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蓉
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开展涉外法治建设的理论根基,是高校涉外法治思政教育理念创新的重要依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树立中国典范,为国际法治进步提供中国方案,为涉外法治教育贡献中国智慧。当前我国高校涉外法治思政教育存在对国际法治环境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具有中国学派的全球法治理论知识、新兴国际法领域教材体系尚未建立等问题。要创新高校涉外法治思政教育理念,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理论教学中的互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第二课堂的融入,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课程中的运用。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政治教育;涉外法治;全球法治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561(2022)27-0029-04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研究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2020GXJK 090)和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课题“‘一带一路倡议下广州市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研究”(2020025)阶段性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更好地培养法治人才,中央宣传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相结合,发挥好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阵地作用,法学教育工作者应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意义,针对高校涉外法治思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涉外法治思政教学模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涉外法治思政教育之中,培养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树立中国典范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指针,在当今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的国际社会中,从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的角度出发,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积极开展国际卫生合作,为其他国家提供医疗资源和科研支持,以人类的生命健康安全为要旨,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我国积极在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援助,定期派驻维和部队,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倡导总体国家安全观,既维护国内的安全状态,也关心友邦的社会稳定。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某些西方国家狭隘的安全观、利益观形成了鲜明对比,宣传了“心怀天下,兼容并蓄”的全球法治理念,在国际社会中树立了中国典范,强化了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
2.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国际法治进步提供中国方案
国际法治是全球化时代背景和全球治理主张下理性的手段,是维护国际社会稳定秩序和解决国际争端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自觉遵守国际法,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尊重国家主权平等,加强国际合作,保障基本人权,不干涉别国内政。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条约的起草与签订,维护国际法治的稳定运行,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同时为加入《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做好准备。为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我国严格遵守《巴黎协定》,积极参与透明度框架与全球盘点的制度构建。这些都是我国积极推进国际法治的努力,推进涉外法治的平衡发展,为国际法治进步提供了中国方案。
3.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涉外法治教育贡献中国智慧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校涉外法治思政教育中,是创新法科学生思政教育的必备要素,为新时代涉外法治教育提供了理论渊源。法治教育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石,涉外法治教育是國家顺利开展涉外法治、进行国际法律斗争及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条件,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地位和作用。法科学生和涉外法治人才是我国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生力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涉外法治人才既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必要措施,也是向世界展示现代化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途径。
1.对国际法治环境的复杂性认识不足
部分高校法科学生缺乏对国际法、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外交理论等知识的系统学习,同时受部分西方政治媒体及舆论的错误引导,对当前复杂的国际法治环境认识不足。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高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融入涉外法治教育中的重视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当代国际法的碎片化特征,部门法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方式差异较大,并没有形成具有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统一涉外法治思政纲领的教学模式。
2.缺乏具有中国学派的全球法治理论知识
当前,我国学界关于全球法治理论研究的成果不多,尤其在新兴国际法部门领域,理论研究的进程较为缓慢,没有形成具有规模效应的中国学派。全球法治理论是全球化国际社会中的重要理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理论有着内在紧密联系。在我国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的当下,相关部门应当发挥国际法学理论研究的基础性功能,打造中国特色的国际法治学术话语体系,进而指导涉外法治教育的变革。
3.新兴国际法领域教材体系尚未建立
在传统国际法学科领域,我国高校的配套教材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较为可观,其中也不乏对思政教育的融入,但在诸如国际卫生法、国际体育法、国际娱乐法、国际文化法、国际空间法、自由贸易组合港法等新兴国际法领域,高质量的配套教材数量较少,并且全英及外文类教材的编写和推广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学者编撰中国特色的双语、全英、小语种法学教材,开发面向全球的多语种法学课程及配套教材,打造国际法领域教材体系,写好中国涉外法治教育的国际教科书。
1.创新高校涉外法治思政教育理念
高校教师讲授涉外法治类课程时,应当高度重视思政教育的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和研究之中。
首先,高校教师特别是讲授国际法、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等相关课程的教师应当认识到思政教育的重要性,这不仅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而且影响着法治人才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应当加深法科学生对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核心要义的理解。例如,在讲授“国际公法学”课程时,高校教师应在绪论章节专门设置“新时代我国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实践与创新”一节,将当前我国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积极参与海洋、极地、网络、外空、核安全、反腐败、气候变化等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实施《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新举措、新态度、新理念、新案例作为涉外法治思政教育的典型素材,提升学生坚定政治站位、客观评价国际事件、正确感知国际局势及理性思考国际法问题的能力。
其次,高校教师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教育时,应当创新教学理念,改变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立足于我国近年来的涉外法治实践,总结我国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及时更新案例资源库,并根据学生的外语水平主动引导学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将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互动引导相结合,增强学生持续性学习的动力和能力。例如,在讲授“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一章时,通过设计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仿真案例,由学生担任专家组及上诉机构相关人员,运用国际经济法规则为维护我国利益展开模拟庭辩,学习领悟国际经济法治博弈的中国立场。
最后,拓宽法科学生认知视野,巩固其跨学科知识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法哲学观,强调系统全面的联系观,高校应将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外交学、全球治理、文明史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作为涉外法治思政课程的补充养分,鼓励师生共同研讨相关议题,丰富体系知识储备。例如,在讲授“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一章时,可以结合谷爱凌、朱易等归化运动员入籍中国的案例,对我国年轻一代的爱国主义与国籍法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对比分析“中美乒乓外交”等历史事件,研讨新时代下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对国际关系、国际法改善带来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理论教学中的互动
