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倩云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 安徽 合肥 230601)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 而“全面小康”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小康, 尤其应关注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 2020年, 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贫困县全部摘帽。 基于此, 全面小康社会建成后, 我国将消除绝对贫困, 转而进入持续缓解相对贫困的后脱贫时代。 同时, 在风险社会, 全球都面临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已经脱贫者和非绝对贫困者都可能因多重因素返贫和入贫, 贫困治理将从聚焦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逐渐过渡到针对城乡各类相对贫困人口的返贫预防和帮扶。 由于我国地域发展不平衡、 城乡差距大、 社会阶层分化, 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口虽不属于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范围, 但是在收入、 教育、 医疗、 住房、 消费等维度相对于其活动地域和周围人群更接近贫困状态, 且更易入贫。 经济型流动人口即属于此类人群, 且因这一群体通常具有高流动性, 与多个地区有关联, 因此, 他们的处境和面临的返贫危机是亟需社会关注的问题, 对其进行返贫预防也是国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能继续安全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
贫困作为一直存在的社会现象, 历来为国内外学者所关注, 学界对贫困问题的探究主要基于贫困理论和相对贫困理论, 对贫困原因的解析主要聚焦于经济条件、 制度层面, 如邓大松、 张晴晴将外部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可持续性、 主体自身综合能力不够、 扶贫政策的脆弱性和短期化作为农村贫困地区返贫的原因。[1]然而, 随着我国脱贫攻坚战进入尾声, 即将到来的后脱贫时代的社会结构、 社会要素势必发生变化, 因此, 扶贫工作需要有新的思路和视角, 2020年, 新冠疫情的爆发刺激了人们对风险的警觉和反思, 亟待采用风险社会视角来剖析经济型流动人口在新时期面临的返贫危机。
风险总是与危机挂钩, 贝克指出风险社会是现代社会所具有的一种社会性危机状态, 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广泛存在的、 难以事先预料和清晰计算出其损失的、 有严重危害性的、 平等地侵蚀着每一个个体的风险, 这使得不确定性取代传统和经验成为风险社会的基本特征。[2]479虽然贝克指出随着风险的扩大, 会出现风险分布平均化的局面, 但前期风险的分配方式仍然是“财富在上层聚集, 风险在下层聚集”[2]481, 不同阶层面临的风险、 规避风险的能力是不同的。 越是不确定加剧, 对于未来的把握越模糊, 越是不能确保已脱贫人群和从未入贫者不会返贫和入贫, 加之经济型流动人口这类群体的不稳定特质和处于风险聚集的社会底层, 使其返贫危机产生的可能性更高。
在贝克的基础之上, 吉登斯从制度主义角度谈论现代风险, 并提出“现代性的断裂”理论, 即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殊断裂, 由亲缘关系、 社区文化、 民风民俗等地域性因素组成的“具象体系”是传统社会运行的基础。 然而, 现代社会是一个传统逐渐式微的社会, 传统的具象体系无法支撑现代社会的运行, 此时制度性抽象体系能突破地域限制, 成为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础, 但由抽象体系支撑的现代化并没有按照人类的预想前进, 抽象体系的危机使人类社会陷入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困境之中。[3]吉登斯的观点为分析转型时期的社会风险提供了思路, 如果说从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转型意味着一定程度的断裂, 那么, 从脱贫时代向后脱贫时代的过渡也内含着一定程度上的发展阶段和社会结构方面的断裂, 这种断裂引发了社会的失衡和风险。 贫困线是一个动态的标准, 基于脱贫时代的社会结构和特征划定的贫困线不能契合后脱贫时代的贫困问题, 相应的, 以当前的贫困线为基准设计的配套政策和制度也显得与后脱贫时代格格不入。 