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顺利 曾少聪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三世界国家纷纷通过民族解放运动赢得了独立。但是这些国家的建立,并不意味着民族国家建构的完成,反而是民族国家建构的新起点。民族国家建构在一定程度上是要解决“谁的国家”的问题。外族统治是帝国或殖民国家,而非民族国家。经过民族解放运动,新兴国家的政权从外人手中转到了国人手里,但这只是获得了民族国家的外表,而民族国家的内核——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族群与族群的关系、族群与国家的关系——还没有成型,并且各族群之间共同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乃至共同文化的培育都是长时段的,无法一蹴而就。
新加坡地处东南亚心脏地带,随着新马分家,变成了一个没有躯体的心脏,而地处东西方交通要道的新加坡人员流动频繁,栖居此地的人们大都是逐利而来。在这样的根基上建国,如何将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紧密团结起来,打造他们的国家认同,成为这个新生国家能否生存下去的关键问题。因为稍有不慎,族群问题就可能引发外部干涉,虽然新加坡马来人在国内是少数族群,但是新加坡处在马来世界的包围之中。
新加坡的民族国家建构理念可以追溯至新马合并时期。基于当时多族群并存的现实,新加坡最重要的政党人民行动党认为马来西亚是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坚持建立一个各族群平等的多族群国家,而马来西亚当时最大的执政党巫统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认为马来人拥有原始主权,力主将马来西亚建成一个马来民族国家。
新加坡地处东南亚中心地带,经贸繁荣,历史上一直以马来亚为腹地。新马两地都以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为主,有着剪不断的亲缘关系。1957年马来亚独立,新加坡仍处在英国统治之下,新马如能合并,新加坡还可以摆脱殖民统治,这一时期李光耀力主新加坡加入马来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意识到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是大势所趋,为保护它在马来群岛的利益,英国支持殖民地沙巴、沙捞越和新加坡一道加入马来亚,此事也得到了马来亚总理东古·阿卜杜勒·拉赫曼的支持。在他看来,沙巴、沙捞越的土著和马来人一样,都是本地族群,可以减轻新加坡华人对马来人的冲击。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
对于国家的未来,李光耀和同伴们提出了“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口号,他说:“我们新加坡人,尤其是那些在马来亚出生,或是对马来亚怀着深厚感情的人,如杜进才、王邦文和拉惹勒南等,则决心建立一个多元种族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对人民行动党而言,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的社会,这是基本国情和先决条件,今后马来西亚要成为什么样的国家,都离不开这个基础。
新马相处的过程并不愉快。在马来极端政治人物的鼓动下,1964 年新加坡发生了两次族群冲突。1965年双方又因马来人特权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与巫统合作无望的情况下,李光耀在1965年5月成立了马来西亚团结机构,发表了“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宣言,该宣言称:“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意味着,这个国家不能同任何一个社群或种族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福利和利益画上等号。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是跟马来人的马来西亚、华人的马来西亚、达雅克人的马来西亚、印度人的马来西亚、卡达山人的马来西亚等等相对而言的。必须在所有种族的集体权利、利益和责任的架构上,保障与促进不同社群的特殊利益和合法利益。”对李光耀而言,各族群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才可能和平相处和团结起来。对于马来西亚宪制,李光耀有着自己的理解,他这样说:“我们对宪制主义和效忠有着既得利益,因为我们知道——在加入马来西亚之前便知道——如果我们有耐心,立场坚定,这部宪法必定意味着马来西亚民族的出现。”
