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多维政治整合机制探析
——以“五个认同”为分析中心

2022-11-22 20:15朱丽蓉
关键词:国民共同体民主

朱 军 朱丽蓉

[提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个在历史悠久和超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国家建设的系统政治文化工程。“五个认同”作为中国民族理论与政策的特色话语与概念表达,往往被视为民族事务治理的价值目标,从认同维度衡量中华民族建设的实践成效。从国家建设的政治理论出发,“五个认同”还蕴含多维政治整合机制,是现代国家通过领土整合、国民整合、文化整合、政党整合和制度整合,实现各族人民认同中华民族作为命运共同体的政治过程。深入发掘和认识“五个认同”体现的政治整合机制及其实现过程,是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路径的关键。

一、问题的提出

2021年8月27-28日,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重要讲话:“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1]这一重要会议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纲领,将统领和贯穿党和国家民族事务治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会议特别强调要通过“五个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从而巩固和优化各民族之间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五个认同”成为认识和厘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路径的关键钥匙。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个在具有悠久历史文明传统的多民族国家进行国家建设(nation building)的系统工程。“西方学术界强调‘nation building’术语的内涵包括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各项国家制度以促进国家的政治整合,以及建构对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两个方面”[2](译者序P.7);“政治整合(political integration)和国家认同(national identification)由此构成了国家建构的两面”[2](P.1)。“五个认同”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的特色话语,既体现在国家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各民族成员和谐共存于统一主权框架之下的政治整合,也体现在民族事务治理的实践效果和心理向度,具体表征为各民族成员对社会主义国家和中华民族的认同。因此,“五个认同”具有“整合”与“认同”的两个内涵维度。

就“五个认同”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的相关理论研究而言,现有文献主要集中于“认同”的内涵维度:(1)把“五个认同”基本等同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循环论证两者之间的关系。“五个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容或精神实质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五个认同”的共同心理基础和情感依托[3]。(2)遵循历史演进的路径,认为“五个认同”的形成和发展依托于中国的历史演进,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社会基础。“五个认同”具有深刻而牢固的历史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是基于“五个认同”的存在[4]。总体来看,上述研究深化了“五个认同”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的认识,但仍存在以下不足:第一,从“五个认同”的内涵来看,其涵盖的内容远大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个认同”不仅包括对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还包括对国家政体、制度和政党的政治认同;第二,“五个认同”的实现路径不仅来自中国历史文化的自然演进,还与现代国家建设密切相关。尽管有研究指出,“五个认同”源自文明型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统一多民族国家、党的领导和现代国家的国家建构五重逻辑[5]。但是,“五个认同”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多维政治整合机制并未得到充分论证。

中华民族是一个国家形态的民族,是一个国家民族,而国家民族的建设及其认同意识的塑造,必须通过国家制度予以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包含中华民族的自我意识、分界意识、团结意识等,但核心内容还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意识,这种认同意识集中体现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作为命运共同体的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意识的形成、巩固与优化,是现代国家通过制度建构与治理实践,推动各民族成员认同中华民族作为国家民族的过程。“五个认同”便是从政治整合的不同维度,实现各族人民对国家民族的领土、制度、文化与利益等方面进行认同的政治过程。基于以上理论认识,“五个认同”需要融合政治整合的相关理论,具体分析它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多维度的整合机制及实现机理。

二、“五个认同”蕴含多维政治整合机制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指出,政治整合“意指若干个政治单位结合成一个整体。”[6](P.604)我国学者认为:“政治整合是指将差异明显的地域、价值观念、社会群体、目标体系和行为方式进行有效协调和统一的政治过程。”[7]具体到多民族国家这种特定的国家类型,政治整合就是“多民族国家内部不同族群之间,以及这些群体与国家之间形成为一种国族国家的状态和过程”[8]。政治整合本质上是一定的政治主体运用公共权力形成统一的国家共同体的过程。中国共产党以“五个认同”为价值核心,形成了领土整合、国民整合、文化整合、政党整合、制度整合的多元化政治整合机制,全方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塑造中华民族的领土认同

民族国家是人类社会演进过程中的一种国家形态,其本质内涵是民族(国民)对国家认同的主权国家。“国家是这样一个人类团体,它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9](P.55)韦伯式的国家定义影响深远,其核心在于现代国家需要一个连续不断的线型边界为权力运行提供空间依据。现代国家的建构过程就是确立国家的空间活动范围的过程,而疆域是否明晰又涉及主权是否独立。中华民族是一个依托中华现代国家的国家民族,现代国家必须拥有一个领土完整的主权框架,领土整合就成为构建各民族成员对于领土认同的前提条件。

