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昌嵘 陈 晨 孟晓文 董家媛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48)
“数字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2016年9月的G20峰会上。作为G20峰会的议题之一,《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明确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是提升国家金融服务的水平。随着我国金融数字化程度和普惠力度的不断加深,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对普惠金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0年11月3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未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2021年发布的聚焦“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指明了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的新方向。近五年来,我国金融服务发展的实践证明,数字普惠金融的确实现了金融服务的社会性发展。金融能优化社会资源和财富的配置,这是其核心功能。而优化生产和消费资料配置的目的是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刺激消费需求。因此,金融发展与居民消费关系紧密,金融服务的发展和创新也能够解决内需的一系列问题。“十四五”时期,我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点之一是满足居民高质量消费需求,提升消费层次。因此,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这一主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学术界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侧重点之一是异质性分析,包括对核心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的异质性分析。
目前,学术界用来衡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最权威、最主流的指标是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对核心解释变量的异质性分析包括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和结构的异质性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异质性分析,即按照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总指数的高低进行分组回归。数字普惠金融结构的异质性分析,即将基准回归模型中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分别替换成覆盖广度指数、使用深度指数以及数字化程度指数共三个一维指数进行回归,这亦可看作基准回归的稳健性检验方法之一。例如,唐勇等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皆能显著优化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其中,数字化程度带来的提升作用最强,使用深度次之,覆盖广度最弱;肖远飞和张柯扬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对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均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而使用深度会对二者产生抑制作用,且对后者的抑制作用更强;蒋竹媛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广度和深度都能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
学者们对居民消费的研究包括消费的扩容提质、缩小消费不平等和城乡消费差距等。其中,“扩容”指消费水平的提高或消费规模的扩张,“提质”指消费结构的优化或消费层次的提升。对被解释变量进行异质性分析的实质是将我国居民消费群体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这一标准可以是消费者所处地理区域、发展状况,以及各种人口统计学特征等。消费者所处地理区域及其发展状况就是消费者所处的外部环境,可对此进行宏观环境特征异质性分析,包括城乡异质性、东中西区域异质性、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异质性和区域金融规模异质性分析等;人口统计学特征反映的是消费者本身的状况,是微观特征,例如债务收入比异质性、收入异质性、受教育程度与户主认知能力的异质性以及居民消费水平和结构的异质性分析等。
消费者所处地理区域及其发展状况就是消费者所处的外部环境,可对此进行宏观环境特征异质性分析。例如,唐世辉基于城乡异质性分析发现,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受到数字普惠金融的提升作用比城市居民显著。邹新月和王旺基于东中西区域异质性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最强,东部次之,中部地区不具有促进作用。颜建军和冯君怡在城乡异质性的基础上进行东中西区域异质性分析,发现我国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层次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但都无法优化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南永清等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显著提高我国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但在东部地区的影响不显著。张昭昭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异质性研究发现,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消费水平受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提升作用强于经济发达地区。郑海勇基于区域金融规模异质性分析发现,金融规模越大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和消费结构的优化作用越显著。
人口统计学特征反映的是消费者本身的状况,是微观特征。罗娟和李宝珍基于债务收入比异质性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债务收入比越高的家庭之间消费不平等的缩小作用越弱。王明洋基于收入的异质性分析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中等收入群体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强于高收入群体,而对低收入群体的提升作用不显著。高婧和唐宇宙基于收入的异质性分析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高收入地区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缩小作用明显强于低收入地区。易行健和周利基于受教育程度与户主认知能力的异质性分析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高学历群体以及拥有中等及以上认知能力的户主消费能力的促进作用更强。江红莉和蒋鹏程基于居民消费水平和结构的异质性分析发现,只有当居民消费率较高时,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消费的提升作用才是显著的,数字普惠金融对消费结构中发展与享受型消费水平越低的居民的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越强。
通过梳理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异质性文献发现,由于目前核心解释变量的内容和衡量指标唯一,被解释变量的内容和衡量指标多样,因此这一主题下的异质性分析研究的重点和创新点在于对被解释变量的异质性分析,即不断丰富划分我国居民消费群体的标准。其中,人口统计学特征是消费者容易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的微观特征,而消费者所处的地理区域及其发展状况等宏观环境特征是消费者难以改变的。因此,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宏观环境特征异质性,更能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指导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发展不平衡已得到了缓解。然而,南北经济增长分化的新趋势出现了,并且该趋势可能加重区域分化,严重降低经济发展质量。虽然当前我国南北方居民的消费并没有像经济发展一样出现明显的分化趋势,但消费支出的差距出现在了我国南北方农村之间,并且逐步扩大。目前,研究我国南北经济差距和经济增长分化等主题的文献非常丰富,但少有学者站在居民消费的角度研究南北发展差异或差距。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消费影响这一主题下仅按照地理方位进行划分的区域异质性研究中,只有东中西区域异质性和城乡异质性,鲜有学者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居民消费影响的南北区域异质性。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能够很好地平衡南北经济的发展,弱化区域分化的趋势,促进内循环。