巫统对于马来西亚宪法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在这部宪法中,马来语为国语,伊斯兰教为国教,马来人在诸多领域享有特殊照顾。在巫统看来,这部宪法意味着马来西亚今后的仪式和实质的基础必须立足于马来文化和马来政治的遗产,马来西亚是马来人的马来西亚。
巫统之所以坚持马来西亚是马来人的马来西亚,不与其他族群分享政治领导权有以下的原因:首先,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巫统认为马来人是土著,这片土地是他们祖先世代居住的地方,马来人享有原始主权,非马来人则是移民而来。其次,马来人在经济中处于弱势地位,在政治上需要特殊的保护和照顾。对于华人的竞争力,马来西亚前首相马哈蒂尔曾说:“凡是马来人能做的,华人能做得更好和更便宜。不久,勤劳和坚强的华族移民,取代了马来人在小商业和各技术工作领域的地位。”对于华人雄厚的经济实力,马来人认为“假如再加上政治权力,马来人将完全孤立无援,任由华人摆布”。因此,马来人绝不会与华人分享政治领导权。新马合并后,李光耀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说:“马来领袖,包括东古(东古·阿卜杜勒·拉赫曼的简称)在内,担心一旦同非马来人分享真正的政治权力,他们就会被压倒。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
简言之,巫统主张马来人的马来西亚,人民行动党坚持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双方都计划将自己的理念扩展至整个马来西亚,冲突在所难免。1965 年,新马矛盾激化,“李光耀的《马来西亚是属于什么人的马来西亚》演讲及随后在国会中的论战彻底摧毁了新马和解的最后一丝希望”。1965年8月新马分离,新加坡宣布独立,开始了自己民族国家建构的征程。
在英属殖民地时期,殖民政府在新加坡采取分而治之和间接统治的政策,华人社会处于半自治状态。华人必须建立自己的社团和组织,方能维持华人社会之运作。建国后,新加坡政府废除了以往间接统治的做法,对华人宗乡社团进行改造、取代,组建了不分族群的全民性基层组织,建立国家与公民直接的联系。
殖民地时期,新加坡华人社会按照方言和宗亲体系组织起来,形成数百个在华人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的宗乡社团。规模较小的华人宗乡社团在方言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形成了福建帮、潮州帮、广府帮、客家帮和海南帮等五大帮群。华人社会的结构基本上建立在“帮”的基础之上。“帮”是以方言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最大的社会单位,以它们在经济、宗教、社会和教育等事务上的独立性为特征。华人社会被帮群所分裂,不时发生冲突。1906 年成立的中华总商会虽然其宗旨是保障华商利益,可是,实际上它一开始就是华社最高权力机构,并为各帮开展帮内及帮际之间的互动联系提供了一个正式平台。
华人宗乡社团的主要功能包括处理同乡的身后事宜;为同乡的“新客”找工作,提供暂时的住处;设立神坛、祭祀神灵,在异乡寻求精神和心灵上的慰藉;创办学校,为华人子女提供教育。正是宗乡社团的存在才使得华人社会在陌生的国度得以存续。
新加坡建国后,政府为包括华人在内的全社会提供教育、医药护理、公共坟场和火化场以及老人院和收容所等一切公共服务设施。国会议员取代各族和社团的领袖,为人们排忧解难。新加坡废除了通过华人宗乡社团进行间接统治的做法,对华人宗乡社团进行限制、改造和取代,将华人还原成个体的公民直接与之接触。
同时,政府大规模组建不分族群的全民性基层组织——公民咨询委员会、民众联络所和居民委员会等。这些组织得到政府的资助,建有活动场所,并配有专职人员。这些举措有助于新加坡建立超越族群的政治生态,将个人团结在国家的旗帜之下。人民协会及各社区的联络所举办的活动对新加坡年青一代有着较大的吸引力,年青一代对传统的社团缺少兴趣,随着老会员老去,传统社团没有接班人,一时显得一片凋零。
