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
广州轨道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510000
国务院于2019年2月正式发布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也意味着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中的人才培养模式及评价模式的创新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同时,为了能够更有效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下文简称《试点方案》),确保2019年内“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能够在首批试点院校中落地实施。
在“1+X”证书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中,培训评价组织就被定义为推进试点工作有效落地的关键主体,被赋予了多个关键的角色,是国家机关“放管服”改革和提升职业教育开放性与融通性的关键措施。在《实施方案》及《试点方案》中明确指出,培训评价组织是从行业中的领军企业及社会培训机构中遴选出来的多功能服务组织,具备行业组织、教育机构及评价机构的属性。培训评价组织需要以社会服务为根本目标,为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帮助[1]。“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进程中,培训评价组织首先需要开发职业技能证书,关键任务包括制定等级标准、考核方案及站点建设标准,组织师资培训并指导院校开展学生培训,牵头组织全国范围的学生考评工作。
教育部下属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自2018年9月起,委托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原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招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培训评价组织,截至2021年底,教育部已经分四批次遴选了共计300家培训评价组织、447个“1+X”证书。
笔者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发现前三批公开招募并被遴选的74家培训评价组织中,有63家是民营企业,10家是国有企业,另外1家是行业协会。如果将第四批遴选的评价组织也纳入统计的话,在全部4批次的300家培训评价组织中,民营企业达到166家,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共有78家,其他性质的机构有56家。这反映出在参与“1+X”制度试点工作中,民营企业比其他组织显得更加积极主动。
同时,笔者也对培训评价组织的区域分布特征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培训评价组织的区域分布差异很大,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培训评价组织区域分布图
从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入选的数量比另外三个地区入选的数量总和还多,占比高达87.4%。其中,入选数量最多的是北京,其次是广东省,同时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1家培训评价组织入选。
广州轨道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科公司”),原名为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由广州地铁联合苏州地铁、重庆地铁、宁波地铁、无锡地铁、佛山地铁、南宁地铁和南昌地铁等8家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国内第一家“企企联盟”合作模式的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培训机构,注册资本1400万元,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提供上岗培训、岗位能力提升培训、行业交流、咨询辅导和线上培训等全价值链人才培养服务,拥有国内首个轨道交通行业在线学习平台,面向轨道交通行业组织与个人开放,为轨道交通人才发展全价值链提供产品与服务,覆盖在线学习、知识运营和培训管理三大核心业务,致力成为轨道交通人才发展全价值链服务商。
教科公司下设领导力中心、技术技能中心、智慧教育中心、综合部、财务部和市场营销部。现有苏州、重庆、无锡、宁波、南宁、佛山6家分院和长春、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家培训基地,并与《培训》杂志联合成立了“轨道交通人才发展研究院”。
教科公司秉承“学而致远·厚德载物”的办学精神,累计为46家城市轨道交通企业、140家职业院校、100余家城轨上下游企业等300余家单位提供人才服务,实现已开通运营城轨企业服务的全覆盖,培训总量累计超过140万人,成功通过ISO10015培训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教科公司是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广州粤港澳大湾区公共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曾获得第二届全国优质服务大赛最佳人气奖,被授予“广州工匠学院”“广东省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教科公司自2019年启动申报工作以来,成立专项工作组,由董事长亲自挂帅,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经过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城市轨道交通站务、城市轨道交通乘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于2020年1月23日正式获批纳入教育部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成为轨道交通行业首家培训评价组织,并于2020年12月31日经教育部职教所正式确认,我司负责的“城市轨道交通变电检修、城市轨道交通信号检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教育部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负责实施“1+X”证书试点工作。目前,教科公司共获批4个“1+X”证书,是轨道交通行业中获批证书最多的企业。
2015—2019年,教科公司一直致力于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技能人才培养标准进行研究,先后为成都、南昌、贵阳、南宁、长春等多家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构建技能人才的岗位标准、培训标准、认证标准,并将人才培养标准运用在多家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岗前技能人才培养项目中。自申报工作启动以来,教科公司结合在城轨行业内的经验沉淀,发挥参与过服务员国家标准制定的优势,联合广州地铁、佛山地铁、宁波地铁在内的股东单位,贵阳地铁、长春地铁等行业新兴企业代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职业学院等老牌轨道交通职业院校,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铁科智控有限公司在内的行业上下游企业代表,共同制定了能够代表目前轨道交通行业内典型工作任务以及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高水平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获得了包括广州地铁在内的26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一致认可。教科公司在标准开发过程中,将企业生产场景、岗位操作标准引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教学过程,帮助职业院校克服了人才培养方案滞后的劣势,努力实现“学生毕业之时即上岗之日”的终极目标。