高校应当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涉外法治相关理论教学中的互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涉外法治的论述作为思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修单元。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涉外法治的论述主要涉及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法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等部分。这不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涉外法治的重点内容,而且是涉外法治教育创新时必须弄懂弄透、抓紧抓实的课程大纲。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国际公法学》的教学设计为例,创新融入互动式教学安排如下。在绪论章节阐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国际法观念的创新的论述,以“促进国际卫生合作,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作为典型教学案例。在第一章“国际法的性质与发展”中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论述,教学案例辅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实施。第二章“国际法的渊源”则融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领域立法的论述,并以我国在后疫情时代积极参与制定全球“大流行病条约”为教学案例。第三章“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则可以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的论述,重点讨论《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的实施问题。第四章“國际法基本原则”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时代发展的论述,加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及创新发展等相关实践案例。第五章“国际法的主体”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球治理的论述,并探讨全球疫苗免疫联盟等非国家行为体在抗击新冠疫情中的作用与角色。第六章“国际法上的国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负责任大国”的论述,展示新冠疫情下我国开展国际卫生外交、援助的实践。第七章“国际组织法”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遵循”的论述,加入我国严格遵守《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国际卫生条例》等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实践案例。第八章“国际法上的个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论述,加入谷爱凌、朱易等运动员归化入籍,在国际体育赛事中为国争光的案例。第九章“国际人权法”融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论述,展示抗击新冠疫情中保护我国公民及在华外国人的生命健康权等基本人权的实践案例。第十章“国家领土法”阐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任务的论述,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实施问题。第十一章“国际海洋法”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走互利共赢的海上安全之路的论述,加入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倡议、中国海军护航编队打击海盗行动等案例。第十二章“空间法”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航天强国、航天梦的论述,加入神舟十二号航天员出舱等案例讨论环节。
具体到涉外法治教学中,高校应当根据每一部分的重点展开理论阐述和案例分析,既要做到法治思想与法治实践的互动,也要做到学术理论与实战经验的互动,还要做到校内教学研究与校外感性提升的互动。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对涉外法治的相关知识体系有较深的理解,而且要更多地进行国际法治实践,如安排涉外法律单位访问学习、与涉外法律实务部门开展案例研讨会、与境外国际法学者进行学术交流等,进而为涉外法治教育工作积累更多的鲜活案例素材,丰富涉外法治理论研究与思政教育创新的路径。
3.推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第二课堂的融入
高校教师要重视理论教学的衔接,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灵活性和多元化的优势,帮助学生更加全面、积极、生动地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二课堂的作用与通常意义的课堂教学同样重要,尤其在激发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第二课堂的建设,将课上留下的开放性问题、延展性阅读、实操性作业作为第二课堂的素材,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生思维训练和素质拓展中。一方面,教师根据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在校园中为学生开展涉外法治大讲堂、涉外法治人才交流会、模拟国际商事仲裁庭英文辩论赛、涉外法律文书写作比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走出法学课本,步入法治现场”的能力。另一方面,教师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延伸第二课堂的覆盖面,通过组建知识讨论群、举办在线跨国研讨会、观摩国际学术组织会议等方式,体现授课方式的多元化,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加强网络课堂教学的体验感和参与感。
4.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课程中的运用
实践类课程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质量的试金石,高校教师应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运用于国际模拟法庭辩论、涉外法律单位实习、英文法律文书写作等实践类课程之中。从历史经验来看,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涉外法治水平是在一次次国际交往和国际事务处理中得以提升的,其中既包括全球事务的合作,也蕴含国际争端的博弈。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因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实践价值。教师应当将法治思想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之中,不断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涉外法治的理论内涵,将最新的研究成果运用于课堂教学和实践训练。学生则应当将所学的理论知识放在实践类课程中进行校验,对书本中的国际法规则、基本原则、国际习惯、国际法方法论等内容进行有效提取,运用到解决实际国际法问题中去,形成理论知识的闭环。
总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涉外法治教育创新的理论源头,是在法科学生中开展思政教育的有力工具,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校涉外法治思政教育则是践行依法治教的应有之义。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而言,高校和教师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同时,应针对当今国际形势及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坚持法科学生的政治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教师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创新涉外法治思政教育理念,发挥理论教学与第二课堂的协同功能,并以实践类课程作为教学检验环节,从而为我国培养更多政治立场坚定、掌握国际法学基础理论与规则、拥有宽广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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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ation on the Integration of the Xi Jinpin Thought of Rule of Law into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Foreign Rule of Law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Zeng Rong
(Law School ,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Guangzhou 510320, China)
Abstract: Xi Jinpin thought of rule of law is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China to carry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foreign-related rule of law. It is an important basis for the innovation of the concept of foreign-relate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t sets a Chinese example for building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provides a Chinese plan for the progress of 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 and contributes Chinese wisdom to foreign-related rule of law education. At present,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foreign-related rule of law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China has some problems, such as insufficient understanding of the complexity of the 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 environment, lake of global legal theory knowledge with Chinese school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emerging field of international law teaching material system. We should innovate the concept of foreign-relate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trengthen the interaction of Xi Jinpin thought of rule of law in theoretical teaching,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Xi Jinpin thought of rule of law in the second classroom, and enrich the application of Xi Jinpin thought of rule of law in practical courses.
Key words: Xi Jinpin thought of rule of law; 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ruleoflaw concerningforeign affairs;globalruleof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