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的理论思考

2022-11-22 20:15周竞红
关键词:共同体成员中华民族

周竞红

[提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纲”的定位引领当前和未来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是中华民族现代化建设之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其他任何意识一样都具有高度的抽象性特征,寻求适宜的载体使其具象化,让共同体成员更易于理解、体认、感知,有利于规范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的行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化实践。如何将具有丰富内涵且具有宏大目标特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高度抽象化意识形态有效转变为具象化形态,会深刻影响共同体成员的认同度和行为取向,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之一和基础性问题。解决这一基础性问题,有利于共同体成员将其转化为日常社会生活的自主意识,防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口号化、悬置化或空洞化,切实取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想的社会效应。

中华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历经一百余年的奋斗实现了站起来、富起来,并奋进在日益强起来之路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阶级剥削压迫制度的消除以及人民民主制度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为中华各族人民在新国家新社会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经济社会建设的伟大成就,特别是绝对贫困的消除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中华各族人民不断改善民生,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中华民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奋发有为,初心不改,担当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高举中华民族团结伟大旗帜,推动中华民族建设进入新时代之际,外部世界发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追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开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万众一心应对内外挑战的重要社会保障之一,被确立为党和政府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主线,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

早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学界就有关于共同体以及中华民族建设的研究,只是当时的研究尚未形成系统甚至受到时代、知识和政治立场的局限,不可与今日之说同义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从当前可见文献来看,考古学界的研究成果最早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术语,用以描述古代中国差异群体的紧密历史联系及新中国确立的共同体结构。如20世纪60年代初,夏鼐先生撰文时就从各民族先民之间曾有过日益紧密联系的角度写道“今日大家一起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1]。贵州省博物馆李衍垣先生1979年撰文介绍贵州考古发现时亦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一语,他认为多民族聚居的贵州地区与中原文化有着源远流长的联系,“自古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员”[2],并称考古发现的器物符号间的相似性可成为研究文化交流在中华民族共同体间的状况。此后史学界也有学者使用此术语。1986年黎澍先生发表《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一文,提出暴力、战争征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要完成形式。[3]周维衍先生对此论提出商榷,认为和平与战争两种方式相辅相成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平是主要方式,和平促成了各民族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交往,取长补短,融会结合,追求共同的繁荣,共同的发展并产生相互吸引的凝聚力。他还从阶级的角度提出其中存在的不平等特性,暴力、战争征服只是催化共同体的组成和扩大因素。从宏观上比较而言,周先生认为前者是常态和基础,后者是剧变和手段。在具体分析历代王朝不同民族关系演化的基础上,他提出边区各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过程基本上有三种方式:一是建立臣属关系,承认王朝的宗主地位,遣使朝贡,接受朝廷册封;二是中央王朝任命当地人首领作为世袭的地方管理者,各族内部事务由其自行治理,王朝中央有时派“监领”官员,有时不驻官员;三是王朝中央直接派流官到地方治理地方庶政。周先生指出,这三种方式多数情况下并不是采取战争征服手段,而是用“交聘”或“招谕”等方式去实现。[4]翌年,梅晓先生又撰文指出“中国历史上这种‘汉化’‘胡化’的历史现象说明民族融合中的各民族的作用是相互的,说明中国的历史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5],各民族在缔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斗争中均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期,民族学界也有学者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一语,如李丕显撰文指出,我们文化传统悠久,有珍贵的艺术瑰宝、丰富的理论成果和不尽的审美经验,“我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做出了特有的贡献”[6]。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经费孝通先生提出后,学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展开了更具历史性、现实性的深入讨论。有学者评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时指出:超越中国各基本民族单位的族际聚合是中华民族形成的特征,这些民族单位历经共生共存,有共享的文化因素和共同历史命运。中华民族自觉实体形成于近代与列强的对抗过程中,且基于丰厚的历史基础和文化共识。“近现代以来日益成长着的与现代化大生产相联系的族际经济生活以及中国在当今世界所面临的发展挑战,都将促使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一步实现。包括各基本民族单位及其文化的‘多元’在内的中华民族的‘一体’,从自在到自觉与自为的历史进程,或许并没有完结,她还在持续之中。这个‘一体’以‘多元’为前提而不是以‘多元’为代价;在这个‘一体’之中并不是绝对的同质,在族源、结构和层次上的各民族‘多元’,恰恰构成了中华民族文化创造的源泉。这一切只有在真正超越了封建的正统史观和民族自我中心本位的各种狭隘认识之后,才有可能真正理解。”[7]此后,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学术话语在民族学界得以应用,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题的研究成果陆续面世。总体来看,2014年之前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关键词或题目的研究成果虽然不多,但相关内容的研究在逐步拓展。随着学界关于民族意识的研究成果不断问世,2011年就有学者开始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术语讨论中国现代国家相关问题。从同期相关研究成果的术语使用状况来看,中华民族意识术语更为流行。总之,学界更早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术语,只是相关研究还未深化或系统化为有中国气派的理论成果。政界对于这一术语的使用并不断升华则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在2014年5月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新疆工作情况,从各民族大团结的角度提出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三个意识”①,动员和依靠各民族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各民族共享繁荣发展的成果。同时要求“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8]。尽管此次会议是为专门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作而召开,但是会议所提出的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三个意识”等要求对全国各地区的工作都具有引领和指导的重大意义。