因此, 制度性风险的存在为经济型流动人口的返贫危机埋下了隐患。 此外, 拉什和道格拉斯从文化主义的角度对风险社会进行了研究。 在他们看来, 当代社会中人类所面临的实际风险并没有增多和加剧, 仅仅是由于个体对风险的意识和觉察变得更敏锐, 风险作为一种心理认知的结果, 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有不同的解释话语, 不同的群体对风险的应对有自己的理想图景。[4]因此, 在当代, 与其说风险是一种社会秩序, 不如说风险是一种文化现象。 当风险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时, 它对于经济型流动人口返贫危机的推动将是内源性的, 社会不同地域、 不同人群的文化囧异其趣, 由文化影响的认知、 在认知指引下的反应和行动也大相径庭。 面对风险这一文化现象, 经济型流动人口自有的认知和反应加剧了其返贫的危机。
20世纪90年代, 有学者对当时的“民工潮”进行了研究, 并将“民工潮”中的主体定义为“经济型乡—城流动人口”, 是指以从事经济活动为手段,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 ,从农村流入城市 ,但不改变农村户口的流动人口。[5]当时的“经济型乡—城流动人口”以家住农村的外出打工者为主, 更为直白地说是以农民工为主要构成, 且有相当一部分的贫困人口。 然而, 随着国家多年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和民生的改善, 上述概念已过于狭隘和过时, 更贴合实际、 包容性更强的“经济型流动人口”概念顺势而来, 笔者将其定义为“从定居地流入城市但不改变农村户口, 在流入地以从事劳动密集型职业为手段, 以谋取生计或自我实现为目的, 且季节性往返流迁的非绝对贫困者”。 这一概念聚焦于“经济型”, 摆脱了“流动人口”的笼统性, 既涵盖农民工群体, 也纳入了更多符合条件的职业人, 同时, 彰显着该群体具有的社会特征。
近年来, 经济型流动人口不再仅仅遵循“从农村流入东部发达地区”的旧模式, 而是走出了“从农村、 小城镇、 不发达城市流入国内各个相对发达城市”的新路径, 在地域上呈现出明显的分散性和普遍性。 根据2019年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 除了北京、 上海、 广州等一线城市依然保持50%以上外, 很多新一线城市的净流入率也后来居上, 如成都的净流入率约为21%, 武汉的净流入率约为23%, 南京的净流入率约为28%; 从具体省份来看, 广东、 浙江、 安徽人口净流入最多, 而北京、 山东人口净流出最严重, 2018年, 广东人口净流入超过80万, 浙江接近50万, 安徽也有近30万; 从城市等级来看, 人口主要向新一线城市集中, 新一线城市的人口净流入总规模达150万人。[6]256笔者访谈对象的流入地包括上海、 杭州、 南京、 武汉、 西安、 重庆等多个地域的多个城市, 此类人群的流动不再是“扎堆式”的, 分散性和选择性日益凸显。 经济型流动人口基于寻求更高的经济收入或自我实现等愿景而处于常态化流动之中, 经过多方权衡考虑对工作地进行及时调整, 或者因工作性质和生活要求进行季节性的往返迁移, 由此呈现高流动性。 70%的受访者在3个及以上的城市工作过, 而经典传统节日或其生命周期中重大事件的发生是经济型流动人口在家乡和流入地间频繁往返的主要动因。
1978年, 改革开放为我国人口流动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强调社会分工及扩大社会横向联系, 促使流动人口激增。 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则是流动人口多样化就业的主要动因。 经济型流动人口在就业类型上告别过去单一的农民工形式, 现囊括了服务业工作者、 职业技术工人、 农民工等更杂、 更丰富的类别。 宋健指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有35.6%是技术熟练工人, 34.2%是非技术工人, 22.1%是服务行业人员, 而管理者、 企事业单位工作者所占的百分比只有个位数。[7]纵观经济型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主要职业类型, 虽然其在流入地以从事经济活动为手段, 且该手段形式的个体化差异显著, 但共性都是高劳动输出, 低知识、 技术含量, 资本有机构成不足, 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范畴。 无论是家政、 理发、 餐饮服务还是工厂中的技术工人、 工地工人等都是用活劳力消耗换取高于流出地同行, 却低于流入地本地人所得的收入。 访谈中80%的人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且都为体力劳动, 更有位受访者同时在两户人家做月嫂, 工作时间、 交接时间和路程时间一天花费10小时, 十分辛劳。
