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珠
哈尔滨住房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2000
刑法是维护治安稳定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基础,在发展过程中[1],刑法经过了多方考量,形成了严密的刑法体系。但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化,刑法也面临着新的逻辑缺陷,因此亟需探索刑法解释目标的选择问题[2]。刑法的解释没有规范化概念,但一般代表刑法含义的表述或对刑法应用规范的阐明,对正确理解及运用刑法有重要的价值,因此在刑法定义的过程中存在某些要点。第一,刑法在解释过程中,任何国家、社会组织或个人都可以作为解释主体,但在效力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第二,刑法在解释过程中,务必尊重社会变化[3],寻求最恰当的解释方法;第三,在刑法解释过程中,解释的对象和范围需要正确划分,各种政策的解释也应该包含在内。
在刑法解释的基础上,可以选取刑法解释的目标,寻求刑法解释目标选择的实现路径,刑法解释的目标选择与刑法解释呈协同关系[4],二者的基本立场是相同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刑法的解释目标演化出了几种不同的立场。第一个立场是主观说立场,该立场主要认为刑法解释的目标是维持社会稳定及保护个人的权利,该立场的核心即立法者的核心思想,坚持该立场可以从根本上保证刑法作用发挥的稳定性,保障刑法的权威性。第二个立场是客观说立场,该立场可以解决主观说立场存在的微小问题,保证刑法解释的公正性,维护社会的稳定,保证刑法的活力性。第三种立场是折中说,该立场沿用了上述两种立场的优点,注重刑法本身的价值,因此在上述立场的基础上,本文研究了刑法解释目标的选择问题,为后续刑法的完善及进步作出微薄贡献。
在刑法目标解释过程中往往遵循一定的解释原则,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5],刑法目标的解释原则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研究刑法解释目标选择与实现的背景,各国的立法者在刑法制定中的真实含义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刑法解释时往往会根据刑法存在的背景来进行解释,因此刑法解释目标选择事实上具有实时性。在刑法的实际解释时,经常存在由于观点不同而存在的缺陷,因此在刑法解释目标的选择中还需要根据解释者的主观意识选择解释的方向。
在刑法解释过程中,经过理论分析可知刑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分为几种,不同的解释原则具有不同的解释效力,也应用在不同的场合,经过长期的演变学者们普遍认同合法性原则。因此目前刑法解释目标选择中应用到最多的也是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注重刑法解释的合法性,还要求刑法解释与其他法律具有统一性,保证解释不与其他法律出现矛盾。除此之外,刑法解释的各项解释成分、解释主体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认定法律解释无效。因此在刑法解释时,必须依照合法性原则进行解释。但目前在刑法解释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某些符合合法性原则但又不合理的解释案件,法官在进行刑法解释时面临严重问题。因此,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在合法性原则的基础上加入合理性原则配合执法。
为了保证刑法解释的实际效果,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在不与现有其他法律出现冲突的基础上进一步保证刑法解释结果与公众接受目标不发生冲突,合理性即灵活开放地对刑法进行解释,保证解释可以维护社会的秩序,促进社会的正常发展,保证刑法解释的实际意义。
事实上,在19世纪西方法律就处于理性化的背景中[6],刑法的独裁事件层出不穷,在这种背景下,很多西方的研究人员忽略摆脱独裁的主观说法律解释,重视符合人类规律的法律人权发展[7],避免出现法律局限性。在刑法的长期发展中,我国刑法的解释也需要兼具合理性,合理性的实质主要通过几个方面来表述。
第一个方面是目的性规范,即刑法解释时的目的呈动态性,会根据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因此在刑法解释时必须要注重刑法的目的性。除此之外,刑法解释的目的必须贯穿刑法的期望目标,避免其与解释的基本原则不符。第二个方面是可接受性,这个方面主要注重公众对解释的接受情况,保证解释结果满足公众的接受标准。社会公众经常会对刑法解释的案件进行心理衡量,判断解释的正义性,有些符合刑法标准的解释无法被社会公众理解,可能产生严重的舆论问题。因此在信息化时代,刑法的解释需要重视公众的接受程度,从而保证解释结果的准确性。
在刑法的解释目标选择过程中,有几种不同的论述方法[8],第一种论述方法是文理解释法,第二种论述方法为论理解释法,这两种方法包含的解决问题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解释时需要根据刑法解释的目标来选择合理的刑法解释方法。除此之外,在刑法目标选择和解释过程中还需要选取正确的解释顺序,确保解释在合理的范围内,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9],刑法的解释具有灵活性。因此在进行解释时,需要根据解释目标的特殊性质,设计灵活的解释方法,增加解释的合法性。但在进行解释时,还要避免法官权力过高,出现解释不公的现象,增加解释的平等范围。不同的法官在面临不同的刑法解释事件时往往可能产生不同的解释结果。因此在解释过程中需要重视解释目标的选择,及时听取公众意见,实现解释的权威性价值。
