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数字素养培育

2022-11-22 14:33李秀芹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媒介道德数字化

李秀芹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 100093)

一、引言

当前,数字经济促使全球加速步入数字化社会,其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并要求每个人都具备一定程度的数字素养,成为真正的数字公民,而非技术上的附庸。事实上,经过20多年的发展演变,数字素养的内涵逐渐演变为人们在管理、学习、工作、休闲、娱乐和社交等过程中使用数字通信技术参与社会活动的综合能力,是一个兼具社会属性与价值立场的概念。数字素养因其更加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更加丰富的概念内涵,成为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关乎人类如何在数字化时代获得美好生活。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其中,10~29岁年龄段的网民数量占比最高,学生群体网民人数最多,尤其是大学生是网络运用最活跃的群体。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适应数字化时代的特征,培养有责任、有担当、有涵养的数字公民,大学生数字素养的培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课题。培育大学生的数字素养是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同数字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代感、吸引力和实效性的必然要求。

二、数字素养的基本内涵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素养要求也在发生变化,关于媒介素养、技术素养、信息素养、数字素养的讨论从未停止。有学者进行概念比较发现,“不同的概念均是依据时代对不同知识技能需求而产生的,且各有侧重,概念之间既有补充也有包含关系,数字素养作为最新提出的概念,具备更深层和更广泛的特点,主要针对数字化信息;强调人们利用数字工具、理解多媒体形式数字信息的能力和创新性、批判性思维的培养”[1]。还有学者建议,“学术研究领域要厘清信息素养、数字素养、网络素养三者之间的关系,深化数字素养与网络素养研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指导性的数字素养、网络素养框架与指标体系,研发相关评估工具,推进数字素养与网络素养实践”[2]。概言之,数字素养具有素养的动态性和发展性特征,作为“个人在数字社会中生活、学习和工作所需的能力”[3],不仅包含数字技术应用技能,还包括隐含在数字空间中理解他人、与人共处的综合能力,以及批判性、思辨性、创新性的能力与思维。正如保罗·吉尔斯特(Paul Gilster)在《数字素养》一书中所说,数字素养是关于“掌握思想,而不是敲击键盘”,更强调在思想观点“终极杂合场所”内的道德素养。

在数字化时代,数字素养成为考量一个国家公众素质的重要指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 2018年发布了共包括7个素养领域和26个具体指标的《数字素养全球框架》。我国《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到2025年要使我国国民的数字素养不低于发达国家国民数字素养的平均水平。据工信部统计,截至2021年2月底,我国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328万款。APP涉及游戏类、日常工具类、电子商务类、社交通信类、生活服务类、音乐视频类、系统工具类、新闻阅读类、金融类、教育类、拍照摄影类等。由此可见,今天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休闲及娱乐已经离不开互联网,亟需具备“数字获取、数字交流、数字创建、数字消费、数字安全、数字伦理、数字规范、数字健康等方面基本的数字素养”[4]。拥抱数字技术,普及数字素养教育成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石。

三、大学生数字素养培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数字化社会亟待重视大学生的数字素养培育

作为数字化时代媒介接触的主流人群,大学生群体的数字素养状况关系到我国数字素养的整体水平,对社会有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1.数字媒介对大学生的影响广泛深远

大学生作为“数字原住民”,数字媒体在时间和空间上无限渗透于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创造出多样化的网络虚拟社群,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大学生的身份认同、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大学生在娱乐消费、学习工作、社交活动、政治参与、公共服务等方面较之长辈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并且有一些人反过来对长辈的观念和行为产生了积极影响。然而,囿于心智尚未成熟的局限,网络信息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容易引发大学生认知偏差,造成部分大学生人生理想信念缺失、责任意识淡薄、社会道德意识淡化、心理疾病多发等问题,甚至影响其在此基础上产生由内而外的网络行为[5]。网络造谣、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网络举报、网络侵权、网络犯罪以及网络负面低俗内容等“大行其道”,这些都是大学生的现实遭遇和真实困惑。

2.大学生主体性缺失带来的发展危机

人类社会是人的主体性不断增强的过程。数字媒体实质上是现实人的实践活动的一种产物,它拓展了现实人的存在方式,但同时也让人们感受到现实人的主体性缺失带来的发展危机。数字化生活的多样性与数字素养教育的单一性与滞后性,数字化生存所造就的“群体性孤独”,造成了大学生对信息敏感意识、觉察意识的缺失,使其在成长过程中很容易由“沉浸”走向“成瘾”。当大学生长期习惯于这种定向化的信息推送,就有可能出现诸如“信息茧房”“过滤气泡”“回音室”等负效应,长此以往将造成其感官情绪对行为的驱动不断越过理性的后果,青年本有的理性反思与批判能力也会在这种个性化迎合中被消磨殆尽。数字媒介催生了社会文化沉浸式体验模式,创造了以技术识别为核心的全新媒介景观。但是,如何不被网络束缚,避免导致自身异化、个性丧失、自律性下降和目的性缺失,就取决于大学生自身的认知程度和素养水平。

