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茜
内容提要: 音乐学术期刊中呈现出的通常是音乐学术实践中的文本书写实践,作为专业知识理性的高度体现,也是学术社会的历史基石。从什么角度观察音乐学术期刊?以什么立场阐释音乐学术期刊?这涉及学术社会对如何构建现代学术知识生产系统的反思,也是音乐学现代学术实践在本土的“中国经验”写照与浓缩。
“文本”和“田野”,是深刻影响并改变20世纪学术史和思想史研究的两个词语。尤其在后现代文化语境中,“文本”和“田野”在语义、含义和意义上都超越了“现代性”范畴,基于方法论层面的探索也在不断彰显伸张自身阐释对象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进入21世纪,学界对“文本”的关注和使用,不再以文章、文献或文字等单一的书面形式的静态材料为考量,而已意识到文本的范畴可以覆盖可供观察和解读的诸多社会表征。①“文本”概念因此派生出“文本性”和“文本化”两个向度。现代人类学理解中的田野,不仅是一个目的地,还关涉多样的研究方法和认知场域。②学者洛秦认为,“并非对原野、村寨的传统民间音乐活动的考察才是‘田野工作’,从学理层面上说,‘田野’无处不在,其涵盖了‘音乐人事’所涉及场域的各种可能情形……而且这些‘田野’无涉于地理、社会、宗教、习俗、文化空间的差异,而完全是音乐内容的本身决定了其‘田野’的场域所在与文化属性”③。有关“田野”的界定和引申增加了近身和现场的视角,寻找田野已不再是局外人身份对“遥远的异国他乡”的流连;熟视无睹的“家门口”同样具有传统田野考察原旨之一的“反思自我”内涵。“‘城市音乐田野’的目的与乡村的‘田野’区别在于,后者为的是理解‘他者’,即分析它(音乐)对于‘他者’(文化)的意义,而前者大多为认识‘我者’,认识‘小我’与‘大我’的关系,以及对象对于主体的意义,即它(音乐)对于‘我者’(个体或群体)的意义。”④这种文本范畴的突破、田野空间的转型,扩展了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路径。王明珂提出“在文献中作田野”⑤,从中观照文本与情境及其在“符号、结构、过程”框架中的对应性,“揭露隐藏在文献中的另一些历史景象”⑥。这是因为,“了解遥远过去的人群社会(历史学)与了解遥远空间外的人群社会(人类学),对于反思性研究来说都只是整体研究的一半。另一半的研究则是,基于遥远时间、空间外的‘他者’或‘异文化’的理解,来重新认识‘我们’与我们所存在的现实情境”⑦。
“文本田野”是人类学与历史学的交汇场域,文本的脉络一头搭载显而易见的史料价值,另一头则通往被选择的历史事实和被遮蔽的社会真实的隐微情境之中。因而,如果说田野考察工作是以民族志写作阐释的呈现为要义,那么“文本田野”则以其独特的双重价值体系为民族志从宏观研究方法到具体写作阐释扩展视野和拓宽思路。有学者以“葛兰言对《诗经》的研究”为例,对如何将民族志研究延伸至文献及文本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述,该学者认为“民族志只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更多地代表着一种微观洞察和深入描写的思路,是在对研究对象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那么,民族志就不能限定在实际生活的现实田野里,而应该扩展到人类学研究的方方面面。对人类学而言,在民族志多元发展和高度开放的时代,包括史志、档案等官方文献,族谱、地契、宗教科仪书等民间文献和信件、日记等私人文献以及网络日志、帖子等都应该进入研究者的视野,不断拓展民族志研究的新思路和新领域,才能为民族志方法的不断发展提供新的学术动力”⑧。上述思路的启发之处就在于,以文本作为田野时,研究者不仅能够获取文本的史料价值以及其中观点的“为用”,还能够关注到其中所包含的社会事实发生的文本现场和原初语境。
