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振东,汪 洋,陈 功
(1.武汉理工大学 高等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2.北京大学 人口研究所,北京 100871)
第三次分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概念最早由我国学者厉以宁教授于1994年提出。厉以宁教授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由市场按照效益进行分配;第二次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扶贫及社会保障统筹等方式来进行再分配;第三次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由此可见,厉以宁教授更偏向于将第三次分配理解为慈善捐赠,即通过道德力量引导社会公益资本或善款实现社会层面的补充分配。他并未详细阐明第三次分配的路径是否还包含其他形式,例如志愿服务等。有学者认为,志愿服务作为推动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形式,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明确志愿服务在第三次分配和整个社会分配体系中的地位和价值。由于第三次分配在早期并未有明确的概念界定,人们关于第三次分配的概念有多种解读,如捐赠说、公益慈善说、转移支付说、社会资源重新配置说、制度和机制说等。直到2019年11月2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才对第三次分配的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即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根据上述内容,笔者认为,对于第三次分配概念的理解,可以从路径、内容、分配原则三个方面展开。首先,第三次分配的路径主要有慈善分配和志愿服务分配两种。慈善分配包括民间捐赠和慈善捐赠,凸显的是物质层面的分配,如慈善捐款、捐物的再分配等。志愿服务分配凸显的则是志愿服务或行动的再分配。其次,第三次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财富资源、物质资源、服务资源、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内容的再分配。最后,第三次分配的原则是基于道德、文化、习惯形成的志愿与公益原则。
近年来,第三次分配不断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时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可见,第三次分配制度已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是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引发了学界的广泛关注。自2021年开始,第三次分配的相关研究成果快速增长,但从总量上看,当前国内对第三次分配的研究成果仍然十分匮乏。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更好完善我国第三次分配,如何统筹好我国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这两个第三次分配的重要路径,成为当下第三次分配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急需解答的重要问题。探索时间银行的概念及其应用价值能为我们带来诸多启示。
第三次分配的核心是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包含人力资源、财富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知识资源的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前提是对社会资源的挖掘或集聚,只有充分完成社会资源集聚,才能通过路径优化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西方国家在社会资源集聚与分配方面有过多次探索,而时间银行就是其中一种较为有代表性的整合、分配和管理社会资源的机制。
时间银行概念由美国学者埃德加·S.卡恩(Edgar S.Cahn)提出,其背景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些问题,底层人民在获得基本生活品和服务方面存在长期不平衡的状况,而这一不平衡正是美国市场分配和政府分配失灵所导致的。于是,人们开始通过社区的重建,探索市场分配和政府分配以外的新路径,时间银行应运而生。时间银行即时间积分的存储和兑换机制,人们能够通过帮助他人获得时间积分,等到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用先前赚取的时间积分兑换他人的服务。时间银行兑换的原则是:以时间积分兑换相同时间的服务,服务不以单位劳动价值与劳动强度进行区分,且时间积分不允许被兑换为金钱。
“时间银行”这一概念虽然由国外学者提出,但是其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族互助,如“义庄式互助”“通财式互助”以及民间的人情往来模式相似,都体现了互助互利的思想,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友善相契合,强调奉献与爱心。时间银行组织模式通常具有4种形态——个人对个人模式、个人对组织模式、组织对组织模式,以及组织与组织加个人模式。目前,时间银行可以提供的服务范围十分广泛,包含施工、安装、维护、修理、运输、辅导、咨询、家务劳动、跑腿、食物提供、健康服务、娱乐和社交服务、美容和按摩服务、电脑与技术服务、艺术和手工制作、办公室和行政服务、物品的销售与租赁等。时间银行已在包括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生根发芽,并被广泛应用于社会服务、技能分享、抢险救灾、司法教育、商业及社区发展等多个领域,成为重建社区和构建社会网络的重要手段。
