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以RCEP与CPTPP为例

2022-11-11 08:10汪万发
国际贸易 2022年10期
关键词:贸易协定国际贸易协同

汪万发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全面和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在内的区域贸易协定(RTA)正在对国际贸易走向、全球发展治理与全球绿色治理等产生多重影响。在各类新兴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位于亚太地区体量大、水平高的RCEP与CPTPP备受关注,并存在显著的交叉性、竞合性;二者在诸多方面存在相通之处,在绿色治理战略目标和规则等方面表现出趋同性。关于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的协同治理研究较少,特别是基于方兴未艾的绿色议题互动、协同的分析更加有限。不同的区域贸易协定,特别是主体交叉的区域贸易协定之间保持怎样的互动关系,是实现二元并行化的演进,还是走向协同化、整合化的路径,这是值得学界深思和政策界探讨的问题。

国际贸易作为解决气候、环境等地球生态问题的重要政策工具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国际贸易与环境治理的关系具有两面性,既具有治理上的共赢性,也具有利益上的冲突性,关键是如何做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石静,2010)。在国际贸易与全球绿色治理的双向互动已得到普遍重视的背景下,不同区域贸易协定之间的绿色协同治理尚未得到重点关注。本文在分析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为什么需要、如何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

一、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的内涵与意义

(一)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的内涵

世界贸易组织(WTO)负责全球贸易规则制定与监管,长期重视气候、环境问题。WTO在其宗旨中增加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并设立了贸易与环境委员会(CTE),然而WTO主要聚焦推进环境产品贸易谈判,尚未形成系统的关于气候和环境的国际贸易政策。全球化带来的贫富差距、环境污染转移等诸多问题,叠加大国博弈、贸易保护主义等影响,导致以WTO为中心的全球性贸易谈判并未就环境与贸易议题的全球行动达成共识。2022年6月,WTO第12届部长级会议(MC12)的成果文件强调“国际贸易和WTO在全球经济复苏、增长、繁荣、减轻贫困、人类福利、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相关性和关键作用,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各自需要和关切的方式,促进在保护和维护环境方面的合作”“注意到贸易与环境委员会作为一个常设论坛在致力于在成员国之间就贸易措施与环境措施之间的关系进行对话的作用”等(WTO,2022)。此外,WTO第12届部长级会议达成了《渔业补贴协定》,这是近十年来WTO框架下达成的第一个多边协定,也是WTO通过的第一个以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协定,还是在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与全球绿色治理协同关系取得新进展的重要体现。

随着新兴区域贸易协定对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塑造,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的运行正在成为改变区域、全球贸易与环境关系的重要驱动力。据WTO统计,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的累计通知(cumulative notifications of RTAs in force)持续增加,已经从21世纪初的100多个增长到21世纪20年代的500多个,并且还处在增长趋势。近年来成立的CPTPP、RCEP、USMCA等区域贸易协定纷纷注重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见表1),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区域贸易协定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安排。2018年11月,美国、墨西哥、加拿大三国签署USMCA,替代《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环境条款升级和创新是其重要内容。USMCA规定,“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已经就协定中最先进、最全面、最标准的环境章节达成一致”(USMCA,2020)。欧盟正在以《欧洲绿色协议》引领欧盟内部绿色治理进程,深化欧盟一体化进程和欧盟共同市场。

表1 CPTPP、RCEP、USMCA绿色治理进展

相较于欧盟和北美,亚太地区正处于形成高水平高标准统一大市场的起步阶段,RCEP与CPTPP对亚太经贸合作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不仅通过环境治理文本、绿色贸易等直接参与绿色治理,而且通过促进高质量发展合作等战略性导向,从根本上推进绿色治理进程。RCEP与CPTPP绿色治理不仅存在合作、共同治理关系的一面,而且还存在绿色竞争与规则竞赛的一面。在全球化与区域化复杂互动的现实下,区域与全球贸易治理正在发生深刻嬗变,全球绿色治理融入全球贸易治理进程,并日益主流化,已经是不可逆的历史进程。