其次,在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9](P.157)再一次为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而且相关内涵更加全面而具体。中共中央、国务院于当年12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党和政府民族工作的具体政策举措。该《意见》提出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国历史和现实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指出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中国,56个民族的文化共同构成中华文化,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文明,“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共有的大家庭,牢固树立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10]。该《意见》全面体现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面对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阻碍着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现代化,加之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中央更加强调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积极培养”或“积极培育”,以形成万众一心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各类复杂多变的挑战和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局面。中华民族以更加主动、积极、独立自主、顽强有为的姿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2017年,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1]。党章首次写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志着党在新时代将从更深更广更实的层面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检索知网有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成果发现,2014年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成果逐年增多,至2018年以后相关研究成果呈井喷式增长,其中有些成果非常有理论深度并切合当前实际,可以说就此主题的研究已形成政学两界全面互动拓展研究的格局。在学界从不同视角讨论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际,党中央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明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12]。“四个与共”构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核心的理念及其所要求的最高思想境界。系统梳理党中央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献,会更加明确什么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什么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突出反映了统一的多民族当代中国追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现实需求,明确表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丰厚的历史基础上持续追求现代性、整体性、不可分离性,以及各民族互尊互容互鉴互助的包容性。

不论是从学理层面来看,还是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现实来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然引领构成中华民族的各民族单元超越本民族中心的狭隘认知,在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中和新时代发展中进一步加强团结,共同奋斗,谋求新成就。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离不开其丰厚的古代社会历史基础,但更为重要的是要从各民族人民团结奋斗求解放,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着的现代性。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各民族共同奋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谋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中华民族富起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四个与共”进一步升华了各民族合力建设全面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精神基础,引导各族人民跟上时代步伐,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继续团结奋斗。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的理论思考

所谓意识的具象化就是将高度抽象的思想、理论或理念借助于某种载体或媒介转化为人们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可感知、易体认、可参与的行动化过程。不论是从理论视角还是从实践视角而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所以需要经历具象化的过程,一方面基于中国漫长的王朝国家历史和复杂的古代民族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创新的复杂历史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整体受教育程度的状况,以及不同地区多样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发展差异性等复杂因素。高度抽象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然要经历具象化过程,使之与共同体成员的日常社会生活相关联,才可能实现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体认、感知和理解,最终有效引领共同体成员的社会实践。另一方面则基于意识本身所具有的抽象性、理论性特征,及其与共同体成员日常生活话语表达之间所存在的社会距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就是将“四个与共”这一基于现实社会需求又指向民族发展未来,且超越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的高度抽象化的意识,面向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具体而丰富且有一定差异的社会日常生活,借助各类载体实现形态转化,为共同体成员更易感知、体认、可参与、可交流、可行动的社会实践。