1.时间银行提升了社会资源的整合效率。时间银行最大化地开发和利用了社会中不同人群的价值。时间银行基于合作共产理论,主张每个人都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宝贵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时间银行参与志愿服务,贡献知识、技能、时间、工具等用于社会经济发展,体现其在社区中的价值。在这一过程中,每个人既可以是服务的接受者,也可以是服务的提供者。时间银行强调了那些在市场分配中无法获得优势地位的人群的社会经济发展价值与作用,例如老人、青少年、残疾人等人群,使原来受社会排斥的群体可以通过服务参与社会活动,从而成为社会经济及社区发展的重要资源。时间银行模式不同于以往政府主导的互助行动,它强调的是通过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的活动,来使公民的行为更加符合道德规范,激发公民作出更多的社会贡献,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时间银行还实现了慈善捐款和志愿服务的融合。例如,芜湖市时间银行不仅鼓励人们参与志愿服务,还鼓励人们捐款捐物,其曾为残疾人募集善款10万元用于手术治疗。武汉市芳邻时间银行系统在其设计中加入了“项目管理”功能,用于开展定向募捐。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时间银行后台发布公益项目,个人用户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加入该社会组织并进行捐款。时间银行通过互助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推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尊重,充分发挥了社会中每个人的作用,激发了社会的志愿精神,建立了更丰富的社会互助与资源整合网络,为社会经济发展积累了更丰富的发展资源。
2.时间银行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在现实运行过程中,时间银行既有实体组织形式,也包含线上交易系统。例如,美国时间银行组织开发了线上时间银行软件Community Weaver,英国时间银行组织在引进Community Weaver的基础上,开发了自己的时间银行软件Time Online 2。在我国,时间银行同样实现了信息化发展。例如,南京市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的匹配便是基于“我的南京”App。服务需求方可通过注册成为时间银行系统成员并在时间银行信息系统中发布需求,服务提供者也可以通过时间银行信息系统及时关注服务需求,再根据个人的时间、地点、服务能力等进行选择。在时间银行系统中,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不再基于第三方组织或者中间人的偏好,而是基于需求端和服务端的直接交互。这就避免了第三方组织或者中间人的干预,使得社会资源的分配更加公正、公平、公开。同时,借助时间银行信息化平台,可以更加精准地限定资源的来源、供给时间、供给类型和供给量等,避免错误匹配、匹配不足和过度匹配,使得服务和需求的匹配更加精准,从而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和有序分配。
3.时间银行构建了社会资源的统筹管理网络。单从某一个社会群体或者社区来看,其社会资源的辐射范围有限,但如果将不同社区的人力资源、知识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公益财富资源等数据储存在时间银行的线上系统中并进行及时更新,再加上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匹配,就能够实现不同地区间社会资源的跨区域流通,推动区域内社会资源的统筹和协调,提升整个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资源管理机制。在时间银行实践中,英国时间银行组织TBUK利用Time Online 2软件,实现了对旗下3713家时间银行组织的统一管理。而在我国,南京市构建了政府主导下的统一时间银行管理平台,实现了南京市时间银行之间的通存通兑和对南京市时间银行志愿者的统一管理,完成了时间银行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时间银行线上系统将线下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连接在一个信息化的共享与互助网络中,这不仅实现了零散社会资源的再集聚,以组织的资源丰富性优势补足了个人的资源稀缺性劣势,又进一步构建了更加庞大的社会资源统筹管理和供给体系。
4.时间银行保障了社会资源的安全介入。规模化社会资源的介入难免存在志愿服务双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利益损失的情况。时间银行作为社会资源管理与分配的新路径,能通过安全验证、保险、数据安全三个层面保障参与人员和数据信息的安全性。例如,南京市和青岛市的时间银行,在人员第一次参与时间银行服务时,便会通过与公安、银行系统的信息互联和数据交换,对参与人员的违法、失信等背景信息进行验证,从而确保每个参与者属于相对安全的可信人员。且在服务的匹配中,更多的服务只是围绕熟人圈进行匹配,从而避免了弱势群体在未知的风险人群中的暴露,保障了被服务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同时,时间银行会为参与双方购买保险,对可能产生的损害给予一定的风险兜底保障。最为重要的是,时间银行是基于信息化和数据化的社会资源交换网络,资源交换和供给过程都会有数据追踪。时间银行会根据先前系统中的个人背景信息、服务环境的安全信息记录以及已结束的服务的双方评价作出安全判定,在此基础上进行社会资源的再次匹配,从而保障社会资源交换中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使慈善资本、人力资本的使用有据、有痕、有证,实现了社会资源分配的安全监管。
