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敬楠
(桂林理工大学 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职称是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职称等级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水平的评价指标,也是教师个人工作能力的和荣誉认可。近年来,乡村教师职称评聘问题成为社会的焦点。为了吸引优秀教师投入到乡村教育事业,我国相继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系列政策,强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向乡村教师倾斜[1]。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2020年9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对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要求适当低于城镇,尤其是在论文和学历方面适当放宽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近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逐渐在学界引起关注。首先,在职称评聘结构上,高级职称比例偏低,并且名额受限[3];其次,在评审条件上,存在评价标准不科学不合理,尤其是“唯论文”“唯帽子”“唯荣誉”等条件繁多[2],结构性矛盾突出[5];再次,小学教师在职称晋升方面存在岗位设置不合理,晋升难度大、时间长,降低了教师职称晋升的热情[6];最后,在部分重点中小学评聘职称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内卷化趋势[4]。有学者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困境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乡村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比城镇更加困难[7]。也有学者对乡村教师倾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不同地区对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聘中存在对制度的要求不统一,乡村教师对职称晋升较为在意[8]。此外,还有学者基于多元评估理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研究,发现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中高级岗位在城乡分布不合理、评聘中学校的自主权不足,同时也引发了高级岗位稀缺导致评聘中存在的尖锐矛盾[9]。
我国自1986年开始启动各个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当年《中学教师职务条例》和《小学教师职务条例》的颁发与实施标志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也于正式确立,形成了中学教师与小学教师两份不同的职称级别文件,其中最明显的区别是小学教师的最高职称仅为中级,而中学教师则是副高级[10]。直到2009年,我国开启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过渡期,2015年8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由此,开启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并轨制度,即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由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构成,其中,增设正高级职称,这表明小学教师的最高职称由过去的中级跃升为正高级。
根据表1所示,2009年之前我国中学教师与小学教师的职称等级存在明显差异,高级职称仅局限于中学,而小学的最高职称仅为中级。直到2015年以来,小学教师中逐渐拥有高级职称,但正高级职称基本集中在城区中小学。最近两年,乡村教师队伍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比例逐渐上升,同时个别教师还晋升到正高级职称。可见,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重心逐渐偏向乡村。
表1 1986年我国中小学职称等级
过去30年,乡村教师职称岗位结构中,中低级职称占比偏高,大部分高级职称指标偏向城区学校。乡村小学教师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但低于乡村中学,也低于城区小学,能晋升到高级职称的教师主要集中在校领导,而一线教师晋升的希望十分渺茫。在农村中学,高级职称教师比重长期徘徊在10%左右,明显低于城区中学15%—30%,实际上,高级职称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和小学,即学校等级越高,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例也越高,尤其是重点中学的教师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比例能达到25%—30%。这种不合理的职称岗位设置导致农村中小学教师在职称晋升上存在先天性劣势,僧多粥少的现状必然导致乡村教师面临职称晋升困境。
长期以来,无论是从个人知识储备还是综合业务能力来看,大部分乡村教师都无法满足职称晋升所需的条件。根据各地对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来看,主要侧重于教师个人荣誉与业绩条件,对教学能力方面缺乏量化考核,换句话说,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主要根据个人的获奖情况来确定。然而,乡村教师中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的比例并不高,况且这是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砝码,但在优秀教师评选中还掺杂人为主观因素。近年来,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论文买卖与发表等问题较为严重,一些教师为了晋升到高级职称,通过网络中介代写、代发论文,由于乡村教师个人受教育程度及社会视野限制,甚至还出现教师因发表论文被诈骗等问题,这让乡村教师对论文产生畏惧心理。因此,在没有论文或荣誉奖项的支撑下,教师很难晋升到高级职称。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由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学校本身没有职称评审权利,乡村教师与城区教师竞争有限的职称指标。在职称评聘的材料来看,大部分乡村教师显然不是城区教师的对手,双方实力悬殊导致乡村教师晋升职称难度很大。首先,乡村教师在荣誉奖项方面不如城区教师,乡村教师长期扎根农村,大部分教师没有机会参与各种教学竞赛,而城区教师则经常有机会参与各类教学竞赛。其次,城区教师,尤其是大城市教育资源十分丰富,高校、出版社云集,城区教师近水楼台先得月,更容易获取各种社会资源,有利于提升教学能力。