绿色低碳贸易事关全球绿色未来,加强方兴未艾的区域贸易协定之间的绿色治理的交流合作,不仅是并行不悖,而且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的核心内涵是基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基本事实、全球绿色治理的共同目标,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加强交流、合作,加强衔接、形成合力,从而协同推进全球气候、环境与绿色治理,协同推进全球贸易迈向更高水平和更可持续。

(二)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的意义

第一,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是全球气候、环境等绿色治理与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直接要求。国际贸易,特别是国际货物贸易是碳密集领域,所有国家都需要加强协调、协作并推动贸易的绿色转型和发展,推动全球绿色治理进程和绿色贸易发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2021年10月发布的《2021年排放差距报告》(Emissions Gap Report 2021)显示,全球已有超过130个国家或地区宣布了碳中和目标或愿景,其中包括中美欧等主要经济体(UNEP,2021)。因此,推动全球碳中和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国际贸易的绿色化转型是助力实现全球碳中和、国家碳中和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事关人类集体的安全与发展,需要各国团结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最能体现人类共同命运的领域,加强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合作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

第二,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有利于促进、发展真正的多边主义。美国拜登政府谋求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在美国继续把中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的背景下,美国会更加积极地领导国际经贸规则谈判,甚至进一步复制试用植入USMCA的毒丸条款(Poison Pill Clause),限制中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体系重构的行动自由(翟东升等,2021)。以USMCA、欧盟为代表的高标准、高水平一体化进程,既给亚太地区贸易一体化带来了压力,也给亚太地区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地区贸易治理、创新带来了驱动力。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通过《2040年亚太经合组织布特拉加亚愿景》,指出:“我们将采取经济政策,加强经济合作,促进经济增长,以支持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各类环境挑战,共建我们可持续的星球”(APEC,2020)。推进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对地区经济一体化、弘扬多边主义等都有重大旗帜性意义。

第三,推动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是国际贸易、全球绿色治理的未来导向。以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为例,加强RCEP与CPTPP的交流、交叉和融合,不仅将促进RCEP和CPTPP的各自发展,而且将促进亚太地区绿色发展整体实力与领导力的提升。全球绿色治理的重点是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而国际贸易作为一种全球绿色治理的新兴手段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发布的《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 2021),亚太地区的碳排放量已经占世界碳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BP,2021)。RCEP和CPTPP是亚太地区的两大主要区域贸易协定,RCEP和CPTPP绿色治理及两者绿色治理的协同化具有显著的潜力和贡献。新兴的区域贸易协定的标杆作用所引发的群体追随效应对于世界经济的影响十分深远。区别于其他中小规模的区域贸易协定,RCEP、CPTPP是超大型区域贸易协定,体现和影响着未来全球和主要区域贸易规则的走向。

二、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现实基础

鉴于绿色治理涉及的议题多、不同绿色议题的规则差异大,本文主要从整体维度和战略视角分析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的绿色治理互动,暂不深入分析具体的、多元的绿色议题规则及其如何对接。

(一)主体基础:共同的现实需求是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客观基础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区域贸易协定之间或多或少保持着经济交流,或成员间的经济合作。RCEP序言称,该协定建立在《WTO协定》权利和义务之上。WTO规则是基础,RCEP成员应该遵守。RCEP是WTO允许并有所约束的自由贸易协定(杨国华,2021)。同样,CPTPP序言中 提 及,基 于各自在《WTO协定》项下的权利和义务。RCEP要求分阶段实现90%货物贸易在成员国之间零关税,CPTPP要求成员国之间达到95%以上零关税的贸易品比例。RCEP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区域贸易协定,CPTPP为全球第三大区域贸易协定。RCEP是由域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参与的大型区域贸易安排,涵盖了拥有22亿人口的市场、26.2万亿美元GDP(占全球约30%)和将近28%的全球贸易(基于2019年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20)。RCEP成员国涵盖了各种发展程度的经济体,如发达经济体日本和韩国、新兴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以及诸多发展中国家。RCEP和CPTPP的国际影响力相当,成员国的构成也有交集,如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和越南都是RCEP和CPTPP的共同成员。因此,RCEP和CPTPP的竞合关系明显。

