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均,唐 菁,张 娜
(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重庆市 400067)
数字经济作为我国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领域,已日渐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行业、全过程,更是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通过数字经济大循环畅通城乡循环,以数字化转型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任务[1],与数字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数据生产要素投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金融创新发展,重塑了传统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格局,全方位、全链条推动传统农产品流通业向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演变。因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将数字经济融入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中来,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讨论的议题。例如,中国移动和山东省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合作打造了中国(寿光)蔬菜小镇智慧农业项目,运用数字技术实现科学管理和智慧决策,打造蔬菜产业全链条标准化集成基地,加速蔬菜生产和流通现代化。
数字经济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背后的作用机制是什么,以及这种作用机制在不同空间呈现出何种规律,却不明确,也鲜有文献直接回答上述问题。学者更多聚焦于对农产品流通数字化变革[2]、大数据背景下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3]、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路径[4]的理论阐述,准确评估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作用的实证研究却极为缺乏。一部分学者虽测度了数字经济背景下中国各省市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和流通效率,分析了其影响因素[5-6],但仍然没有回答数字经济作用于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具体机制和特征。因此,本文在梳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深入挖掘现实背景下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作用机制和特征。
数字经济对推进各领域新兴技术创新、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和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7-8],且能加速农产品流通方式和渠道的变革与创新[2-3],而创新又是实现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9-10]。因此,在数字经济赋能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进程中,区域创新能力发挥着重要桥梁作用。基于此,本文结合数字经济本质特征和优势,从区域创新能力视角构建数字经济与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之间的理论分析框架,并以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11 个省份为样本,测度数字经济、区域创新能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水平,建立中介模型、门槛模型和空间模型,就数字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和作用机制进行实证检验,为评估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发展和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提供新的实证证据。
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是凭借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和经营管理方法,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产品流通的要素投入、组织和经营方式、效率效能,实现农产品流通业转型升级。数字时代的到来加速了这一进程,数字经济凭借新兴生产要素、低交易成本、远距离信息传输、数据快速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开发应用等优势和本质特征,有效解决了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过程中消费难以反馈并指导生产、产销衔接不畅、长链条多环节流通模式导致成本增加、跨区域流通受阻及跨区域流通结构性短缺等问题。除了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产生直接影响外,数字经济还通过影响区域创新能力,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产生间接影响。同时,数字经济还具有跨时空信息传播、数据创造与共享等特征[11],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也会产生边际效应递增和空间溢出效应。本文从作用机制、非线性特征和空间溢出效应三个方面探讨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
1.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直接影响
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数字化升级与改造,为数字经济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奠定基础。长江经济带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的困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即农产品流通运行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保障体系不健全。数字技术促使传统农产品流通业转型升级,畅通农产品流通运行体系,完善保障体系,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首先,农产品流通运行体系涵盖农产品流通主体、流通渠道、流通方式、供应链等环节。数字经济不仅推动传统流通主体转型升级,还催生了新型流通主体。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批发市场模式仍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导模式[12],数字经济的发展促使传统批发市场逐步向智慧化、标准化、现代化转型,改善了传统批发市场存在的环节多、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除批发市场外,部分农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涉足电子商务领域,建立农产品交易网站及农产品信息公共平台等,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产品生产端和需求端信息隔阂、市场主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化了农产品流通渠道和方式。信息技术催生出以农业合作社和企业为主体的产地直销直供流通渠道、农超对接渠道和农产品电商渠道等。在农超对接渠道中,超市凭借其自身资金、技术、管理优势参与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来,为农户(农民合作社)提供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使生产与市场高效连接。相比批发市场等传统流通渠道而言,数字经济下的新型流通渠道具有链条短、环节少、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化了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传统农产品供应链自上而下链接起生产、批发、分销、零售、最终用户整个网络结构,而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这种以生产为导向的商品交换模式发展为以消费为导向的供应链整合模式,实现需求反馈并指导生产,逐渐进入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演进的第四阶段[4]。
