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云南治边实践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2-10-25 22:08安学斌
广西民族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共同体云南中华民族

黄 超 安学斌

晚明李贽在所著的《焚书》中,对明朝治理云南200 余年的历史,做了以下评价:“夫滇南迤西,流土并建,文教敷洽,二百余年矣。盖上采前王封建之盛制,下不失后王郡县之良规者也。夫前有封建,其德厚矣,而制未周;后有郡县,其制美矣,而德未厚。惟是我朝,上下古今,俯仰六王,囊括并包,伦制兼尽,功德盛隆,诚自生民以来之圣之所未有也。”李贽的评价虽有溢美之处,但仍肯定了明朝在治理云南过程中,建立制度、推行文教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几十年之后,清初戴名世在其所著的《南山集》中,对明朝治理云南的历史,也做出了“承平且三百年,其富麗擬於中原矣”的评价。然而,根据晚明陈全之所著《蓬窗日录》、清初郑大郁所著《经国雄略》等文献记载,明初的云南却是“崇冈嶻嵲,激涧萦纡,城郭人民,夷居十七,时恬则蜂屯蚁聚,有事则兽骇禽奔,盖人自为险,势难统一者也”“本中国梁州裔境。临于徼外,为诸蛮杂处,人自为险,势难统一者也”。从“临于徼外”“势难统一”到“生民以来之圣之所未有也”“富麗擬於中原矣”。李、戴、陈、郑4 位学者的论述,虽有时间、空间的描述差别,但通过比对,研究者依旧可以看到明朝治理下云南发生的历史巨变。

云南古称梁州,按“五服”划分属于“要服”。“滇南僻处万里,古称要服”,虽然远在中央王朝核心统治区外,但地理位置却极为重要。根据清初顾炎武所著《天下郡国利病书》的描述,云南的地理位置是“绸缪防御不可不周者,以滇、黔与楚、蜀辅车唇齿之势也。说者谓云南山川形势,东以曲靖为关,以霑益为蔽;南以元江为关,以车里为蔽;西以永昌为关,以麓川为蔽;北以鹤庆为关,以丽江为蔽。又云南要害之处有三:东南八百、老挝、交阯诸蛮,以元江、临江为锁钥;西南缅甸诸蛮,以腾越、永昌、顺宁为咽喉;西北吐蕃,以丽江、永宁、北胜为阨塞。识此三要可以筹云南矣”。正因为云南的地理位置极为重要,自秦开五尺道后,云南与内地交往联系逐渐增多,到了明朝时期,明朝统治者在承继前代“因其政不易其俗,顺其性不拂其能”治边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所处时代特点,采取了一系列的新政,加快推动云南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陈碧芬就此指出,在云南历史地位的动态发展变迁过程中,明代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转折时期。这一时期,是云南成为“腹地”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而随着云南与内地一体化进程加快,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程度也大大加深,翻阅与之有关的《云南图经志书》《滇志》《万历云南通志》等方志典籍,到处可见,诸如“府治之近,多旧汉人,乃元时移徙者,与僰人杂处,而服食器用及婚姻丧葬、燕会馈饷之俗,大抵同风”,“士知向学,科第相仍。男事耕艺,女务织纺”,“昔惟缅字,今渐习书史。民风地宜,日改而月化”等。

费孝通曾在其文集中谈到,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由此可见,不管是在“自在”阶段,还是“自觉”阶段,中华民族都是以“实体”的面貌出现,且随着时间的发展,其自身的包容度、凝聚度均呈不断强化状态,最终形成了由中华各民族所共同组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及孕育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较于“自觉”民族实体近代的百年淬炼,“自在”民族实体可言古代的千年浸润,且“自觉”以“自在”为基础,如果没有“自在”的基础,“自觉”必不能成型,而“自在”的形成,说到底,离不开历代中央王朝对边疆的治理。以云南为例,云南作为中国西南边疆的重要省份之一,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主要聚居区,元代以降,在元明清三代“大一统”王朝的努力推动下,云南在清代被正式划为内地十八行省之一。从“内”到“外”的转变,是云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加深,更是云南各民族对中央王朝边疆治理中“国家认同”的肯定,而云南各民族则在“交往交流交融中逐渐建立起彼此间的紧密关系,发展出不同程度的共同特征”,进而为奠定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孕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出了“云南贡献”。结合陈碧芬所说的明代“承上启下”的重要转折期,有必要就有明一代的云南治边实践做一个系统性的探究,从而窥探其在“奠定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孕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历史作用。

