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晶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外散发的疫情叠加影响致使进出口贸易越发错综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加。即便如此,受益于国家各项稳增长政策效应,2022 年上半年我国外贸仍然实现稳步增长。根据商务部新闻发布会的数据显示:2022 年1-6 月,我国对外达到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9.8 万亿元,同比增长9.4%。跨境电商是近年来外贸进出口的主要增长之一。这种国际贸易新业态能突破时空限制,减少贸易的中间环节,供需双方信息基本对称,从而为广大中小企业业务转型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据统计,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5 年增长近10 倍,2021 年规模达到1.92 万亿,增长18.6%。
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自在国内落地实施以来,受到业界各方高度关注,各地海关立足海关职能培育外贸市场主体,努力推行和开展AEO 认证工作,不断挖掘优质企业资源,加大培育力度,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在内的企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便利化措施,有利得促进外贸的稳定与发展。但是,整体来看获得AEO 认证,特别是高级AEO 认证的企业数量和类型偏少。因此,对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如何提升自身素质、强化内部管理水平,以取得AEO 认证享受相关贸易便利措施,降低供应链成本,最终提升整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
AEO 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这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翻译为“经认证的经营者”。在WCO(世界海关组织)发布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AEO 被定义为:“以任何方式参与国际货物流通并被海关当局确认为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报关行、承运人、理货员、中间商、港口和机场,终端运营商、综合运营商、仓储运营商和分销商”。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AEO 制度是基于相关企业的信用管理、安全控制和遵循法律的情况按照一定的认证标准给予认定或认可,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享受到优惠便利的制度。它是世界海关组织的一项重要制度,受到各国海关的认可,对于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005 年6 月,中国海关在《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的实施意向书签字,并结合我国实际开始为制度的实施做准备。2008 年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行,按照守法便利原则,设置AA、A、B、C、D 五个管理类别,分别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将AEO 制度转化为国内制度。2010 年海关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伴随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的要求,2014 年12 月,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把企业的信用由五类改为四类,分别是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失信企业,开始在中国全面实施AEO 制度。随着办法的实践,海关进一步进行了修改与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于2018 年5 月开始实施。配套《信用办法》,2019 年海关总署又修、制定出台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标准指南》《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操作规程》《海关认证人员管理办法》等10 余个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2021 年11 月1日,海关总署正式实施当年9 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版《信用办法》”)。新版《信用办法》聚焦优化信用管理层级,增加了信用培育、信用修复等一系列改革新规,提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在信用管理层级管理方面,保留了“高级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将此前的“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整合归并为“其他在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近年来,为增加AEO 制度下的贸易便利化措施覆盖的国家,海关总署通过AEO 国际互认的方式积极推广,截至2022年6 月底,中国海关共与韩国、新西兰、欧盟等22 个经济体签署AEO 互认协议,覆盖48 个国家和地区,互认协议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位于全球前列。据海关统计,中国AEO 企业对AEO 互认国家或地区进出口额占到其进出口总额的约60%。
随着互认国家(地区)的增多,也使得越来越多的AEO认证企业享受到贸易便利化措施。海关公布问卷调查数据结果显示,中国AEO 企业出口到互认国家(地区),有73.62%的企业境外通关查验率有明显降低;有77.31%的企业境外通关速度有明显提升;有58.85%的企业境外通关物流成本有一定降低。
AEO 制度自诞生至今,经过10 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受到世界国家(地区)海关和相关贸易领域的重视,在同等条件下,企业是否获得AEO 资质成为优质贸易伙伴考虑合作的重要加分事项。特别是在当前守法便利和贸易便利化通关模式日臻显现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进出口企业也逐步将海关AEO 认证等级的评定当作企业经营与管理的生命线。对于跨境电商企业而言,申请AEO 认证是企业顺应时势,以信用促发展、企业发展大局的战略举措。
在新版《信用办法》的颁布同时,配套执行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一并发布和施行。要想成为AEO 高级认证企业必须符合海关高级认证标准,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又分为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即“1+N”的认证标准体系,高级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这两项标准。以通用标准为例,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5 大类标准,赋予“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分别对应相应分值为“0”“-1”“-2”,总分在95 分以上作为认证标准通过条件之一。特别是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认证标准下的具体指标项目,与跨境电商企业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申请AEO 认证,让跨境电商企业对内部供应链管理系统、海关管理体系进行系统的梳理,可以帮助企业从0 到1建立新规范的进出口作业流程,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效率。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肆虐,各国贸易争端不断,跨境电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交易规则冲突、贸易政策调整、运输中断、货物丢失以及进出口通关环节不畅通等各类风险问题,企业一旦对以上风险没有防范意识或预估不足,问题出现时候往往措手不及,甚至给企业带来的较大的损失,非常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和发展。风险管理的引入是AEO 制度的主要特点之一,获得AEO 认证,能极大降低跨境电商企业进出口的风险,为企业的持续经营保驾护航。如贸易安全是AEO 认证标准中的一个重要模块,其中涵盖场所安全、进入安全、人员安全、商业伙伴安全、货物物品安全、集装箱安全、运输工具安全、危机管理、安全培训九项内容。又如从海关稽查的角度来看,企业是否拥有AEO 认证是很重要的衡量条件,对进出口通关各环节有充分的认识可以简化手续、减少流程费用,降低违规风险等,也可以将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而不是风险产生损失后再去采取补救措施。