近代以来,中国超过四分之一的疆域相继遭到东西方列强的瓜分,建立一个拥有主权独立的现代国家,挽救民族于危亡之境,就成为近代改革和革命的主旋律。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政治,开启了救亡图存的全新一页。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10](P.2)这标志着中国领土破碎、主权失序的混乱状态将发生改变,现代国家推进领土整合的制度设计初现端倪。历史证明,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都无法真正担当国家领土整合的历史使命,因为他们的阶级属性及其与帝国主义千丝万缕的联系,无法提出完整和彻底的民主和民族革命纲领。据统计,1689年到1949年间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条约有1356个,绝大部分是1840年以后签订的,其中包括与22个国家签订的745个不平等条约,几乎都是与当时的列强签订的[11](P.63-64)。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初,自觉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进行推翻三座大山的艰苦卓绝的斗争,为赢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奋斗。1935年12月召开的瓦窑堡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12](P.620)“两个先锋队”思想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全民族根本利益代表的政党性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实现了国家内部的统一,废除了一系列对外不平等条约;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倡导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明确划定了和陆路邻国的边界;1971年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了我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通过艰苦的工作和斗争,相继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确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推动两岸双方达成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从而奠定了现代国家的主权框架,基本完成了领土整合的历史任务。

中国历史上的疆域与现代国家的领土具有继承性与连续性,但是历史上各民族认同的“祖国”更多是由于人群世代繁衍的地理生存空间而赋予疆域一种人文意蕴和情感象征,在王朝实现大统一的时期具体指向中原政权实际统辖区域。“祖国”由一种寄托集体认同的人文意蕴转变为具有爱国主义的政治意蕴,则是由于现代国家赋予疆域以领土整合意义。“使民族得以被看成是统一体成为可能的关键的结构性变迁,乃是现代国家的兴起。此前的政治形式既没有划定明晰的疆界,也没有促成内在的整合和同质化。”[13](P.314)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站起来”的历史任务,真正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完成了现代国家的主权构建和领土统一,领土整合成为巩固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认同的强力黏合剂。

(二)增强中华民族的国民认同

现代国家的形成都是以一定的国民人口结构作为基础,并在平等保障全体国民权利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政治认同。王朝国家时期的中国不存在现代意义的国民,采用的是一种“家国共同体”的臣民整合机制,国家与民众的关系依靠伦理规范和等级秩序维系。随着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梁启超、孙中山、李大钊等思想先行者最先开始思考效仿西方民族国家范式锻造国民共同体。在近代“救亡图存”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推进人口的国民化进程,改造国民,塑造新民,从而凝聚国民的一体向心力,至为关键。梁启超认为:“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14](P.206)构建同一性国民身份和平等参政的国家体制,形成国民认同国家的政治伦理,成为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华民族认同的重要面向。“从本质上看,中华民族的构建过程就是一个国民整合的过程,甚至就是国民整合运动。”[15]

将人口进行国民化改造,逐步推进中华民族作为国民共同体的建设,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国民概念宪制化、全面推进人口国民化、国民身份加入人民性内涵[16]。首先,受到西方民族国家观念的冲击,国民观念广泛传播并深刻影响到政治建制。经辛亥革命,孙中山提出了“创立民国”的主张,《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10](P.220)。这标志着现代国家建设的正式开启,国民作为一种政治身份开始宪制化。其次,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国民革命运动等启迪了国民意识,激发了爱国热情。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国民教育政策、乡村建设政策等对国民身份建构产生了积极影响。随着日寇侵略的加剧和全民族抗战的澎湃兴起,“中华民族”作为全民族成员与各种政治力量共同认可的集体符号得到广泛传播。“实际上最终把一体化的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牢固地确立在最为广大的中国民众和海外华侨的脑中与心中的,也是这场持久而壮烈的抗日战争。”[17](P.353)最后,中国共产党创造性改造国民概念,加入丰富的人民性内涵,使之成为动员各民族成员参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强大推动力。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以工农为领导核心,致力于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人民共和国。早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提出“建立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的主张[18](P.17)。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及社会主义改造的最终完成,曾经的国民话语被改造成人民话语,并通过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立了平等公民的个体权利与民族身份的集体权利的双重保障,在实现各民族成员对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的国民认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凝聚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

文化是政治共同体得以维系的根本力量,多民族国家需要一种共识性的文化凝聚团结,文化整合对于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通过文化整合形成统一的政治文化,加强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从而维持国家的有序运转[19]。

