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义角度看白居易诗中的品色衣描写

2022-11-21 02:52
黄山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白居易人格诗歌

李 准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34)

品色衣又称品色服,即官员公服。品色衣制度是中国古代以服饰色彩区分官员品级的服色制度。它产生于北周,《隋书》卷十一《礼仪志六》载:“大象二年下诏,天台近侍及宿卫之官,皆着五色衣,以锦、绮、绩、绣为缘,名曰品色衣”[1]。之后,它逐步完善并于隋唐时期形成品服制度,经过历朝历代的演进,最终为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颁布的“补服”制度所取代。

白居易诗中品色衣描写相对较多,大致有70处,宋人的诗话便提到了这一点。黄彻《䂬溪诗话》卷七云:“子美有‘朱绂负平生’,乐天有‘金带缒腰衫委地’,‘紫绶相辉应不恶’,‘赤绂金章尽到身’,如此尚多”[2]。清代著名性灵派代表诗人兼史学家赵翼在他的《瓯北诗话》中也点出了白居易诗的这一特点:“白居易诗不惟记俸,兼记品服……此又可抵《舆服志》也”[3]。以往对白居易诗中品色衣的考察多从史学的角度出发对唐代典章制度进行考证。南宋葛立方《韵语阳秋》“乐天以长庆二年”[4]这一条目将白居易诗与刘禹锡诗中有关品色衣的描写两相比较,又引用唐代的典章制度以期达到诗史互证的效果。王楙《野客丛书》卷二十六中的“唐袍服用花绫”[5]条目亦是如此。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考证“江州司马青衫湿”时缘据《野客丛书》确定白居易当时确实是按制着青衫[6]。蹇长春则在《也说“青衫”与“江州司马”》中引用陈寅恪的观点纠正了当时因“江州司马青衫湿”所引发的官秩和品服错位的学术问题,并为研究白居易诗及唐代职官、服色制度提供了参考[7]。以上史学考证对研究白居易诗及唐代官制大有裨益,但是从文学作品的角度来看,还需要在此基础上还原更广泛的历史文化语境,以期达到更客观、更有深度的诗歌研究目的。

陈飞先生在《“发言为诗”说》中大致提到:“文”义是一个充满实体性的整体,其中包涵并在运动中展开为三个充满实体性的主要分体:“文化(主要是政治)”的、“人格”的和“文本”的,三者的生成和运动及其相互关系深切而复杂[8]。此外,在唐初文学概念确立的大背景之下,诸史关于“文学”的论述及其所形成的“文学”概念系统而成熟,“文”义向古典复归,对文之功用(以下简称文用)有了全面的确认,“文理”、文学史、文学理想方面也都有了清晰的认识,借鉴过去并指导现在和将来的文学实践[9]。《旧唐书·白居易》将《与元九书》收录其中,《与元九书》在“文”义复归、文用确认、文学史的梳理、文学理想方面同样有相对清晰的表述,可见白居易的诗歌理论是深受唐代文学概念影响的。不仅如此,他的大部分诗歌创作以及他的诗歌分类、诗文的编定等也深受这种理论观念的影响。

一、作为政治实体的品色衣

品色衣制度以服色区分官阶,而颜色作为等级和身份的标识,则在先秦时期已经形成。《论语·阳货》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10]。儒家主张爱有差等,并且认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10]855,有着鲜明的等级意识,而以服色明尊卑、别贵贱也正体现了以儒家文化为背景的封建等级制度。战国时期邹子于《邹子终始》提出五德说,五行之中各代表一色,金、木、水、火、土分别对应白、青、黑、赤、黄。五德之中,土居中央,故以黄色为最贵。衍及后来的品色衣制度,服色在儒家礼乐文化之下不仅能够明贵贱、别尊卑,还体现封建王朝的等级制度,而且其背后更带有浓厚的封建道德色彩。“夫礼服之兴也,所以报功章德,尊仁尚贤。故礼尊尊贵贵,不得相逾,所以为礼也。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顺礼也。顺则上下有序,德薄者退,德盛者缛”[11]。统治者通过色彩强化了政治认同,并通过鲜明的服色巩固并强化了封建等级制度。这是品色衣本身所代表的政治性。

品色衣描写能够较多进入白居易诗中也与白居易本人的文用观有着一定的联系。白居易《策林六十九·采诗》提到采诗补察时政的政治性文用,设立采诗的官员,可以“开讽刺之道,查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12],由此必然要求诗歌要真实记录和反映社会生活,《新乐府并序》也说到“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12]52。作为政治实体的品色衣,除了它本身所代表的政治文化内涵之外,也与白居易的仕宦经历紧密相连,体现着白居易的宦海浮沉。赵翼在《瓯北诗话》里将白居易诗的此类创作与官史中的《舆服志》作比,不仅清晰地反映了唐代相关的典章制度,而且也通过品色衣表现出白居易主要的仕宦经历,诗歌创作的“实录”精神在此自然显现。

