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倩
(铜仁学院国际学院 贵州 铜仁 554300)
社团,又称“社会团体”,它是社会人基于共同兴趣自发组成的文化、体育、科学技术方面的大众组织。根据团中央、教育部的定义,高校社团是“由高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学生社团成为高校第二课堂的主要抓手,是高校实践活动育人的重要途径,是大学生展示个性风采、增强综合素质“育人场”。共青团中央于2020 年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大学生社团严格管理、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也强调,要重视和加强第二课堂建设,用文化和实践育人。《贵州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 年)》关于青年教育的发展措施要求大学生积极开展实践育人主题活动,拓宽自身视野、加深对社会的了解,从而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因此,基于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对社团活动的参与主体、互动过程进行调查研究,探究贵州高校社团育人功能发挥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隐性教育理论对贵州高校社团建设的“应然”追求提出合理建议十分必要。
法国哲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社会实践观“是围绕着行动者在哪里实践,如何实践,用什么实践等相互联系的社会实践观上的基本问题而展开的,具体来说,就是行动者的实践空间、实践逻辑、实践工具是什么。他用场域、惯习、资本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分别回答了这三个紧密联系的社会实践观的基本问题。”作为高校落实立德树人和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大学生社团也有实践活动的一般特征,因此社团的管理者及社团活动的参与者就是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中的行动者,他们在社团活动中,根据社团管理规定,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进行实践。因此,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中的“场域、资本、惯习”等核心概念为厘清高校社团建设现状并审视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
“社会是由相对自主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所谓小世界,就是布迪厄认为的客观关系的空间,客观关系是处在不同位置的行动者之间的力量关系。作为一种场域的一般社会空间,一方面是一种力量的场域,而这些力量是参与到场域中去的行动者所必须具备的”,因此行动者根据自身所具备的力量对场域的形成贡献他们的力量。调研中,当受访学生被问到“是否了解所在社团的工作目标”时,仅有7.8%的学生表示了解,说明学生在选择参与实践活动时目标不明确,多从自己的喜好出发,没有客观了解社团的结构、运作方式及培养目标,导致学生盲目地作为行动者参与社团实践活动。此外,贵州高校大部分社团指导部门是学校团委,具体管理机构为社团管理部,指导教师多由团干、辅导员或行政工作人员担任,还存在一人任两个以上社团指导教师的现象,大多数高校普遍存在缺少专业教师对社团进行系统指导的现象。同时,由于缺乏对教师指导工作的绩效考评制度,导致指导老师在社团实践活动中主动性不高。因此,作为社团实践活动主体的学生由于盲目性被动参与活动,作为社团实践活动“引导者”的导师由于激励机制不健全没有全身心投入,制约了社团活动育人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布迪厄认为“资本是行动者的社会实践工具,资本与场域是相依共存的,资本的价值取决于它所处的场域,行动者使用资本的策略也决定于行动者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反过来,场域也离不开资本,场域只是一种网络结构,如果没有资本,空洞的结构也是没有意义的。”在社团实践中,行动者主要以自身劳动资本及客观经济资本作为实践工具共同创造文化育人资本。目前贵州高校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源于社团会员缴纳会费、学校社团活动专项经费以及校外赞助,少部分高校在2020 年《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发布后停止了校内社团会费收取,因此社团实践活动的开展中常常面临经费资源匮乏;同时大部分高校没有专门的社团活动场所,且在大学生活动场所规划建设中也没有纳入学生社团活动的需求,导致社团实践活动场地缺乏;此外,由于学校教育科研部门在年度计划及经费安排中通常不将社团活动纳入考虑范围,人事部门在人事制度及考核激励等方面也没有将社团指导老师的切身利益落到实处,各类资源缺乏使社团实践活动的高质量开展和育人效果受到影响。
布迪厄认为“惯习来自于个人和群体长期的实践活动,一旦经过一定时期的积累,经验就会内化为人们的意识,去指挥和调动个人和群体的行为,成为人的社会行为、生存方式、生活模式、行为策略等行动和精神的强有力的生成机制。”尽管目前社团活动已成为各高校第二课堂实践活动育人的重要载体,但由于学生社团过去长时间处于各高校“大思政”格局中的边缘位置,缺乏相应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退出机制,导致社团活动形式固化、缺乏价值内涵。参与调研的高校90%表示已制订了学生社团管理制度,但对比收集到的几所高校管理制度样本不难发现,各高校现行的社团管理指导大多与2020 年《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趋同,由于该管理办法为全国层面纲领指导性文件,对全国范围内高校社团管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在具体操作层面还需高校结合自身实际有的放矢地进一步细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因此,目前全省高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未能很好与自身实际结合并适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使学生社团育人效果大打折扣。