中华民族的现代建设是中华民族由历史形态向现代形态演变或转化的过程。中华文化所依托的社会政治环境以及由此文化浸润和影响的人口组织形态的变化,使得中华文化也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变。第一,认同主体的变化。随着人口的国民化进程,曾经的臣民成为人民共和国治理下的平等公民,中华文化的认同主体扩展到每一个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第二,认同客体的变化。中华文化所依托的国家形态发生根本变化,中华文化与现代国家紧密结合并受到现代国家的深刻塑造。中华文化既有传统文明传承与现代性转化的内容,也有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生产和创造的革命文化与时代文化。由于现代国家本质上是由民族(国民)主权的国家,与现代国家彼此支撑的中华文化必然表现为承认和肯定现代国家建构的普遍性价值体系,同时又赋予现代国家以民族性内涵。中华现代文化既肯定和认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普遍性的价值理念,又尊重和维护集体规范伦理、爱国主义的历史传统、多元包容的文化观与和谐秩序观。第三,认同机制与过程的变化。中华文化的传播和深度的社会化与人口组织的国家化方式发生关联。现代国家经由公共教育、语言文字政策、政治仪式象征、大众传媒工具等,有力塑造国民统一的文化情感与文化认同,中华文化普及与传播成为国民素养教育的重要组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明确指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20](P.300)以中华文化作为各民族成员的认同对象和精神感召力量,实际上蕴含现代国家深刻的文化整合机制:第一,多元文化协调。中华文化与各民族的文化可以并存于国家秩序之内,形成了各民族文化作为次级单元或者优秀部分组成更高层次中华文化的层级结构。这体现了国家政治对于多元文化的包容性和合法性认定,并为多元文化的繁荣发展创造政治法律空间。第二,集体认同归属。共生于同一个政治体系中的人民,除了国家控制和强制所带来的秩序之外,还需要拥有作为一个共同体的整体性认同。“这样,一种强烈的、发挥作用的民族感不仅超越了特殊的、地方性的关系,同时也缓和了经济现代化进程中越来越重要的市场关系所导致的跨地域的、以利益为基础的显著差异。”[21](P.27)中华民族作为共同体的强大纽带便是中华文化的包容性和开放性,能够让各个民族由于文化间的汇聚、交融和认同,产生“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心理寄托与未来期待,从而确立个体的身份归属。第三,政权合法性论证。在党的民族话语中,与中华文化的包容性并列依存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作为政治文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于中华文化底色的渲染,使得人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不仅基于现代国家权力运行的契约逻辑,而且还基于权力关系背后的民族文化价值的根本遵循。这极其显著地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权,不仅致力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且还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者与传播者,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者。

(四)确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组织力量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现代国家建设与发展具有集体人格色彩的道义表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表述为“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不懈奋斗、不断进取,成功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中国……仅用几十年时间就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22](P.63-64)。因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指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一个发展中国家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实践,而这一中国式现代化正在追赶或接近西方发达国家取得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国家民族的繁荣与发展,与强大现代国家的建设密切相关。在以往的研究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往往被赋予文化振兴与民族发展的意义,其中的国家政治内涵得不到应有的彰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走向民族的现代形态,即由主权力量与制度建设所支撑的国家民族形态。中国共产党作为一种主导的政治力量和绝对的领导核心,带领各族人民走向现代化道路,这是一种政党主导现代化发展的新道路。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的核心作用,有的研究从政党组织国家和社会的角度,称之为“组织型政党”[23](P.191);有的研究从政党利益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高度一致的角度,称之为“使命型政党”[24]。这些理论概括均指出中国共产党不同于西方政党作为“冲突的力量和整合的工具”[25](P.136)的特质。中国共产党通过严密的政党组织体系、引领性的纲领政策、代表人民利益的社会分配等一系列政党整合措施,把各民族的利益与意志汇聚成为国家的利益和意志,加强中华民族作为国家民族的整体性建设,肩负起国家繁荣发展、民族伟大复兴和世界和平共荣的多重政治使命和责任。

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来看,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组织力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国家建设、经济发展与民主建设。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获得独立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首要目标是建设一个强大和统一的国家。亨廷顿认为,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由强大政党组织所支撑的统一的公共权威,是维系政治秩序、推进政治现代化的前提条件[26](P.1-7)。现代国家的本质是强制性暴力的合法垄断,对内改变旧中国军阀势力割据并立的状态,对外废除帝国主义势力侵蚀国家主权的不平等条约,构成了中国共产党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使命。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建立了政权机构,在社会基层建立单位制与人民公社并存的组织网络,构建国家管理与社会控制的基本框架。富有成效的国家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1949-1979年作为新中国的奠基时期,实现了独立自主、国家统一、社会稳定,铲除了“分利集团”,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27](P.58-62)。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围绕“什么叫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上作出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实现了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经济增长更加平稳和贫困人口的大幅减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非凡成就[27](P.145-147)。在民主建设上,中国共产党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导向,抛弃西方以自由民主为价值预设的政体转型理论,逐渐走向不断优化国家治理体系与提升治理能力的治理转型实践,从而开辟了一条全新的通向政治现代化的道路。