一、洪武入滇与明朝在云南统治的确立

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鉴于云南“孤处遐荒,犹未臣服”的分裂状况,派遣翰林侍制王祎出使云南,意在劝服元梁王把匝剌瓦尔投诚归降。王祎到了云南后,几经劝说,梁王出现了“意动”的倾向。然而,偏巧此时盘踞大漠的元廷派使者脱脱到云南向梁王“征粮饷”,知晓了明廷使者王祎出使云南的消息。在元使脱脱的胁迫下,梁王被迫处死了王祎。王祎死后,明太祖仍没有放弃“以和招抚”的策略,又于洪武八年(1375),派遣湖广参政吴云陪同梁王降使铁知院等人再次出使云南,结果在行至至云南沙糖口时,铁知院叛变,在说服吴云投降未果的情况下,遂将吴云杀害。

两次出使的失利,促使明太祖坚定了“以战统一”的决心。洪武十四年(1381),明太祖派遣以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蓝玉、沐英为左、右副将军,率领30万大军征讨云南。临行前,明太祖向诸将做出了如下战略部署:“取之之计,当自永宁先遣骁将别出一军向乌撒,大军继自辰、沅以入普定,分据要害,乃进兵曲靖。曲靖乃云南之襟喉,彼必并力于此,以拒我师。审察形势,出奇取胜,正在于此。既下曲靖,三将军令一人提劲兵趋乌撒,应援永宁之师,大军直捣云南,彼此牵制,彼疲于奔命,破之必矣。云南既克,分兵趋大理。先声既振,势将瓦解,其余部落,可遣人招谕,不必皆烦兵也。”傅友德等明军将领在行至湖广地区时,采取明太祖的进军策略,一方面命令胡海洋等明军将领率兵由永宁直趋乌撒,另一方面则亲率主力并会同沐英等将领率兵趋贵州、攻普安、普定,兵锋直指云南“襟喉”曲靖。梁王把匝剌瓦尔闻明军将至,先是派遣司徒平章达里麻率精兵十万,抵抗傅友德大军,然而在白石江战役中达里麻大军遭到重创,《国史纪闻》记载为“英纵铁骑卫其中坚,敌披靡,遂大败,死者不可胜计,横尸十余里。生擒达里麻,俘其众万余”。白石江战役后,傅友德大军一举攻克曲靖,梁王闻讯,被迫率领其家人退守滇池岛。最后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梁王“焚其龙衣,驱妻子俱赴滇池死”。

梁王兵败身死,傅友德等明军将领对大理段氏等地方割据势力又进行了一系列的征战。在此期间,大理段氏末代总管段明曾致信傅友德,要求“请依唐宋故事,宽我蒙段。奉正朔,佩华篆,比年一小贡,三年一大贡”,试图继续保持相对独立的半割据状态,但遭到了傅友德“我师已歼梁王,报汝世仇,不降何待”的严词拒绝。大理段氏覆灭后,车里、平缅等地的土司迫于大势所趋,相继归降傅友德等明军将领。洪武十五年(1382)二月,傅友德等明军将领最终实现了“云南悉平”的战略目标。由此,开启了明朝对云南200余年的统治历程。

二、“华夷无间”“一视同仁”理念指导下的明代云南治边实践

统一战争结束后,如何治理“西南极境,蛮僚错杂,种类繁多,且疆域辽邈,山川盘结,林箐深茂,物产繁饶”的云南,就成为明太祖及其继承者所必须思考的重要问题,而作为明朝开国帝王的明太祖,其治理态度、治理观念如何,必然会影响到其历代继承者的治理态度、治理观念。翻阅《明实录》,明太祖的两段言论颇为重要,一则为“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另一则为“圣人之治天下,四海之内,皆为赤子,所以广一视同仁之心。朕君主华夷,抚御之道,远迩无间”。“华夷无间”“一视同仁”,从中可以看出明太祖敢于打破传统“华夷之辨”观念的束缚,而确立其一种民族关系相对平等的理念。正是在这样一种理念的指导下,明太祖及其继承者们,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予以推动明代云南的治边实践。