第一,就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日常社会生活而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尚非全体成员日常生活的显性意识。或者说绝大多数普通共同体成员,在其社会生活之日常中甚少深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这样超出日常社会生活的思想、意识或理念,及其在社会生活中所充当的角色或可能焕发的巨大力量。在信息量过载和改革开放的社会条件下,影响共同体成员社会生活的意识或理念繁多复杂,其中更多的是与其社会生活日常需求关系密切者,特别是那些与衣、食、住、行、娱等关联度更高者。追求现代化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为鲜明的时代特性,其所蕴含的精神伟力需全面落实到各民族人民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中共谋发展的大势之中,揭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相关联,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超出一般共同体成员生活日常的抽象性的理念和思想意识,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具有非同一般的重大意义,这一意识只有为共同体成员所正确把握和接纳才能转变为强大的社会发展驱动力。在追求全面现代化的过程中,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知度与其受教育程度、所具有的国家、公民、法制意识和社会生存状况密切相关。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及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稳固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借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社会政治制度的稳定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良好的具象化社会环境,更便于由高度抽象化的意识转化为共同体成员易于理解、感知、把握的思想指南和行动准则,并在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中得以认同和遵循。经由具象化的过程,可有效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影响力,最终使之在全体共同体成员社会日常生活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凝聚起中华民族新时代发展的强大力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为与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关联的思想观念,不仅要在理论上明确其关联的意义和影响,而且需要借助特定媒介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为“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13](P.534)的精神文化和社会行动,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系列理念掌握共同体成员,为共同体成员所认知,达成共同体成员凝心聚力共同奋斗的理想状态。可以说,促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进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环节。

第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过程需要社会文化基础支撑和有效的社会场域传播。如果不能正确认知中华民族共同体涉及历史中国、中国近代史、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的基本知识,就无法确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处理不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具体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辩证关系,更难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中华民族建设进程的重大影响,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之间的关联性和深远历史意义。上述核心知识体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可靠的社会精神文化基础,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行动的基本知识支撑,在这些基本知识支撑条件下,拓展媒介、载体、平台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创建良好社会条件。2021年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工作时,对身边的干部群众说:“我们56个民族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要同舟共济、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只要我们跟着中国共产党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同心协力、加强民族团结,就一定能够如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辉煌目标。”[14]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者,直接面对共同体成员说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间的责任义务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位、追求目标与共同体成员实际利益间的密切关系,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抽象理论观念在特定的场域和国家最高领导者讲话中得以具象化,在场者在特定的氛围直接感知自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一员,了解作为共同体成员跟谁走、走什么路以及成员间的关系处置原则,社会影响力显著。此类特定场域和话语交流有助于确立在场者正向的行动取向,同时,使特定场域和国家最高领导者活动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产生高效传播效应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第三,深度认知意识特性,科学、有效、充分地利用意识所具有的复杂特性,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为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切实形成推进全面建设社会现代化中国的正向力量。深度认知意识特性涉及哲学、心理学甚至医学等多学科成果的应用。哲学家视意识为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也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以及人所特有的精神活动。客观物质世界是意识内容之源,意识内容只能是被意识到的客观实在。[15](P.810)心理学家通过人类独有的感觉、情感、情绪等外在表现研究意识。脑神经科学研究则借助特定的仪器研究意识,并承认目前的科学研究尚难解答神经元之间传递的电信号和化学信号是如何导致各种感觉的出现,提出“人们仅仅在5%左右的认知活动中是有意识的,因此我们大多数的决定、行动、情绪和行为都取决于超出意识之外的那95%的大脑活动”[16],超出意识之外的95%大脑活动被称为“适应性无意识”,“适应性无意识”才是大脑认识这个我们的精神和肉体都必须与之交流的世界的方式。[16]当然,上述研究多基于个体,共同体意识并非每个共同体成员意识的简单相加,而是共同体成员意识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认知活动集成的社会性效应。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言,就是每个中国人在当代社会环境的社会日常生活中感知国家、中华民族、本民族单元的认知活动和社会行为的集成。从长时段来看,这一认知基于人们所处特定的社会环境、地位、信息的获取且有与时俱进的运动和变化性特征。充分利用不同学科关于意识研究的成果,在符合意识运动规律的条件下,将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知识、信息转化为每个共同体成员有意识的认知和行动取向,使全体人民深刻感知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身份,形成具有强烈自觉维护和参与此共同体建设的意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人民在一个漫长时段内对中华民族感知、认同和建设性活动的过程,充分运用有意识的行动,基于每个共同体成员拥有的一套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正确知识体系,在久久为功的有意识的铸牢行动过程,转化为“适应性无意识”,甚至达成下意识的行为取向。

