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处
南水北调工程是重大战略性基础工程,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我省鏖战十年,攻坚克难,高标准完成境内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构建“一纵四横”的城乡供水网络体系,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可靠水安全保障。
征迁安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我省始终把征迁安置作为南水北调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稳妥开展征迁安置工作,优化施工环境,理顺工作机制,用征迁安置的快速推进促进工程建设,用征迁安置的高效高质保证工程建设。为有效解决征迁安置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我省加强协调调度,落实协调机制,深入征迁一线,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关键问题,协调解决了部分群众借征地补偿标准存在差异阻挠施工、压覆矿产补偿、群众出行、企业用地、灌溉影响和弃土弃渣场及取土场临时用地等一批制约工程进度的难点问题,累计完成永久征地72.13km2,临时占地75.53km2,迁建工业企业184家,有力有序保障了工程建设。
我省境内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全长596km,其中344km为我省受委托建设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我省严格基建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奖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经过十年艰苦奋战,2013年12月9日我省境内中线干线主体工程全线贯通,2014年12月18日我省境内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正式通水。同时,按照水利部要求,有力有序推进验收工作,完成我省境内工程征迁安置省级验收和受委托建设的12个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阶段我省境内共建设跨渠桥梁497座。京石段为先期开工项目,243座跨渠桥梁由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建设。为推动验收移交工作开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京石段跨渠桥梁验收移交实施方案》,从2010年底开始历时5年,分20批完成了243座跨渠桥梁验收移交工作。在邯石段工程建设中,认真总结京石段工程建设经验,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文件要求,协调中线建管局把邯石段254座跨渠桥梁建设任务,按照行政区划分分别委托当地交通或城建部门建设并签订委托协议,理顺了工作机制,避免建设及移交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从2013年11月开始历时2年,分6批完成了254座跨渠桥梁验收移交工作。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江水调得来、用得上的关键环节。在认真总结干线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明确配套工程实行“政府主导、准市场运作、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建设管理体制。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市、县是征迁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征迁投资和任务包干政策,把水厂以上输水工程建设任务委托给各市进行建设,充分调动省、市、县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为全省配套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省强力推进南水调配套工程建设,先期开工建设廊涿干渠工程,为全省配套工程建设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提前开工建设部分穿越公路、铁路、河流等控制性节点工程,搭茬开展前期、征迁、建设工作,缩短了建设工期。经不懈努力,建设输水管线2056km,累计完成永久征地2.2km2,新建、改建城镇供水管网约7500km,地表水厂128座,建成“一纵四横”的城乡供水网络体系,并于2016年底实现全线通水,受水区覆盖河北冀中南7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和92个县(市、区),3000多万群众生产生活收益。目前,正在加紧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验收工作,市级管理处和现地站、石津干渠截流导流工程、配套工程自动化项目等24个遗留尾工项目已完成13个,合同验收已全部完成,专项验收130个已完成57个。
坚持“管理提升,制度先行”的原则,制定完善设备设施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等各类规章制度、办法和标准,为实现维护管理的标准化、专业化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完善《“双控”机制建设标识标牌标准(试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等文件,为安全生产和水质保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打下坚实基础。出台《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供水运行应急预案(部门预案)》(试行),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定期开展防汛、消防、应急抢险演练等各项演练,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安全供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2022年1年时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供水隐患排查整治,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组织开展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完善工作,与省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北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完善方案》,为防范南水北调水质污染风险提供了保障。按照水利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完成我省南水北调干线工程保护范围划定和警示标志埋设工作。沿线市、县水利部门会同属地工程运管单位开展南水北调工程两侧工程保护范围内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对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采矿、采石、采砂、取土、占压等行为进行查处、整治,排查整治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养殖场、垃圾堆、黑臭水体等潜在污染源,有效防范了水质污染。
一是组织开展燃(油)气管线项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穿跨邻接项目中对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影响较大的是燃(油)气管线项目,我省境内共有84处穿越总干渠燃油(气)管线。为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防范漏油漏气引起爆炸影响干线工程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安全运行监管,不定期对我省境内燃(油)气管线穿越项目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持续督导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跨渠桥梁安全监管。我省境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跨渠桥梁共计521座,存在危化品车辆通行事故影响水质安全隐患。为加强危化品车辆通行跨渠桥梁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严防在跨渠桥梁发生涉危险货物车辆事故,切实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
我省境内与南水北调干线工程交叉的河道(河沟)共255条。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度汛,每年汛前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工程左岸上游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左岸上游所有病险水库已全部除险加固完成,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每年汛期组织沿线全面排查整治行洪障碍,坚持常态化监管,做到动态清零,确保汛期交叉河道(河沟)行洪畅通。落实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汛责任人500余名,压实各级防汛责任人在隐患排查、信息共享、应急避险、抢险互动等方面责任,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工程沿线各地与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实现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力量信息共享,建立抢险物资和队伍互调互济制度,确保发生险情时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从构建河北境内生命线工程防御风险体系考虑,谋划后续需实施的100处治理工程,编制完成《南水北调中线河北段左岸防洪影响后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经我省积极争取和国家大力支持,第一批资金已经下达,正抓紧组织项目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