(一)承继创新:明代云南治边实践中的制度设计

洪武十五年(1382)正月,明太祖发布谕旨,就云南平定后的制度设计做出清晰的擘画:“今云南既克,必置都司于云南,以统率诸军。既有土有民,又必置布政司及府州县以治之。”“必置都司于云南”“必置布政司”,“都司”即都指挥使司,“布政司”即布政使司,上述两个机构均为明代所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分别掌管军政及民政。明太祖此举意在将云南的行政体系纳入中央王朝的整体行政体系中,从而便于中央直接管理。于是,在洪武十五年(1382)闰二月,“诏置云南布政使司、都司及各州县”,洪武三十年(1397)正月,“始置云南按察司”。至此,以“三司”机构设立为标志,云南地方行政事务被纳入到中央王朝管辖范围中,从而使中央集权得以加强,在确保中央政令得以畅通的同时,确保了云南与中央的步调一致、全面发展。

此外,考虑到云南“大寓西南,百夷丛集”的历史现状,为了避免出现社会动荡,明太祖及继承者们,一方面“留西平侯沐英镇守云南”,开启沐氏家族世代镇守云南的序幕;另一方面“踵元旧事,悉加建设”,不仅承继了元代设立“参用其土人”的土司制度,“就土官而统驭之,分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正副长官司、土府、土州以治之”,还在元代设立的土司制度基础上,对土司的品秩、俸禄、朝贡、征调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从而实现“额以赋役,听我驱调”的目标。

“三司”的设立、沐氏家族世镇体制的形成及对土司制度的改造,体现了明朝在治理云南过程中的承继创新精神,而这种精神则在制度层面加强了中央政府对云南管辖的法理依据,适应了云南民族众多、社会生产较为落后的现状,对推动云南与内地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善择良吏:明代云南治边实践中的官吏任用

“朝廷设官,凡以为民也。而郡县之官,于民最亲。边方之民,去朝廷最远,官于民有最亲也,则不可不择其人以任其官。”这是明代正德年间时任云南巡抚何孟春关于“边疆择吏”的论述,通过何孟春的论述,不难看出选择“良吏”对于边疆稳定的重要性,而以“抗疏极谏”著称的何孟春,在担任云南巡抚期间,除了平定以阿勿、阿寺为首的十八寨叛乱外,还积极加强巩固云南边防力量,如“奏设永昌府,增五长官司、五守御所”等。

何孟春仕宦云南仅仅是明朝在云南200 余年治边实践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人物。事实上,纵观有明一代的云南官吏任用,“谨修内治,廉察边吏,毋令贪吏需索,结怨起衅”几乎成了一条必须遵守的原则。此外,为了更好督察官吏,明成祖还创设了巡按云南监察御史,“御史巡按,则代天子狩,辖所按藩服大臣、若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以此督促云南各级官员勤勉任职。虽然中央政府在云南官吏任用上也错误使用了诸如程宗等人,但从总体趋势看,有明一代中央政府在云南官吏的任用上依旧是“良吏”为主。除前述的何孟春外,明初的张紞、明中的王恕、明末的陈用宾,都是明朝云南有名的治边良吏。

张紞在洪武年间担任云南左布政使期间,“凡土地贡赋、法令条格、经费程度,皆为裁定,夷民悦服”,后张紞被擢拔为吏部尚书,云南民众对张紞离任倍感惋惜,以致出现“如失父母”之感;王恕,在成化年间,担任云南巡抚期间,不仅同时任云南镇守太监钱能的不法行径做了坚决斗争,促使钱能“虐焰少挫”,还积极利用手中权柄为民众做了许多好事,如上奏朝廷减轻民众负担,减少“贡品”索取,积极加强武备,防止安南进犯等,此外,王恕在担任云南巡抚期间,自身也保持着廉洁的品行,“王端毅公恕来巡抚云南,不挈僮仆,唯行灶一,竹食罗一,服无纱罗,日给唯猪肉一斤,豆腐二块,菜一把,酱醋水皆取主家给状,再无所供”,后王恕被钱能“广以金宝馈当路”的方式所排挤,被迫改任南京,听闻此讯,云南民众对王恕改任痛心疾首,以致编出了“王恕再来天有眼,钱能不去无树无皮”的民谣;陈用宾,在万历年间,担任云南巡抚期间,不仅上疏力陈矿税之弊,直言“其裨国用也甚微,其误国用也甚大”的弊端,还积极设立“八关二堡”,以防备缅甸的入侵,后因“武定失印”事件,逮讯下狱死,云南民众对此多“怜之”,以致发出了“议者竟以失印为罪案。非夫!”的慨叹。