本研究关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南北方居民消费的影响,具体指对我国北方和南方居民消费水平影响的差异。之所以选择居民消费水平作为被解释变量,而不是消费结构、消费差距或消费不平等,是因为消费水平体现了居民消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的比例关系,能直接反映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该地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而消费结构更大程度上体现的是消费观念或偏好,是消费者个体心理的反映,难以直接反映经济发展水平;消费不平等和消费差距基本是由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消费者的偏好或观念间接引起的,也无法直接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综上所述,本研究的贡献主要有:一是为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消费影响这一主题下的区域异质性研究丰富了划分居民消费群体的标准,增添了区域经济学内涵;二是为如何通过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提升我国北方和南方居民的消费水平,从而缩小南北经济差距和经济增长分化提供指导和借鉴。
根据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效应来看,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改善产业结构、解决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居民获得金融的门槛等方式,从而直接提高居民的收入以及消费水平。根据心理账户理论,非现金支付相较于现金支付,能够降低居民的心理损失感,激发居民的消费欲望。而我国北方金融机构充足、经济基础稳固,已有的电子支付功能已发展的较为全面,因此发展有关数字普惠金融的业务能够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对于南方而言,其经济发展速度迅猛,拥有经济发达的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城市,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风险控制能力方面更加具有优势,因此数字普惠金融也能使南方居民消费水平一定幅度的提升。同时,对于南北地区中经济较为不发达、地理位置偏僻的省份,数字普惠金融也可通过进一步扩大该省份金融体系的覆盖程度和范围,提高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质量,降低其服务的成本以积极有效地提升居民对金融相关行业的接受程度。受非均衡效应的影响,各省份之间总经济基础以及数字技术的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数字普惠金融将会在各个省份、市区、城镇以及乡村之间出现发展是否均衡、影响程度大小以及物资配备问题等。
据此提出假设1:无论是在我国北方还是南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均能提升居民消费水平。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中心南移、经济增速的格局表现为“南快北慢”,南北经济差距不断扩大。根据经济决定理论,经济发展程度决定金融资源的积累和金融业的集聚。因此,这一新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将导致区域金融发展程度的差异。美国学者Pandilt认为,金融集聚的结果表现为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并形成金融中心。我国长三角金融圈和珠三角金融圈发挥的金融集聚效应辐射了整个南方,为数字普惠金融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数字普惠金融的发源地是杭州,根据金融地理学理论,地理距离与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成正比。因此,南方的数字普惠金融交易成本和风险要低于北方。另外,我国南北方居民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存在着思维模式和风俗习惯上的差异,这也导致了南北消费观念的差异。消费观念首先会影响消费结构,进而间接影响消费水平。南北方居民金融素养的差异也会导致他们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提升自己消费水平的积极性和效果。
据此提出假设2: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南北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存在差异。
参照已有学者的做法,本文实证研究的主线是异质性分析:首先进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消费水平影响的南北区域异质性分析,即南北地区分组回归。在此基础上,分别对核心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进行异质性分析。具体模型设计以及相关变量的详细解释说明如下:
为了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北方和南方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建立模型(1)作为基准回归方程:
该模型中,被解释变量consum是居民消费水平,核心解释变量digitfin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程度,Controls是控制变量集合。
为了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三个维度,即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分别对我国北方和南方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分别建立模型(2)、模型(3)和模型(4)来进行核心解释变量结构的异质性分析:
模型(2)-(4)的被解释变量及控制变量与模型(1)相同,而核心解释变量分别是模型(1)的核心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总指数的三个一级指标: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覆盖广度指数cover、使用深度指数use和数字化程度指数digit。
为了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分别对我国南北方的城镇和农村地区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建立模型(5)和模型(6),对被解释变量进行城乡异质性分析:
将模型(1)的被解释变量按照城乡进行分解,便得到了模型(5)和模型(6)的被解释变量:城镇居民消费水平urbconsum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rurconsum这两个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均与模型(1)相同。
上述模型中,变量的下标i和t分别表示省份和时间,ε是随机干扰项。为了增强数据平稳性以及避免异方差,对上述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以及控制变量中的居民收入水平、经济发展程度和外商投资水平均做对数化处理。在对上述模型进行回归时,将所有样本按照省份划分为北方和南方二组,进行南北地区分组回归。所有变量的定义及其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的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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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解释变量,学术界用来衡量居民消费水平的指标有多种,包括居民消费水平指数与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之比、居民消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之比、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与人均国内总产值之比、居民消费水平(元)、消费者物价指数、居民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100)以及居民消费支出(亿元)与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之比等。本研究采用居民消费支出(亿元)与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之比,也有学者称之为居民消费率,能直接体现出居民消费水平对经济发展水平的贡献程度以及对内循环的推动力度。经济发展既是居民消费水平提升的保障,又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因此,将居民消费支出除以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能很好地避免核心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内生性,增强模型的稳健程度。
