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总统题褒匾额背后的历史
——以黄山学院图书馆馆藏资料为例

2022-11-21 02:52吴秉坤
黄山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内务部民国

吴秉坤

(黄山学院 图书馆,安徽 黄山 245041)

黄山学院图书馆特藏部藏有一幅北洋政府颁发的绢质总统题褒,纵向82厘米,横向170厘米,是民国十五年(1926年)六月总统府为徽州商人邵琳题写的“里党观型”匾额。其形制正如耆旧故老回忆,“褒扬匾额,用橘红厚绢,右上写‘大总统题褒’。中写正文四字,左下写人姓名,更左上写年月,无日期。正文大字,余皆小字”[1]。邵琳是谁?有何生平事迹?如何获得总统题褒?从民间征集到邵琳的家族档案文书资料①,厘清了此事来龙去脉。

邵琳,字韵甫,谱名运珮,徽州绩溪县纹川村人。纹川又名伏岭下,前者以纹水河名,后者以伏岭山名,依山傍水,是邵氏一族聚居之地。清代咸丰兵燹之后,邵氏族人流散在外,以经营徽菜馆谋生,渐成风气,被誉为“徽厨之乡”。据统计,“从第一家徽面馆打入沪上起至建国初年,伏岭下人在上海一地开办徽面、酒菜馆达90多家”[2]。伏岭下村所在的伏岭乡,“清代中期以后,乡人出外经营面馆业,蔚然成风。民国年间,乡人经营的徽菜馆,遍布沪、宁、汉、渝、昆、穗等城镇。抗战期间,曾远涉东南亚国家”[3]。根据其往来信件可知,邵琳虽未直接参与徽菜馆的经营,却是徽菜馆早期投资者之一,其遗嘱中交代各店股份曰:

上海同庆二股,股本二百元,同春一股,股本一百元,畅乐二股,股本二百元;乌镇长春园六股,每股折实洋念五元,合一百五十元,又祥侄划来一股念五元,总计一百七十五元;南浔上元两股,每股折实洋念元,合四十元;苏州易和园一股,现折实洋念元。

可以推论,近代徽菜馆在各大城市的扩张与徽商借助血缘、地缘为纽带参股投资密不可分。

据《先父韵甫公家传》,邵琳生于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十二月,16岁丧父,携母至徽州休宁县逃避战火,并学习中医药材。18岁奉母归乡,结婚生子。21岁受聘于休宁五城道生药号,执事三年后辞职,在休宁由溪经营水碓,数年后颇有收益。旋归乡开设益元药号,兼营杂货,并入股多家在外徽菜馆,家道日盛。同时,纳粟为监生,参与宗族和地方治理,评判曲直,解纷息讼,修桥铺路,建祠修谱。

五十岁后,如里中之桥梁、道路、祠庙、会社等,大都皆公倡首兴修,而尤以修谱祔主事为最盛举。……妇人孺子偶见祠宇堂皇、道途平治,莫不欣然色喜而言曰:某处运珮公之所修复也,某处运珮公之所建置也,运珮公诚好人哉!殆天所以生斯人而为桑梓造福也!

民国八年(1919年)二月邵琳逝世,享年74岁。

邵琳是一个典型的徽州乡绅,以商业起家,通过捐纳获得士绅的身份,通过宗族组织参与地方社会的治理,“国家与民众间的徽州乡绅与宗族的紧密结合,不仅担当教化、教育、互济、公益建设等自治职能,而且担当起治安、司法、赋役等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4]。值得注意的是,邵琳对地方事务的参与,是太平天国战争后徽州乡绅重建地方秩序的体现。

盖乱后乡村流离失所,公有所感而为之,尝语人曰:人世不应与草木同腐,余不幸少孤失学,自不能如儒生之可为家国治事。然本吾志之所愿,求吾心之所安,竭吾力之所能,将为不治乡村一一而整饬之,死才瞑目!