在音乐学研究的范畴中,除具有和文献等义的乐谱、音响、史料文本外,符号性、结构性、语义性的乐人、乐谱、声音、图像、仪式、事件、制度等文化实在亦是文本。它们之所以具有成为文本的可能和必要,是因为“他们被作为观察研究的对象与被解读、诠释的基础(所谓‘本’),并因此其隐而未显的一些意义可以被揭露”⑨。由此,文本的性质乃至归属在于被置于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的“超语言”空间中的分析和阐释。与表征分析相区别的是,“表相”之下“未可见”的部分往往才是文本分析的起点。文本不再是处于语言结构之内有待“阅读”的“产品”,而是溢出语言结构、呈现主体之间矛盾关系的“生产过程”。⑩那么,对“生产过程”的考察则会触及作品更深层的社会语境的行为叙事和意义追问。这正如王明珂提出的,“文本除了其表相化的意涵外,还有其隐而不显的指涉内涵;文本分析的主要目的便是揭露这样的内涵,也就是产生此文本的社会情境”⑪。
洛秦《论文人作曲家周文中—以“音乐文本田野工作”的方式思考》⑫是一次围绕“Text”和“Contexts”关系观察的写作实践。将“人”(作曲家)作为文本,视“人”之所经所历、所作所为、所思所想为文本语境的田野,在“音乐作品、编辑出版、音乐学思考中认识周文中先生”⑬,以“反求诸己”的方式构建一种围绕作曲家本人的叙事生成逻辑,便是“音乐文本田野”工作的内涵和实践。作者强调,“音乐文本田野”是他所提倡的“城市音乐田野”与“历史音乐田野”的一部分,且为田野工作方式的一种,其对象是音乐及其相关材料。因此,“文本田野”包含着有关研究与研究主体关系的两个要点:一是作为“文本”进行研究—将田野研究对象文本化之于研究方法具有可行性;二是针对“文本”进行研究—基于音乐及其相关材料—物的文本性进行田野工作具有可能性。这就如格尔茨注意到的:“对于任何事物—一首诗、一个人、一部历史、一项仪式、一种制度、一个社会—一种好的阐释总会把我们带入它所阐释的事物的本质深处。”⑭无论是以参与观察为主的异文化田野,还是自我反思的“书斋式田野”,阐释的终极都将形成对研究对象的整体描述和学理分析的文本。⑮文本既是结果又是方法,既是目的又是过程。因此,如果视“文本”为一种观念,那么它就提供了“如何以区别于文献的方式看待文本”的认识论转向;如果将“文本”视为一种场域,那么它展开的是“恢复物的历史及阐释地位”(拉图尔[Bruno Latour]语)⑯的历史实践,文本田野也就具有“把对研究对象的研究作为研究对象”(布迪厄语)⑰的反思性维度。
在以学术研究为中心的学术社会中,参与学术历史构建的,除作为研究主体的学术共同体外,还有与之相关的学术机制。最能体现和反馈系统性知识生产过程及生产方式的则是“发表途径”—学术期刊。这里以中文学术期刊之一的音乐学术期刊为例。从其本身的文化功能属性而言,它既具有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基本特点,又自带专业学刊的领域特色;它既遵循人文社科期刊办刊的普遍规律,又因为专业特殊而自成一脉。并且,尽管这个刊群并不庞大,但它对于中国音乐学的现代学术机制是不可或缺的,对于学科理论的建构也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对它的观察和理解、所持的面向、路径和方式也不是单一和平面的,甚至如何定义和定位音乐学术期刊,将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音乐学的学术研究和知识生产是受益还是受制于期刊介质的“物”的属性。
循此研究视野和方法,反观学术期刊本身即是以文本形式和文本性为基本属性,尤其本文涉及的音乐学术期刊,是以文字文本为主体、兼有不同类型的乐谱、图像、图片为辅助的多形式综合文本。那么,循着格尔茨“文本集”的文化意义脉络,把握期刊文本固有的连续性和结构性,我们对学术期刊及其所涵括的学术历史变迁的理解,是否可以沿着将“媒介”作为文本田野的可能性这一角度去切入和深入?如果在“媒介—文本”的框架中讨论中国音乐学学科历史秩序的结构、学术实践及其深层动力机制,我们能否对学术期刊的意义和效用有更为历史性的本质认识,对音乐学的现代学术历程有另一层面的解读?