对于解释变量,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公布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时间范围是2011-2018年。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科学性和时效性,避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这一情况对时间序列数据平稳性带来的消极影响,本研究面板数据中也选择2011-2018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由于我国港澳台地区数据缺失,故暂不予考虑)。控制变量中既有影响居民消费水平的宏观因素,例如人口老龄化程度、金融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外商投资水平,又有影响居民消费水平的微观因素,例如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就业水平、居民受教育程度和储蓄水平,这有利于从宏微观两个角度把握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其余变量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等,由EPS DATA数据平台整理,所有缺失值均采用插值法进行填充。
关于模型的内生性问题,大部分已有文献认为数字普惠金融与居民消费水平不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具体表现在数字普惠金融会影响居民消费水平,而居民消费水平不会反作用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另外,本研究所选择的控制变量较多,并且回归分析基于的是31个地区8年的面板数据。因此,下文的回归分析能够较好地消除内生性问题对模型造成估计偏误的影响。
模型(1)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这表明无论是在我国北方还是南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消费水平均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据此验证假设1。进一步看,相比于北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南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更显著。
表2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影响的南北地区分组回归结果
注:、、分别代表在1%、5%、10%水平上显著,圆括号内数据为t统计量;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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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控制变量中,无论是在我国北方还是南方,收入对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可能的原因是,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居民可支配收入越多,就能更好地在满足自身生存型消费的基础上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满足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即收入可以通过改善居民消费结构来提升消费水平;在北方,社会保障能显著提升居民消费水平。无论是在南方还是北方,居民的受教育程度皆能显著促进其消费水平,可能的原因是,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金融素养越高,利用数字普惠金融促进自身消费水平的能力越强。金融发展程度和外商投资水平只对南方居民消费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可能的原因是南方经济比北方发达,沿海城市众多,外商投资机会多且质量高,加上上海这一金融中心产生的集聚效应和辐射作用,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其促进居民消费水平创造了条件。
模型(2)-(4)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这三个维度无论是对我国北方还是南方居民的消费水平,皆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进一步看,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数字化程度对我国南方居民消费水平提升作用的显著性水平是5%,对北方居民消费水平提升作用的显著性水平是10%,说明相较于北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数字化程度对我国南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更显著。在显著性水平相同的情况下,南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使用深度的回归系数0.047高于北方,说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使用深度对南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更强。各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与前述基准回归的结果基本一致,其原因也可以从相同的角度进行解释,这也表明模型(1)的南北分组回归结果基本可靠稳健。
表3 数字普惠金融的结构对我国南北方居民消费水平影响的异质性分析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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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5)和模型(6)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这表明无论是在北方还是南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对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促进作用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不同于“嫌贫爱富”的传统金融,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象便是处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弱势群体,而我国城镇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农村,因此在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会更明显,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受到数字普惠金融的刺激作用已饱和。进一步看,在南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回归系数为0.231,高于北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回归系数,由此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南方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显著提升作用强于北方。
表4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南北方居民消费水平影响的城乡异质性分析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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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变量中,在我国农村和北方城镇,社会保障能够显著促进居民消费水平,而在南方城镇,社会保障却显著阻碍了居民消费水平提升。金融发展程度和外商投资对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皆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与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显著负相关。其余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与前述基准回归结果以及对核心解释变量的结构进行异质性分析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其原因亦可从相似角度进行解释。
综上,无论是从基准回归模型,还是从对核心解释变量的结构进行的异质性分析,或者对被解释变量所做的城乡异质性分析的回归结果中都可以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南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在显著性水平和强度上的表现都优于北方,据此验证假设2。可能的原因是:首先,上海作为金融中心之一,对南方各省市产生了较强的金融辐射和集聚效应,联动杭州这一数字普惠金融的发祥地,创造了良好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环境,提升了居民的金融素养,使得南方居民使用支付宝的频率和深度增加,购买余额宝或使用互联网消费贷的可能性以及互联网投资理财的参与度增强,便捷了自身消费,提升了消费水平;另外,我国南方农村金融环境发展较为良好和积极,具有较广泛的投资机会,城乡结合协调发展较好,农村发展能力和可投资性比北方农村高,所以数字普惠金融对南方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也更强。其次,从南北的消费观念来看,南方居民注重享受资料消费,善于借助新兴发展的金融创新产品等来提升自己消费的“精致程度”,北方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较强,在消费方面更为保守,较少在为促进自己消费的手段上花心思。