在共享经济的服务下,供应者和劳动者不再是企业被雇佣的人员,他们也可以通过为需求者提供服务来创造自身的品牌,比如小猪短租,房东通过提供房源也能形成自己独特的品牌。
第一次分配基于市场经济和生产要素,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容易造成贫富差距的悬殊和“马太效应”,带来市场失灵的风险。在第二次分配中,政府通过税收、财政转移等一系列政策,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以克服第一次分配中的不足,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但是如果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第二次分配的覆盖面和力度不够,分配公正便无法有效实现,带来政府失灵的风险。而第三次分配这一基于道德、公益的社会化分配路径则存在分配失灵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源于慈善失灵或志愿失灵。慈善失灵或志愿失灵理论最早由萨拉蒙(Salamon)提出,指志愿原则无法有效配置慈善资源,使志愿组织在满足社会需求、提供志愿服务等方面存在功能缺陷和效率困境。萨拉蒙认为,慈善失灵或志愿失灵主要包含四个维度:一是“慈善不足”(philanthropic insufficiency),即慈善资源在缺乏财政支持的情况下显得不足;二是“慈善特殊主义”(philanthropic particularism),即捐赠或者志愿服务在某些方面过度供给,而另一些同样需要得到支持的现实问题却得不到关注,也可以被理解为慈善资源或者志愿服务资源的非科学化分配;三是“慈善的家长作风”(philanthropic paternalism),即慈善服务以及资源的供给和分配由慈善或者志愿组织中的负责人决定,该负责人具有分配资源的绝对权力,容易影响分配的公平公正;四是“慈善的业余主义”(philanthropic amateurism),即慈善或者志愿机构缺乏专业人才、业务培训与指导,用业余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萨拉蒙的理论对于解读第三次分配中存在的挑战具有启发性。慈善不足和慈善业余主义反映了第三次分配的社会资源整合问题,慈善特殊主义和慈善家长作风反映了第三次分配的管理问题。此外,第三次分配还存在统筹性、集中性问题,以及规模化发展带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风险问题。基于上述理论以及国内发展现状,笔者认为,我国第三次分配路径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挑战。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第三次分配已成为我国共同富裕的重要分配方式,这就对第三次分配提出了新的要求。共同富裕实现的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满足的是不同人群的多样性需求,那么,第三次分配就应具有普适性,体现分配的全面性,不能只通过慈善、福利、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我国第三次分配的需求人群十分庞大,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的数量和比重持续攀升,60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为2.64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70%,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为1.91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3.50%,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中度老龄化社会即将到来,老龄社会格局已经形成且不可逆转。我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入库持证残疾人为3780.7万人。我国是人口大国,如果保证每个人都能在第三次分配中获得收益,那么我国对第三次分配的资源体量需求将十分巨大。
然而,《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经常性社会捐赠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1.5万个,全年共有2401.4万人次在民政领域提供了5741.1万小时志愿服务。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汇集的注册志愿者1.9亿人。全国社会组织捐赠收入1059.1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国备案慈善信托482单,慈善信托合同规模24.7亿元。”2022年1月18日,中国慈善联合会与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慈善信托财产规模达39.35亿元。总体来看,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展慈善信托,但地区之间发展仍不均衡。”有学者指出,我国第三次分配的规模非常有限,2019年我国内地社会捐赠总额为1509.44亿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仅为0.15%,低于2017年的0.18%,更低于2016年的0.2%。而美国2020年慈善捐赠总额为4714.4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为2.2%左右,且2008—2020年美国捐赠总量基本呈直线上升的趋势。由此可见,我国社会捐赠规模与比例远低于慈善事业发达的美国。此外,还要考虑第三次分配全国规模化导致的多样性需求的满足问题,即志愿服务专业人才的供给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特别是长期照护、医疗介护、卫生保健等专业性服务,普通志愿者无法提供专业服务。总之,我国第三次分配不论是在捐赠规模方面,还是在志愿者数量以及专业技能服务的社会供给规模方面,都略显单薄,凸显了分配资源的有限性。
