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光辉,江克英,熊月林,杨敏达
(福建开放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3)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提升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面向监狱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教育,既是现代职业教育实现面向人人提供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新探索,也是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并为将来顺利回归社会做准备的新尝试。本研究以F省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教育为例,从“特定场域特殊人群”入手,探索基于现代信息技术面向特殊人群开展职业教育的模式构建与路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他还在多个场合提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明确把职业教育提升到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提出要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更好地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推动职业教育进入高墙深院的监狱场所,面向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促进新时代“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教育目标的实现,无疑是个极具挑战性与探索性的新领域和新实验。
“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其所指的“人人”不仅包括普通公民,也包括在“特定场域的特殊人群”,即本文所选取的特定场域——监狱,特殊人群——监狱服刑人员,同样可以接受职业教育,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道德和知识、技术、技能等,为将来回归社会、创造新的人生打好基础。新《职业教育法》第10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组织各类转岗、再就业、失业人员以及特殊人群等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其所指特殊人群包括监狱服刑人员。2018年司法部召开全国监狱工作会议,提出要以强化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的五大改造格局,促进罪犯改造质量不断提高,这为新时代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赋予了新要求、新内容和新标准。因此,监狱在扎实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格局中,通过服刑人员职业教育改造,让其掌握一门专业技术,可以调动服刑人员刑释后回归社会参加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把社会的不确定力量转化为建设力量,达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实现平安中国建设目标。
面对普通公民开展职业教育,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各类教育资源,按照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对其进行职业道德及专业能力、技术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等方面组成的职业能力培训,完成规定的课程内容学习和考核,包括实践性教学和实习实训,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为就业创业奠定基础。而面对监狱高墙内的服刑人员,由于其受到学习时间和空间限制,对实施职业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F省监狱管理部门为推进服刑人员职业教育工作,与F省开放大学合作,联合成立“曙光学院”,采用“技能+学历”的模式,将刑期提质为学期,技能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让服刑人员在学习技能的同时还能获得学历,为将来重回社会再就业再创业提供条件。但如何在特定的空间里利用有限的学习时间,帮助服刑人员掌握必要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提升将来回归社会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对开展职业教育提出了诸多新挑战。