英殖民时期,殖民政府对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分而治之,将他们安置在不同的地方。在空间上,华人群体占据了城市的核心地带进而发展为唐人街,马来人聚集在新加坡的东部边缘进而发展成为芽笼士乃城,马来人、阿拉伯人和印度籍回教徒聚居在“甘榜格南”。建国后,政府对市区重新规划建设,打破以往族群和方言帮群为特征的居住格局,实行族群配额的公共住房政策,将原本隔离的“族群关系”变成做族群互嵌的“邻里关系”。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族群之间的接触、交流与融合,而且有助于国家通过基层组织直接与个人建立联系。
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检验不同类型民族国家的试金石。著名的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菲利克斯·格罗斯根据个人和国家之间不同的关系将民族国家划分为公民国家和部族国家。公民国家建立在公民权和所有公民权利平等的基础上,不论他们的原籍、文化或宗教背景如何,充分尊重他们的种族文化遗产和权利。部族国家则是建立在共同的族群或族裔祖先的神话基础上的,权利甚至特权只授予那些主体民族成员。
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来看,新加坡的治国理念和政策显然属于公民国家的范畴。建国后,新加坡政府推行精英政治,在各个领域选贤任能,提出任何人不论文化、宗教和族群背景,只要有才能都拥有机会。新加坡政府还将资源分配和国家意识结合起来,通过精英政治和唯才是举来为个人提供施展的舞台和上升的空间,从而增进了个人对国家的归属感,这同时促进了新加坡经济的腾飞,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和族群也更加认同新加坡。
新马合并的历史对新加坡政府处理族群关系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新马的合并与分离,新加坡华人也从少数群体转变为多数群体。这种经历让李光耀懂得了少数群体面临的困境,以及少数群体对民族国家建构的意义,他说:“两年在马来西亚的短暂经历,让我们明白不能基于一个种族,一个宗教及一个语言立国。我们重视建立一个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多元语言的平等国家。”
建国后,新加坡政府力图让各族群都受到平等对待。新加坡没有像大多数国家那样以多数族群的语言作为工作语言或族际通用语,而是选择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这一国策有助于新加坡为各族打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民族国家建构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一种以共同语言来运作的社会制度以帮助公民形成特定的民族意识或身份,正如金里卡所言:“民族国家建构是一个促进共同语言、共同成员资格感和平等享用以共同语言来运作的社会制度的过程。官方语言、教育的核心课程、获取公民资格的条件——对这些事情的决定都立足于这样一个企图:在全社会扩展某一特殊的文化,并且,基于对这种社会文化的参与去促进特定的民族身份。”在新加坡,马来语为国语,华语、英语和泰米尔语为官方语言,但英语是工作语言。
独立之前,新加坡的语言情况复杂。占全国人口75%的华人讲华语和各种方言,占全国人口比重14%的马来人说马来语,占全国人口8%的印度人讲不同的方言。当时新加坡有英语、华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四种语言源流学校,华校、马来学校和印度学校的教育内容大都以本族为主,各自孤立。由于语言不通,各族之间不能进行有效沟通,无法理解对方。当时新加坡社会处于一种奇怪的局面,将近一半人不知另一半人说的话、写的东西或读的东西。
哪种语言应当成为新加坡独立后的工作语言或共同沟通语?1965年9月30日,中华总商会的一名董事以新加坡华人占80%为由,要求政府把本国人民应用最广泛、最普遍通行的华语,明确列为政府的工作语言,这样一来,国家的政令将更能有效推行,同时更能促进华族同胞与各民族的和谐与团结。这种声音获得了许多华人的相应。李光耀当即对这种论调进行了批评。李光耀认为,新加坡和中国是两个不同的国家,新加坡始终是东南亚的一部分,新加坡华人既然身处这个非常动荡不安的东南亚地区,又常常遭人疑虑,华人就必须明白自己的处境。在李光耀看来,单单依靠华文无法让新加坡在周边的环境中立足。