这种具有政治道德色彩的品色衣进入白居易诗之后,则在不同的诗类中起着强化诗歌“文”用的作用。以白居易自己所分的具有明显主导性情志意向(讽喻、闲适、感伤)的三类诗歌(杂律诗除外)为例,在他的讽喻诗中,着品色衣者往往表现出其政治道德与相应品阶不符的状况,德薄者缛,德盛者退,暗示着尊卑无序、礼教崩坏,由此形成较大的反差。这样便加强了诗歌的讽喻作用,以期达到裨补时阙、为民请命的文用效果。如《伤唐衢》中的“怜君儒家子,不得诗书力。五十著青衫,试官无禄食”[12]16。《秦中吟·轻肥》中“朱绂皆大夫,紫绶或将军”则飞扬跋扈,“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12]33。《秦中吟·歌舞》中的朱紫公侯们则歌舞升平,“岂知阌乡狱,中有冻死囚”[12]33。《卖炭翁》中的“黄衣使者白衫儿”[12]80则“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12]80。从“文”用的实现层面来看,讽喻诗由此实现了“次”的功用,即所谓的“风谣歌颂,匡主和民”[9]。与此同时,当官员因为被贬导致品服降级,其便与政治中心相对远离,白居易的感伤诗中出现较多“青衫”“青袍”之类的品色衣,诗中无论是针对他人,还是针对白居易自身,大多表现出因为仕途失意而引起的感伤情绪。此时的品色衣在诗中的感伤情意主导之下就实现了“离谗放逐之臣”的“或”的功用[9]。如《琵琶引》中的“江州司马青衫湿”[12]243,《权摄昭应早秋书事寄元拾遗兼呈李司录》中的“可怜趋走吏,尘土满青袍”[12]168,《酬李少府曹长官舍见赠》中的“一落风尘下,方知为吏难……惆怅青袍袖,芸香无半残”[12]181等。但是官微位卑并没有让诗中全部充斥着“怨”的情感,在白居易的闲适诗中,这些品色衣描写背后则指向了独善之义的“文”用,如他的《晚春沽酒》《约心》等诗作,表现出白居易闲适自娱的中隐生活。

二、作为人格实体的品色衣

与品色衣的政治性密切联系的是在政治文化背后所体现的封建伦理道德。这些道德准则在长期的社会文化活动中进一步形成相应的文化人格。就品色衣本身而言,它不仅代表着相应的官阶,同时也显现着官阶背后所带来的俸禄、权力和应尽的职责,所谓“德薄者退,德盛者缛”的价值意义也在于此。

白居易诗中的品色衣在发挥它的文用效果时,并不单单代表一种无生命的物象,而是伴随着一种人格化的象征意义与诗歌中的其他物象共同构成诗歌的情意流向,最终实现“文”用。

在他的讽喻诗中,品色衣背后表现的是对德薄者的批判、德盛者的叹惋,同时在其更深的层次之上指向白居易的兼济之志。但是这种兼济之志只是一种理想,现实生活中则会或多或少地产生矛盾。他在《与元九书中》也提到:“上以广宸听,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岂图志未就而悔已生,言未闻谤已成矣。又请为左右终言之”[13]。在感伤诗和杂律诗中,白居易这种儒家为主导的文化人格则呈现出多样化的诗歌情意流向。它可以是着青衫时的无奈和忧愁,“江州司马青衫湿”,“昔教红袖佳人唱,今遣青衫司马愁”[12]310,“笑我青袍故,饶君茜绶殷”[12]406;也可以是着绯时的知足饱和,“五品足为婚嫁主,绯袍著了好归田”[12]409;同样可以是《初著绯,戏赠元九》中的“那知垂白日,始是著绯年。身外名徒尔,人间事偶然。我朱君紫绶,犹未得差肩”[12]409。通过两人的对比表现出对元九的祝贺与羡慕,以及想与友人达到一样高度的复杂心理。它还可以是对功名利禄的看淡,如《王夫子》“吾观九品至一品,其间气味都相似。紫绶朱绂青布衫,颜色不同而已矣”[12]227。在他的闲适诗中,品色衣在其中更多地与其他物象共同指向白居易的“独善之义”,表现出中隐的人格品味,如“太守水西来,朱衣垂素舸……敢辞官远慢,且贵身安妥。忽复问荣枯,冥心无不可”[12]157。而这也正是他在《中隐》中所主张并提倡的,“不如作中隐,隐在留司官……唯此中隐士,致身吉且安”[12]490。

