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洁和赵勇是初中同学,两人于2019 年结婚,生活在河北保定市。婚后,两人产生了矛盾。王洁称,双方争吵的根源在于他们对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不同看法。2020 年11月,女儿的出生也没有让他们停止争吵。2021 年4 月18 日,双方因争吵不断而分居。
分居中,对孩子的争夺开启。2021 年7 月7 日,王洁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之后接到了孩子被丈夫抱走的消息。她回忆,当天是她的母亲在带孩子遛弯。丈夫一家突然出现,表示要带孩子去买吃的,接着带着孩子离开不归。
之后,王洁联系了赵勇,但电话无人接听,婆婆也将其微信拉黑。多方联系未果后,王洁报警,但警方以属于家庭纠纷为由,未出警。
由于当时孩子正处于哺乳期,且对奶粉过敏。孩子被强行断母乳,让王洁担心不已。从2021 年8 月至今年4 月,她几乎每天给赵勇发消息,询问什么时候能见孩子,但基本得不到回复。孩子1 岁生日时,她又找赵勇询问孩子的住址,想给孩子寄玩具、衣服,也未获回复。
在这期间,一直见不到孩子的王洁情绪濒临崩溃,导致其整夜睡不着,暴瘦至70 多斤。
然而,赵勇一方对抱走孩子一事有不同说法。据赵勇陈述,当天,他们带孩子去买东西,回来后发现房子门锁换了进不去,给王洁打电话联系不上,这才带孩子回了老家,后来未与王洁联系。他从未阻止王洁看孩子,但王洁曾带着七八个亲戚来家中打砸,还打伤了他的父亲。在协调此事过程中,王洁多次聚集多人在非正常时间到赵勇家打砸。
王洁表示,孩子被抱走后,她和5 名亲朋好友去赵勇家找孩子,想带孩子去打疫苗。当时只有公公在家,但他说不知道孩子在哪儿。之后,王洁去屋里收拾其个人物品,和公公发生了言语冲突。在这一过程中,她抄起凳子将赵勇家窗户的玻璃砸碎,但没有对人动手。
赵勇家报警后,双方去警局做笔录,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2021 年7 月20 日,王洁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想要通过离婚诉讼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要回孩子,王洁花了大量时间学习法律,并标记与她有关的内容。
据王洁介绍,2021 年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最高法微信公众号上的一篇文章也提到,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子,应该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王洁表示,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孩子享有平等的监护权,这些也给了她动力。“不管谁在养孩子,前提是不能藏匿,他得告诉我孩子的生活状况,我最起码有知情权。孩子突然被抱走,强行断母乳,这种行为给孩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她会觉得妈妈不爱她了,以后会自卑,会没有安全感,会影响她一辈子。我觉得,跟着妈妈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她说。
2021 年12 月,王洁与赵勇的离婚案开庭,法院未准离婚。王洁担心,孩子已1 岁多了,等到判决离婚时,如果赵勇申请管辖权异议,她很难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于是,在第二次诉讼离婚期间,王洁又萌生打婚内监护权官司的念头。
今年1 月5 日,王洁提起婚内监护权诉讼。3 月,该案一审宣判,法官以王洁没有证据证实赵勇未抚养保护好孩子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王洁不服,于4 月2 日提起上诉,并寻求媒体的帮助。之后,赵勇才开始让孩子与王洁以视频的方式见面,并每天给王洁发一张孩子的照片,偶尔发一段小视频。
今年5 月,婚内监护权案二审开庭。7 月15 日,王洁收到了法院寄来的判决书。在判决书中,法院认定:王洁与赵勇分居初期,赵勇对王洁探望孩子的要求并不配合。一审判决后,赵勇对王洁探望孩子的要求基本配合,但由于疫情防控政策等原因,庭审前王洁未能顺利探望孩子。
法院认为,孩子被抱走时尚在母乳喂养期内,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看,赵勇及其母亲擅自将尚在母乳喂养期的婚生女接走并拒绝将孩子送回母亲身边,直接导致孩子被迫中断母乳,母女不得相见。赵勇及其母亲的行为并未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考虑,而是出于对自己情感需求的满足,以爱之名剥夺了孩子享有母爱的权利。
法院还认为,赵勇未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将婚生女带走藏匿,此后对王洁探望孩子的要求一度持消极态度并隐瞒住所,致使王洁长期不能探望孩子。赵勇及其母亲的行为违反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障妇女权益以及平等行使监护权的原则,二审法院对赵勇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
判决书显示,从案件事实看,孩子自出生起一直由王洁用母乳喂养,在双方分居期间亦随母生活,至今未满两周岁。对于低幼龄未成年人而言,母爱不可替代,更不应人为剥夺。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婚内监护权的行使虽无明确具体规定,但考虑双方当事人正在离婚纠纷期间,且处于矛盾较易激化的分居状态,为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参照民法典第1084 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的规定,对本案亦采取该原则。据此,法院判决,孩子未满两周岁,以暂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宜,但保留了赵勇的监护权和探望权。
然而,收到判决书后,赵勇一直没有将孩子送回王洁的住处。
对此,赵勇表示,希望孩子继续在他家里过渡一段时间,让孩子慢慢适应,但王洁拒绝了此提议。目前,王洁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像王洁这样境遇的妈妈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紫丝带妈妈”——一个由未成年子女被抢夺、藏匿的受害者组成的维权群体。
长期关注“紫丝带妈妈”群体的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介绍,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方式争夺抚养权,但缺乏违反这一规定的处罚措施。更现实的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长期跟谁生活在一起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并据此作出判决。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属于违法行为,但在判决上反而能够得到支持,这是矛盾的。
郭小明表示,从这个案件的情况来看,男方强行把孩子抱走,对孩子的身心成长非常不利。法院判决孩子暂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同时保障了男方的探望权,是一种平衡的判决。当然,等到双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分割,仍然要重新进行判决。
郭小明认为,离婚后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有明确规定,但两人还没离婚,父母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孩子跟哪一方共同生活。对此,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监护权归属,而是多判决保障探望权。这次,保定中院的判决参照了离婚后孩子直接抚养权归属判决的原则,非常人性化,是具有突破性的指导意义。
保定中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法官仍在和妇联、社区等沟通处理此事,希望圆满化解双方的矛盾,不想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也希望借此事探索出解决同类事情的可行办法。(文中王洁、赵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