新加坡随后将英语确立为工作语言。新加坡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将英语看成是谋生工具,今天许多国家都通过英语来交流沟通,而最新的科学技术也往往以英语为媒介;二是英语可以促进各族之间的公平竞争,有助于团结。李光耀的经历也印证了这一点,他说:“在英校体制下受教育给了我一种政治优势——无论跟受英文教育还是马来文教育的群众接触,我都感到很自在,没有被局限在讲华语或方言的社群当中。国人比较容易接受我作为华族和其他所有种族的领袖。”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进行民族国家建构时都是以多数族群使用的语言作为共同沟通语。如果新加坡也这么做的话,新加坡的工作语言将是华语,新加坡的公共机构(包括政府、法庭、经济部门、学术机构等等)将以华语来运作。对于华人而言,这显然是一种巨大的优势,对于其他语言使用者来说,势必处于劣势。“不得不为了别的语言和文化而放弃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虽然显然不是不可能,但通常总是极为困难和代价高昂的过程;并且当绝大多数社会成员不会面对这种相比较而言的牺牲,在这种情况下又期望少数人承担这种代价,这就是不合理的期望。”英语作为新加坡的工作语言,意味着既没有族群占有天然的优势,也没有族群受到先天的排挤,各族群可以在一个平台上展开公平的竞争。
以英语为工作语言也有消极的一面。它最大的问题是人们如果只会讲英语的话,可能会失去文化根基,会迷失自己。李光耀深有体会,他说:“(英校)课本和教师所讲述的世界,同我生活的现实世界完全扯不上关系。同其他数以百计的莱佛士学院毕业生一样,我们没有学到本身的亚洲文化,又不属于英国文化,结果迷失在两种文化之间。”
为避免完全西化,新加坡政府在建国之初推出了双语教学。新加坡政府先为英文学校引进华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作为第二语言,这一步得到家长们的欢迎。为平衡局面,接着为华校、马来学校和印度学校引入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新加坡政府有意让英语成为工作语言和族际沟通语,但是明白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当时反对以英语作为全民共同语言的声浪,也是持久不息的。许多讲华语或方言的家长对自己的语言和文化有浓得化不开的情意结,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英国人统治时期,他们的儿女能从小学到大学,完全接受华文教育,而在自己的民选政府管理下,儿女却必须学英文”。
英语成为工作语言后,新加坡的各领域对英语的依赖程度越来越深,而英语掌握得好的学生往往有着更好的就业机会和上升空间。英语的经济价值随之凸显出来,于是越来越多的家长将自己的孩子送往英校,华校随之衰落。1979年《吴庆瑞报告书》确立了英语为主、母语为辅的双语教学目标。从1987年起,除特选学校外,新加坡的学校都以英语为第一语文,母语为第二语文。新加坡最终统一了不同的语言源流学校。
英语作为族际沟通语有利于新加坡各族展开公平的竞争以及增强凝聚力。各族的学生在学校一起接受教育,并通过英语来沟通,这能够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和情谊。这些相同的教育、公平的竞争、共享的经历有助于各族群形成共同的价值观,甚至可能形成共同的文化。这种共同文化不会消灭各族的文化,因为母语作为第二语文的政策也为各族的文化发展留下了空间。新加坡的双语政策,一方面将各族群整合到了以英语来运作的制度和环境中,另一方面也为各族群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表达差异留下了空间,从而有利于新加坡在多元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一体。
一般而言,民族国家建构都不可避免地有利于主流文化群体成员。新加坡在进行民族国家建构时,在制度设计上力图避免少数族群被边缘化,努力尊重少数的权利,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多元文化主义,正如金里卡所说,只有在与民族国家建构的政治关系中,我们才可能理解多元文化主义的政治。