第四,探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有利于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现代化进程的认知和实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主要体现在当代中国社会意识形式和社会心理层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共同体成员的自觉行动需要借由一定的媒介、载体及场景以具象化,历经抽象到具象而深层植入人们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中,从而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社会大众精神世界并外化于其日常社会生活行为,以构成建设中华民族牢固的思想意识基础。有效应用“适应性无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之转化为共同体的每个成员日常社会生活的行动指南,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于共同体成员的日常生活中并形成有效的社会影响。这个过程并非一个自然的过程,而是有意识的组织行动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或铸牢状况,受制于共同体构成个体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公民、法制意识状况。从这个角度来说,要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社会大众日常社会生活行动的精神力量,需要有组织地提升全社会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性的体认、感知和行动,使之与大众日常社会生活的关联性得到具象化的表达和展现,以利于实践化,避免空洞化或口号化。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的路径选择

以“四个与共”为重要内涵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需要特定的系统支撑力,即共同体成员对国家、历史、民族、文化、宗教、政党、社会等等一系列基本知识的正确理解和认识及有组织的社会行动。这些基本知识事实上既与共同体成员日常生活状态密切相关,但又并非时时为共同体成员所感知或思量,甚至如果缺少这些基本知识的支撑就难以形成共同体成员的理性认知、坚定意志和持久信念。同时,绝大多数共同体成员面对琐碎的日常生活,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四个与共”理念并非能够自然觉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并转化为共同体成员的社会意志和信念需要借由丰富媒介、有效载体、特定的仪式和有组织的社会行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的过程应与共同体成员日常生活密切联系起来,获得使共同体成员普遍感知、认同并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社会效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关系中国强盛和现代化的系统、复杂的长期社会工程,需要适宜的路径选择、持续的创新性社会工作和久久为功的组织性推进,同时需要遵循意识发展和作用于人们社会日常生活的一般规律。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在稳中求进中获得有效社会成果,要向共同体成员提供大量的相关正确信息并配合切实的社会行动,从而取得铸就的凝聚大众意识的社会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12]。由此也指明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和政府工作层面具象化的重要路径。俗话说“纲”举目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具有指南性特征的意识,为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选择、政策举措是“目”,这些“目”需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部署的“五位一体”新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目标,以及中国共产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展开。将所有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赋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也就是在党和政府各个具体工作领域借助于可视、可听、可参与的载体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创设各族干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乐于参与、共同行动的社会氛围。在中华民族强起来的进程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各民族大众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自觉意志和坚定信念。从这个意义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路径选择涉及党和政府工作领域的方方面面,具有丰富的路径和选择。

第一,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断改善各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丰厚的物质基础,赋予民族地区各方面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性特征显著,其发展要立足本区域的自然资源禀赋、地理区位及其与中心市场间的联系等多方面条件,各级政府须为市场主体和生产者创造优良的生产环境条件,不仅要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产业结构方面下功夫,深化“五位一体”建设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实践,不同区域发展面临的问题和需要重点处理的问题不同,在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中,实施符合本地需求和特色且能融入国家新的发展格局的举措,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至不同区域人们日常的经济社会生活之中。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12]。中央政府积极施策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民族地区也须自力更生,谋求合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实效。