3.智能媒体对大学生价值观认同建构带来风险挑战

媒介的智能化方向革新极大地丰富了大学生日常精神文化生活的形式和载体,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全新的风险挑战,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网络价值观建设领域的种种问题。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权力,大学生价值观认同的建构在智能媒体的冲击下正面临一系列挑战:迎合性算法推荐造成青年价值认知主体理性的被消解、“去权威性”传播导向带来的价值判断取向迷茫、数字化“全景监狱”引发的价值选择的疑虑心态、隐匿化网络圈群造成的价值认同的心理盲从[6],都亟待通过内外引导的有机融合来提升大学生对抗智能媒体的消极影响。

4.大学生数字媒介使用的“泛娱乐化”现象蔓延

为了休闲娱乐、自我放松,追剧、追星、聊八卦、玩游戏、看综艺节目、刷微博视频等成为大学生使用新媒介的主要动力[7]。泛娱乐主义虽有其“存在即合理”的一面,但其价值功利化、价值碎片化、真实幻象化等特征表现,导致娱乐离实现人的本质的存在意义愈加遥远,是非被模糊、曲直被颠倒、崇高被解构[8],“有趣即是正义”,使一些青年失落了精神信仰追求,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同时给部分青年自我认知和人格构建带来阻碍。

(二)大学生数字素养培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

从育人目标来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数字素养培育都是为了指导大学生形成正确思想道德观念和科学行为习惯的实践教育活动,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二者具有深度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数字素养培育的有机融合,使二者互助互补协调发展

一方面,数字化的教学模式可以打破知识壁垒,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提高数字素养教育的思想高度、理论深度和实践宽度,强化教育教学功能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学生从知识的被动受众向主动传播的传授者角色转变,优化双方的沟通渠道,促进教学协同进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现实与虚拟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数字素养教育可以培养大学生具有健康的媒体信息选择、鉴别和批判能力,提升思想意识和批判意识,使其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

2.将数字素养融入“时代新人”发展核心素养的培育体系中,实现立德树人

数字素养既是大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关键能力,也是内在品质,可以使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多样化且趋向合理,使大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行动能力得到提高。一是可以涵育大学生的人文精神,提升审美修养,养成批判性思维,理性表达个人观点,理解互联网为算法逻辑、商业逻辑所主导而产生的现象,透过现象看清本质;二是培养数字化思维和学习能力,提升处理数字信息的应用、创建和传播能力,培养独立思考、勤于反思、勇于探究和创新的意识和能力等,提升专业素养;三是培养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社会态度、公民意识、责任感和价值观等,实现人技共生融合。

四、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实施路径

联合国《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曾指出,培养孩子的情感和社交能力、创造力以及批判性思维是应对数字时代挑战更为重要的数字素养。面对纷繁复杂的媒介环境、价值多元的社会环境和数字化生活难题,不仅需要提升大学生抵御数字媒介风险的能力,也需要重塑跨越代际、圈层、文化的共同伦理道德与价值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高度重视数字素养,视其为大学生在数字社会中必备的综合素养和必需技能,并致力于推动相应的数字素养培育,提升大学生个体在数字化社会中的韧性。

(一)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9]。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学科理论基石,借鉴融合了教育学、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相关理论的开放性、综合性的科目”[10],将数字素养培育深植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具有高度适配性和灵活性,是价值理想性与客观实在性的有机融合。例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设置数字素养教育相关内容,着重从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审美领域和道德领域等维度开展数字素养教育,满足大学生追求真善美的心理,真正做到数字素养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良性互动,在价值观引导和知识传授的互补性、一致性和相生性基础上同频共振;又如,通过学习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增强大学生的客观认知能力和信息鉴别能力,指导其正确认知媒介背后的商业目的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下媒体生态圈的特征;再如,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一些网络谣言、网络侵权、网络诈骗等案例,以增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和网络法律意识。

(二)开发数字素养教育的课程与资源

高校探索和推进的数字素养教育课程不是“信息技术”课程,并非技术为王、媒介至上,而应是培养合格的数字公民,适应数字经济这一新型经济形态,将提升数字素养作为其人才培养重要目标和内容的课程。更多的是以人为本、与人相关,如广泛的好奇心、同情心、公正感、责任感,具备媒介权力与责任意识、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参与能力、制造与创作能力,以及跨文化沟通、理解、适应能力等,目标是让受教育者能够自由、诗意地在数字环境中生存。一是可以通过项目制与主题制学习方式,训练学生的计算思维、创新与批判思维,以及合作、自信与自控的人格特质,逐步构建起与人格心理学、数据科学等学科深度融合的课程教学体系[11]。二是教师应深入了解数字环境与技术创新给教学带来的变化与影响,采用探究、创客、游戏等积极学习方式和混合、同步、翻转等网络学习方式,提升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社交能力和适应力;学校积极应用移动设备、智能技术、交互工具开展移动学习和泛在学习,应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开展沉浸式的体验学习[12],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三)提升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数字媒体探索能力,塑造理性健康人格