在新加坡政府的努力下,建国初期族群矛盾丛生、关系紧张的局面大为改善。彼此的印象比以往好了很多,多数人觉得他族人士是友好的,是可以合作的,族际交流愈益频繁,每逢喜庆和节日,互相邀约参加庆典。据赵善光等人在1989 年的调查显示,新加坡异族通婚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47%华人受访者愿意与马来人结婚,而62%的马来族也愿与华人结婚,只要后者皈依伊斯兰教,45%的华人愿与印度人结婚,57%的印度人愿与华人结合。这么高的异族通婚意愿折射出的是新加坡比较和谐的族群关系。
尽管新加坡在制度设计上努力避免少数族群被边缘化,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马来人与其他族群相比在经济上仍然较为落后。对于如何扶持马来人,新加坡政府认为关键在于提升马来人的竞争力,培养马来人力争上游的意识。此外,新加坡政府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优待马来人,努力使各族群都能分享国家发展的成果,并肯定马来人、印度人的文化,认为他们的文化是新加坡文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马来人、印度人日渐将新加坡当成自己的祖国,将国家当成是保护本族群的政治屋顶。
新马合并时期,人民行动党和巫统对于如何扶持马来人有着严重的分歧。巫统认为,马来人必须依靠特权才能改善自己落后的局面。在人民行动党看来,特权解决不了问题,特权只会对少数马来高层人物有好处。李光耀认为应该通过竞争来提升马来人的实力,正如他所指,我们应该竞争……提高他们的经济水平,但他们(巫统)不要竞争,认为竞争是坏事,要我们停止这样做。
对于马来人的困境,新加坡也意识到仅仅强调机会平等是不够的,李光耀在谈及马来人的教育时指出:“以为每个小孩都有相同的学习能力,跟种族没有关联,只要机会均等人人都有条件考上大学。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最终只会造成那些落后的人不满,怀疑政府未公平对待他们。”为扶持马来人,新加坡政府在一段时间内在教育、就业和社会福利方面给马来人适当优待。在教育上,新加坡政府给予马来人从小学到中学免费教育,并为大专院校的马来学生提供奖学金。对马来学生数理成绩不理想的情况,新加坡政府鼓励马来人成立伊斯兰教发展理事会,马来人缴纳一定比例的公积金,政府提供1元对1元的资助,为马来学生开办补习班。新加坡政府还对马来人进行职业和技术培训以便他们能进入高收入的行业。在社会福利上,政府向低收入马来家庭提供住房补贴,等等。这些措施都旨在提升马来人的竞争力,使马来人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和其他族群竞争。
在新加坡政府的帮助下,马来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独立之前,马来人主要在农业和一些低级的服务业中工作,比如勤杂工、司机、看门人、佣人和小商贩。随着新加坡经济的腾飞,马来社会开始向现代社会过渡,在制造业、商业等领域就职,马来中产阶级的人数越来越多。马来社会也认为自身能够从新加坡的现代化和整体繁荣中获益。但是马来人与其他族群在高技术、高收入的职业领域还是有较大差距,比如2005年在家庭平均月收入方面,华人是5630新元,印度人是5170新元,马来人只有3440新元。
虽然马来人与其他族群在职业领域、收入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但是马来人逐渐抛弃了传统思维,以前所未有的自信迎接现代化的挑战。随着教育水平提高,经济参与扩大,融入城市生活、拥有现代观念的马来人越来越多,他们崇尚竞争、勇于面对挑战,相信通过个人的努力能实现目标,而不是相信宿命、依赖他人。一位马来大学生指出:“如果我不是通过公平竞争,而是因为我是马来人的原因进入大学,那我将感到那是一种耻辱。”以积极的心态看待族群差距,这是新加坡马来人今后发展的原动力。
新加坡政府不仅关注族群之间的经济平等,而且在政治上力图避免少数族群被边缘化。人民行动党是一个多元族群的政党,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都参与其中,并且在公务员队伍中,马来人占有较高的比例。八十年代以来,马来议员有减少的势头,新加坡提出“集体当选制”,要求集选区的候选人中须有一位少数族群,且候选人在大选中共进退。在1991 年的国会大选中,21 个单选区都是华人当选,而在15 个集选区选出的60 名议员中,马来人有9 名,印度人有7 名,华人有44名。这些安排确保了少数族群参与政治,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