相较于第一次市场分配和第二次政府分配,第三次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力量在分配中的作用。在这一社会化的分配过程中,慈善的特殊主义以及家长作风会导致第三次分配失灵或无序分配。
1.慈善特殊主义会带来过度分配、分配不足等问题,导致分配失灵或无序分配。例如,“养老院老人一天被志愿者洗头八次”事件反映出,在节假日期间大量志愿者涌入养老院,导致很多老年人被志愿服务多次,而真正需要社会帮扶或救助的老年人却无人问津,卧病在床。这是因为,一些慈善或志愿服务在分配的过程中基于个人特殊的意愿与偏好,缺乏对被服务方的真实情况与需求的了解。同时,第三次分配受到信息不对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第三次分配仍然是个人主观行动,缺乏社会整体性和统筹性。此外,分配不足还受到分配主体错位的影响。例如,23岁的贵州女大学生吴花燕因病抢救无效死亡,在其治疗过程中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共筹得善款100余万元,但由于该项目受益人被限定为0—18岁的大病儿童,吴花燕年龄超出救助范围,违反相关规定,最终导致募集善款全部原路退回。这一过程并不缺乏分配意愿和社会慈善行动,但分配结果却产生了目标偏差,其原因与分配主体的目标错位有关,符合分配的主体缺位,最终导致分配失败。
2.部分慈善分配受到家长作风的影响,公益或者慈善组织负责人缺位或者管理不当,导致第三次分配失灵或无序分配。慈善的家长作风会导致某一社会慈善资本或志愿服务的分配受到该组织负责人的个人因素影响,例如其个人喜好、个人意愿、个人责任以及个人管理能力,从而影响分配过程以及结果。这会带来分配失灵的风险,使慈善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分配。未来,我国的第三次分配需要从公正、公平、公开的视角出发,不断完善社会分配过程以及结果,既要把握政府管理的度,又要体现出社会性,实现精准分配和科学分配。
第三次分配是基于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路径,而当前社会资源存在的最大特点是零散化、流动化、项目化。社会资源包括社会物质资源和志愿者人力资源,其来源分散于不同地区、组织、家庭之中。而且,不论是慈善捐赠还是志愿者本人,都具有不断流动的特征,不固定于某一个组织或者某一个地区,受到城市化水平或就业、生活等因素影响。人口的流动性使同一个人可以参与不同地区、不同组织的慈善捐赠或志愿服务,例如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与学校以及其所在地的志愿服务,而毕业后又可加入工作所在地的志愿服务团队。受到地域影响,不同地区的慈善团体或者志愿者团队无法形成统一的分配体系,无法实现社会资源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与管理,这就使当前我国慈善资源、志愿服务资源容易出现地域化、封闭化的情况,无法实现区域乃至全国层面的统筹分配。
此外,不同地方、不同慈善组织会基于自身偏好或者自身价值目标开展不同的慈善捐赠项目或者志愿服务项目。例如,从管理主体看,我国宣传部、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等不同组织都开展过不同类型的慈善项目,组建了各自的志愿服务团队。从服务对象看,当前慈善项目或者志愿服务项目在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失独家庭、农民工等不同服务群体上存在差异,形成了服务不同人群的慈善项目或者志愿服务团体,体现了慈善组织的特殊主义。而个人也会受到自我价值认同、偏好的影响,导致个人慈善行为容易局限于家庭、亲人之间,具有自我主导性和偏好的特殊选择性,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统筹分配。
上述因素不可避免地导致第三次分配无法像第二次分配那样实现政府的统筹分配。第三次分配不基于生产要素分配,而是基于偏好、认同、兴趣、道德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随机性、主观性分配,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第三次分配的零散化、流动化、项目化,无法实现整个社会资源的统筹与有序分配,容易产生错位、多为、无为等分配问题。
风险事件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于1986年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认为现代社会生活中随时可能发生一些具有不确定性概率的风险。传统的封闭式社会虽然也有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但是多以自然风险为主,而现代社会不管在制度层面还是文化层面都不同于传统社会,其复杂性、开放性使现代社会风险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科技等多个领域,对人类的社会生存产生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当第三次分配实现了参与的规模化,大量资本、人力的管理可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一是慈善捐赠所得可能存在安全使用和安全保存的风险。例如,合肥市儿童福利院用捐款买奔驰事件和成都红十字会汶川地震慈善捐款箱善款发霉事件,都说明慈善捐赠存在着安全使用和安全保存问题。如何保障社会捐赠的财产和物资安全,将是未来我国第三次分配需要面对的新挑战。二是规模化志愿服务将带来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志愿服务本身就是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社会互动,而社会互动难存在社会安全风险问题。志愿服务中的风险来自多个方面。首先是人员的风险性,例如,志愿者以及被服务者双方在志愿服务中可能会受到来自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者是环境风险因素带来的健康损害。其次是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服务方和服务接受方双方都可能发生财产丢失,或者是设备、物品损害带来的财产损失。因此,志愿服务本身是风险事件,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路径,其规模化必将带来更多的安全风险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管理与预防控制,那么第三次分配这一重要的分配路径不仅不能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还将带来新的社会问题或社会困境。