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凭借经济、科技等优势,更加注重环境保护;随着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上升,地球生态危机的加剧,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强调环境保护及气候治理等,构建体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的新型绿色治理体系已初具条件(周亚敏,2019),特别是以气候变化为代表的绿色议题具有外部性和公域性,要求国际社会采取共商共建的方式加以应对。尤其当前一些国际贸易争端、大国地缘竞合牵涉气候、环保等方面议题越来越多,也使得区域贸易协定与全球绿色治理复杂关系更为突出。展望未来,区域贸易协定与全球绿色治理协同共进、相辅相成的趋势将持续加强。总体上看,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制度建设都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正在建立健全或治理调试进程中,这为RCEP与CPTPP绿色协同治理提供了现实契机。提升RCEP与CPTPP绿色治理的互动性和协同性,不仅是以绿色议题合作推动亚太地区环境安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是以绿色议题互动带动RCEP与CPTPP互动、推动亚太经贸一体化的要求。

(二)规则基础:良好的适配性是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内在条件

WTO规定成员可以采取旨在保护环境的贸易相关措施,但必须满足一些条件,以避免为保护主义目的而滥用这些措施。这也反映出,绿色治理融入国际贸易进程在规则上既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也具有实践上的复杂性。WTO等组织在国际贸易与绿色治理互动方面的一系列工作为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的推进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不同区域贸易协定的绿色治理协同化奠定了良好的规则基础。

RCEP致力于成为现代、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协定,侧重于货物贸易,注重灵活性和高标准的协调、统一;CPTPP致力于成为高水平、全面的国际贸易协定,注重货物与服务贸易、注重环境等标准。RCEP与CPTPP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环境与贸易的内容:RCEP集中在第5章,而CPTPP则集中在第20章。区别在于,CPTPP在第20章单独提及环境相关条款。但是就环境部分而言,CPTPP从多边环境协定、臭氧层保护、保护海洋环境免于船舶污染、贸易和生物多样性、外来入侵物种、向低排放和具有韧性的经济转变、海洋捕捞渔业、促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打击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获取和非法贸易,以及环境产品和服务九个方面具体详细地列出缔约国共识和义务。综合RCEP与CPTPP文本内容,RCEP与CPTPP的绿色治理内容具有如下特征(见表2):CPTPP谈判主要由日本主导,体现了发达经济体的国际贸易价值导向;RCEP谈判主要由东盟主导,具有浓厚的发展中经济体现实利益取向。

CPTPP文本不仅详细阐述了成员的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规则,而且创造性制定了环境问题争端解决机制,这让环境与贸易的协同共进的可行性得以增强。CPTPP将环境规则纳入协议的核心并使其具有可执行性,这是CPTPP绿色治理一个主要特征。CPTPP设立环境委员会,这种环境问题解决的机制安排,有助于推动环境政策协调,推进区域环境与贸易协调,促进全球绿色治理。

RCEP环境治理总体上是继承WTO的相关规定。RCEP联合委员会设置货物委员会、服务与投资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商务环境委员会四个附属机构。可以预见的是,环境与绿色治理议题将在RCEP发展与升级进程中越来越受到关注。相较于CPTPP通过专门章节对环境问题进行建章立制,RCEP虽然也涉及环境问题,但没有对此专门进行规范。RCEP与CPTPP的绿色条款总体趋同化。RCEP和CPTPP的主要绿色治理区别在于,CPTPP比RCEP设立了更加全面、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

(三)契机生成: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条件更趋成熟

随着CPTPP和RCEP相继运行,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可以成为落实《2040年亚太经合组织布特拉加亚愿景》,秉持并弘扬平等伙伴、共同责任、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亚太经合组织精神和共建可持续的星球的具体路径。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习近平主席宣布中方积极考虑加入CPTPP(习近平,2020)。此外,韩国等国家正考虑加入CPTPP。RCEP与CPTPP成员和区域存在一定的交叉性,推动RCEP与CPTPP相互间的包容性和协同共进将有利于亚太地区和全球的绿色治理进程。