(五)构建中华民族认同的制度保障

“而一个社会的成分越复杂,各种集团越是纵横交错,其政治共同体的形成和维持就越依赖于政治制度的功效。”[26](P.7-8)多民族国家是否拥有一套成熟的制度安排直接关系到国家建设的成效,影响到国家共同体的内聚力和合法性。在“五个认同”中,如果说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与历史文化的延续性存在直接关联,那么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则来自于现代国家高度自觉的制度建设以及政治制度化所带来的政治秩序的稳定性、适应性、自主性和内聚力。

在不断完善公民权益保障和有序政治参与方面,中国逐渐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四位一体”的人民参与政治生活、影响政治决策的制度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把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概括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8](P.12)。“‘全过程民主’通过利益需求满足、透明公开参与、理性协商共识、制约监督纠错的链式内在有机互动方式,既将人民民主的价值与制度框架和实践形态与运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又将人民民主所追求的民主价值和性质与民主运行的绩效和质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29]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过程民主”不断丰富完善。从横向层面来看,全过程民主包括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和监督民主五大民主活动,体现了民主内容的全面性,充分发挥人民在各个方面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从纵向层面来看,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不同层级层面依照制度规定进行上下联动的民主实践活动,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全过程民主”的人民主体性价值设定,真正实现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治属性,从而建立了各民族人民高度认同国家的现代国家体制。我国从国家体制上确立人民民主的现代国家政治体制,以人民共和国作为立国之本,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和各民族政治大团结的根本目标。正是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才能在“一国一体一心”②的基础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础上保障各民族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在自治法治德治的基础上构建民族事务治理的多维格局[30]。

“全过程民主”的各项制度机制设计,保障各民族公民政治参与、利益表达、政策决策、监督政府的各项权利。各层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是社会主义选举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通过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保障每个民族都能够在国家最高政治舞台发出声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规定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结合。“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31]少数民族公民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作为政治协商(包括政府协商、人大协商、政党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等)的主体,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一定的自治权,在治理本地区的公共事务中拥有一定的立法权限和政策弹性,国家对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采取差别化的帮扶政策,从而实现统一与自治、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城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参与民主与直接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通过各民族群众直接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管理,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三、总结

中国共产党基于“四个共同”③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的准确认识,以“五个认同”为价值核心,形成多维度的政治整合机制,全方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种多维度的政治整合路径,迥异于西方国家采取政治(公民)民族实现国家认同的民族国家构建路径,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

“五个认同”的政治整合机制深度体现中国文化的整体理性逻辑。西方构建政治民族实现国家认同本质上体现了个人主义的政治文化预设。西方个人主义传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城邦政治,并在近代欧洲发展成为强大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在民族与国家结合形成民族国家的历史阶段,个人主义渗透到西方国家的政治整合之中。通过个体性公民身份实现对国家的认同,成为西方民族国家构建的显著特征,体现了西方文明的个体理性逻辑。中华文明在诞育之初就受到连续、动态、关联、关系和整体的哲学宇宙观的深刻影响,这使得中华文明具有重视社群—责任伦理的价值偏好[32](P.49-57)。中华民族作为国家民族受到现代国家构建的深刻影响,在领土主权、现代国民与大众性民众认同上呈现出现代政治的秩序外貌,但是集体认同的内核和人群聚合的价值观念却离不开中华文明的滋养[33]。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在历史生成的社群观念和责任伦理的基础之上,实现共享文化的人群凝聚力提升的政治文化建设工程。因此,“五个认同”的政治整合机制具有政治和文化的双重意蕴。

“五个认同”的政治整合机制打破了西方民族主义的理论叙事与政策实践。西方在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秉持民族主义原则,即“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34](P.1)。民族或者人民替代了王朝时期的君主,成为西方近代国家的合法性来源。但无论把民族理解为平等公民构成的国民共同体,还是差异性文化界定的人民共同体,民族都被认为是同质性群体,这为公民民族主义与族裔民族主义的同化主义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文明和超大规模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广土众民、多元民族成分与连续不断的文明构成了社会规模的重要参数,并对国家建设产生规约和深刻影响。“五个认同”的政治整合逻辑体现了中国社会规模所带来的复合性特征,无论是领土整合、政党整合、制度整合还是文化整合,都必须遵循民族结构的多元一体特征,体现“各民族共创中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多民族国家建设理念。

总之,“五个认同”作为中国民族理论与政策的特色话语与概念表述,蕴含多维政治整合机制,这是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关键和钥匙。“五个认同”从领土、国民、政党、文化和制度的五个方面,深度体现了多民族国家建设的内在逻辑和运行机制,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遵循和实践原则。

注释:

①参见郎维伟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五个认同”关系研究》,《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陈瑛、郎维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五个认同”关系再探析》,《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②“一国一体一心”,是指各民族群众共同生活在一个中国、一个中华民族的有机体和一个共有精神家园,一心代表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心。

③在2019年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多民族共创中华的历史概括为“四个共同”: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参见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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