建国以来, 我国贫困线标准发生过数次变化, 目前是以2010年划定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 300元为标准, 低于该标准即为绝对贫困人口。 有研究指出: 整体而言, 我国经济型流动人口的月平均收入为4 127.58元, 处于现行贫困标准线之上。[8]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2019年, 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 732.85元[9], 则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 2 561元, 而我国暂时以低于全国平均收入的30%~50%为相对贫困线, 由此, 在收入标准上经济型流动人口不符合目前我国相对贫困线的标准, 但阿马蒂亚·森指出: 个体的贫困状态不能仅仅以收入指标来衡量, 而要从功能性活动能力、 权利和自由等多个维度进行探究, 如受教育水平、 健康等。 世界银行对相对贫困的定义为: 当某些人、 某些家庭或某些群体没有足够的资源去获取他们那个社会公认的、 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 生活条件、 舒适和参加某些活动的机会时, 他们就是处于相对贫困状态。[10]
基本生活维度上, 以生存资料消费为主, 与流入地中产阶级以及以上群体的消费结构对比鲜明。 教育维度上, 在信息更迭、 知识和技术导向的社会里, 学历低的经济型流动人口没有更多的选择权, 难以突破劳动密集型范畴, 发展空间有限, 正如访谈对象所坦露的, 其流动的原因之一是本身的学历无法在家乡谋得一份高薪又体面的工作, 但其倾向于高薪和体面两者总要得其一, 于是出来寻求更高的工资。 社会资本的拥有维度上, 经济型流动人口在户籍地所积累的人际关系网络难以迁移至流入地, 且社会学的研究表明人们通常会选择与自己社会经济地位接近的人交往, 其在流入地构建的新社会资本网络的结构与内容很大程度上与原先的网络趋同, 社会资本同质化严重, 与流入地本地人差异大, 相应地无法享受到丰富的社会资本带来的机会和便捷。 根据上述定性维度的测量, 经济型流动人口处于贫困线之上的相对贫困状态。
风险总是社会的产物, 是集体的建构物, 由于环境的不同, 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自身特有的风险列表。[11]风险文化理论中的风险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现象,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风险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有不同的解释方式, 不同群体对风险的应对有自己的理想设计。 经济型流动人口有自己的群体文化和认知习惯, 这种亚文化对个体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又根深蒂固的。 在该类人群的理解中, “风险”一词往往只带有负面色彩, 对于风险习惯性的“恐惧” “退缩” “逃离”, 害怕这种不确定性带来的“漂浮感”, 而这似乎与其高流动性的特质不相适应。 然而, 恰恰是无奈的长期“漂浮”让他们不愿再选择一些不确定性来加深自身的忧虑。
对于这一点, 刘易斯的贫困文化理论也能够予以印证, 这一理论认为穷人独特的生活方式和居住使得其与其他人在社会生活中相对隔离, 这种隔离产生出一种脱离社会主流文化的贫困亚文化, 这种亚文化通过圈内交往得到加强, 贫困亚文化塑造着在贫困中长大的人的基本特点和人格, 使得他们即使遇到摆脱贫困的机会也难以利用其走出困境。[12]对于经济型流动人口来说, 缺乏的不是利用机会的能力, 而是发现机会的意识和迎难而上的勇气。 经济型流动人口频繁流动在异地他乡, 虽不再带有根深蒂固的保守的传统小农思想, 但也并未融入“外面的世界”, 而是通过同质性人际网络塑造着、 强化着属于他们这一群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很多受访者目前对将来的打算是在家乡谋份稳定的差事, 除了像木匠、 瓦匠这种工作技术性要求较严格的人外, 其他人并不介意从事别的职业, 他们不奢求高薪只求温饱。 这种在险境中的回避和退却只能迎来危险的再肆掠, 收入缩减、 选择有限、 长期待业的压力必然逐渐拉低经济型流动人口的生活水平, 贫困也步步逼近。
梁伟军、 谢若扬指出, 当贫困人口不具备自我发展能力时, 大多寄希望于外部帮扶, 久而久之产生依赖心理, 即能力贫困削弱贫困人口内生性脱贫动力。[1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在其1990年的《人类发展报告》中首次引入“能力贫困”概念, 并建议采用“基本生存能力”“健康生育能力”“接受教育与获得知识的能力”作为“能力贫困指标”来反映人类基本能力缺乏的状况。[14]但在风险社会, 加入“抗风险能力”的考量是必不可少的。 尽管每个人都难逃现代风险的伤害, 但是, 由于个体多方面的差异性, 不同的人对风险的感知、 应对、 规避能力不尽相同, 这也呼应了贝克“财富在上层聚集, 风险在下层聚集”的观点。 经济型流动人口在风险社会中的表现暴露出其在反常秩序中的脆弱性。