全球绿色治理的原则不断升级,特别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巴黎协定》的达成和执行,为国际社会更为广泛、深入的绿色合作奠定了法理基础,可持续发展意识、理念和原则不断得到强化。绿色规范与规则约束力正由软到硬,与各国国际形象、国际竞争力直接相关,推进国际贸易和绿色治理的阻力在不断下降。目前世界主要大国纷纷作出了碳中和承诺,全球绿色转型正在兴起,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绿色变革也方兴未艾。作为《巴黎协定》进入实施阶段后召开的首次缔约方大会,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完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夯实了全球气候治理的市场机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加强绿色复苏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治理的主要议题之一。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的趋同化为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创造了良好的基础。RCEP与CPTPP绿色治理的密切联系为两者协同共进创造了良好的契机。

三、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主要内容

不同国际贸易体系间绿色治理协同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利益的调试、国际制度的互动、绿色议题的属性契合。

(一)主体协作关系的塑造

随着RCEP、CPTPP等区域贸易协定的主体扩容、体系升级带来新的主体关系变化,越来越多的亚太国家将成为RCEP和CPTPP的共同成员。例如,中日韩作为亚太地区的主要经济体,都同为RCEP成员国,而中国、韩国正在准备加入CPTPP,这为高水平达成中日韩自贸协定奠定了新的基础,而且将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主体更加紧密地互动。

RCEP和CPTPP的共同成员多,而且与RECP和CPTPP都具有密切联系的成员国家也较多,加强RCEP和CPTPP协同共进对这些国家具有现实的紧迫意义。此外,亚太地区已经形成了密集的双边贸易协定。东盟、中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地区相互间普遍签署了贸易合作协定,亚太地区的双边贸易合作网络密集。这为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的主体协作关系塑造作出了铺垫性、基础性贡献。

绿色治理较高标准的主流化,将对未来的亚太经贸格局乃至全球经贸投资规则产生深远影响。随着新兴经济体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包括中国和东盟在内的大国或重要经济体更应发挥气候治理示范和引领作用,这样不仅对经济体自身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价值,而且对全球气候治理也具有良好的外溢作用。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将推进亚太地区贸易、气候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不仅有助于直接参与地区、全球绿色治理,而且能通过可持续和高质量的地区发展合作为高水平的气候、环境治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国际绿色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

RCEP与CPTPP绿色制度互动体现了战略性绿色治理导向。RCEP与CPTPP的达成和运行,将促进亚太地区通过高质量的发展实现高水平的环境治理。特别是RCEP和CPTPP各自成员具有坚实的绿色合作基础,在绿色技术、理念和方案、绿色货物和服务贸易等诸多方面可以进一步展开务实合作。域内国家都须在积极参与高水平、高标准的区域贸易变革进程中,主动与高水平贸易规则接轨,推进区域高水平合作、高质量发展。

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对促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具有制度探索性。《2021年亚太贸易和投资报告》指出,亚太地区所有经济体都有很大的空间使贸易和投资环境更加适应气候变化,强调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更多环境条款、扩大其范围并加深其严格程度的总体趋势(UNESCAP,2021)。RCEP被认为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典范,而CPTPP代表着一种高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探索。以RCEP与CPTPP为代表的新兴区域贸易协定将对国际贸易走向、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形成产生重大影响。

RCEP与CPTPP各自区域国家发展不平衡是亚太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国际绿色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需要注重循序渐进。RCEP与CPTPP的实施进程中,依然会面临诸多问题,例如,域内国家在减少非关税壁垒、实施绿色标准方面进展不足,特别是CPTPP的高标准绿色规则的效力如何仍有待观察。RCEP与CPTPP在全球绿色治理进程中难以一蹴而就,需要在其定期会议中不断评估、监督和更新,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向前。

(三)绿色议题治理契合度的积极构建

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合作是双向的、互利的和长期的。自《巴黎协定》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分别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第7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以来,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性、优先性议题,正在影响全球、区域和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国际贸易可以实现更为高效的资源利用和经济价值,也可以传播绿色技术、绿色理念和方案,从而实现全球全面的绿色治理。在区域贸易协定与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的互动协调的基础日益夯实的背景下,下一步需要加强不同区域贸易协定之间绿色治理的包容性、协同性,探索如何形成绿色治理的良性互动和合力。这既是当前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的新兴议题,也是加强全球绿色治理进程的重要探索。