新加坡在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中特别顾及少数族群天然的非主流地位,专门设立了“少数族群权力总统理事会”和“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以审查国会立法中是否含有歧视和不利少数族群的内容。新加坡希望通过这些制度和政策使少数族群既能以公民的身份展开公平的竞争,又能在天然处于弱势的地方受到保护,而不至于感觉受到歧视与排挤,从而将新加坡作为保护自己的政治屋顶。
总而言之,新加坡民族国家建构有两处比较独特的地方:一是政府主导的同时,赋予了个人选择的权力。国民教育体系是实现民族国家建构目标的重要手段。李光耀将选择何种语言来接受教育的权力交给了个人,让人们在自愿的基础上融入到以英语来运作的社会和环境,避免了国家为推行共同语而与个人进行对抗,缓和了国家为增强一致性而与各族群产生的紧张关系。二是建国后,新加坡基于族群分立、矛盾丛生的实际情况,尊重各族群的存在,构建个人和族群对国家的认同,并不急于将各族群整合成一个民族,新加坡没有以简化方法处理复杂性问题和以激进方式解决长期性问题。
民族国家建构包含了两个过程:一个是国家领土和边界的形成,国家法律制度和政治组织的建构;另一个是在国家疆域之内具有不同族裔文化背景差异的人口中间创造民族性和民族认同。这两个过程彼此不同,又相互渗透,人们往往重视革命、政治运动这类短时段历史事件对国家建构所起到摧枯拉朽的作用,而忽视民族文化养成的长时段的特征,甚至把需要在历史长时段中完成的任务当作短期目标去追求,引起多元社会的冲突。
李光耀对民族的形成有着自己的认识,他指出:“使一个混合的社会集团说同样的语言,要比使他们成为同一个民族的成员来得容易。一个民族的形成可能要好几个世纪的时间,但是使不同种族的人说一种语言,在一代里可以办得到。”新加坡独立后,历经数十年的努力,也仅仅做到各族以英语作为共同语,开始有了共同的国家认同和共同价值观。新加坡至今仍不是一个真正具有共同民族特性的国家。但新加坡最终的目标仍然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新加坡”,只不过这个过程是漫长的。
民族国家的形成一般有两个途径:一是在民族的基础上建立国家,比如德国,德意志民族先于国家存在,并在自己生活的区域最终创立了德国;二是在一国之内不同文化的族群中创造民族性和民族认同,比如新加坡,国家先于新加坡民族存在。
这种共同的文化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混杂式的拼盘文化,各族文化是共同文化中的一份子,彼此交织在一起,但不融合;另一种是有机整体的文化,各族文化取长补短,彼此贯通,水乳交融成为一体。未来的新加坡文化仍然有不确定之处,既可能走向混杂式的拼盘文化,也可能朝有机整体的文化发展。
在国家框架下来处理族群关系,我国民族学领域著名学者马戎认为一般有两种导向,一种是“文化化”,一种是“政治化”。在新加坡的民族国家建构中,这两种导向同时存在。
首先是族群关系“文化化”。新加坡在强调平等的公民权的基础上,将各族在宗教、语言、传统等方面的差异视为文化差异,逐渐减弱其群体原有的政治色彩。例如新加坡政府对华人宗乡社团进行限制、改造和取代,废除了英殖民地时期通过华人社团进行间接统治的做法,将华人还原成个体的公民直接与之接触。新加坡还在各领域推行唯才是举的政策,提出不论宗教和族群背景,任何人只要有才能都拥有机会。这些举措有助于新加坡建立超越族群的社会文化形态,有利于将个人团结在国家的旗帜之下。
其次,在新加坡的民族国家建构中,在制度设计上也存在着一定的族群关系政治化的安排。比如面对少数族群国会议员减少的趋势,新加坡提出了“集选区”制度以确保国会中有少数族群的声音。新加坡还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审查国会立法中是否含有歧视和不利少数族群的内容。
在新加坡民族国家建构中,族群关系“文化化”是主要趋势,新加坡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弱化了各族群原有的政治色彩,在平等公民权的基础上打造现代民族国家。同时在新加坡政治制度的设计中存在着族群关系“政治化”的安排,新加坡也意识到各族群之间存在着文化传统、宗教背景等鸿沟,历经数十年也难弥合。李光耀曾指出“集选区”制度不是权宜之计,很可能是永久的。无论族群关系“文化化”,还是“政治化”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新加坡都着重考虑了族群平等的因素,特别顾及少数族群在新加坡天然的非主流地位,致力将新加坡建成保护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的政治屋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