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包括支付服务深度和保险服务深度等,这两者也能较好地衡量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因此,将基准回归模型(1)中的核心解释变量分别替换成数字普惠金融支付指数和保险指数并进行南北地区分组回归,所得结果如表5所示。与表2进行比较后发现,从核心解释变量来看,数字普惠金融支付业务深度和保险业务深度对居民消费水平均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且在我国南方,这一作用的强度和显著性水平都要高于北方,这与基准回归模型(1)的结果一致;控制变量在南北地区分组中回归系数的大小关系和显著性水平的高低关系也与模型(1)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
表5 替换核心解释变量的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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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考虑到本研究的模型中存在遗漏宏观、中观和微观各层面影响居民消费水平因素的可能性,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网络基础设施普及程度、高技术企业盈利水平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三个变量,分别用互联网普及率、高技术产业利润总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总额进行衡量,并进行南北地区分组回归。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从中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仍能显著促进南北方居民消费水平。
表6 加入遗漏变量的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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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和加入遗漏变量这两种方法,还对所有数据进行上下1%的缩尾处理,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说明本研究的计量模型和回归结果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稳健性。
本文选取2011-2018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北方和南方居民消费水平影响的差异。进行南北地区的分组回归后发现,无论是在我国北方还是在南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皆能显著促进居民消费水平,该提升作用在南方更为显著。在该分组回归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对核心解释变量的结构进行了异质性分析以及对被解释变量进行了城乡异质性分析。对数字普惠金融结构进行异质性分析,即研究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这三个维度,分别对我国南北方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结果表明:南方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强于北方,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程度对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用显著于北方。对居民消费水平进行城乡异质性分析,即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分别对我国南北方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结果表明:无论是在南方还是北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促进作用均不显著,而对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促进作用皆显著,其中,我国南方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受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提升作用强于北方。
在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消费作为国内大循环的主动力,对经济发挥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强。为了通过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提升南北方居民消费水平,缩小南北经济差距,从整体上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程度,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北方应该利用现有的工业基础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带,在注重区域内部协作与分工效率的同时也要注重南北交流与金融要素流动,实现南北差异互补,促进南北经济融合发展,不断抑制南北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现象,缓解南北经济分化,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创造同样良好的环境,提供同等水平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为消费水平的提升提供同等的物质保障。
第二,因地制宜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突出南北特色。根据南北区域各自优势,明确相应的金融发展定位,探索相匹配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模式,结合当地资源整合特色产业,运用数字技术与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动产业发展。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较强的南方,坚持纵向发展,拓展使用深度,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加强资金的流动性等金融业务刺激居民的消费。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较弱的北方,坚持横向发展,提高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度,降低业务成本,建立基本的金融体系,促进居民消费。
第三,普惠金融要在尊重南北方居民理解新兴金融服务产品的思维模式和消费偏好等的基础上进行数字化和技术升级。因为因地域、年龄、性别不同而产生的观念上的差异是难以在短期内改变的,也不具备改变的必要性。例如,尊重南北方居民使用支付宝、花呗、余额宝及用其绑定银行卡的习惯及偏好等。为此,要研究不同地区的用户习惯,采用不同的数字普惠金融手段,最大程度地满足用户的需求,提高适用程度。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北方居民对数字普惠金融的认知,提高金融素养,增强其清晰识别金融市场中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能力,制作符合北方居民消费习惯的金融模式,提高数字普惠金融在北方的覆盖广度。
第四,通过制定与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的优惠政策,加大推广力度,适当改变财政支出结构,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完善数字普惠金融监管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相关业务操作规范,查补数字化建设漏洞,保障消费者的信息财产安全,增强数字普惠金融公信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金融服务,数字金融服务已经渗透到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消费环节的金融服务更是不可或缺。
第五,改善我国北方的农村金融环境,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效率,发掘最适合北方农村的发展模式和方法,不断拓宽普惠金融发展渠道,寻找投资机遇。适当减缓城镇化进程的速度,城市拉动农村共同推进普惠金融,加大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消费的刺激力度。同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双管齐下。在改变居民消费方式的同时不能忽略促进居民消费的根本动力是可支配收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