亚太地区是世界经济增长的中心,是全球碳排放的重点地区。全球贸易给碳排放的转移提供了通道。已经运行的CPTPP和RCEP将在后疫情时代发挥重要的区域经济合作、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复苏导向作用,可以推进亚太地区可持续发展进程。随着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共识越来越强大,将对全球绿色治理产生根本性的驱动力量。可持续发展是各方的最大利益契合点和最佳合作切入点。RCEP和CPTPP作为地区经济合作的典范和探索,是发展合作的引领者,也是绿色治理的贡献者。

四、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面临的挑战与路径选择

(一)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面临的挑战

1.RCEP与CPTPP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成员绿色发展和治理能力不充分、不平衡的现实困境

RCEP域内存在诸多发展中国家,多数存在国家治理能力低下、绿色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将影响RCEP的绿色治理进程。随着RCEP的生效实施与未来升级,将面临成员差异性与利益诉求复杂性、既有自由贸易协定规则的多样性与整合的难度等挑战(张天桂,2021)。RCEP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广大发展中国家推进碳中和进程、加强绿色治理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亚太区域内大国与小国、贸易强国与弱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绿色治理水平和标准等方面存在差距,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地区各成员经济增长出现分化,这些因素将会导致RCEP、CPTPP等区域内绿色合作产生诸多摩擦。RCEP与CPTPP提出了程度不等绿色治理的愿景,但绿色发展和治理能力的不对称和不平衡性依然突出。发展中国家群体在疫情冲击下经济分化和下行压力明显,各国国内的经济与环境治理矛盾更加尖锐,经济复苏的绿色化不同步、成色不一,各国内部也面临绿色治理等诸多挑战。

2.全球绿色治理本身存在艰难性挑战,新兴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及协同化面临诸多新旧难题

从WTO推进贸易与环境协同进程的艰难性实践来看,贸易与环境协调治理依然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如果简单地将气候变化和环境标准作为贸易条件“一视同仁”,则可能造成国际贸易领域新的不平等(张丽娟,2021)。环境标准还具有较大升级、迭代的治理属性,以及一些新的环境议题的方兴未艾,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CPTPP正在引领未来全球绿色治理、环境与贸易发展的高标准走向。RCEP与CPTPP绿色治理不仅存在合作、共同治理的一面,还存在绿色竞争与竞赛的一面。亚太区域未来是以CPTPP的环境与贸易方式为主流,还是以RCEP的环境与贸易方式为主流,有待观察。全球性的气候、环境与贸易政策趋同,但各方在制定国际贸易政策时应在多大程度上纳入气候变化仍不明晰(Janssens et al.,2021)。此外,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气候治理协同共进方面存在显著的执行差异,存在不履行环境条款等诸多案例(European Commission,2022)。尽管RCEP与CPTPP在绿色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很多原有的矛盾和新产生的分歧并没有解决。

3.区域贸易协定的有序运行,特别是不同区域贸易协定的互动受到大国地缘政治的负面干扰

当前,贸易问题政治化倾向,引发了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度性竞争、贸易保护主义及大国战略竞争加剧等一系列冲击。西方发达国家在区域贸易协定合作上取得了发展先机和显著成效,对发展中国家群体构成较大的政治、经济压力。美国注重对可显著影响环境的国际贸易政策进行干预,推进国家环境保护和维护美国经贸优势。欧盟正在加速推进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加快欧盟绿色产业发展及绿色贸易进程,塑造绿色竞争力并构建有利于欧盟的贸易、气候治理格局。历史上,发达国家长期凭借优势地位将高污染、高碳排放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资源消耗、发展受限。特别是美国政府长期通过贸易制裁方式打压其他国家发展和实现地缘政治目的,这严重恶化了国际贸易发展生态。2021年10月,美国提出了印太经济框架(IPEF),具有明显的地缘政治色彩和绿色治理高标准等特征。随着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制度性介入程度加深,亚太地区贸易协定的发展变得更加复杂。IPEF与RCEP、CPTPP正在形成互相涵盖、竞争的区域贸易发展新形势,地缘冲突风险进一步上升。