第三次分配与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不同,第三次分配是以友善、道德为支撑的志愿性分配,是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需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当前,我国第三次分配制度仍然属于新概念、新体系、新机制,实践中仍然属于起步阶段,难免存在诸多挑战。应积极应用新理论、新模式,促进第三次分配的创新发展和路径优化。笔者结合时间银行概念及其应用价值,提出四点建议。
有学者指出,应对我国第三次分配的挑战需要多方参与,推动动员机制的建设,加入新技术动员机制,完善第三次分配的社会自我动员机制。而时间银行就是基于互助互惠的社会自我动员的新机制,在扩大第三次分配中的社会资源的供给方面应该包含两个层面的建设。
1.通过时间银行促进全体人民参与慈善捐赠、志愿服务,扩大社会资源供给总量。时间银行是合作共产理论的重要实现路径。合作共产理论认为,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社会发展的财富、资产,通过互助和互惠,人们可以赢得彼此的尊重,从而构建更加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络。因此,应该鼓励社会中的每个个体积极参与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广大党员立足身边人、身边事,参与时间银行发起的志愿服务活动和慈善捐赠。以群团组织为平台,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注重老年人、残疾人等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和引导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年人、低龄老年人、残疾人参与时间银行的相关服务或慈善捐赠。此外,还要发挥在校学生和企业在职人员的作用,推动时间银行相关服务同人才培养评估、人员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相结合,推进第三次分配参与情况与个人诚信体系、思想品德水平评价挂钩,以全人群的参与扩大第三次分配中的社会服务资源和慈善财富资源总量。
2.通过时间银行互助互惠促进知识、技能、信息的人际流动和社会资源的增值。人的社会化有赖于社会互动,只有在互动中个体的自我观念和人格才能形成。同样,互动也是社会形成的条件,在人们的互动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得以形成,社会网络得以组成。时间银行通过互助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这一互动过程不是单一的被帮助过程,而是善心、善行的社会化互动过程。应鼓励不同人群通过参与时间银行志愿服务或慈善捐赠获得时间积分,再利用时间积分兑换在市场分配和政府分配路径下无法及时获得的知识教育、技能培训、信息资源等,实现知识、技能、信息在不同人群间的流动。如此一来,就能够构建新的教育资源的社会分配路径,提升个人的人力资本,提高个人在第三次分配中的志愿服务能力和慈善意识水平,从而将不同人力资本的个体教育增量整合为第三次分配中的社会资源的整体增值,即形成“人力资本增值—志愿服务能力和慈善意识水平增值—社会资源增值”的增值路径。
“十四五”规划为未来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即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进行信息化和数据化建设可以发挥数据要素潜能,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我们能够依托大数据进行更恰当的匹配,从而避免个人偏好、组织家长作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对第三次分配的影响。时间银行作为社会资源的信息化分配机制,为第三次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提供了新路径。
1.通过时间银行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现对社会资源的精准分类,推进第三次分配中社会资源的数据化建设。通过时间银行,我们能够引导不同人群加入志愿服务,并对个人相关数据进行信息登记和数据录入,例如,籍贯、血型、身高、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掌握的技能、可以提供的服务、可以参与社会服务的时间段、可以提供志愿服务的地理范围、需要的社会帮助类型、急需社会救助的善款金额、需要社会提供的物品、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过对个人上述信息的录入和分类,可以将社会资源这一笼统化的概念以数据化的形式呈现,从而清晰把握不同时间段、不同地点的社会资源总量,以及社会资源需求方和社会资源供给方的相关信息。