因此,和以往对音乐学术期刊研究的文献有所不同,本文并非就某个具体期刊为个案作历时的、微观的考察,而是将音乐学术期刊的“文本田野”意涵作为论述的起点。进而言之,期刊既是期刊历史进程的书写主体,又可被视为考察“文本”与“语境”关系的客体对象。那么,在人类学“田野”的内涵已从“远方”折返至“案头”的当下,如果以“民族志”这种日渐成熟的文本观和书写范式来对“期刊”作文化事象的描述和阐释,那么关于这一现代性文化产物的想象就不是仅限于媒介载体的历时角度,而是进入其文化意义层面的整体观和叙事阐释之中。作为一种研究策略,来自对“物”的文化深描意味着期刊中既往的文本—包括期刊用以证明自身合法性的现象文本以及构成其合理性的,经由生产、复制、流通而成的生成文本—都将被“田野化”而纳入描述、分析和阐释之中,因而期刊的“文本田野”预设则兼具方法论和认识论的双重意义。
当我们从“物”的角度将音乐学术期刊作为研究客体进行认知辨识时就会发现,中国的音乐学术期刊首先是严格遵循国家新闻出版政策法规、接受国家相关行政机构监管的文化出版物—社会分工中的产物。行业语境下的学术期刊出版,具有高度的专业性、鲜明的文化性和明确的意识形态导向性。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分工和实现既定价值,学术期刊普遍都会建立起既符合行业要求又具有自主标识的自转性操作标准和工作规范,用来参与和维护社会文化秩序的“公转”。
学术期刊的两个主要端口,一个对接学术写作,一个对接专业出版。学者陈平原说,传统中国谈文论艺,很少正襟危坐,大都采用劄记、序跋、书评、随感、对话等体裁。晚清以降,受西方学术影响,我们才开始撰写三五万字的长篇论文,⑱这种文体的变化也是古代学术与现代学术的分水岭。有论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学术写作,不是工具性写作,不是创意写作,也不是文学性写作,它的本质是思维能力的训练。⑲如何完成观点的严密论证过程,如何将问题意识转化为系统知识的表述,是理性逻辑主导下的科学性、程式化文本写作。这就要求写作的文本需要有相应的范式和结构来保证论证的质量。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70)中提出了“范式及其变革对学科发展的重要性”,并将“范式”定义为“被学术共同体奉为标准的一系列普遍性规则、方法、概念及理论”⑳。的确,不仅学术研究和文本写作需要有相应的范式,与此息息相关的学术期刊亦需要通过制定严格而科学的编校流程和体例标准来保证学术文本的文体规范,建立稳定的操作步骤和固定的外显样态来完成期刊载体识别的连续性和统一性。由此,学术期刊有其自发且独立的行业机制和职业技能。所以,它不仅关系到学术研究的专业行为,同时还关联着学术出版的行业行为。严肃的学术期刊不仅有对学术研究成果价值的评判甄别,而且还会对学术研究中的文本规范和学术规范履责。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学术期刊的“文本集”作为“文本田野”观察的客体对象,阐释其“文本集”的意义脉络,实际上将要面对的是两重历史场域,一重是学术历史,另一重是载体历史。
1919年,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著名的演说《以学术为志业》中说:“学术生涯是一场赌博。”严耕望也认为:“(学术)写作事实上不但是为了向外发表,同样也是研究工作的最后阶段……某人可能常识丰富,也有见解,但不写作为文,他的学问议论至多停留在见解看法的阶段,不可能是有系统的真正成熟的知识。”㉑结合以学术写作为必然的学术研究和以学术期刊为常规的学术出版之间的默契与现实来理解韦伯的这句话,学术研究无疑是一种博弈性竞技。那么,博弈的目标,也是所有学术研究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终的现实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无疑是以学术发表为衡量标志的。