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培训评价组织不直接负责学生的培训,而是以试点院校的骨干教师为抓手开展这项工作。师资团队是“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开展的基本保障。职业院校教师是面对学生的直接辅导者,师资队伍的强弱直接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考评员队伍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决定的证书考核工作的公平性与有效性。扎实开展师资及考评员培训,对“1+X”工作的开展,能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为此,教科公司项目团队提前设计培训方案,培训内容贴合企业用人需求,符合企业生产场景,并邀请企业专家与院校教师共同担任培训师。培训采用“理论+实操、线上+线下”的方式,并对认证师资进行一对一考核,确保师资培训的质量。同时,考虑到试点院校分布在全国各地,培训地点也设置在多个地区,以便于院校根据教学工作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培训。教科公司自2020年以来累计组织27期“1+X”师资考评员培训,为全国196所职业院校756名教师开展“1+X”证书师资培训,认证了484名考评员,为“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为保障“1+X”证书考核,教科公司制定了考核站点建设标准,对于考核站点遴选标准、考核站点认证程序、考核站点工作职责、考核站点建设要求、考核站点评估管理等做了细致的规范要求。教科公司累计组织专家团队对76所院校的112个考核站点进行了认证,秉持“符合一个、审核一个”的原则严格把控考核站点审批环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核站点给予指导,鼓励试点院校完善实训环境,积极申报考核站点。考核期间,项目团队成员赴全国多地开展“1+X”证书巡考工作,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12次考评认证工作,累计完成10243人考核工作。
由于“1+X”证书试点工作的推动以各省为主,这也导致了政策效力在执行中逐步衰减,对于落地效果大打折扣。在部省共建的职业教育发展高地的政策文件中,部分省份有明确落实“1+X” 证书制度试点的任务,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发面向地方特色产业岗位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工作,但其他一些省份并未明确要求。另外,就试点院校的奖补资金下拨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各省对试点院校的支持政策存在较大差别,针对第一批和第二批 “1+X ”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中央财政在2019年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计划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形式予以奖补。但是,当奖补资金下发到各省后,从省财政下拨到各试点院校的方式各有不同。关于拨付标准,有的省份以试点证书对口专业的在校生规模为标准予以拨付,有的省份以每个试点证书给予固定的奖补金额,还有的省份以每个试点证书对口专业给予固定的奖励补金额。关于拨付形式,有的省份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计划专项”下拨,但明确可用于“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有的省份先统计“1+X” 证书制度试点规模后再制定下拨办法[2]。由于这些种种原因导致了职业院校在参与“1+X”证书试点工作时表现出参与意愿不强。
从《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对于参与试点遴选的申报组织有明确要求,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当作为评价组织的企业出现经营异常或失信,必然会造成社会层面对于“1+X”证书含金量的质疑,以及对于“1+X”培训评价组织的信任缺失。这都严重偏离了“评价组织要以社会服务为根本目标”的初衷,影响了证书的公信力。
要在遴选时严把进入门槛,注重培训评价组织的经营记录,对出现了不良经营记录的评价组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此外,应该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对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要求,将行业影响力作为培训评价组织的重要的遴选指标。加大对培训评价组织的能力评价,优先将具备行业影响力大、考核认证经验足的企业进入培训评价组织的行列。要在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对评价组织的专项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体系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例如,有关部门可以通过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对证书的认可度予以呈现,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约束培训评价组织的不良行为。同时,制定针对培训评价组织的退出标准,建立对培训评价组织的负面清单管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培训评价组织坚决予以清退,严格保证“1+X”证书培训评价组织的合规性。
“1+X”制度从2019年试点以来,目前处于品牌发展期,更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1+X”证书制度实施的关键在于调动培训评价组织、试点院校以及院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应该加强“以项目推动为抓手,以市场调节为杠杆”的手段。对于培训评价组织的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在国家及省级的层面上为培训评价组织设立职业教育领域的项目或科研项目,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培训评价组织服务项目形式开展,给予培训评价组织一定的奖补资金。对于试点院校的支持,政府部门应该严格落实专项资金发放,并将“1+X”证书试点参与度纳入院校考核评价体系指标中。对于院校学生的支持,国家学分银行要加快“1+X”证书与学分转换的顶层制度设计,试点院校要加快X证书与学历教育学分的转换。
随着《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在法律层面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4月20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明确“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旗帜鲜明表明了对职业教育的支持态度。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作为新时代推动职业教育改革的有力抓手,必将以更扎实的步伐向前推进。培训评价组织作为评价主体需要担负更重大的责任和使命,为职业教育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