在文化人格的主导之下,诗人面对不同的人生境况产生不同的人格行为,在诗歌之中呈现出多样化的诗歌情意流向,这些情意流既相互矛盾,但又可以被这种文化人格内涵容纳。黄彻《䂬溪诗话》卷七有叹云:“‘实事渐消虚事在,银鱼金带绕腰光’,又有‘簪缨假合虚名在,筋力消磨实事空’,皆自作解嘲也”[2]382,便是对此种矛盾的解释。由此,不难理解葛立方在《韵语阳秋》卷十一的评价:“白乐天号为知理者,而于仕宦升沈之际,悲喜辄系之。……观此数诗,是未能忘情于仕宦者”[4]566。进而认可苏轼的看法,“东坡谪琼州有诗云:‘平生学道真实意,岂与穷达俱存亡。’要当如是尔”[4]566。

三、作为审美实体的品色衣

当品色衣物象进入文学文本中,关于它的描写自然要结合创作者的创作理路,遵循相应的文学创作理论,并在具体的文本中实现其文学审美理想,即“文”理。

白居易诗中的品色衣在文本层面上具有写实性。因其受白居易“实录”的诗歌理论的影响,品色衣在白居易诗中较多并有序地出现,在实现了诗歌政治性文用的同时,也反映了白居易的仕宦经历。赵翼《瓯北诗话》中认为白居易诗品服描写“可抵舆服志”这一评论,不仅显示出白居易诗歌的一个特点,而且是“文”义背景恢复之后物象尽其文用的系统的、合理的显现。正是因为要实现“裨补时阙”的政治性文用,白居易在创作上更加追求“直笔”“实录”的精神,尤其是他在讽喻诗的创作上,他的新乐府诗就主张“其辞质而径”“其体顺而肆”“其言直而切”“其事核而实”[12]52,并强调他的创作目的是“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12]52。这种理论主张指导着作者使其诗中的品色衣描写具有了写实的审美特性。

一方面,白居易诗直笔实录,反映社会现实,语言通俗易懂,使他的诗歌流传性很广,以至于他的元和诗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13]4357。另一方面,他的讽喻诗功利性太强且并不是以文本的审美欣赏为目的,并不特别受当时人的欢迎,所以“乐天《秦中吟》《贺雨》讽谕闲适等篇,时人罕能知者”[13]4357。同时他自己也在《与元九书中》中谈到了这个问题,“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已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至于讽谕者,意激而言质;闲适者,思澹而辞迂。以质合迂,宜人之不爱也”[13]4351。白居易诗中的品色衣在讽喻、闲适的诗篇里作为一种审美符号的存在并不是较为成功的,这和文本中要遵循“文”理规则是分不开的。较为成功的诗歌需要表达作者的真情实感,在诗歌接受过程中更容易引发读者的共鸣,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审美体验。

白居易的《故衫》作于唐宝历元年(825年)苏州刺史任上,通过旧时绯衫的色泽、酒痕和犹存的香味引发作者“烂漫三年”的回忆,从而与现实形成对比,旧衫弃置箱中,似人一样所受的恩泽也渐渐少了。《唐宋诗醇》评曰:“所咏止一衫,而衫之色香襟袖、衫之时地岁月历历清出,并著衫之人身份性情亦曲曲传出,却又浑成熨贴,无一点安排痕迹,亦绝不假一字纤巧雕琢。此香山擅场处,李商隐辈岂能办此”[14]。这道出了香山在诗歌创作中平易自然的风格,更侧重从语言及作诗行文中分析故衫的审美意蕴。方世举《兰溪丛话》的评论则更加明显:“感怀诗必有点眼处,然有点眼不觉者。如白香山《故衫》七律,点眼在‘吴郡’‘杭州’两地名。故衫本不足以作诗;作《故衫》诗,非古人裘敝履穿之意,盖慨身世耳。斥外以来,已迁忠州,苟邀眷顾,可以召还。乃忠州不已,又转杭州;杭州不已,又转苏州,是则衫为故物,而人亦故物矣。如此推求,乃得诗之神理”[15]。评者虽然是在论述律诗的创作方法,但是他结合诗人的经历更加细致地呈现出诗歌内部的情意流向,即儒家文化主导之下的文化人格,从而实现了“离谗放逐之臣”的“或”的功用。

四、结 语

白居易诗中的品色衣作为政治、人格、审美三重意义的象征符号是相互交融并互相作用的,在政治层面与人格层面,它促进诗歌“文”用的实现,即政治性的文用和个人“兼济之志”或“独善之义”的文用,这使白居易诗的品色衣描写在文本上透露出写实性的审美特征。在审美层面,品色衣在诗歌多样的情意流向之下呈现出丰富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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