尽管各国对突发事件都建立了预警和预案制度, 但人们对风险的感知仍然较弱, 信息时代的传媒技术相对缓解了人们在灾难面前的无知。 而经济型流动人口中相当一部分的人因年龄大、 文化程度低等因素处于数字时代的边缘, 对风险的感知不如网络世界的弄潮儿。 同时, 文化素质不高、 特殊的生活经历等原因使得部分人未能在风险早期给予足够重视, 疫情期间孩子劝大人戴口罩的新闻将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经济型流动人口的职业本就不稳定, 当突发事件袭来, 某一环节的卡壳会产生连锁反应, 其暂时建构的生存空间常常趋于倾塌。 例如受访者坦露: 疫情对接触距离的严格限制降低了家庭对外部人员进门服务的需求, 直接导致家政服务工作者的失业, 而且从目前来看还是长期性的失业。
借助于现代科技的居家办公能一定程度上规避现代风险的冲击, 经济型流动人口在规避风险方面要逊色许多。 据访谈中一位农民工介绍, 疫情打破了其正常的工作秩序, 年初几个月赋闲在家, 相比于教师、 企业高管等可以线上办公他明显焦虑很多, 且今年行情也不好经常停工, 据估计今年的收入只能覆盖家庭的生存资料消费。 在风险面前, 经济型流动人口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 尤其当突发公共卫生型风险的低流动性要求和经济型流动人口的高流动性特质相矛盾时, 经济型流动人口只能选择妥协, 孱弱的抗险能力是其“因险致贫”的主体内生型驱动力。
如吉登斯所言, 由抽象体系支撑的现代化没有按原先的预想前行, 抽象体系的危机让人们陷入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困境之中, 这种风险不同于传统“自然风险”, 而是一种毁灭性的跨时空的人造风险。[15]“社会失范”, 即在体制变革的特殊阶段, 旧的体制失去效能, 新的体制又没有建立起来, 因而使社会失去“规范”。 由此不难推及到“政策失范”问题, 即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 旧的政策失去效能, 适应新情况的政策尚未建立, 从而使政策对应的某一领域问题的解决失去指导和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开发式扶贫”的探索阶段(1978年-2000年), 贫困线标准为人均纯收入206元/年, 这一阶段的目标主要是解决温饱, 项目贷款扶贫、 农业科技扶贫等是这一时期的典型举措; 第二阶段为扶贫开发的拓展阶段(2001年-2011年), 贫困线标准为人均纯收入1 067元/年, 工作重点转移到“整村推进、 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 即一体两翼的扶贫开发战略; 第三阶段为精准扶贫阶段(2012年至今), 贫困线标准为人均纯收入2 300元/年, 这一阶段总体是以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 致力于贫困人口的“两不愁, 三保障”[16]。 扶贫政策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也伴随着问题与风险, 如相对贫困者的层出不穷和脱贫者返贫, 如何抵御制度性风险对这些问题的催化作用, 需要解决扶贫政策“失范”问题。 且贫困是一个动态性概念, 如今使用的贫困线标准仍然是2011年划定的人均纯收入2 300元/年, 与当前物价水平、 货币价值、 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如果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脱贫之后, 不设立新的贫困线, 做好扶贫政策的衔接, 诸如经济型流动人口这类相对贫困者很可能成为下一批绝对贫困者, 全面小康的成果也将旋踵即逝。
经济型流动人口返贫问题的解决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 不是发展到某一时间段就会消失, 而是时刻都会面临不同人群返贫入贫的可能性, 保持危机意识、 及时止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针对上述经济型流动人口的返贫困境, 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施策入手。
