生,观察课堂中的师生的语言、行为、表情等,结合观察者的经验以及判断,获取信息。根据三年的课题研究实践,我们发现督学在进行课堂观察时易出现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教育督学进行课堂观察的任务是通过课堂观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督导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促进学校课堂文化的形成。由于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学校课堂文化各自所包含的要素都非常丰富,导致督学在进行课堂观察时会无从下手,不知道观察那些方面为好,总有胡子眉毛一把抓的想法,使课堂观察任务变得模糊不清。
课堂观察是有目的的研究行为。其完整的流程应为“观察前的准备—课堂观察—观察后的反馈与评价”。在课堂观察过程中,督学很容易忽视观察前的准备这一项,不能与课堂教学的教师进行探讨,不能深入了解根据督导任务制定的观察量表内容与教师教情的差距。这样的观察结果只体现督学单方面的观察与思考经验,忽略了教师有目的性的课堂实践。通过课堂观察,督学完成了自己的观察任务,而教师只把督学当成了监督、评价课堂教学执行人,根本不知道督学进行课堂观察的目的何在。课前研讨环节的缺失,使得督学不符合实际的“空中楼阁”式的课堂观察仍时有发生。
三级教育督学在进行课堂观察时方向难以一致。一方面是由于关注的层面不同原因导致。这种方向上的错位会让作为课堂实施者的教师不知所措。另一方面是由于三级督学很少同时出现在同一个或同一类课堂观察现场所致。缺少了共同研究课堂观察的肥沃土壤。他们在思想上不能同频共振,课堂研究行为上也不能同步,自然会形成理论与实践“两层皮”的课堂观察局面。
课堂观察对教育督学的能力要求极高。一方面每位教育督学要受本级政府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并依据这些构建适合时代要求和学生发展规律的课堂标准。当然这个“标准”必须是可以把握实质的“活愿景”“真轮廓”。既具有可操作性又随时可以变化,把握这一点很难。另一方面每位教育督学要学习每个学科的课程标准,把握学科实质,还要了解各地域、学校、各教师、学生的不同课堂发展状况和课堂结构的异同,因地因人设定符合最近发展区的课堂观察任务,做到这一点更难。这使得个别教育督学会在不断发展与变化的课堂观察研究中感到不适应。表现为观察视野窄、观察角度不当、观察点选择有偏差等。
教育督学的课堂观察功效直接指向改善学生课堂学习、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形成学校合作文化上。然而在观察实践结束后的评价与反馈环节上,为了顾及教师和学校的“面子”,督学容易有“蜻蜓点水”“一带而过”的做法,当然也有督学不擅长此学科专业的原因所致。另外,受人才选拔制度的影响,督学引领下的课堂观察普遍存在重应试学科轻非应试学科现象,使课堂观察在学科素养落实的功效力上显得不足。
基于督学在课堂观察时易出现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对“课堂观察”进行再认识,以便其有效开展课堂观察。
课堂观察就是观察者带着明确的目的,凭借自身感官及有关辅助工具(观察表、录音录像设备),直接或间接从课堂上收集资料,并依据资料做相应的分析和研究,力求改善学生课堂学习、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构建学校课堂文化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
1.课堂观察是一种教研行为。课堂观察需要观察者带着一定的目的走进课堂、研究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各种行为因素,并对观察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2.课堂观察是一种研究方法。观察者在观察时要采用必要工具,选择恰当观察点进行观察,并对观察记录资料进行客观分析。
3.课堂观察是一种研修方式。观察前要做好观察任务拟定,要进行目标分解,制定观察量表;观察时要本着“目中有人”的原则进行观察;观察后要针对教师成长、学生发展、课堂文化形成等方面进行评价反馈与指导。
在学校教学督导评估中,督学一定要以课堂教学督导评估为重点,注重课堂观察和评价,在“督”字上下功夫,把“导”字当“靶心”。
督学个人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课堂教学改革的方向与质量。而在课堂观察之前的准备程度会决定课堂观察效能。在课堂观察之前督学要把自己当作“学生”,体验和践行新的学习方式,提高个人素养。
1.自主学习,提高素养
把握教师的“教”、改善学生的“学”、掌握学科性质、促进学校文化发展这一系列的课堂观察功能都需要督学有极高的个人素养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从这个意义上讲,督学要根据个人认知结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弱项“补差行动”。如对于非测试学科课程标准,每个督学都要进行自主学习,抓实质、溯本质,有利于在课堂观察中捕捉到教师教学的偏差、学生学习的问题。另外,一些教育前沿的应用理论以及一些优秀的课堂教学经验都应该成为督学的必修课。