隐性教育起源于美国学者杰克逊在1968 年提出的“潜在课程”及奥渥勒于1970 年提出的“隐蔽性课程”,随后各国学者相继提出“隐性育人”的概念。“隐性教育是在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之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一种不被受教育者焦点关注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2020 年1 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颁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指出:“高校学生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高校学生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高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团体。”作为第二课堂的主要抓手,社团是高校实践活动育人的重要途径,因此,实现高校社团隐性育人场域建构对提升高校社团育人成效十分必要。
社团实践活动有着鲜明的话语表达特征,具有强烈的互动性,打破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传统关系。在社团实践活动中,受教育者本身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因此,建构社团隐性育人场域要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强化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方向的引导、活动价值的挖掘,从社团文化和学生特点出发,突出价值领导的内涵,坚持层次分类,对不同类型的社团活动进行准确引领。通过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的转变更加注重参与者的“话语权”,既能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又能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增强学生通过社团实践活动参与隐性教育场域构建的自觉。
调查中发现,贵州高校现有部分历史悠久社团的长盛不衰均源自其自身优秀的自我管理能力,而现存的大部分僵尸社团都因成员一时兴起申请成立,缺乏对社团明确的发展计划与管理方法,导致社团组织涣散、缺乏活力。因此,在加强对社团活动外部引导的同时,也应引入道德规范,激发社团自我管理的意愿,引导学生社团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社团骨干对管理道德的认识,加强社团骨干对其在社团实践活动中的管理地位、作用、服务对象、服务手段等方面的认识,培养学生对所参与社团管理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了解管理道德对个人、社团乃至隐性育人场域构建的重要性。
丰富社团实践活动体验因素首先要拓展育人主体资源,既要充分调动社团内部学生管理者的管理功能,也要发挥指导教师的指导作用;既要增强团委教师、社团指导教师、辅导员等传统育人力量,也要积极引进校外育人资源,如邀请行业专家、企业管理者、社会组织负责人进校指导,用丰富的育人主体资源保证社团实践活动的育人成效。同时,“学生社团发挥育人作用还要聚合不同育人环节和育人过程中分散主体的育人资源,形成协同育人机制,促使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育人要素实现相互融通,构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协同大思政工作格局”。比如在打造好现有社团活动品牌的基础上,在社团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强化学科专业的引领作用,将社团活动与专业课堂相结合,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融合,如此,社团实践活动的轻松氛围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科专业知识与社团活动的结合又可以丰富学生的活动体验,在强化专业学习效果的同时营造良好的社团实践活动育人氛围。
提升社团隐性育人质量必须创设符合学生成长成才的实践环境,加强资源供给。首先要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制订完善的社团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科学性。同时要为社团指导教师赋能,通过将社团实践活动纳入第二课堂学分,将教师指导工作量化,并探索社团指导教师的工作成效与职称评聘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专职与兼职结合充实社团指导教师数量,增强社团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以满足育人需要。此外,在顶层设计方面,学校要明确学生社团的定位,对学生社团发展制订清晰的目标并加强资金的保障,通过政策保证与资金支持提升隐性育人场域在社团实践活动中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