邵琳去世后,长子邵在炳执管家业。民国十五年(1926年),邵在炳谋划为父母争取政府的旌表褒扬。根据北洋政府《褒扬条例》,凡孝行纯笃、特著义行、尽心公益、有功艺术、硕德淑行、睦婣任恤、节烈妇女、年登百岁者,其子孙、亲属、邻里均得具呈于县知事,请其确考行实,出具证明书,呈由该管最高级地方行政长官咨行内务部,请予褒扬。内务部审核后,据其事状分别拟具字样,呈请总统府题给匾额。按这种常规渠道,手续繁杂,成功概率较低。然邵在炳有一族弟邵在方任职于内务部,根据《褒扬条例》,“但取具在京同乡荐任以上文官二人证明书者,得迳呈内务部”[5]。若由邵在方来运作此事,则十拿九稳。

于是,邵在炳写信给邵在方,拜托此事,其信曰:

宗矩宗弟大鉴,……兹有恳者,顷见亨弟托由吾弟为其大父、故母请得褒扬两件,此种发扬潜德美举,得吾弟在部举行,较由县详请,自然快便多多。炳行年五七,一事无成,大负先志。年来复多时疾,盖精力渐见衰惫,人寿几何,转眼行将就木矣。此次亦欲费神,为我父请褒,藉扬先德,以尽子道之万一耳。吾弟以为然否?至先大人在日,行为举凡足为闾里矜式者,义举重重,自不必炳缕陈述,谅亦为吾弟所熟知也。合得褒扬条例何种行谊,请烦斟酌施行。能于六月间发给到家,炳便于九十月间为之悬挂了事。知我如弟,该可拨允,为我快行,更不必炳如寻常多作泛套客气话为请托也。再家母行年八十一岁,自来归先父,……艰困万分,乃能茹苦含辛,不辞劳瘁,相夫教子,始克有家,炳尤欲为之请褒,趁其生年,聊慰苦志,惟合得何种行谊,并乞为我斟酌施行,不胜盼祷之至。种种费神,徐图报谢。……

民国十五年元月二十一日

邵在方对此事颇为支持,即刻回信曰:

炳兄如见,奉正月廿一日来示,读悉一切。……佩伯生前急公好义,佩婶年已八十有一,幽娴淑德,允宜由部直接呈请政府褒扬,以为宗族乡里光宠。弟系侄辈,尤应代办,以遂老兄之孝意也。其生平事迹,……最好请兄开一详细节略寄京,由弟再为删改,决无不准之理。此事手续虽繁,而弟现在部中,却不为难。即觅同乡实缺京官出具保结,亦甚易易。……刻下岭北②及芜湖一带请匾最多,因绩溪京官只有弟一人,均系托弟办理,以部中系直接呈请,较由县知事间接代请,面子更为好看故也。……此事经过手续太多,总须半年乃能发出部中,并不耽延,以总统府审查盖印甚费事也。……

民国十五年二月初二日

邵在炳根据要求将其父母行略于二月二十八日寄出。未曾想,北京政局变动,段祺瑞执政府垮台,时至六月方才办完内务部手续,送交总统府查核,至于何时走完总统府流程,邵在方亦不敢确定。其回信曰:

哲兄左右,前函均已收到。比时适值老段将要退位,不能办理。及段公下野,即无国务院,并无各部总长,又不能具呈。现在已有国务院并各部总长,其总统职位即由总理代行,故办褒扬者甚多。弟已将佩伯、佩婶之褒扬业已办出,弟在本部一无延搁。惟由部送到总统府察核盖印等事,手续甚繁至半年,至迟须八九个月,乃能发出。此指无变故时而言也,否则恐更为延长矣。此种局面真不可料,亦自民国来所未有也。总而言之,一俟匾额等物发出之后,即刻由京交邮局直寄里中益元号手收。……弟现在部中,办理此项褒扬之事甚为容易,否则极其艰难。倘我邑亲友欲将其父母伯叔等呈求褒扬,以为体面或慰幽魂,弟均可勉办理,由弟办必能照准,盖弟其乐做此事故也。请兄随时示知,即为办理,并望留意,此亦为扬善之一道耳。……再者褒费共卅八元,弟已代付,不必寄京,以免周折,请兄即面付内人手收可也。

民国十五年六月初四

邵在方于信中附有当时呈请褒扬的文件抄本,择其一二录之:

呈为呈请褒扬事,窃同乡故邵琳公有本条例第一条第三款之行谊,又现存邵张氏为琳公之妻,有第一条第六款之行谊,均系安徽绩溪县籍,兹遵例所具同乡荐任官证明书,缮造事实册,并一并随缴褒扬费及印税,呈请鉴核,准予褒扬。附事实册二件、证明书一件。具呈人:邵在方,籍贯:安徽绩溪,年岁:五十岁,职业:国务院荷任职存记内务部佥事。