其次,农产品流通保障体系为流通运行体系提供基础设施、标准化、信息监测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撑。一方面,长江经济带整体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滞后,尚处于现代物流管理的低水平阶段,不得不依靠数字技术来提升承载力,比如实施农产品骨干物流网络工程,加快农产品产地低温集配中心建设、冷链物流全程监控与追溯系统建设、冷链物流标准化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等。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小农户仍依靠自身经验进行生产,标准意识、质量意识有待提高[4]。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不统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仅能做到产地追溯和物流追溯,很难实现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加工过程、批发和零售等环节的监测。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有机结合,促使农产品生产方式变革,并利用环境监测农业物联网设备,通过智能灌溉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生产环节的智能决策、自动控制、精准管理,实现优质、安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农产品检验检测、传感器、数据远程传输与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等技术应用于农产品溯源系统,实现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影响因素的预警和过程控制,为完善农产品流通保障体系提供了技术支撑。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数字经济发展直接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2.数字经济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突破性技术创新范式,必将对创新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力量[13]。学者从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创新绩效、零售技术创新、区域创新能力等视角探讨了数字经济与创新的正向促进关系[14-1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数据、网络、数字技术三重属性,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创新资源要素、创新载体和创新发展场域[8];数字经济通过促进技术创新[7],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提高资本要素的配置效率,从而提升区域创新能力[16]。数字经济对区域创新还具有正向空间溢出效应,数字经济加速要素资源省际间互联互通,从而产生知识溢出和信息共享效应[7]。韩兆安等[13]认为,数字经济的开源性、扩散性、低成本等特征,能够助力产业内部形成追赶效应和示范效应,从而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提升创新能力。
3.区域创新能力在数字经济与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之间的中介效应
数字经济不仅能够直接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并且能够通过提升区域创新能力间接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区域创新能力的高低主要体现在创新产出、创新质量、创新活力、创新资源四个维度,而数字经济畅通农产品流通运行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保障体系需要发挥这四个维度的调节作用。
创新产出为数字经济驱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提供了技术和知识支撑。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一方面,数字技术通过改造传统产业生产和销售模式,加速产品和服务创新;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为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突破性创新活动提供了新的技术机遇[17]。数字技术为企业创新赋能,李哲等[18]认为,企业突破式创新要求企业打破既有的知识结构和技术路径,积极探索前沿技术范式和知识领域,加速知识、科研创新。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创新产出的增加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催生出农产品流通发展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了传统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农产品供应链优化和流通模式数字化变革。因此,数字经济作为一种突破性的技术创新范式,它的广泛应用能加速产品创新、知识创新和科研创新,增加创新产出,赋能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创新活力弱化了数字经济驱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区域壁垒。智能、互联是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最显著的特征,万物互联加速了数据、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跨时空流动,推动了区域间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激发区域创新活力,弱化区域农产品流通障碍和市场分割问题。
创新质量加速了数字经济模式下传统农产品流通业的转型升级。技术应用能力、技术转化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是衡量企业创新质量的主要方面。一方面,数字技术应用推动企业学习、挖掘、吸收外部知识,并根据自身特点将外部知识有机转换和嵌入,与内部技术知识有效整合,提高企业技术知识吸收、转化能力[17];另一方面,数字化转型要求企业投入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科技研发经费,提高了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数字经济下农产品流通业积极吸收、转化和应用技术知识,加快自主研发,利于传统农产品流通业向现代流通业转型升级。
创新资源为数字经济驱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提供了动力来源。创新资源体现在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两方面,数字经济具备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特征,高质量的创新主体和平台是数字经济发展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源源不断的动力来源。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数字经济可以通过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速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
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作用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作用机制
数据生产要素能够显著推动流通现代化,且具有门槛效应[19]。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具有边际生产率递增的特征,数字技术与农产品流通中传统生产要素相融合,可以提升资本、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率,从而有利于实现递增的规模报酬。而数字经济的数据信息跨时空传递特征也能够打破农产品在区域间流通的信息壁垒,促进农产品市场一体化。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技术应用和转化、知识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从而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这使得农产品流通业在更广泛区域内可以享受创新能力提升带来的红利。包括冷链物流技术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农产品溯源技术等在内的流通领域的创新发展加速了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并且,这种促进作用还会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产生边际递增效应。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具有边际效应递增的非线性特征。