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重要的教学手段融入职业教育,突出其集声音、影像、文字和图画于一体,以及信息量大、速度快、质量高、交互性强等优势,可以让学习更具直观性和动态感、灵活性和自主性的特征,不仅丰富了教学内容,也提升了教学效果,为职业教育发展带来了新思路,也为监狱服刑人员在高墙内获得职业教育开辟了新途径。把监狱服刑人员的职业教育改造工作和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通过信息化转变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使教育工作目标可量化、方法更精准、实施更具针对性、改造过程和改造效果可追踪、经验总结继承更具体和科学。近年来,全国监狱系统信息化建设工程全面启动,为开展监狱服刑人员的现代职业教育提供了有利的信息化条件。在利用好传统教育改造手段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可以有效提高服刑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对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教育,目的是帮助其改过自新并掌握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为将来回归社会增加就业机会,防止或减少重新犯罪。西方国家较为重视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米歇尔·柯福在其著作《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中指出:“劳动要成为改造人和使其再社会化的重要手段,应该使其能学会和从事一门手艺,并不得强迫其无所事事;教育应作为基本手段,对他们进行一般教育和职业教育,使其改过自新。”[2]澳大利亚对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教育从管理到实施的过程具有系统性,上至国家政策支持、资金保障,下至社会私人机构积极参与、社区大力支持,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教育的机会。[3]英国监狱开展职业技能教育会根据服刑人员受教育程度和兴趣爱好,为他们量身定制符合自身需求的教学内容,包括服装设计、木工、水电工、花草种植等,培养其职业技能,为他们回归社会奠定基础。[4]
我国《监狱法》明确提出对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践中,文化知识和职业技术教育一直是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学者研究指出,监狱服刑人员职业技能教育存在形式化问题,有些服刑人员学不到实用技能,更多的只是走形式;还有些服刑人员认为学到的技能不够实用,他们将来回归社会再就业比较困难。[5]冯宇平从人力资本理论的角度出发,认为开展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是一种教育投资,是对服刑人员未来的一种投资,可以给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带来收入,是一种确保服刑人员利益的手段。监狱在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中存在供需不平衡问题,即市场人力资源岗位需求与服刑人员的能力脱节,满足不了企业的需要,使服刑人员的职业教育大打折扣,监狱的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方式应结合服刑人员的兴趣爱好和市场需求,才能使供需不对口的问题得以解决。[6]
本研究基于“特殊人群+信息技术+职业教育”三者结合的视角进行设计,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特殊人群职业教育的现状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适合特定场域特殊人群的职业教育模式,以及相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办学管理模式、教学教务模式、职业能力培养模式等。其中重点研究在利用传统的教育教学手段(自学、集中面授、电视、广播等)基础上,如何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局域网、智慧教室、VR/AR体验室、计算机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提高特殊人群的职业教育成效与质量。一是在教育教学手段上,通过横向融合电视、广播、局域网和外网等职业教育资源,推进特殊人群融媒体职业教育平台建设,纵向贯通监狱系统现成的有线电视教育系统和教育网站集群,形成特殊人群职业教育网上资源库。二是在教学管理模式上,优化成人远程教学平台的工作管理模块应用,落实特殊人群信息数据录入标准和教学业务管理流程。同时拓宽平台功能,引入学分制、学时积分自动排名、作业考核、期末考试计分制等模块,灵活设置并记录特殊人群学习过程。三是在职业能力培养模式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架构“人工+智能”的培训体系,融合“理论+实践”的培养思路,结合特殊人群现有文化程度,合理设置职业技能培养课程,利用智慧教室、VR/AR体验室等教学手段,反复训练并强化特殊人群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特殊人群的社会化职业能力。
由于F省参与职业教育的3525名服刑人员分布在全省各地市18个监狱,各地经济水平有差异,监狱教学设施设备水平不一,根据区域和监狱环境差异,从18个监狱中随机选取了8个监狱进行问卷调查。为减轻监狱教辅人员的工作量,以监区为单位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办法,每个监狱抽取90名被调查对象,约占每个抽样监狱全体学员的27%以上。
本研究设计的问卷内容基于特殊人群的基本情况进行设计,由于其所在的特定环境,不宜长时间作答,问卷题型全部设计为客观题,并且经过与监狱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商议,确定问卷内容分为五个维度:一是学员的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和刑期等基本情况,二是学员参加学习的意愿和需求,三是组织学习的教学手段,四是教学组织的管理与实施,五是学员教学效果及满意度。