张紞、王恕、陈用宾等为代表的云南“良吏”,在施展自身政治抱负的同时,也赢得了云南民众的普遍认可,从而拉近了云南民众与中央王朝的距离,确保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向下延伸。

(三)大兴文教:明代云南治边实践中的文化浸润

开展文教,实现“以夏变夷”的目标,早在先秦时期就已逐渐形成。孟子对此阐述为:“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此后的历朝历代,除了少数王朝刻意强化“华夷之辨”“华夷对立”的观念外,大多数王朝都会在自身所辖的领地内,实现“以夏变夷”的政策,即不遗余力的向边疆民族聚居区传播儒家文化,由此实现各族民众在思想上的“大一统”。

早在洪武初年,明太祖便提出了“武功以定天下,文教以化远人”的“文武并用”战略思想。随着统一事业的不断加快,云南等地相继纳入中央政府统治的版图。针对“云南一省夷居十之六七,百蛮杂处,土酋割据”的现实情况,为了明太祖发表了如下诏令:“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其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在此诏令的影响下,明朝开始了200余年向云南等地系统传播儒家文化的历程。

传播儒家文化,学校是衡量其兴旺程度的重要指标。因为在中国古代社会,学校不仅是传授儒家学说的地方,还是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所谓“科举必由学校”,无疑也是凸显学校的重要地位。有明一代,是云南学校快速发展时期,据石硕等学者的统计,明代云南书院共72所,儒学共72所。尽管从分布上看,这些学校大多集中在滇中、滇东的云南、大理、临安等地区,分布有差异,但学校的建立,还是使儒家文化在云南各地普遍传播开来,以大理地区为例,自从源泉书院、明志书院、金华书院等学校建立起来,“顿使四境之内,蔼然生弦诵之风矣”,“南向以来,登科第者日渐以盛,作兴有徵矣”,“建立学校以化导之,故百余年,气习丕变,风俗淳美,父子兄弟各尽其道,士农工贾各精其业,衣冠文物彬彬然”。“气习丕变”“登科第者日渐以盛”的背后,是儒家文化广泛传播的结果,更是云南各族民众“心向”中央的直接体现,而在此影响下,以仁、义、礼、智、信为代表的儒家纲常体系逐渐成为云南地区各族民众的行为准则,中华文化的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四)移民兴边:明代云南治边实践中的人口迁移

云南初定伊始,“远隔绝徼,山川阻修”的地理环境,加之“夷居十七”的人口分布,促使“屯田”政策的兴起。洪武十九年(1386),黔国公沐英向明太祖上奏道:“滇南地广,宜置屯田,令军士开耕以备边储”。沐英的“屯田”政策,着眼于“以备边储”的长远计划。明太祖对此十分认可,当即下诏:“屯田之政,可以纾民力足兵食,边防之计莫善于此”。在“屯田”政策的影响下,明代开始了大规模由“内地”向“滇南”的移民潮。