第二,以中华文化现代性为基础促进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强大的精神基础。早在2014年9月,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被定位为党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要向各族人民反复讲,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各民族要相互欣赏、相互学习。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17](P.85-8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一定要在全社会、在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17](P.86)。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1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精神基础,需要党和政府借助各类有效载体和平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一系列概念、理念转化为全体共同体成员听得懂、理解得透且喜闻乐见的话语、形式,使之与共同体成员的日常精神生活需求相关联。比如借助各种民间文化艺术形式、各类教育平台和节庆文化平台等等,赋予这类平台的活动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内容。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及时回应共同体成员日常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赢得共同体成员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积极响应。

第三,党领导的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团体、干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纲”具体化在各自的工作领域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各自拥有的知识、丰富的信息和动员群众的能力和优势,实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党的各级组织所拥有的政治资源和组织力量,各级干部所具有的政治意识、政治觉悟和联系群众的渠道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实践的优良条件,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也有条件在日常社会活动中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利用这些条件使“四个与共”在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需求得以回应中具象化。由此,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变成深具社会影响力的精神力量,使之日益成为共同体成员自觉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意志信念,从而有效推进凝聚起共同体成员持续团结奋斗伟大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保障。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实践中,党的基层组织和各级干部对这一意识的认同、认知和行动取向是一个关键,他们作为中国社会政治生活领导力量的骨干,更有能力准确认识和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18](P.285),党的干部深刻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和现实需求,在执政为民的日常行政中及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行使过程中,充分把握其所处现实条件,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自觉示范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贴近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需求有着重要且直接的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越贴近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需求,越能够达到高能的社会效果。

第四,紧紧围绕“主线”,广泛、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民族团结进步路径,进一步强化其系统化和影响力,使之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的有效平台之一。历经70余年的探索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已形成中央、省区、州市、县级、乡镇(社区)多级联动和相邻行政区域联动,各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建格局。就全国而言,很多地区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的总抓手,全面系统规划相关工作并因地制宜施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知晓度、影响力、认可度、重视度、参与度、规范性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族群众中日益扩大,业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组织性行动的重要形式之一。不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来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实际上就是实践民族平等团结原则,透过各民族群众日常社会生产生活交往交流交融中深化合作,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化行为中具体化、具象化的过程。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积极探索创建方式、组织形式,探索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和与之相关的基本知识,树立榜样和示范,开展有组织的群众性社会活动等。在“主线”引导下,坚持持久、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有利于切实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升民族工作质量。透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过程,有利于增进各民族的共同性并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使共同性和差异性得到辩证统一,使民族和区域两个因素得到有机结合。[12]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是有效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7]。因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工程,已被实践证明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的有效平台。

从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面临的任务、风险和挑战,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实践和特性思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持续深化、广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域和范围,拓展各民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形式和渠道,深化创建工作的日常化、大众化、文化化和基层组织化,依法细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范,围绕“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高质量发展,借助一系列创建活动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弥和高度抽象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话语与一般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话语的差距,使之成为各民族群众真正能够深刻理解、体认并恪守的理念、信念,从共同体成员社会日常生活出发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人们的意志和行动,从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四、结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党和政府民族工作之“纲”,是一项关涉中国共产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成败的系统性、全局性、长远性中华民族建设工程。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涉及全社会各领域,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借助各类社会文化和组织资源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好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象化过程,首先要抓住关键的群体,即党所领导的干部群体,这一群体要遵循意识的一般性规律和特征,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基础上有所作为;特别是要在实践党中央“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中,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施策,创新各级党务政务服务大众,开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媒介和平台,赋予“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实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其次要充分发挥基层社会团体和组织的平台作用,借助丰富有效的载体,比如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的文化产品传播、社会仪式及共同体成员间的互助行动等等,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为与全体共同体成员日常社会生活密切联系的显在意识,使共同体成员充分感知和认识到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所负有的责任义务和享有权益。总之,不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都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性的过程。扎实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象化工作,有助于共同体成员在思想观念和社会行动上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自身的社会思想修养之中,整体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社会思想文化水平,确保持续稳定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社会态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现代化不断取得成就,为实现中国共产党第二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社会保障,使中华民族建设成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注释:

①即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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