言及发表,必得涉及学术期刊。无论从期刊的物质意义层面上看还是从社会分工的功能层面上看,两者之间都保持着不可割裂、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香港中文大学的学者李连江曾撰写《不发表,请出局》㉒一著来指导学术从业者建立规则性的认知和训练;美国的林赛·沃斯特则撰写了《希望的敌人:不发表则灭亡如何导致了学术的衰落》㉓来反思或抨击现行的学术成果量化机制。同样具有现实意义的两种取向,以批判意识及良性的怀疑主义为学术期刊及其功能赋予了一种“富有成果的歧义性”(the fruitful ambiguities)。这也可理解为,学术期刊及其衍生的权力制度,必然作用于学术生产力和创造力。这种作用有可能是正向的促动,也可能成为反向的阻碍,更多是一种双向机制的同时存在。正如康德说,蜘蛛创造了网,才能捕捉虫子,网是它的武器;而福柯说,蜘蛛织成了网,而网却变成了它的监狱。这种隐喻正是对学术研究与学术期刊常态关系的解读。
正是因为这种常态的成立,以音乐学术期刊为研究对象才显得至关重要。音乐学术期刊是音乐文本的一种,除具备学术期刊应有的基本形态、功能、属性及普遍价值外,还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第一,其写作者、阅读者、审读者、编辑者都处于一个以音乐阐释为中心而形成的相对“近关系”的学缘环境中。因此,音乐学术期刊不仅是音乐学学术理论研究的文本集合,更为具体地说,就是以文论阐释为主体方式、将动态的音乐客体研究进行理论划归转化为静态的学科语言的文献数据合成,而且也是或直接或间接、或隐性或显性地反映在学术写作这一特殊创造性活动实践中特定个体及近关系群体的研究行为、思想观念、转义表述的音乐文本田野。以音乐学术期刊这一文本类别为田野,是基于学术期刊在进行自身历时性构建的同时,提供了观察、认识学术研究活动的历史场域、社会制度、文化经验、观念构建、群体认同等多重向度并加以阐释的可能。换言之,如果学术期刊被作为一种文化产物,则是由学术研究者的个体经验、学术界的社会维护和学术传统的历史构成共同作用而被赋予了共同体的隐喻。还需意识到,当学界提出“音乐学,请将目光投向人”,其中关于“人”是否不应只是指向学术研究的对象,还应包括学术研究的主体—研究者自身。因此,借助文本田野,且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终极意味的田野,就可以去观照和发现“人”(且是作为“执业人”的学术群体)在书写场域中的历史实践,结合史与志去发现文本田野的文化秩序中被创造、被呈现的逻辑的历史及被创造、被理解的历史的逻辑。第二,学术共同体对学科具体知识的表述以及音乐学的知识体系是怎样被建立起来的?陈平原以“述学文体”来涵括和关注这一问题,认为述学文体牵涉整个现代学术生产机制乃至教育体制、知识生产方式。㉔以写作文章为学术表达,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直观的“道与术”的结果,或文以载道的方式,而是基于有关文化立场、学科意识、观念范式等综合“学术社会情境”下的选择性知识构建。因此,述学文体一方面具有学术史的脉络,但又不完全是学术史的意义;它更为接近有关学术史生成的记忆和反思路径。从述学文体来考量期刊文本,也进一步界定了学术期刊作为“文献研究”与“文本分析”对象中的分化和差别。文献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是考察文献中的观点“说了什么”,文本研究则侧重于“怎么说、想说什么以及为什么这样说”。前者是“以一文献字词、语句表面所描述的人、事、时、地、物,以及它们所构成之整体语意为考察的对象”㉕,后者则是“以语言、文字(或以及图像、影视)符号所陈述的内容为表相(或社会记忆),而尝试探索此表相背后的本相,也就是探求此陈述、表述内容背后的社会情境”㉖。因此,音乐学术期刊文本的研究理路和书写方式类似格尔茨主张的“基于作品(works)来理解作者(author)”。如将作品的范畴放大至作品集,则是基于文本集来理解共同体,是要从研究者(写作者)的作品中剥离出显在的现象文本与隐微的生成文本,即研究主体在对客体的研究中所选择的文本符号、所依循的叙事范式乃至所秉持的学术行为是基于音乐意义产品㉗什么样的历史事实和文化情境。换言之,就是将音乐学术期刊作为生成文本的意义产品,其中集合的不同作品则是现象文本的意义。因此,音乐学术期刊的文本田野即是对学科知识体系而仅非知识在意义产品中的“生产过程”和文化结构中的“深描”,同时体现出“把对研究对象的研究作为研究对象”的学术视角和思维向度。