尽管数字环境已经融入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是人们的认知心理依然依赖进入数字时代前的物质性和连续性,相应的感知方式和认识基础尚未改变。数字素养教育的内核是基于功能性、思辨性和能动性的一种赋权,即赋予大学生使用数字媒介实现自己权利的能力。赋权概念的价值取向在于引导大学生以乐观的态度积极参与各种数字媒体活动,且在此过程中逐渐提高自身的感知能力、表达能力、学习能力、探索能力和反思能力,学会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则的言行表达,培育数字素养所需能力和公民责任心。赋权于大学生,要充分利用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交互性、多样性、虚拟性、平等性、快捷性、广容性、共享性等特点,最大程度激发其进取意识、学习意识,推动主体意识、自我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和发展,培养辩证思维、批判思维和科学思维,提升认知力、辨识力和免疫力,提高主体综合素质,不断调动自身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发展成为自觉自为的数字社会主体。大学生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态度、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形成系统和富有逻辑性的认知结构,培养独立的价值判断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常识判断能力,避免造成认知主体思维的平面化、浅显化,以防被机器“牵着鼻子走”,而不由自主地变成“算法认为的那样的人”。通过提升大学生自身的主体性及其所决定的主动性来打破对数字技术的迷思,进而引导大学生主动远离和纠正数字媒体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四)加强数字伦理教育,提升道德法治意识

数字社会拓展了人的交往空间和范围,并建立了新的关系,为道德推进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从而形成诸多新的伦理精神、价值观念。在数字社会生活中,要促进大学生数字道德认知与实践合一,实现数字道德线上线下互动与激荡,以防陷入“自我中心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一方面,要注重大学生数字道德认知,培育公共理性。通过多种多样的数字道德知识学习、宣传和教育,深化大学生的数字道德认知、数字道德理念、数字道德情感,增强大学生的道德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提升大学生的数字道德规则认知、评价及判断能力。另一方面,使正确的道德认知与积极道德情感有机统一,促进大学生主体意志行为自律。引导大学生自主合理地利用数字媒介,追求向善、向真、向美和向上,促进数字社会道德和现实社会道德良性互动,理性表达观点、传播信息,维护良好媒介道德秩序,提升“集体的数字素养”或“集体的媒介素养”[13]。当然,政府和法律的监管更不能缺位,对于僭越政策红线和道德底线的逐利行为,绝不手软,并增加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技术是人性的延伸,没有一项技术和制度是完美的。网络平台和互联网企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营造健康的数字环境。

(五)完善家庭教育,切实提高家庭成员的数字素养水平

数字素养教育是一种多功能、多目标的教育模式,应该成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当前数字网络与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使得数字化生存成为家庭常态。然而,国内外有关调查统计显示,很多从小伴随着网络长大的青少年沉溺于发微信、刷微博、玩抖音,不愿意与家长交流,这些情况令人担忧。麻省理工学院社会学教授雪莉·特克尔在《群体性孤独》中指出,人们时常感到孤独,却又害怕被亲密关系束缚,数字化技术为人们提供了陪伴,但不幸的是,这仅是一种虚幻的陪伴,沉浸越多,在现实中越找不到亲密感[14]。研究发现,良好的家庭媒介环境,如上网设备数量适当、与家人共享使用数字媒体、与家人讨论频率高等,对大学生网络信息搜索与利用、信息分析与评价、网络印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要切实提升家长自身的数字素养,打通家校共育的新通道,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以身作则,家长自身不能沉迷于数字媒介,不能因工作忙碌放任孩子与“电子保姆”为伴,要注重加强沟通交流,以信息理解能力、预防网络诈骗、信息获取能力和网络道德法律等方面的教育为重点,经常教育和引导孩子,提高孩子的数字素养,使孩子能够安全健康上网、用网。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数字化潮流不可逆转的今天,数字素养理应要作为必备的公民素养进行重点培养。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的大学生数字素养培育应当坚持以道德伦理为本位,以公民素养为核心,以培养未来数字化社会的合格公民为目标,帮助大学生更好地适应技术设备迭代、媒介形态变化、社会生活变迁所引发的更加复杂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应对“新媒介对人的挑战、异化与重构”这一时代难题。当下,数字素养更面向社会、更开放、更具有建设性,将数字素养培育嵌入大学生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中,不仅是为了其生存生活,更是为了通过数字技术赋权大学生参与社会发展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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