2.合作共赢,培养素养
职能不同的督学要加强合作与交流。一方面在课堂观察前可以在同一课堂督导任务上进行分工,最终在一个课堂观察问题上得到系统的观察结果。如: 观察学生的质疑问题情况,专职督学可以用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式进行是否有质疑意识的观察;兼职督学可以用鼓励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结合的方式进行质疑质量的观察;驻校督学可以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进行质疑问题能力形成的观察。三者合一,互补实现学生质疑问题情况的课堂观察体系。另一方面可以互相了解课堂观察的视角与观察点,弥补各自课堂观察的不足,实现宏观、中观、微观课堂观察的有效渗透。通过不同职能督学的合作与交流可增厚观察底蕴,积累各自素养。建议建立线上督学交流群,实现不受任何条件影响的“云端交流”。
3.引领探究,生成素养
各级督学在课堂观察前要找到教师、教育管理者进行研究,拟定课堂观察目的、确定观察分工、制定相应观察评价量表。在其中督学要发挥“导”的作用。如对教师的“导”要明了具体,使其能参与课堂观察评价量表的制定,让教学目标和课堂观察目标高度吻合;如对学生的“导”要简单易行,使其能了解观察任务,学会关注课堂,并能在课堂观察中顺利完成力所能及的任务。督学从教师和学生中搜集课堂观察真正的落脚点,会使课堂观察更有实效,生成自己素养提升的新生长点。
在课堂上进行实际的课堂观察,是将课前精心准备的观察任务进行有效落实的过程。要求观察主体要围绕观察目的运用观察工具做好观察记录,并对所收集材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作为督学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课堂观察。
1.关注学生的“学”。观察学生是否全员参与,是否主动进行思考,是否愿意进行合作,是否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是否达成学习目标,是否有学科学习内驱力。
2.关注教师的“教”。关注教师是否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关注教师对学科教材处理的能力,关注教师的基本功,关注教师因材施教能力,关注教师的教学激情和机智,关注教师对“双减”工作落实情况。
3.关注课堂文化建设。关注是否落实学科课标实质,关注课堂民主关系的建立,关注教师和学生的情绪表现,关注教师的“导”与学生的“学”的链接有效度,关注“教”与“学”的生成状态,关注课堂所有观察者的合作状态。
在进行课堂观察时,可以从以下八方面记录和分析。即课堂的主要支架,教学主要活动及其时间轴,课堂提问次数和方式,教师讲授主要内容及其必要性分析,学生架构自己认知结构,重点环节的文字表述,教师的行走路线图,记下观察者自身的感受。
记录课堂观察内容时,为达到有限课堂的高效记录,所使用文字要简练,尽可能用一些符号来代替烦琐的文字。如: 课堂提问可用大写的“W”表示,教师提问可用 “↓”表示,学生提问可用“↑”表示,次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W↓1”表示教师第一次提问,“W↑3”表示学生第三次质疑。
在课堂观察后,督学要进行两方面的反馈。
1.面向课堂教学教师、观察者、学校领导的反馈。首先督学要组织执教者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反思,接着督学组织所有观察者进行研讨,最后督学将研讨共识向执教者、观察者、学校领导进行反馈。反馈时态度要诚恳,注意导向性与激励性。即通过评价与反馈为学校课堂发展指明方向,引导教师不断强化、调节和矫正自己课堂教学过程与教学结果,不断完善和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为教师和学生指明教与学的目标。
2.面向本级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反馈。每次课堂观察督导后,督学都要写一份翔实的课堂观察报告,用数字说话、用事实说话,对课堂效果进行价值判断,通过比较、区分和评定等级,为确定、筛选和管理服务。同时代表基层的教育者发声,针对实现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指令任务等提出一些合理化的意见和要求,为督导机构的下一步督导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第一手资料。
总之,督学参与的课堂观察一定要做到观察前目标明确,观察时思路清晰,观察后及时反馈。要对课堂观察行为有一定的计划性。不要因为“忙”导致深入课堂观察的次数少;不要因为不学习,让课堂观察变得“茫”然;更不要为了完成课堂观察任务而让课堂观察行为变得“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