在刑法解释目标选择时,最终的解释结果往往是以正义为目标的,实现正义对保证社会稳定,维护个人权益有关键意义,因此在刑法解释目标选择时存在了许多问题和争议。
在刑法解释目标的论述过程中,主张主观说和主张折中观点的意义不同,也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种类型主要以主观说为主,客观说为辅;第二种则保证主观说和客观说分化解释并及时补充;第三种则主要采用折中法进行解释。因此在主客观结合的过程中,不同的解释者往往会存在不同的观点,均从自己所处的情境出发对解释目标进行选择,因此在解释目标选择时容易产生某些主观问题。
但上述解释方法仍然存在某些缺陷,各个主客观对应的因素也不明确,在解释的过程中,解释者的客观立场无法被保障,因此在刑法解释过程中可能会缺乏主观能动性从而导致刑法解释目标选择面对主客观规律模糊的问题。在这种问题下解释者必须抛开主观意识,确保解释的客观性,使刑法解释目标的选择更贴近社会实际需求。
客观的意义并非片面的指法律法规,还包括现实的社会需求。常规情况下,客观仅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某种假象。因此为了保证刑法文本立法的客观性,必须保证立法的目的,根据立法的目的进行综合解释,赋予刑法包容性内涵。在制定刑法时,还需要考虑立法目的与实际社会条件之间的关系,保证立法目的符合现有的社会立法需求。除此之外,立法目的实际上是动态性的,并非一成不变,因此需要根据社会的变化及时更改立法目的,保证刑法立法的实际性价值。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信息化的进步,立法目的也在逐渐变化,新的立法目的必须符合现有的法律需求,保证在刑法实施过程中不会对人民的权益造成损害。目前,由于法律的发展问题,部分地区仍存在司法专制问题,面对这种问题,一定要以尊重人民利益为基础,对社会的法律适应性及社会的发展现状进行综合考量,保证法律解释的权威性。除此之外,目前仍然存在某些影响法律稳定性的客观问题,需要结合刑法的实际目的,综合进行分析,准确判断现阶段刑法解释目标选择的背景,并根据背景进行客观解释。
刑法解释目标选择过程中还需要注重刑法目标选择的平等性,重视各项影响刑法解释目标及真实解释目的的因素,进行平衡处理,保证刑法解释的目标与刑法实际的解释需求拟合,增加刑法解释的权威性,避免出现新的影响刑法解释的问题。
根据上述分析,进行了刑法目标选择并探索分析了刑法解释目标与实现的路径。探索刑法解释目标选择与实现路径的第一步就是分析刑法解释目标选择的正当性。
首先从法律平衡与道德冲突的角度进行分析,刑法对协调道德、解决矛盾冲突有重要意义。因此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必须注意法律与道德的目标平衡问题。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道德观念也在逐渐养成。将法律和道德观念进行整合,对推动社会和平发展,增加社会结构可靠性来说有很大作用。
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立法目的变化导致其与道德观念之间存在冲突,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产生必须进行法律解释,构建符合道德标准的法律规范,进行综合考量从而增加法律的权威性。因此进行法律解释对维护道德建设,保证社会正义感有关键意义,也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关键。
其次从法律与现实需求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刑法解释的目标与刑法实际的解释方式相关,必须能满足实际的社会需求,如果刑法的相关条例与社会需求不符,除了会出现道德舆论问题,还会出现法律与社会发展及社会文化进步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性,因此从法律调和和法律宣示需求角度出发,需要根据实际的社会需求变化,综合进行解释。
刑法对保证国家社会秩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刑法目标选择及解释的过程中需要根据解释主体的危害程度,进行综合判断和说明,构建符合社会实际的发展原则,通过多重途径进行解释,避免存在刑法与实际社会脱节的现象。
最后从我国的司法体制现状出发,进行刑法解释目标选择分析可知,目前我国采用“两高”作为解释分析的主体,但在实际的阐述与分析过程中仍然会存在某些问题。因此应该信任我国的司法解释主体,避免过度强调司法的主观性,积极完善刑法中的漏洞,积极运作符合国家需求的、与时代接轨的刑法解释原则,在原有的刑法解释范围内进行解释。
探索这种情况下刑法目标选择与实现的路径,首先在确定刑法的解释目标后,需要构建开放性、广泛性且适应性强的解释方法,保证刑法解释的依据,增加刑法解释的目的性;其次根据刑法解释的准则以及与各项法律的匹配关系进行刑法规范化处理完善,增加刑法的合理性,保证刑法在应用过程中能进行公正化的判决和解释;最后增加刑法与现代社会的关联性,实现刑法解释目标选择的最优化。
综上所述,刑法解释是刑法发展完善过程中的关键部分,在法律理解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刑法解释体系仍然存在某些微小问题,需要根据刑法解释来进行完善,因此本文研究了刑法解释目标选择与实现路径探索问题,根据目前刑法所处的背景,提出了刑法解释目标选择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问题分析了刑法解释目标选择的公正性,从而实现了解释路径的探索,为后续我国的刑法规范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