第一,音乐学术期刊对学术研究是一种文化制度性的存在。既然被称为制度,那么就有其规则和约定。在学术期刊和学术研究的现实关系中,学术期刊往往会因“学术公器”的功能而具有调节、分配以及制衡学术研究成果资源的职责。严格和严肃的学术期刊运作的基本制度和流程都是建立在淘汰和筛选机制之上的。有学者认为,这种制度的无情就体现在专业领域的研究以出版和刊载的发表形态正式呈现并进入历史话语之前,必须经过严苛的同行评议,获得学术共同体的认可,根本目的就在于为学术的传承剔除平庸、鼓励创造,维护学术研究的品质和伦理,保持对学科真知真理的追求。㉘
第二,音乐学术期刊对学术研究是一种伦理精神性的存在。一本严肃学刊对学术研究水准和写作能力的要求,是对专业化和精英化程度的考量,最终指向精英化的知识成果。每一个选择学术道路的个体,都无法对学术期刊绕行,因为它既是基础又是门槛,对学术写作所必需的缜密性、理性化、说服力和独立习得的能力具有启蒙意义也有塑造功能。学术个体的蜕变和学术群体的集结,都脱离不了学术期刊所要求的文本方式,也无一不是依循学术期刊的研判对学术思想及其表述方式进行精练和完善。对学术研究的打磨和规约只是学术期刊的职能之一;另一部分则是对学术研究者心志的考验,即研究者如何在反复不断的否定和修订、碰壁与反思中还保持学术旨趣的热情,坚持学术思考的独立以及将学术理想转变为信念并升华为一种学术精神。这是学术历史的生发轨迹,也是专业的学术人无可回避的充满艰辛、挫败、孤独和焦虑的天职。对此,诚如韦伯所言,在科学中的不断超越,不但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更是我们共同的目标。㉙
第三,音乐学术期刊是历史连续性的存在。尽管学术期刊对学术研究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将学术期刊作为客体进行观察和思考,往往只有在某个特定节点才会集中出现阶段性的总结和全景式的反思。在一般的学术环境下,除“物的实用”的工具理性外,学术期刊就如同“房间里的大象”,并不会被有意识地进行学理层面以及文化意义的观察、认识和思考。但是,没有发现性和思考性的揭示并不代表不需要,相反,往往越是将我们笼罩、覆盖的那些不易察觉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布罗代尔认为,长时段的“历史—结构”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力量,它以半个世纪、百年的时段为基本量度单位,是人类深层持久、恒在的结构。在这种时段中,人们可以观察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种结构的变动。㉚在第三代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物、“新史学”倡导者勒高夫看来,“长时段是社会科学在整个时间长河中共同从事观察和思考的最有用的河道”。㉛结合学术期刊的存续状态,文本继替更迭的历时越长,其中“文本集”(格尔茨)对历史的解读能力就越强,其历史价值则越深厚。因此,有学者说“一本优秀的音乐学术期刊就是一部音乐学术史的缩影”㉜。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学术期刊隐含的是连续的学术研究历史及其“有意义的脉络”。这种“连续”历史正是年鉴学派所强调的一种涵盖全部人类活动、重视“结构”分析甚于事件叙述的历史学方法。“连续”的历史包含结构的延续和意义的连续。音乐学术期刊正是通过在时间跨度上的贯穿和延续,形成了涵盖学术研究历时性、整体观层面的结构变动和发展规律的文本集。布罗代尔在《15世纪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又提到,当缩短观察的时间跨度,看到的就是个别事件或者种种杂事。同样,借助这种片段性、切片化的研究视域,学术期刊以事实的文本和观念的文本(史料)保存实事(史实)的因果律和时空性。也就是说,通过观察研究学术期刊,既可以看到事物如何通过走向趋势而形成宏观整体,又可以通过个案关联获得微观具体。
第四,音乐学术期刊是结构功能性的存在。除上述的“历史—结构”作用外,学术期刊在社会文化的整体结构和学术生产中也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实践要素,尤其是在过去100年中,图书和期刊是学术成果最主要的传播介质和评价手段。有学者认为,推动学术发展的基本要素有学术研究者、学术机构、学术交流传播的平台与媒介、学术政策与环境。这四个基本要素构成了学术发展进程中互相作用、影响、依赖的“学术生态”。学术期刊是诸要素的交汇点,集中体现了一种成熟学术机制的运行所应包含的学术共同体、学术体系和评价系统。㉝学术期刊语境中的“学术共同体”,其身份普遍兼顾三重:生产者、消费者、评价者。学术研究通过学术期刊的传播评价功能将新产生的知识成果投入到新一轮的知识生产中,学术共同体通过“主体间性”的知识系统分离出扬弃搁置与采纳传承的部分,其中后者以引用、引申、阐释等方式被消费或再生产。因此,如果不经过学术期刊的评价和传播,学术研究的公信力和知识成果的价值意义势必弱化甚至缺失,造成知识体系的结构性缺位。