(二)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路径选择

1.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互动

当前,RCEP与CPTPP正在以各自的方式积极服务于全球绿色治理。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需要兼顾雄心与务实,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渔业补贴协定》作为WTO通过的第一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多边协定,为有效推进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提供了重大契机和切入点。加强RCEP与CPTPP框架下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务实合作,深化海洋保护的互联互通,将为亚太及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应对气候危机、推进碳中和进程是国际社会共同关切的事务,要积极探讨RCEP与CPTPP框架下的气候治理协作,兼顾各方经贸发展、气候安全诉求,照顾各个成员国的发展状况和能力水平。此外,还应不断深化亚太地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基础设施,从而为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进程创造新的动能。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将对WTO框架下的绿色治理改革提供更多重要的参考价值。

2.以绿色商品、服务领域为前沿推进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作化

在后疫情时代的全球绿色复苏进程中,绿色贸易对引领全球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WTO预测,到2040年服务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可能会增加到50%(WTO,2019)。尽管当前亚太地区环境商品贸易方面的壁垒较多,但各成员应抓住RCEP与CPTPP的实施契机,推动RCEP与CPTPP绿色商品及绿色服务贸易发展。目前全球贸易壁垒问题依然严重,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正在成为发达经济体提高自身竞争力和制衡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手段,需要对区域贸易协定的绿色标准和绿色壁垒加强识别和区分。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将推进绿色理念、技术和方案在域内国家落地生根,以及促进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的贸易和投资等,促进各成员国内产业升级并培育具有环境保护竞争力的绿色产品及服务,使域内和域外成员共同受益。

3.发挥中国等大国的示范性和引领性作用,积极引导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进程

中日韩是亚太地区的主要经济体,在该地区具有重要的绿色领导力及绿色治理能力。中日韩三国合作有利于激发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内生动力,营造协同共进创新的良好氛围。中日韩区域贸易协定早已于2012年启动,如果三国之间达成自贸协定,将有助于三国在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方面发挥领导性作用。大国发挥示范性和引领性作用是引导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的关键,中国和日本应在此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引导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不仅有助于提升绿色治理气候与国际贸易的协同性,而且有助于提升RCEP与CPTPP两大框架的兼容性和整合性。中国可以充分运用RCEP等区域贸易协定推动新兴领域经济治理规则制定,积极布局和提高国家绿色治理能力,并积极开展对RCEP与CPTPP条款的分析研究,参与和引领全球、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则以及绿色治理标准制定。

4.善于借助WTO、G20、APEC等多边平台,以政治合作统筹推动CPTPP与RCEP向实质性合作迈进

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具有良好的适配性,推动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协同化对两者自身发展、亚太绿色转型和全球绿色治理进程都有重要推动价值。RCEP与CPTPP绿色治理合作是双向的、互利的和长期的,中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亚太地区重要治理主体,应加强合作,进一步整合力量推动CPTPP与RCEP向实质性联系与合作阶段迈进。推动RCEP与CPTPP等新兴区域贸易协定绿色治理协同化应高度重视并善于借助WTO、G20、APEC等多边平台的政治协调、政策合作、分歧管控等作用。以全球经济治理首要平台G20为例,绿色治理已经成为G20峰会核心议题之一(汪万发等,2022)。中日韩等国家都是G20成员,可以推进G20峰会框架下的绿色治理和国际贸易协同共进的探讨,为全球绿色治理和国际贸易合作创造更好条件。RCEP与CPTPP气候治理的协同共进将为国际社会推动绿色治理、贸易发展与区域合作提供新的启发,或是一种人类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可行路径。

五、结 语

展望未来,新兴区域贸易协定对绿色治理的参与、贡献和引领角色将越来越重要。以RCEP和CPTPP为代表的区域贸易协定不仅是一个高水平、现代化的自由贸易安排,更是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命运共同体。不论是新兴的区域贸易协定,还是原有的全球贸易协定,更高水平的、更严格的环境与贸易关系正在夯实。环境与贸易协同共进将在高水平区域贸易协定进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引领性的作用。

伴随着全球范围内的高水平高标准统一大市场的发展与全球绿色治理的深化,区域贸易与绿色治理的相互影响、协作将产生更为深远的政治影响。正在兴起的贸易协定领域的环境与贸易协同治理,将为全球绿色治理积累新的治理经验。不同的区域贸易协定之间互动关系,特别是交叉治理主体的区域贸易协定间,是实现一种二元并行化走向、还是共同化整合化的演进,这正在成为学界深思和政策界探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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