李中清在《中国西南边疆的社会经济:1250—1850》一书中指出,十六世纪汉族人口已增长到西南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而据《明会典》记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云南共有户数五万九千五百七十六户,人口二十五万九千二百七十口,万历六年,云南共有户数一十三万五千五百六十户,人口一百四十七万六千六百九十二口。云南的户数、人口从洪武末年一直到万历初年,分别增长了约2.28 倍和5.7 倍。人口的增长一方面是由于自然繁衍,但更重要的来源在于内地汉族移民。大量的汉族移民,或从征入伍、或举家迁移、亦或流徙发配,从内地的不同省份相继前往云南安家落户,他们的到来,改变了云南不少地区民族结构单一的格局,形成了民族杂居的局面,如云南府,自内地汉人到来之后,云南府出现了“云南土著之民不独僰人而已,有曰白罗罗、曰达达、曰色目,及四方之为商贾、军旅移徙曰汉人者杂处焉”的情况。此外,随着内地汉族移民的到来,内地的农业生产技术、手工技术乃至民俗也随之传入,这些技术和民俗,一方面,改善了云南少数民族的物质生活,促进粮食生产和手工业技术进步,以致出现“今诸卫错布于州县,千屯伦列于原野。收入富饶,既定以纾齐民之供亿”、“器用陶、瓦、铜、铁,尤善采漆画金。其工匠皆广人,与中国侔。漆器贮鲜肉数日,不作臭;铜器贮水,竟日不冷。江海舳舻,与中国同”的现象;另一方面,在长时间的相处过程中,汉族的民俗逐渐为少数民族所接受,“婚姻论门第,力耕致富”,“衣冠礼义,悉效中土”,这无疑是“以汉化夷”的最好例证。与此同时,由于人口的大量增多,刺激了消费需求,云南地区的商业也有一定发展。虽然与内地相比,云南地区一直以“贝”为货币,直到天启五年(1625)才实现了“旧俗用贝,议者以滇产铜,用钱兴利甚便,至是始易之”的“废贝行钱”变革,但人口增多及需求旺盛,还是刺激了大量商贾“不胫而走四方”。在商贾的活动下,大理、丽江、“三宣六慰”等地出现了“城中居庐亦甚盛,而北门外则阛阓皆聚焉”,“今丽江其地也,江浒沙泥金麸杂之,贫民淘而煅焉,日仅分文,售蜀贾转诸四方”,“闽、广、江、蜀居货游艺者数万,而三宣、六慰、被携者亦数万”的繁荣景象。

人是文化的“载体”,文化也是人的“反映”。明代云南大规模的移民,最初的意义是为了“屯政”所需,但却在客观上促进了云南少数民族与内地汉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促使两方在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做到了民心相通。

三、明朝云南治边实践成效

然而历史的前进,并非是以某一帝王的意志或某一事件的发生为转移,立足“马克思主义大历史观”的立场,将“回顾往昔、立足现在、开创未来三者作为一个统一整体”理念为治史思路,重新审视明朝云南治边实践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明朝为后世留下了如下历史遗产。

(一)云南与内地一体化进程加快

云南因其处于“要服”的地理位置,加之“多夷少汉”的历史现状,元代以前,一直未能有效被中央政府所管辖。元代以降,云南逐渐被纳入中央政府的管控范围,“赋役之,比之内地”。延至明代,除“三宣六慰”等少数地区保持着一定程度的“羁縻治理”外,云南大多数地区均已纳入中央政府的管辖范围,且消除了诸如大理段氏这样长期割据一方的世家大族势力,确保了地方安定。此外,明朝还采取了一系列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着眼的举措,从而营造了云南少数民族与内地汉族一起开发云南、建设云南的氛围,在这种氛围推动下,不仅内地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手工技术为云南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所掌握,进而转化为物质财富,而且内地的儒家文化、节日风俗也为云南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所认可,进而成为精神依托。明人高岱对此称赞到:“自古及今,未有郡县其地,二百年宁谥底定无反侧如今日之盛者。盖由我圣祖神谟圣略,而诸将规画甚详,经略甚当,故能变荒裔之民为文明之俗”。

经过明代的系统治理,到了明末,虽然云南“江外”的少部分地区,依旧保持着其民族的风格特性,如“三宣官目,蓄发加冠;六宣土官舍把,亦惟秃头,戴六舍五彩尖头夷帽”。但从全局上看,云南的大部分地区已逐渐纳入华夏文化体系,不仅实现了“书同文、车同轨、法同律”的外在管辖一致,还实现了“内圣外王”的文化心理一致,由此,云南与内地一体化的进程达到了新的高度。

(二)云南各族民众“国家认同”增强

根据方立江的解释,国家认同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对自己归属哪个国家的认知以及对这个国家构成要素,比如政治、文化、民族等要素的评价和情感。回归到明代的历史语境,由于中国古代“家天下”的政治体制,帝王既是国家最高统治者,又是民众最高精神领袖,所以对“帝王”尽忠,也就是对“国家”尽忠。因此,明代的“国家认同”是指对以帝王为核心的明代中央政府的认同。虽然这种做法不啻将君王神圣化、神秘化,但对于培养民众思想深处的“大一统”观念,维系中国社会长期稳定、确保民众生活安居乐业确实有着巨大作用。