音乐学术理论期刊的文本田野价值体现,不仅是由时间的跨度来决定,更是体现为其作为介质的传承功能以及“历史文本化”过程中所包含的思想观念的演化与述学文体的变迁。那么,如果尝试在学术期刊的历史性研究中揭示和解释这种价值,就必须意识到其多维、多面和多义的复杂性。当人们重返其久远的文本场域和置身不断更新的文化现场,并将其作为现代学术和专业知识生产的一环,以参与者和观察者的视角,会有什么样的体验和认同?如果以长时段的文本载体为起点,应当把视野投向何方?又应将关照聚焦于何处?在对期刊介质身份的界定中,在对其文化内涵和文化功能的读取中,如何将学术知识的生产和学术史的产生进行关联?它意味着我们将会在何种框架下去看待和理解特定载体与学术历史之间的互相成就与牵制。进一步说,学术生产和发展中的历史进程和文本实践又会对载体形成何种本体层面的质性认知,以及在文化内涵中被赋予何种阐释可能性。
关注和研究学术期刊的文本田野,并不是简单地对学术期刊这种重要而不显要“公器”的揭秘,也不是狭隘地对学术研究的使命报以道德关怀,而是要关注学术共同体对历史文本化的实践。学术期刊正是学术研究实践的映射物质化之一种。“实践”的概念来自布迪厄、吉登斯等实践理论的学者,吉登斯曾经提出“结构化”来表达人们的“实践”,并划分出两对重要的概念:行动者/行动、能动者/能动。在吉登斯看来,行动者的行动是人们连续的具体行为,能动指的是人们行动后面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是行动者的实践意识。因而,能动者的能动是实践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即对“动机”的追问。㉞美国人类学家萨哈林斯在讲“历史人类学”时,想要创作一种结构的和实践的历史人类学。奥特娜在《六十年代以来的人类学理论》中对此作进一步的阐述,历史不是简单发生在人们身上,也不应被当作具有特别反应的事件链条,而是他们身在其中的创造,以实践的观点来理解创造及动机,包括新的创造和旧事物的再创造。㉟
学术期刊作为一个实在的文化空间,其中的参与主体都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实践意识。借用张文涛的“历史研究的三重学术旨趣”,音乐学术研究的实践创造亦可概分为:写音乐—历史考据的音乐描写;写文化—技术分析的文化阐释;写经验—理论论辩的经验表述。其实践的动机在于,从过去寻找过去—客观与求真;从过去寻找现在—认同与参照;从过去寻找未来—规律与命运。㊱这些实践创造都将通过学术期刊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国家文本和权力话语的理据。学术期刊的实践创造在于,在对文化秩序的引导、维持、调节中建立历史,并为研究者提供学术史回顾的观照场域。英国人类学家普理查德认为,史学家是按照历史发展往前写历史,而人类学家是往回写历史,追本溯源。㊲因此,不论是人类学方法对文化规律的总结还是史学方法对历史成因的追溯,也无论学术研究者出于何种动机、选择何种问题对象、采用何种研究向度,凡涉及文本写作的实践都不能脱离宏观的学术史、中观的具体学科理论、微观的系统知识所共谋的“音乐文本”的田野,也就不能对处于学术研究最后阶段和学术生态环节中的学术期刊所给予的“时间的视野”和“文本集”意义脉络视而不见。因此,以学术期刊为文本田野,是从文本事实出发、立足于文本实践去认同一段人类的特定文化的历史生成,去理解“不同的社会‘现实’让同一‘事实’产生不同的社会意义”㊳之中社会情境的真实,使音乐学术期刊成为历史维度与研究主体能动建构的、兼顾而非叠加的观照场域。