本研究围绕F省监狱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教育进行实证研究,通过随机抽样问卷方式,调查了解特殊人群的基本情况和职业教育具体实施情况。回收的问卷采用SPSS(26.0)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
调查问卷共计发出720份,回收711份,其中有效问卷650份,有效率为91.42%。因此,本次问卷调查对于分析F省监狱服刑人员参加职业教育基本现状的代表性较强(如表1所示)。
表1 调查对象基本信息
学员年龄以青中年为主,男性居多。调查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接受职业教育的监狱服刑人员主要集中在16~49岁这一“青中”年段,占比达92.93%。这个年龄分布与我们开展职业教育的初衷不谋而合,帮助青中年的服刑人员通过提高受教育程度、职业技能和技术熟练程度等,为他们将来重新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学员文化程度以初中或同等学力为主,达65.08%。学员总体文化程度偏低,这为后期监狱开展职业教育时对文化教育进行适度调整的必要性提供了依据。
学员报读专业以涉农专业为主,其中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和园林技术专业最多,分别占22.92%与22.77%;报读茶叶生产与加工专业的学员次之,占20%。涉非农专业中,报读计算机应用专业(5%)、物流专业(3%)、财务与会计类专业(2.77%)以及工商管理类专业(5.69%)。这为后期基于专业分布进行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以及教学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提供参考。
学习目的更倾向于提升职业技术技能。服刑人员参加职业教育的首要目的是提升职业技术技能,其次是通过学习增强自身思想文化素质和提高学历。从图1可以看出,不同年龄段服刑人员的主要学习目的均是提升职业技术能力、增强自身文化素质与提高学历。可见,不管处于哪个年龄段的服刑人员参加职业教育,不单是学习知识,更是希望掌握一门技术为将来回归社会自谋生路奠定基础。在16~29岁年龄段,有46.43%服刑人员的学习目的之一是为了提高学历,该年龄段的服刑人员对提高学历的需求相较于其他年龄服刑人员更高。随着年龄增长,服刑人员对提高学历的需求随之下降,对于增强自身文化素质的需求则呈上升趋势。数据说明,在未来开展职业教育中可以为年轻的服刑人员提供更高层次的学历职业教育。
图1 不同年龄段服刑人员的学习目的
服刑人员对实训类职业教育的需求较大,有67.69%服刑人员希望获取职业实训类学习资源,对于公共基础类与职业理论类的需求相对较小;有33.23%的服刑人员希望获取公共基础类的学习资源;30%的服刑人员希望获取职业理论类的学习资源。另有9.6%的服刑人员希望学习其他资源。
学习条件存在差异。通过实地调查和问卷分析,全省各监狱办学条件存在差异,当前18个监狱信息化条件基础不一,大部分监狱有多媒体教室,但仍有部分监狱没有。从职业教育实训教学设备看,图2说明各监狱实训条件主要以劳改车间为主,比较缺乏互联网教学平台和专业职业技能培训场地。
图2 职业技能训练情况
教学手段为现代化教学与传统教学相结合。对服刑人员的职业教育教学手段融合了现代信息技术教学和传统教学,虚拟现实教学占14.15%,智慧教室远程教学占13.38%,电视广播点播占56.77%,实训场地现场教学占10%,集中面授占19.85%,自学占55.23%。
学习资源以教材和音视频为主。服刑人员主要的学习资源有教材(69.69%)、视频音频(52.62%)与讲义(36.92%),而接触微课的服刑人员仅有13.69%,接触虚拟现实资源的服刑人员仅有4%,选择其他的占9.69%,可以看出微课与虚拟现实资源在服刑人员的职业教育中使用率较低。
学员自主学习情况不容乐观。由于监狱管理的特殊性,服刑人员接受职业教育的时间有限,仅有38.18%的服刑人员经常自主学习,54.62%的服刑人员偶尔自主学习,7.2%的服刑人员从不自主学习,这说明大部分服刑人员自主学习的自觉性不够。
对教学内容的组织安排较为满意。从表2、图3可以看出,服刑人员对当前职业教育的考核方式与教学安排、内容设计及资源等较为满意。其中,对考核方式的平均满意度为3.558,对教学安排、内容设计及资源的平均满意度为3.653,平均满意度均在中等偏上的水平。其中,有17.08%的服刑人员对考核方式非常满意,41.69%表示满意;有17.23%的服刑人员对教学安排、内容设计及资源非常满意,36.92%表示满意。
表2 对考核与教学安排等满意度的描述统计分析
图3 服刑人员对考核与教学安排等的满意度
对教学管理的实施评价较高。如表3、图4所示,职业教育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制度得到较高评价。服刑人员对开展的教学工作平均满意度为2.81,对教学管理制度的平均满意度为2.8,均接近满意的程度。其中,有21.18%的调查对象对当前的教育工作表示很满意,40%表示满意;有14.12%的调查对象对教学管理制度表示很满意,52.94%表示满意。
表3 对教学与教学管理制度满意度的描述统计分析
图4 对职业教育教学与教学管理的满意度
教学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如图5所示,有25.38%的服刑人员认为参加职业教育的收获很大,47.85%的服刑人员认为有收获,这说明大部分服刑人员认为参加职业教育有收获。数据表明,为服刑人员开展的职业教育达到了提高服刑人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预期目标。
图5 服刑人员学习效果分析