在吉登斯看来风险具有双重性, 风险不仅与灾难、 损失有关, 还暗含着机遇, 扩大了人们的选择余地。 “绝处逢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例如, 疫情爆发虽然带来诸多产业的发展困境, 却为线上教育、 远程办公、 同城服务迎来了发展机遇。 看似疫情限制了经济型流动人口正常外出就业, 但也是一次打破自身惯性的机会, 一次对自身发展模式和选择方向的思考。 为了给因险滋生“退缩”心态的经济型流动人口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和唤起其积极心态, 社会多元主体都可以出一份力。 例如, 当地政府可以统计当地的经济型流动人口数据, 了解其是否待业在家、 家庭人口数、 收入来源、 收入金额、 生活支出等方面内容, 对流入外地收入正常的予以持续关注和生活补助, 对暂时在家乡就业收入缩减的予以补贴和资助, 对仍待业在家的联合专业社工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就业方面的积极案例展示、 就业方面的惠民政策介绍, 为其注入发展动力。 政府还可以联合当地企业对其提供技能培训, 以及组织他们去各工厂、 企业参观、 实习, 让其看到自身多种可能性, 唤醒自信心。 此外, 虽然家庭的许多功能在外化, 但对于长年漂泊不定的经济型流动人口, 家庭仍是为其提供精神慰藉和动力的最主要来源, 政府应帮助稳固好这个避风港和精神支持地。
增强经济型流动人口在风险面前的抵抗能力既需要社会主体帮助其自身由内向外发力, 也需要社会资本网络在外围的扶持。 对于前者, 首先, 有关部门需加大智能技术和设备的普及力度和使用教育, 或开发适合文化素质低的中老年人使用的网络媒介, 让中老年经济型流动人口也能融入数字时代, 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提高对风险的感知能力; 其次, 基层政府可以组织经济型流动人口进行技能学习, 告别过度依赖单一技能形成的狭窄的选择空间, 提高其在风险时期及时转换就业岗位的技能自由, 增强对风险的应对能力; 最后, 政府在灾后应及时了解经济型流动人口的损失和需求, 帮流出困难者在本地取得暂时就业, 防止因长期赋闲影响生活水平, 提高风险规避能力。
社会资本构筑的网络为经济型流动人口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生存环境中提供了一定的庇护, 对外界风险具有缓冲作用。 由于此类人群高流动的特质, 提升其社会资本的关键在于将强关系型为主的社会资本网络转变成弱关系型为主的社会资本网络, 不仅包括流入地同行之间的弱关系维护, 以提供暂时性的精神支持, 如困境中的互相倾诉和鼓励, 还包括各种组织的广泛支持和帮扶, 各地可以设立流动人口生活关照和职业发展组织, 为此类人群及时传递信息和提供职业发展资源, 增强对外界不安全因素的抵抗力。
吉登斯在对现代性的分析中指出: 现代性条件下的个体行动者或社会行动者以来自不在场的专家系统的知识为中介对社会活动进行反思性监控。[2]后脱贫时代的扶贫政策衔接是一种反思性制度化, 这种反思也需要借助过去的经验, 以及抽象体系运作情况和各类专业数据的分析。 从宏观层面看, 未来中国的扶贫战略应该实现由外部物资帮扶向内部自我发展的转变, 应该由阶段式向常态化转变。 就流动人口的贫困规模来看, 2013 年流动人口的贫困率是流入地户籍人口的 1.6倍。[17]在我国, 经济型流动人口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藩篱, 户籍制度使扶贫资金无法涵盖到非本地户籍的流动人口, 导致户籍人口的重复保障。 未来扶贫政策的完善要致力于减小户籍制度对扶贫工作的阻力, 虽然近年来户籍制度出现了新的变化, 例如, 取消了户籍制度的城乡隔离, 逐步放开了中小城市的入户限制。 然而, 经济型流动人口流出地多为大城市, 入户的限制仍然让其失去了很多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障权利, 故国家需致力于解决基于户籍制度各方面不公平带来的经济型流动人口的相对贫困处境。 此外, 新的针对不同地域的贫困标准亟待建立, 需考虑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地域发展和城乡差距, 契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日益增强、 质量逐渐提高的当下, 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非难事, 难点在于如何巩固好、 维护好、 保护好已经取得的成就, 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 相对贫困人口致贫。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愈渐提高, 贫困的量化标准势必发生适应时代特征的变化, 相对贫困问题将成为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胜利之后将要面对的范围更大、 数量更多、 变量更复杂的贫困群体问题。 本文的分析对象“经济型流动人口”只是广大相对贫困人口中较为典型的一部分, 对其返贫风险与预防策略的分析虽带有该群体的专属特征, 但亦得以窥见广大相对贫困人口所面临的共性危机。 而这, 也是今后开展更细致多元的相对贫困人口返贫致贫问题不可或缺的探索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