如前所述,音乐学术期刊的“文本田野”阐释实际上将要面对的是两重历史场域,一重是载体历史,另一重是学术历史。载体历史也是完整的有关“物”的追溯与阐释,既需要对“人、事、刊、制度、思想”做历时性的“述”,也需要对其中对应的“文本出版的实践行为”做共时性的“释”。这是因为学术知识的文本产生与期刊的文本生产有着必然的紧密联系,两者以不同的分工共同作用于“文本出版实践”而构成了一个学术共同体。因此,在“(人的)行为—(人的)动机—(历史的)成因—(文本的)结果”的框架中进行载体历史的叙事,以“因果”的伴生关系为叙述逻辑,将办刊史与文本实践结合考察,则是对学术史生成过程及意义的揭示。载体历史的依据不仅来自资料的记载、相关的口述和物证的支持,还需从期刊本身的“文本性”出发,通过“文本分析”的工作,去发现隐蔽的历史情境、剖析深层的历史成因。因此,如果外部史料来源主要形成的是期刊史连续性和结构性的佐证,那么通过分析期刊“文本集”自身的“文本田野”,将它作为历史成因、内在动机等反思性研究的切入点,即是借助历史人类学的方法尝试“以刊述史、以文证史”的跨学科研究。进一步而言,对载体历史“物”层面的文化深描既是为了确立其阐释地位,又是为了在人文学科中克服“物”化的弊端。
在学术历史的场域中,“基于作品的角度理解作者”,去了解和把握其中思想、观点生成的原初语境,这种反向的路径面向的是历史—一段包括文本创造在内的或以学术文本创造为中心的专业性、产业性、社会性的文化实践的历史。在音乐学术期刊的文本田野中,人的处境和作品的语境以及历史情境构成了一种相对稳定支撑的结构,贯通这种结构的是知识权力的流动,通过不同形式音乐文本的重复构建和重新构建而形成文本间性,创造典范文本及价值的权威依据。“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是话语权力和知识理性生生不息的代际更迭。因而在由研究主体主导的文本书写实践中,音乐学术期刊是文献价值的提供者、传播功能的执行者、运行秩序的维护者、典范价值的赋能者。当学术期刊成为文本实践主体时,其文本再生产则取决于时代变迁、文化背景、社会转型、思想风潮所形成的认知经验和制度规约,它显在地“表相”为学术期刊在文本再生产中的实践原则,为学术传统的建构设定并把握“典范”文本生产的标准和范式,对应的“本相”则是精英知识阶层在文本实践的关注面向、立场态度、表达方式中习而不察的群我概念、国族想象以及思想惯习。
葛兆光说:“历史不是一个文本,可是,除了文本,历史无法企及。”㊴以文本田野观考察音乐学术期刊,是对载体和学术双重历史的时序重置;以音乐学术期刊作为文本田野,是文本田野的结构贯通。以载体的历史呼应学术的历史,以知识生产的历史映照文化生成的历史,能够进一步明确音乐学术期刊在现代学术制度中“物”的系统内涵,彰显出被学术传承使命所赋予的深层的“意”。对音乐学术期刊作“文本田野”如是观,不仅是学术社会、群体生态的复杂场景历时言说,而且是音乐学现代学术实践在本土的“中国经验”写照与浓缩。
注释:
① 王明珂认为,狭义的文本指以文字表述的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文字等,特指它们的主体而非其附属部分(如脚注、附录)与转译版本。广义的文本,指任何能被观察、解读的社会文化表征,如一个广告、一部电视剧或电影、一个宗教仪式,甚至一个社会行动、运动或事件。见王明珂: 《反思史学与史学反思》,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第148页。
② “现代人类学理解的田野有两重语义,第一重语义是指,人类学家离开书斋进入社会中进行调查,所谓田野工作(filedwork)是指离开书房等传统知识生产车间踏入社会获取知识。在此,田野工作是相对于文案工作这一概念而言的。第二重语义则是一个学理操作意义上的理解,可以说有多少种人类学流派就有多少种田野观。”参见杜靖: 《让历史人类学的田野有认识论》,载《青海民族研究》,2020年第1期,第44—51页。
③ 洛秦: 《“近我经验”与“近我反思”—音乐人类学的城市田野工作的方法和意义》,载《音乐艺术》,2011年第1期,第43—61页。
④ 同③。
⑤ 王明珂: 《反思史学与史学反思》,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第11页。
⑥ 详见⑤,第12页。对“在文献中作田野”,作者拟说明三个层次:社会情境与历史记忆文本有其对应关系;社会情境结构与特定文本结构;如何选择符号,遵循或违逆一文本结构,以制作其文本。
⑦ 同⑤,第12页。
⑧ 邓苗: 《文献的民族志研究—文献民族志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的可能性》,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第57—63页。