在明朝大力倡导下,特别是“文化浸润”的影响下,云南各族民众的“国家认同”大大加深。纵观有明一代的云南政治人物,不仅出了如以“爱乐贤士大夫”闻名的内阁首辅杨一清、以“朴忠”闻名的兵部尚书傅宗龙等封疆大吏,也出现了如蒙化左氏土司左近嵩、石屏州土司龙在田这样“心向中央”的地方土司:前者在参与平定奉赦、猛廷瑞叛乱的同时,积极在所辖区域内大兴文教,“劝勉族人左重、左宸、左壂勤学应试节中乡科”,获得“睦族崇文”“爱士兴文”的匾额;后者则参与了平定普名声、吾必奎叛乱,并参与了明朝对中原农民军的军事行动,在取得“凡五载,捷二十有八”功绩的同时,更发出了“臣愿整万众,力扫秦、楚、豫、皖诸寇,不灭不止。望速给行粮,沿途接济。臣誓捐躯报国,言而不效,甘伏斧鑕”的誓言。

以杨一清、傅宗龙、左近嵩、龙在田为代表的云南籍政治人物的背后,是云南各族民众对明朝“国家认同”的增强,正因为有这样的“认同”,云南各族民众在中央政府遭受内忧外患之余,才能挺身而出,为之效力。

(三)云南实现了由“徼外”到“腹里”的地位转变

如前所述,云南作为“要服”之地,虽然地理位置远离中央政权,但却极为险要,且与中央政权的安危息息相关。林超民曾就“云南”地理位置的重要性论述到:据有云南,就一定能一统天下;失去云南,就一定失去统一。纵观明代以前的云南与中央政权关系,虽然总体趋势是处于不断加强的状态,但也必须指出“云南”仍保持着相当大的独立性,并建立起了一系列政权如唐朝的南诏政权、宋朝的大理政权等。这些政权的存在,不仅造成了数次“云南”与“中央政权”的武装冲突,更重要的是导致了“云南”长期处于落后、边缘的状态。

明代以后,由于明太祖“定天下于一”的目标,加之在“华夷无间”“一视同仁”理念指导下,明太祖及其后代所采取的一系列治滇举措,促使云南“彬彬文献,与中州埒”。在此影响下,云南“徼外属性”弱化,“腹地属性”增强,逐渐成为明代西南地区的重要屏障,这种情况,甚至延续到了明朝灭亡后,由于云南独特的地理位置,它不仅成为永历小朝廷行在,还成为“南明”抗清的物资供应、兵员输出的重要基地,“据崎岖一隅之地,以当兴朝百战之师”,前后支援近20年。而这一切的产生,恰恰说明了云南地位的历史性巨变。

结语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依托,并对其发展历程、衍变由来做“能动反映”,它“以涵括56个民族生命存在圈的形式强调了多元一体的存续状态,能动于共同体稳定的社会历史联系和共同文化心理,表现为中华各族命运与共、文化共享、心理共通、责任共担的自知与自觉”。由此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价值在于肯定了中国历史上“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了一套为中国境内的民族所信奉、认同的价值观念。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后习近平同志又在2019 年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021 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分别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由此可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非凡意义。

一部中华史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部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正是因为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不断加深、加强,中国的疆域才得以不断开拓、扩大,中华各族民族才得以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并在形成过程中,逐步孕育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同理,中国历史上的中央王朝所进行的治边实践活动,其出发点虽是为“一家一姓谋”,但其结果却是充当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孕育的“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而学人要做的就是,从中提炼出历史经验,以为现实所参照。结合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在有明一代的云南治边实践中,中央政府从建制、择吏、文教、移民四个主要方面进行着手,对西南边陲要地——云南从各个方面加强了治理,推动了云南各族民众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联系,实现了其所倡导的“天下一统,华夷一家”的执政目标。虽在执政后期,因帝制王朝自身的统治缺陷,造成了云南地区的动荡,但其历史功绩不容抹杀,其遗留下的治边历史遗产则无疑为当今中国社会所倡导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历史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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