学员满意度良好。问卷从是否会推荐他人参加职业教育以及是否认为职业教育学历对未来发展有用维度来反映服刑人员对职业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如图5所示,有83.77%的服刑人员愿意推荐其他人参加职业教育,89.77%的服刑人员认为职业教育学历对未来发展有用,这也反映出职业教育在服刑人员中的满意度良好。
根据实证研究与数据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从特殊人群的基本状况维度来看,服刑人员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在提升职业技能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文化素养的提升。目前曙光学院对课程资源构成进行优化,调整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比重,将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公共课,将监狱生产劳动纳入专业能力实践范畴,做到文化知识与技能实操并重。
服刑人员对职业教育需求较高,表明职业教育要关注服刑人员的学习需求并提供多层次的学历职业教育。服刑人员的学习目的和需求偏向实操类,以便能够尽快提升自身职业技术能力,因此,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用好监狱的教育实践基地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利用智慧教室、VR教学实训资源等强化服刑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
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监狱职业教育,需要电视、广播、计算机网络、智慧教室等多媒体手段的综合运用与迭代使用。但目前监狱内智能化功能使用率不高,还需进一步加强。
服刑人员学习成效的满意度与学习意愿和需求存在正相关关系,即学习意愿越高,学习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其学习效果就越高,满意度也越高。
强化多元联动的组织保障机制。研究结果发现,目前监狱内职业教育的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各监狱教学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因此要发挥好多元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作用,加强监狱教育信息化建设。省监狱管理局—各地市监狱局—监区要有效联动,自上而下落实监狱教育改造的相关政策,调动资金和力量,有效落实特殊人群职业教育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创设良好的教学与学习条件。
加强教学资源建设与整合。针对当前教学手段较为传统单一的问题,曙光学院在利用好传统教学手段的基础上,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共享社会资源,加强资源建设,为特殊人群职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撑。曙光学院在开发与建设好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的基础上,要引进开放大学相关课程资源,并与监狱自有教育课程进行整合,同时结合特殊人群实际文化水平,对课程资源进行改造,制作一批适合特殊人群在特定场域学习的网络视频课程,如微课、虚拟与现实资源等,满足其学习需求。
综合运用混合式教学手段,强化实训环节。因监狱服刑人员所处环境的局限性和当前F省各监狱信息化建设不平衡,曙光学院要采用多管齐下的教学手段,如集中面授、电视、局域网等多媒体融合交替迭代使用的混合式教学手段,把优质网络课程、慕课、微课等学习资源传输到资源相对缺乏的特定环境,有效保障教学效果。在开展职业教育实训过程中,因实训场地的局限性,曙光学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必要的专业实操内容与实训过程进行数字化处理,构建现实与虚拟相融合的“虚拟实训”,让特殊人群不受环境限制,通过反复、直观的虚拟模仿训练来掌握专业知识与实操能力。
打通特殊人群职业教育的内外衔接。调查发现,大部分服刑人员有意愿接受多层级的学历职业教育,曙光学院可以借助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和“1+X”(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配套方案,突破原本单一的学分获得途径,创新学习成果积累、认证与衔接机制。鼓励服刑人员自主学习,报考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一定规则折算为职业教育相应学分,完成中职与开放大学成人专科相关课程之间的学分认证与衔接,实现特定场域特殊人群非学历教育与中职教育的学分认定、转换,激发特殊人群的学习动力,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为特定场域特殊人群开展职业教育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基于以上研究结论与改进策略,信息技术应用是变革与创新监狱职业教育模式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因监狱的特殊性、学员自主学习的自觉性、教学资源的局限性等多因素影响,还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作进一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