⑨ 同⑤,第148页。
⑩ 杨民康:《 对音乐文化持有者阐释的再阐释—〈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教学与辅导之五》,载《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2021年第2期,第185—192页。
⑪同④。
⑫作者认为,音乐文本涵盖乐谱、音频,以及与音乐相关的图像、视频、文字、书信、口述等关联物品。虽然这是一种“书斋式田野”,但通过“音乐文本”完全可以实践田野工作的核心理念—通过田野工作的经验、感悟、认知来获得对于“文本”意义的阐释。text是一个文本,田野工作是text与context关系的探寻。因此“音乐文本田野”所需要考察的是音乐文本内容与其相关的所有社会、经济、政治及历史的关系。
⑬洛秦:《 论文人作曲家周文中—以“音乐文本田野工作”的方式思考》,载《音乐艺术》,2019年第1期,第9—17页。
⑭同⑩,第232页。
⑮舒瑜:《 “物”的民族志:视野与方法》,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网公众号,2019—06—07。
⑯此处引文来自李欧梵为李思逸的新著《铁路现代性:晚清至民国的时空体验与文化想象》(2020年12月,中国台北:时报文化出版)所写的书评,该文首发于“上海书评”公众号。
⑰詹姆斯·克利福德、乔治·E.马库斯:《 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与政治学》,商务印书馆,2006,第12页。
⑱陈平原:《 学术刊物的日常与诗意》,载《中华读书报》,2019年10月17日。
⑲参见2019年4月30日复旦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学术写作系列讲座,仇鹿鸣“学术史回顾的写法:兼谈论文写作中的形式规范和实质规范”。
⑳彭玉生:《 “洋八股”与社会科学规范》,载《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180—210页转第246页。
㉑同⑲。
㉒参见李连江著《不发表,就出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㉓林塞·沃特斯:《 希望的敌人:不发表则灭亡如何导致了学术的衰落》,商务印书馆,2011。
㉔参见陈平原:《 现代中国的述学文体》,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第338页。
㉕同⑤,第150页。
㉖同⑤,第150页。
㉗克里斯特娃认为,文本与作品的含义不同:作品(work)意味着一种完整的、已经完成了的意义,而文本则是一种意义产品(meaningful products)。参见崔柯:《 克里斯特娃文本理论研究》,中国文联出版社,2016,第46页。
㉘严飞:《 学问的冒险》,中信出版社,2017,第31页。
㉙马克斯·韦伯:《 科学作为天职》,载马克斯·韦伯著、李猛编《科学作为天职—韦伯与我们时代的命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第18页。
㉚孙晶:《 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及其评价》,载《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第80页。
㉛同㉚,第82页。
㉜洛秦:《 〈音乐研究〉办刊六十周年庆二题》,载《音乐研究》,2019年第1期,第97页。
㉝㊴郭威:《 〈音乐研究〉早期办刊探赜》,载《音乐研究》,2019年第3期,第118页。
㉞张小军:《 让历史有“实践”—历史人类学思想之旅》,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第53页。
㉟同㉞,前言。
㊱张文涛:《 历史研究的三种旨趣》,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0月12日。
㊲同㉞,第17页。
㊳同⑤,第29页。
㊴葛兆光:《 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第1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