为证明事,今有内务部佥事邵在方呈请褒扬之同乡邵琳公、邵张氏,所具事状均悉无虚伪捏造情事,谨此证明。内务部佥事金子直、内务佥事邓祁。

邵在方曾担心时局变动会延长总统府的审核时间,果不其然,迟至民国十六年(1927年)腊月初四日,方才办完手续,寄出褒扬匾额等物。收到褒扬物件之后,邵在炳于民国十七年(1928年)三月举行盛大祭祖仪式,将此荣耀上告祖先、下告邻里。至此,邵氏家族实现了获得国家旌表褒扬的目标,邵琳也得到了一生最高的荣耀。

对邵氏家族而言,此次获得褒扬是一个重大激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德行是重要的价值评判标准。这既受儒家价值观念的影响,也是历代王朝旌表褒扬制度盛行的结果。历代王朝通过旌表褒扬制度,表彰儒家所倡导的忠、孝、节、义等道德行为,从而为普通民众树立榜样,使儒家价值目标在民众中得到广泛传播。其目的是通过旌表的导向作用和教化功能,形成自上而下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有利于社会治理和整合。对民间社会而言,获得官方的旌表褒扬不仅是对个体人生价值的肯定,更是家族门楣的荣耀,有利于提升家族的社会地位。故而,邵在炳不仅为其父母争取旌表褒扬,自己也积极投身地方公共事务,希望为自己获得生前身后的荣誉名声。他在地方公益事业的最大成果是募集资金重修徽杭古道,历时八年而成。徽杭古道重修工程完成后,邵在炳请当时的县长撰写了一篇《重修遥遥岩碑记》,并将此碑记附抄在其父邵琳褒扬文件档案的末页。建国大纲有言,民生之首,要在民生。关于民生四大需要,行其一也。稽诸往昔,每以修桥筑路为地方慈善事业。任人而施,鲜有足述。民国肇兴,路政著为法规。有国道、省道、县道之别,更有铁路、马路、土路之分。诚以欲解决民生,衣食住而外,不能不注重于行。尤其是路政之修,不独专求便利行程,而于地方文化实业,亦均有直接、间接关系。邑东遥遥岩为徽杭往来孔道,邑人士旅外多出其途,四面环山,壑立千仞,绕越颠顶,恍约航空,昔人之所以遥遥名者,信不我诬。中虽有路,不致迷津,而年久失修,参差陷突,崖悬石立,奇险万状,一届春冬,雨雪交加,土松泥滑,踣跌堪虞,人第知蜀道之难,而不知此路有甚于蜀道者。邑人士有鉴于此,毅然群起兴修,并经郭、卞诸前知事为序,及旅外同乡同赞其成,计自民国十二年起,至十九年冬止,凡八阅寒暑,先后募捐,动工修筑,经营惨淡,不遗余力,卒使羊肠蚁穴一变而为康庄坦途,其时见者惊奇,行者歌颂。鄙人承乏斯邑,获观厥成,同深庆幸。兹因邵绅持以捐簿记略见示,属为碑文,并详述一切经过情形,尤见当日兴修此路煞费苦心,爰不揣简陋,撮叙崖略,以告来兹。深愿同具热忱,损坏即补,毋使已竟前功,废于一旦,地方之幸,亦鄙人之幸也。是为记。

重修遥遥岩碑记

中华民国二十年三月 日试署绩溪县长张继良敬撰

不知为何,此篇碑记当时并未刻石立碑,迟至1997年方才由其后人于徽杭古道上刻石立碑,并将原碑文做了删改,明确说明重修徽杭古道的首事人是邵在炳、邵之华、程怀邦、胡商岩。虽然随着现代交通业的发展,徽杭古道早已失去原有的交通功能,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兴起,徽杭古道逐渐成为户外旅游的热门景点,各种有关徽杭古道的宣传和游记中都会提及邵在炳当年的重修善举。可以说,邵在炳当年的公益之举在今天以另一种形式造福桑梓,也实现了自己后世留名的愿望。

注释:

①《绩溪纹川邵氏家族档案》,黄山学院图书馆特藏部收藏,本文所引邵氏文书档案,凡未特别注明者,皆出于此。

②绩溪县岭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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