从区域层面来说,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要解决跨区域流通存在障碍、农产品区域流通结构性短缺及农产品市场分割等核心问题[20-21]。而数字经济具有跨时空信息传播、数据创造及共享等先天优势,有助于缩短时空距离,增强区域间经济活动关联的广度和深度[11]。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改善了区域之间农产品流通信息不对称、资源错配和市场分割等问题,从而产生溢出效应。王文利[22]实证研究发现科技创新对流通产业发展具备正向空间溢出效应,而数字经济蕴含着科技创新这一特征。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具备空间溢出效应。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4:数字经济可以通过空间外溢效应作用于邻近地区的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1.因变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近年来关于测度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文献层出不穷,这些研究主要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23]、互联网发展和数字金融普惠[11]以及数字经济基础环境和应用来测度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网络通信、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农产品流通数字化的重要支撑[2],同时,数字产业规模、盈利能力又为数字经济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因此,本文立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产业发展水平两个维度,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体系,通过熵值法测度指标权重,再结合综合评价法测度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2.自变量: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李崇光[20]和涂洪波[24]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行定量研究比较早。涂洪波[24]认为,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评价体系的构建不能脱离其内涵,应从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出发,构建包含人均农产品流通业总产值、农产品流通业劳动力就业比重、农产品流通业集中化程度、农产品流通业壁垒程度等11个细分指标的评价体系。自2012年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极大改变了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流通领域的创新和变革层出不穷。因此,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理应被赋予新的内涵,其指标体系也相继新增了第三方物流比重、农产品物流配送率、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占比、移动互联网普及率等新兴指标[5],更科学更全面地构建了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指标体系框架。
于海龙等[12]指出,受我国基本国情和农情影响,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批发市场模式仍会是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的主导模式,应警惕过度去批发市场化。可见,我国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绝不能忽视批发市场的作用,有必要加入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成交额这一指标。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缓解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势力不对等及严重制约产销有效衔接等问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也有必要纳入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体系中(如表1所示),并通过熵值法和综合评价法测度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水平。
表1 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3.中介变量:区域创新能力
周小玲等[25]和庄旭东等[26]用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有效发明专利数等单一指标衡量区域创新能力,但区域创新能力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既关乎地区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又要考虑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能力。因此,本文从创新资源、创新产出、创新质量、创新活力四个维度出发,构建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标(如表2所示),并通过逐层纵横向拉开档次法测度指标权重和发展水平。
表2 区域创新能力指标体系及权重
4.控制变量
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可能产生影响的控制变量包括政策支持(Gov)、信息基础设施(Infras)、对外开放(Open)和人力资本(Lab)。其中,政策支持用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来表示;信息基础设施用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表示;对外开放用实际利用外商投资额表示;人力资本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在校学生数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表示。信息基础设施和对外开放采用极值法标准化处理。
本文中农产品批发指农、林、牧、渔产品的批发,农产品零售指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的专门零售[5,27]。数据根据统计年鉴或专业资料汇编计算得来。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企业销售额、固定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等数据均来源于2011—2020年《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①,限额以上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销售额、非自有配送商品购进额、商品购进总额等数据来源于《中国零售和餐饮连锁企业统计年鉴》②,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成交额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年鉴》③,其余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及各省市统计年鉴。
区域创新能力和数字经济测度数据来源于2011—2020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火炬统计年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鉴》《第三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④等,少数缺失指标采用插值法补齐。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1.基准模型
为实证分析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即验证直接传导机制(H1),本文参考赵涛等[11]和俞伯阳[28]的方法,构建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
其中,AgriModi,t表示第i个省市第t年的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Digei,t表示第i个省市第t年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Zi,t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α0为常数项,α1、αc(c=2,3,4,5)为系数估计值,μi表示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固定效应,δt表示不随个体变化的时间固定效应。
2.中介效应模型
除了直接传导机制外,还应考虑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间接作用机制,即对H2中提出的区域创新能力是否为中介变量进行检验。本文参考卫平等[29]的方法,运用逐步回归法和Sobel检验进行中介效应分析,构建中介效应模型:
其中,Innoi,t表示第i个省市第t年的区域创新能力,φ0、γ0为常数项,φ1、γ1、γ2和φc(c=2,3,4,5)、γc(c=3,4,5,6)为系数估计值,γ1表示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直接效应,φ1×γ2代表间接效应,α1=φ1×γ2+γ1为总效应,并通过α1、φ1、γ1、γ2的显著性判断中介效应是否存在。若均显著,则说明模型存在部分中介效应;若仅γ1不显著,则说明模型存在完全中介效应。中介效应的存在表明数字经济不仅直接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还会通过区域创新能力这一中间机制间接影响现代化进程。
3.面板门槛模型
数据要素具有边际效应递增的特征,因此,应分析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是否存在非线性特征,以及在区域创新能力调节下,这种非线性特征是否仍然存在(H3)。本文参考赵涛等[11]和张贺等[30]的方法,构建面板门槛模型:
其中,τ0为常数项,τ1、τ2、τc(c=3,4,5,6)为系数估计值,Adji,t代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创新能力等门槛变量,I(·)为指示函数,取值为1或0。
4.空间滞后模型
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缺乏空间上的实证证据,因此,进一步讨论长江经济带整体以及上、中、下游不同区域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空间溢出效应(H4)。本文参考孙畅等[31]的研究,将基准模型拓展为空间滞后模型:
其中,ϑ0为常数项,τ1、ϑ1、ϑc(c= 2,3,4,5)为系数估计值,ρ表示空间自相关系数,W表示空间权重矩阵。
表4 报告了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基准回归结果,模型1和模型2为根据基准模型对样本进行时间空间双固定效应下的面板数据回归结果。据模型1可知,在不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数字经济发展水平(Dige)的估计系数为0.106,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在加入了控制变量的模型2中,数字经济的影响系数和显著性均得到增强,H1得到证实。政策支持(Gov)、信息基础设施(Infras)与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有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现阶段的政策扶持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并未有效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以实际利用外商投资额衡量的对外开放(Open)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长江经济带外来资本投资和贸易开放能够明显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人力资本(Lab)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也显著为正,且估计系数大于对外开放的估计系数,表明地区高水平人才聚集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推动作用大于外来资本投资。
表4 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基准回归结果
1.实证结果分析
表5 报告了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作用机制的实证检验结果。模型1 至模型3 分别为根据基准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对样本进行回归的结果。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创新能力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且通过了Sobel 检验,验证了中介效应的存在。模型1显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作用系数为0.151,表明总效应α1为0.151。模型2和模型3加入了中介变量区域创新能力,结果显示在控制了区域创新能力的情况下,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直接效应γ1为0.092;当区域创新能力作为中间机制时,间接效应φ1×γ2为0.060,H2得到验证。
2.稳健性检验
中介效应模型的检验结果(表6)表明,区域创新能力在数字经济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检验该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采取替换核心解释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参考李研[32]的研究,采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标表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并用第三产业增加值指数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平减,再用极值法对平减后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替换后,仍然采用该方法进行回归检验,检验步骤同表5。结果表明,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后区域创新能力的中介效应仍然存在,H2保持稳健。
表5 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作用机制的检验结果
表6 中介效应稳健性检验结果
本文采用面板门槛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分别将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创新能力作为门槛变量,经过自助法反复抽样500 次后,发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创新能力门槛变量均显著通过了单一门槛,未通过双重门槛检验。根据表7 可知,将数字经济作为门槛变量,当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小于0.414时,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系数值为0.482,当其大于0.414 时,该影响系数上升为0.642,这说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促进作用不断增强。从区域创新能力作为门槛变量来看,当其小于1.893 时,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系数值为0.225,当其大于1.893 时,该影响系数上升为0.426。由此可知,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存在边际效应递增的非线性特征,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不仅受到自身水平的作用,也存在区域创新能力产生的调节作用,这表明数字经济与区域创新能力逐渐成为地区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双重驱动力。因此,H3得到验证。
表7 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非线性效应检验结果
为了验证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空间溢出效应,本文通过空间滞后模型(模型5)进行实证检验。在分析之前,需要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两个变量进行空间相关性检验,本文采用莫兰指数(Moran'sI)分别计算经济距离空间权重矩阵和邻近矩阵下变量的空间自相关系数。如表8所示,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均存在正向空间自相关性,适用空间模型。
表8 空间相关性检验结果
选取模型需要通过拉格朗日乘子(Lagrange Multiplier,LM)检验、豪斯曼(Hausman)检验、沃尔德(Wald)和似然比(Likelihood Ratio,LR)检验[11]。表9 显示,在经济距离权重矩阵和邻近矩阵下,均选择空间固定效应下的空间滞后模型,且模型1和模型2的回归系数在作用方向、作用大小和显著性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即数字经济发展能够加快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开放、人力资本都能支撑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
表9 数字产业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空间模型的回归结果