一方面,跨境电商AEO 高级认证企业可以享受海关信用管理释放的红利政策,有利于提升国际贸易通关待遇。在新版《信用办法》中,关于高级认证企业享有优惠便利措施包括:如享有较低查验率、抽查比例、享受海关派出的协调员、申请免除担保、减少被海关稽查核查频次等一系列便利措施。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享受与AEO 互认协议国家提供的便捷优惠措施,如中国的AEO 企业出口货物到互认国家(地区),同样也能享受当地海关实施的通关便利措施,从而降低相关贸易成本,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国际贸易综合竞争力。2022年7 月,为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海关总署向高级认证企业新增实施优先实验室检测、优化风险管理措施、优先安排口岸检查等六项便利措施,为跨境电商企业“出海”取得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除了海关提供的优惠通关便利途径,AEO 高级认证企业还可以在国家多个部门享受联合激励优惠政策。随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AEO 认证资质被越来越多的部门机构用来作为准入门槛,并给予相应待遇。早在2016 年10 月,海关总署、商务部、人民银行等40 部门共同签署《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此项做法对于AEO 高级认证企业除了享受国内国外通关待遇,因为其信用程度高,守法而提供国家重点领域、其他部门的便利化措施,因而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当前,AEO 高级认证企业可享受具体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高达十八个方面三十九条,包括发展改革部门的政策支持、商务领域政策支持、给予土地使用和管理支持、给予促进外贸投资支持等。总的来说,获得AEO 高级认证代表着企业拥有较高的信用水平,是开展国际贸易的“金字招牌”。
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日趋复杂,为创造良好的经济秩序,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维护国民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国家提出“六稳”“六保”经济政策。海关通过大力开展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推进AE0 国际互认,围绕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构建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就属于积极落实国务院经济政策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企业贸易便利化,对于国家和政府机构而言,应该继续公开和完善AEO 相关政策,重点关注AEO 企业贸易便利化落实情况与实施成效。具体的建议包括:首先,加强主流媒体渠道、互联网平台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AEO 制度的宣传,有助于企业全面了解AEO 制度的建设背景和制度规范,将认证标准融入进出口业务活动中去,让企业树立通过申请AEO 认证获得贸易便利化待遇最终将提高市场竞争优势的管理理念。其次,深入指导跨境电商企业在申请AEO 认证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选派认证专家担任协调员,特别是理清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系统梳理安全风险,减少企业经营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全面提升企业贸易安全管理水平。再次,及时总结与反馈近年来对AEO 跨境电商企业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实践,邀请龙头企业,具有代表性的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政策的制定与优化,进一步丰富和创新贸易便利化手段,提高AEO 各项认证标准的适应性、可行性、科学性和时效性。
跨境电商作为“十四”规划中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抓手,是稳外贸、扩内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力量之一。因此,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积极健康、有序发展,不仅需要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还需要发挥市场社会力量的主观能动性,增加其参与感。行业协会商会是企业的联合体,具有经济性和社会性。各级跨境电商协会、报关协会拥有大量的会员企业,通过发挥协会的职能可以有效规范市场、促进发展,又能团结企业家、促进业内融合。
在推进AEO 认证工作中,一方面,行业协会做好政府与跨境电商企业沟通的桥梁,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协助做好认证标准的解读工作,对跨境电商企业普遍存在的AEO 困惑和实施难点、相应的解决方案等整理成案例或实用性操作手册,方便企业学习和研究。另一方面,各地行业协会也可以对中国AEO 跨境电商企业成长历程和趋势进行深入分析,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企业沙龙等多方式邀请优秀企业代表分享AEO 高级认证企业实践经验,特别是企业如何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排查风险、海关审核的关注点等进行探讨,帮助更多企业通过AEO 认证“升级”,实现区域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先,作为跨境电商企业要获取AEO 认证,绝不仅仅是企业组织中某个部门如关务部或内审部门的业务,它是一个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和沟通。因此,跨境电商企业的管理层尽可能取得共识,将获取AEO 认证列入公司战略规划,根据最新的认证标准和规定做好充分的准备。其次,制定详细的AEO 工作项目推进安排表,安排相关人员按计划参加AEO培训,充分了解最新的认证要求,提高参与度。如由海关、行业协会组织的AEO 认证标准专场培训、分享会等,或者在公司内部自行组织的研讨会,反复研读文件条款,找准企业短板,必要时需要企业内部组织架构调整,部门重组等。再次,跨境电商企业获得AEO 认证后,不等同于永久享用贸易便利化措施。根据新版《信用办法》,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复核时间是5 年。倘若企业信用状况发生异常情况的,海关可以不定期开展复核。高级认证企业若无法通过复核,即不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海关有权并收回高级认证企业证书。作为已经获得AEO 认证的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持续加强管理,在运营过程中防范风险,做到贸易合规,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享有与时俱进的贸易便利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