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一处商城与我公司订立的购销合同中约定,我公司必须在15日内将货物运抵商城,否则应付给对方50万元违约金。我公司将货物交付运输后,按正常时间推算,可提前5天送到。可时隔20天商城仍未收到货物。经查,系我公司托运的物流公司弄错收件地址,需重新运输所致。事后,法院判决公司支付了违约金。请问:明明是物流公司错送货物,为什么却要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读者:周小芸
周小芸读者:
尽管如此,但你公司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面,合同责任不同于过错责任。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对损害结果没有过错,是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但合同责任的承担不是根据当事人有无过错,而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来考量,即当出现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你公司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参照物,是看你公司是否按照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地点将全部的货物交给商城,而不在于你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另一方面,物流公司的过错不能成为你公司的免责理由。免责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免除义务人的责任。鉴于商城和你公司之间并没有约定免责事由,那么,公司究竟能否免责,就只能看是否具有法定的免责事由。《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物流公司错发货物,明显不属于不可抗力。
再一方面,你公司应当对商城承担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你公司只能替物流公司“受过”,因为物流公司没有按照你公司的要求及时送达,意味着物流公司的行为对你公司同样构成违约,你公司自然有权向物流公司追偿。
颜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