由于空间滞后模型结果无法准确估计变量的空间溢出效应,为检验H4,还需要对估计结果进行效应分解。根据表10 可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溢出效应均显著为正,表明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空间溢出效应显著存在,H4 得到验证。不难发现,数字经济影响现代化的间接效应显著小于直接效应,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在于我国数字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地区间差异显著,长江经济带下游地区浙江、江苏、上海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中、上游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沿长三角城市群向泛长三角区域辐射[33],但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差异等因素影响,这种辐射效应有待提高,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局面尚未形成。此外,在邻近矩阵下,信息基础设施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溢出效应尚不显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载体,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目前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溢出效应和辐射效应较小的问题。
表10 效应分解结果
从数字经济和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水平测度结果来看,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⑤区域差异明显,下游地区整体水平高于中、上游地区。因此,本文进一步分析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区域异质性。根据表11 可知,长江上、中游地区的空间滞后LM检验值、稳健的空间滞后LM检验值、空间误差LM检验值、稳健的空间误差LM检验值均不显著,表明不存在空间相关性,退回到传统OLS 模型,长江上游地区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具有显著作用,在中游地区该作用不显著,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信息化程度低、流通业壁垒、流通里程强度低(分析指标体系数据得出)是制约长江上游地区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主要因素,而数字经济凭借跨时空信息传输与处理、低交易成本等优势,改善上游地区信息化水平不高、交通基础设施较落后等问题,推动农产品流通现代化。长江下游地区选择邻近权重矩阵下的空间滞后模型,并且效应分解结果显示具备显著空间溢出效应,这表明长江下游地区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出现了空间集聚特征。
表11 数字经济影响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区域异质性检验
数字技术应用、数据生产要素投入、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数字金融创新发展重塑了传统农产品流通中的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格局,本文立足于这一事实,从区域创新能力视角出发,基于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11 个省市数据,采用中介效应模型、面板门槛模型和空间滞后模型,实证检验了数字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和作用机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发展显著推动了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但上、中、下游不同区域差异显著,中游地区数字经济的促进作用不显著。
第二,区域创新能力在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路径中发挥正向中介效应。其间接效应和直接效应分别为0.060和0.092,间接效应占比39.74%,这表明数字经济能够通过提升区域创新能力间接加速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并通过了稳健性检验。
第三,数字经济和区域创新能力的单一门槛值分别为0.414 和1.893,当超过门槛值时,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存在边际效应递增的非线性特征,数字经济对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影响不仅受到自身水平的作用,还具有区域创新能力产生的调节作用。数字经济与区域创新能力正在成为地区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双重驱动力。区域创新能力的引入,使数字经济与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关系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内容更加丰富。
第四,在长江经济带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中,数字经济具有空间溢出效应,这表明数字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区域内农产品流通创新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
第五,区域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长江下游地区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具有空间集聚性特征,上游和中游地区尚未出现空间集聚性特征,这表明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创新协调发展格局尚未形成。
上述结论为长江经济带制定区域发展策略提供了经验证据和参考借鉴。
第一,数字化变革催生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新发展动能,要加大数字经济、数字乡村建设投资,加快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技术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结合进程,推动农产品生产方式、流通模式和交易方式变革,实现传统农产品流通产业向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第二,数字经济和区域创新能力正在成为长江经济带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双重驱动力,要加大数据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聚力数字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实现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跃迁式发展。
第三,在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不同区域实行差异化、精准施策的发展战略,增强数字经济对邻近区域的空间溢出效应和辐射力,形成农产品流通区域一体化格局。
第四,完善长江经济带农产品流通区域协作机制,强化地区间农委商委合作机制,联合长江流域地方政府、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建立长江经济带农产品流通联盟,形成以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为核心的三大农产品聚集和协调中心,加强区域协作。
第五,长江经济带贯穿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地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差异显著。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对流通相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信息化是数字经济特征之一,要想打破区域间农产品流通壁垒,发挥信息基础设施的溢出效应,必须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弥补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差距,加快农产品流通数字化、信息化变革。
第六,在区域内部搭建共赢产业联盟,优化各城市农产品流通相关产业布局,形成区域内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空间集聚格局,积极融入长江下游集聚发展进程。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https://data.cnki.net/yearbook/Single/N202012 0296。
②数据来源于https://data.cnki.net/yearbook/Single/N202102 0045。
③数据来源于https://data.cnki.net/yearbook/Single/N202012 0056。
④数据来源于https://data.cnki.net/Yearbook/Navi?type=type&code=A。
⑤长江上游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长江下游地区包括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