再次,城区教师对发表职称论文经验丰富,包括人脉关系,城区教师经常有机会接触到高校教师及杂志社,双方还可以进行交流合作。城区教师具备的这些优势都是乡村教师无法比拟的。因此,在职称晋升上,乡村教师的竞争力十分薄弱。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之前,我国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职称级别是分开的,小学教师最高职称相当于中学一级教师(中级)。根据2010年调整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结构为1:4:5,即高级职称岗位比例不超过10%。从统计的数据来看,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占比分别为10.8%、50.6%和38.5%。由于小学教师最高职称为中级,因而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比例要高于中学,其职称结构呈典型的倒梯形,即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比例稍高于初级职称。由此可见,中小学教师职称结构大致呈典型的金字塔型,中级职称晋升到高级职称的难度远远高于从初级职称晋升到中级职称。从城乡中小学教师不同职称岗位分布差异来看,乡村教师和城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分别占4.2%和16.2%,乡村比城区低12个百分点。然而,初级职称岗位则正好相反,乡村教师和城区教师中具有初级职称分别占43.94%和35.41%,乡村比城区高出8.53个百分点[11]。实际上,高级教师职称基本上集中在中学,小学教师占比则非常低。可见,城乡教师职称结构总体上差异较大。
图1 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结构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变化最明显的是小学教师中开始有高级职称。从中小学差异来看,中学教师职称结构并没有明显改变,仍然处于典型的金字塔型;而小学教师职称结构则发生根本性改变,其职称结构呈典型的菱形特征,即大部分教师职称为中级,少数为高级和初级,但是高级职称的比例明显低于初级职称。从城乡差异来看,城区教师高级职称的比例依然高于乡村教师,由于乡村教师职称晋升困难及指标限制因素的影响,实际上乡村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机会较少,与城区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在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此外,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依次下降,其占比分别为27.7%、16.0%和2.1%。可见,职称制度并轨后,虽然小学教师有机会晋升到高级职称,但其占比依然低于中学教师,乡村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难度要高于城区教师,并且学段越低的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的难度越大。
图2 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结构
近年来,在乡村教师职称倾斜制度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果发生巨大变化。一是,教师职称岗位指标越来越倾斜于乡村,城区则采取较为严格的限制政策,结果乡村教师中获得高级职称的比例明显高于城区学校。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结构逐渐呈梯形特征,而城区学校教师职称结构依然呈典型的金字塔型特征。二是,城乡小学教师职称岗位结构差异十分显著,城区小学教师职称岗位结构呈金字塔型特征,而乡村小学教师职称岗位结构呈倒梯形特征。三是,城乡中学教师职称岗位结构分别表现为:城区中学教师职称岗位结构呈金字塔型特征,乡村中学教师职称岗位结构呈典型的梯形特征。
图3 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结构
2015年以来,乡村教师职称倾斜制度的政策关注度逐渐升高,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涉及职称制度改革方案中,其政策导向乡村十分明显。例如:河南省出台关于乡村教师从教满30年,只要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就可以无条件评聘到高级职称。国家针对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条件上进一步放宽,实施乡村教师职称单独评审,取消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等一系列倾斜政策。
根据广西2020年中小学教师副高职称评审结果来看,城区中小学教师成功晋升到高级职称的人数只有乡村中小学的零头,很多城区中小学全校只有个别教师顺利晋升到高级职称,两者形成鲜明对比。相关数据显示:一些乡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已经过半,这意味着大部分乡村教师属于高级教师,而城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的比例依然很低,其比例还不到10%。可见,在职称评聘乡村倾斜政策下,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机会十分渺茫。
在职称评聘条件中,城区和乡村的最大区别是对论文的要求。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对论文的要求高于乡村教师,城区中小学教师上需要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而乡村教师并不做硬性要求。今年来,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对学术期刊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期刊被迫停刊,僧多粥少的局面导致中小学教师发表论文难度增大,这对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无疑增加困难。某城区小学教师时常抱怨,过去一篇论文一个版面就能发表,如今扩容到6000字以上,不仅发表论文难度比过去更大,发表费用也水涨船高。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农村优质师资流失问题十分突出,导致优秀的教师越来越集中在城区。其实,这种不合理的师资流动对教师职称评聘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大量优质的师资集中在城区中小学,但在职称晋升方面却不如乡村教师容易,这也是导致当前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内卷化趋势逐渐显现。另一方面,城区中小学优秀教师迟迟评不上高级职称,而乡村中小学一般教师却早早晋升高级教师,结果是能力强的城区教师职称级别还低于能力一般的乡村教师,呈现职称与能力倒挂现象,与高级教师所具备的素质能力相差甚远。
最近一两年来,乡村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主要集中在40周岁以上。一些乡村中小学教师在取得高级职称后纷纷退居二线,教学工作积极性下降,处于半退休状态,这对学校教学活动产生明显消极影响。一方面,这些骨干教师作为高级教师,本应起到模范引领作用,但遗憾的是由之前的学习榜样变成“佛系”教师,对年轻教师不但没有激励效应,反而让年轻教师形成错误的价值取向,对职称评聘处于等待状态,即只要熬到年限就能评聘高级职称。另一方面,一些教师晋升完高级职称后,开始跳槽计划,一旦跳槽成功就会流入城镇学校,这加剧了城乡师资配置不均衡程度。