2.依托时间银行信息平台,促进社会资源的自行分配和有序分配。慈善失灵或者志愿失灵的原因包含慈善的特殊主义和家长作风,为避免这种情况,我国第三次分配机制应该强调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依托时间银行的信息平台,每个人都可以发布需求,也都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参与不同的志愿服务或捐款捐物活动。这就体现出第三次分配的公平性,即人人可参加,人人可索取。时间银行信息平台的构建还能推进第三次分配过程的自主性、有序性,以及数据信息的可视性和可追踪性,避免组织或者个人在社会资源分配过程中的特殊偏好或家长式干预。基于数字技术,社会资源的分配过程具有准确性,避免了分配过度、分配不足等现象,促进了第三次分配过程的公正和公开,保障了第三次分配结果的有序和有效。
与单纯的慈善事业、志愿服务事业相比,第三次分配更强调全面性和统筹性。第三次分配作为我国分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需要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对第三次分配的全面领导,是确保我国第三次分配服务于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确保第三次分配成为我国再分配制度有益和有效补充的根本政治保证,应强化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政治把关和价值引导作用。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党和政府对第三次分配的领导要做好度的把握:既要管好,又不能因干预过度导致社会性和志愿性的丧失。笔者认为,政府主导型时间银行更能发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整合作用,既能推进社会的积极参与,又能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保障时间银行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兜底作用,通过政府的制度保障、财税支持、社会文化引领作用,推动时间银行成为第三次分配社会资源集聚、分配、统筹管理的重要工具,保障安全性和持续性。
政府主导型时间银行的发展,需要依托政府部门,构建地区统一乃至全国统一的时间银行信息平台。要促进不同时间银行信息系统之间按照统一的标准规则进行交互,实现个人与个人、家庭与家庭、社区与社区、区域与区域之间社会资源的相互连通融合。时间银行资源共享和资源整合包含两个层面:一是社会人力资源的整合,时间银行信息平台能够完成社会人力资源的再分配,以人为载体实现社会资源的共享和整合;二是社会慈善物质资源的整合,社会慈善物质资源包括慈善捐款和慈善捐物,通过时间银行信息化平台,可以扩大第三次分配中慈善物质资源的共享和整合规模。
在完成时间银行系统统一的基础上,再依托时间银行大数据系统,我们就能推进地区乃至全国层面社会资源的自行匹配,克服局部地区第三次分配资源的有限性和固化性的缺陷,以全区域乃至全国性的社会公益资源流动,推进第三次分配社会资源的互补互助,从更大层面将零散的社会个人资源纳入可以全面统筹管理的时间银行国家社会资源库。政府依据时间银行需求端和供给端的大数据,能引导社会资源的有序流动,保障第三次分配的健康发展,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第三次分配路径。
第三次分配的规模化发展必然会带来安全问题,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社会慈善物质资源的安全使用、安全监管问题,以及志愿服务双方的安全保障问题。有学者指出,我们可以通过完备的网络规则体系的运行,逐渐形成稳定的网络治理模式,规范第三次分配网络中的主体行为,发挥第三次分配中网络的约束作用。时间银行信息平台属于网络化的社会资源治理和管理机制,我们可以利用时间银行信息平台从以下两个方面构建第三次分配的安全保障体系。
1.通过时间银行网络信息化机制,实现对社会慈善物质资源的全程动态管理,依托数字化平台,构建政府和社会监管体系。在时间银行信息平台上,社会慈善物质资源的来源和接收都将实现信息登记。在社会慈善物质资源的分配过程中,时间银行信息平台会根据已验证的现实需求实现定向捐赠和自行匹配。而对于不足以及过剩的社会慈善物质资源,可以由政府通过时间银行国家公益资源库进行统一调配,从而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社会慈善物质资源的接收、分配信息都会及时在时间银行信息平台上公布,使全社会可以对社会慈善物质资源的使用和分配进行全过程监督,从而保障社会慈善物质资源的安全使用。
2.通过时间银行,对志愿服务双方进行安全验证,全面保障志愿服务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时间银行作为信息化网络治理体系,通过与政府、银行的信息对接和数据交换,可对志愿服务双方的背景开展信息核实与安全验证,保障志愿服务双方的安全。此外,通过时间银行信息系统与智能手机、摄像头的连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在保障隐私权等法律权益的基础上,可对时间银行志愿服务录音录像,并做好时间银行系统与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医院等系统的服务联网,保障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对突发违法犯罪、人员受伤等紧急事件的及时响应,形成贯穿全过程的网络监管体系。同时,还可利用时间银行信息系统,完善志愿服务双方的安全记录,对服务环境和人员的安全性进行事后评价,在今后的志愿服务为志愿双方提供参考,以此构建志愿服务的安全评估体系。通过志愿服务开展前的信息联网、开展过程中的信息监控和开展后的信息追踪,我们便能构建起牢固的安全监管和保障体系。
时间银行在我国第三次分配路径优化方面能起到诸多积极作用,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任何一种理论都不是万能的。时间银行的理念只是诸多社会学理论中的一种,在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三次分配制度的过程中,必然还会有新的理论出现。本文作为探索性的研究,希望在学术争鸣中为未来我国第三次分配的创新发展提供借鉴,激发更多的研究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