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衔接问题探讨

2022-09-03 07:44闫凯
中国社区医师 2022年23期
关键词:耳语纯音诱发电位

闫凯

102308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北京

工业生产过程中,噪声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职业危害,从业人员在噪声环境下长时间工作会给其身体健康带来不利[1]。随着时代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噪声也越来越普遍,对从业者身体、听力带来的损害也日趋严重[2]。现阶段,我国已经将因职业噪声而造成的职业性耳聋纳入法定职业病中,并要求声效等级≥80 dB,且长时间工作的从业人员及时接受听力测定,也被称为职业健康监测[3]。目前常见的听力检测方法包括听觉稳态反应、声阻抗、纯音测听、40 Hz 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不同方法获取的检测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受检者的主观听觉体检主要是通过纯音测听后获取,其客观听觉体检主要是通过40 Hz听觉诱发电位检测后获取[4]。为进一步探讨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衔接问题,本研究对2019年1月-2021年4月72 例接受检查的噪声作业人员展开对比分析,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选取2019年1月-2021年4月72 例接受检查的噪声作业人员,随机抽签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6 例。观察组男34 例,女2 例;年龄21~57 岁,平均(35.14±3.81)岁;工龄1~17年,平均(8.48±2.15)年;工作环境:电子厂从业人员19 例,五金厂从业人员15例,其他环境从业人员2例。对照组男35例,女1例;年龄22~58岁,平均(35.38±3.76)岁;工龄1~18年,平均(8.52±2.18)年;工作环境:电子厂从业人员18 例,五金厂从业人员14 例,其他环境从业人员4例。两组基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纳入标准:①一般资料记录完整者;②依从性良好,可以正常配合研究者;③经声阻抗测试结果未见异常者;④对全部研究内容知情同意,且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排除标准:①研究期间服用耳毒性药物者;②同时患有耳部疾病者(如梅尼埃综合征、突发性耳聋、传染病耳聋、各类中耳疾病、家族性耳聋)者;③依从性差,中途退出研究者。

方法:对照组受检者应用纯音测听检测,指导受检者需先脱离噪声环境24 h,然后根据纯音测听的相关操作标准开展测试工作,选用纯音测听计对受检者双耳进行纯音气导测试以及骨导听阈测试,范围在500~6 000 Hz。所有操作均由具备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完成。

观察组受检者应用40 Hz 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方法如下:刺激声选择频率在500 Hz、1 000 Hz、2 000 Hz 的短纯音,速率设定为40 次/s,时长以及叠加参数分别设定为100 ms、500 次,放大器增益、带通滤波分别设定为105 倍、10~100 Hz。检测过程中,在受检者前额正中靠近发际处放置一记录电极,然后在其双侧乳突处各放置一参考电极,接着在其鼻根处放置一接地电极。极间阻抗≤5 kΩ。选用设备为SmartEP 听觉诱发电位仪(生产厂家:美国智听系统公司)刺激声信号通过插入式耳机(型号ER-3A)发出,整个检测工作均需在安静无杂音、噪声状态下完成。将引出≥3个可辨认的正弦波形的数值记录为各频率阈值,针对频率在500 Hz、1 000 kHz、2 000 kHz的平均阈值进行统计并计算。

观察指标:观察两组受检者单耳语频听力检查结果、单耳语频损伤检出情况。

统计学方法:数据应用SPSS 19.0 软件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两组受检者单耳语频听力检查结果比较:观察组不同单耳语频听力阈值检查结果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受检者单耳语频听力检查结果比较(±s,dB)

表1 两组受检者单耳语频听力检查结果比较(±s,dB)

组别 n 500 Hz阈值 1 000 Hz阈值 2 000 Hz阈值观察组 72 24.82±4.11 41.76±8.54 60.11±10.82对照组 72 23.15±2.18 38.26±8.41 55.78±10.79 t 3.045 2.477 2.404 P 0.002 0.014 0.017

两组受检者单耳语频损伤检出情况比较:观察组单耳语频平均听阈≥26 dB检出45例(62.50%),对照组单耳语频平均听阈≥26 dB检出32例(44.44%),观察组单耳语频损伤检出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717,P<0.05)。

讨 论

噪声在职业病风险因素中十分常见,其往往会损伤从业人员的心血管系统、听觉系统以及神经系统,对从业者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5]。听力损失是对国民生活质量造成影响的第二大非致死性疾病,会对患者家庭以及社会带来较大的生活、经济负担[6]。职业性噪声聋患者在患病后往往会出现渐进性感音听觉受损,患病初期的症状多以双耳高频听力降低为主,随着病情的不断进展,会对患者单耳语频听力造成影响,若病情严重,还会导致患者出现不可逆转的永久性耳聋[7]。

我国有关规定指出,从业人员在其工作环境噪声强度达到40 h/周或8 h/d,且等效升级≥80 dB 的状态时,务必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8-9]。若受检者满足高频4 000 Hz 和语频(500 Hz、1 000 kHz、2 000 kHz)听阈加权>25 dB,同时其双耳高频(3 000 kHz、4 000 kHz、6 000 kHz)平均听阈≥40 dB 的检测结果,则可确认为职业性噪声聋[10]。临床在对职业性噪声聋实施临床诊断的过程中,通常会将纯音听力检查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但是由于该方式是对受检者主观感受进行评估,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夸大听力损失、伪聋等情况,以免给临床诊断结果准确性带来不利影响[11]。

本研究主要针对40 Hz 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的临床应用价值展开分析,其结果显示,观察组单耳语频500 Hz 阈值、1 000 Hz 阈值、2 000 Hz 阈值均高于对照组,与林艳发等[12]的研究结果一致。进一步分析其中的原因可以发现,40 Hz 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方法主要是将刺激声设定为有频率特点的短纯音,该方式具有更好的频率特异性,最终测定结果与受检者实际听阈水平相近度更高,目前在临床中常将其视为语频听力检测的重要客观指标[13]。因此在实际临床诊断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使用40 Hz 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的方式,能够对从业人员听力水平作出更加客观的评价,确保临床医生对受检者的职业性听力损伤水平精准判断,使职业性噪声耳聋诊断准确性得以提高,有助于后续临床医治工作的有效开展[14-15]。此外,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听力水平能够得到有效保护,还应积极为其提供各类个人防护设备(如耳塞、耳罩等),不但可以产生较好的隔音效果,同时也具有较高的经济性[16-17]。若无法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则需要科学制定轮班休息时间,防止从业人员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下暴露,改善其听力水平[18]。此外,还需积极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并加强对生产车间环境噪声水平的监测,尽早改善不足之处[19-20]。

综上所述,在对噪声作业人员职业性噪声聋实施临床诊断过程中,采取40 Hz 听觉诱发电位检测,能够有效评估受检者单耳语频听阈水平,确保临床诊断工作的顺利开展,使职业健康检查能够与之有效衔接,值得深入探究与普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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