城区中小学教师不仅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还获得各类荣誉奖状,但在职称晋升方面困难重重,让不少教师对晋升职称看不到希望。随着乡村获得高级职称的教师跳槽到城区学校,这些城区中小学在校教师明明素质能力强于上来的乡村教师,但职称及收入均不如乡村教师,这会激起城区中小学在校教师的不满情绪,从而影响学校教学活动。有些城区中小学教师曾多次申报职称,但都没能成功晋升到高级教师,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教师职称评聘信心,在工作过程中容易陷入职业倦怠。
乡村教师职称倾斜制度的出发点是解决农村教师职称晋升困难,但在实施过程中,逐渐表现出偏离政策目标。在同等条件下,相比城区教师,乡村教师在职称晋升中的确处于劣势,但这并非意味着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要求标准越来越低,例如从唯论文到不要求论文,这显然与提升高级教师职称的含金量不匹配。然而,对城区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则增加了有一年以上的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乡村教师职称晋升标准降低与城区教师职称晋升标准提高,势必导致两者差距扩大,明显违背了职称晋升的公平性。因此,要尽量控制乡村教师职称倾斜力度,根据高级教师应具备的能力指定评聘标准。在学历方面,城乡教师应一视同仁,即使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但可以通过继续教育的形式获得本科学历,这也体现高级教师具备的学历条件。论文发表反映教师的创新能力,没有论文的压力,教师就失去创新动力。因此,有条件的可以尝试申报教改课题与发表教学教改论文,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体现高级职称教师应有的价值。
从近两年广西城乡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的比例来看,城区中小学教师晋升人数远远低于乡村,主要受到指标控制的影响。事实上,符合高级职称评聘标准的城区中小学教师中,只有少数能成功晋升,大多数无缘高级职称。有部分城区中小学教师抱怨,高级职称指标太少了,再加上论资排辈,退休前能评上高级职称就知足了。反观乡村中小学教师,只要符合高级职称评聘条件,大多数申报者均成功晋升。因此,要适当收回职称指标向乡村倾斜的指标,用于城区教师职称岗位补差,从而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僧多粥少的局面。首先,职改部门要重新分配城乡教师职称岗位比例,按照评聘人数比例配置岗位;其次,针对当前乡村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例过高的问题,要严格控制乡村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数;再次,启动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专项通道,保证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基本符合国家事业单位1:4:5的比例。
与大学教师相比,中小学教师评聘副高职称条件要求明显偏低。一方面,在学历要求上,中小学教师只需要有大专学历就符合基本条件,乡村小学甚至降低至中专或学历,这与大学教师评聘副高职称对学历的要求差距甚大。另一方面,对论文要求标准也很低,乡村中小学教师甚至不需要公开发表论文,而大学教师则需要在指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两者对论文的要求存在天壤之别。结果,符合高级职称评聘资格的教师数量众多,导致内部竞争日趋激烈。对此,应适当上调高级职称评聘门槛,在师德师风要求一致的基础上筛选出符合评审条件的优秀教师参与评聘。具体上看,首先,应对教师的外语和计算机做相应要求;其次,应上调学历要求而不是放宽;再次,论文课题上,要求教师在所属教学研究领域内公开发表教学教改论文或主持教改课题。这些要求对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可以稍微降低,但不能没有,确保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要求基本相同。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条件主要包括四大部分:一是政治素养;二是教学业绩;三是业务素质;四是科研业绩。首先,在师德师风上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其次,在教学业绩方面,培养学生质量也反映教师教学成果,可以代替教学获奖项;再次,在业务素质方面,教师授课质量是业务素质的表现之一,包括教师参加的观摩学习、教学培训、上公开课等多种形式;最后,科研业绩方面,主要有论文和课题。针对当前教师职称评聘所需的各种材料繁多的问题,应适当减少教师评聘职称需要的材料,每一项条件中,确定不同类型材料的评分标准,只要达到评聘要求的分值就可以申报,而不是要求教师准备评分项目中的所有材料。此外,教学业绩和科研业绩应成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主要评价依据,这两项中教学业绩更是重中之重,这是反映教师是否达到高级教师水平的直接反映,其评价体现科学性与客观性。
本研究对当前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政策进行探究,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第一,职称评聘向乡村存在过度倾斜的现象,乡村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比城区中小学教师容易得多;
第二,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差异明显,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结构依然不尽合理,乡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严重偏高;
第三,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政策直接导致教师职称级别与业务素质倒挂现象,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呈内卷化趋势发展,乡村中小学教师出现一定程度“躺平”现象。
随着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不断推进,对教师职业生涯将产生深远影响。在城镇化的推动下,乡村教师数量呈逐年减少趋势,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应与城区教师有所区别,但应保持要求条件基本一致。高级职称对教师而言,其意义非同寻常,因此,在职称评聘要求上,不应逐渐降低,而是要适当调高。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也应适当收回,更加注重城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公平问题,让教师职称回归到体现相应的价值,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