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林
上期我们谈到,实施教育惩戒时教师最担心的是“不敢惹的家长”与“惹不起的孩子”。这样看来,家长和学生似乎都站在了教师的对立面,形成了一个“三足鼎立”的态势。如何建立教育惩戒的“统一战线”,变“对手”为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聊的话题。
我们先来看一个关系图:
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家长和教师可谓是“左膀右臂”,护佑引领着孩子们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了一起”。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先后有12处提及“家长”二字。在下面的规定中,还特别指出了家长在教育惩戒中要发挥的作用:
第五条中: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中: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十条中: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这就意味着,家长也是教育惩戒的实施者之一。如何借力家长,形成“统一战线”呢?郑英老师讲过这样一件事:
“我们班的惩戒规则,还为学生在家中所犯的错误(如恶语顶撞父母)提供惩戒参考。家长一旦将孩子的行为反馈给我,我就无条件地扮演‘第三人’,积极搭桥牵线,让父母与孩子重归于好;有时也积极支持父母实施一些惩戒措施,例如减少孩子的零花钱、取消带孩子出游的计划、减少孩子看电视或玩电脑的时间,等等。当然,有时我也会主动联系家长,据实反映学生犯错误的经过,提出家庭惩戒的具体方式,让家长成为惩戒的监督者。如此一来,家校一条心,家长的作用便能得到充分发挥。”
学校的教育惩戒延伸到家庭惩戒,会让学生懂得规则处处存在,无论在哪里,自己都必须为所犯的错误承担责任。同时,也避免了家长只听孩子一面之词,成为教师的对立面。教师和父母不同的角色扮演,会让教育的作用更大化。所以,在实施教育惩戒时,教师一定要让家长参与到班级管理和班级活动中,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
截至目前,我们的“统一战线”已经有了第一位“盟友”。第二位“盟友”该是谁呢?学生,必须是学生。
2017年,我曾邀请河南省学术带头人安阳市第七中学的王莉老师来张家口培训班主任,王老师的一个观点我至今奉为“宝典”:必须走民主的程序,要像通过宪法一样通过班规。
王莉老师建议:班规的出台一定要从“底层做起”,先由全体学生提议案、提要求、定规矩,可多可少,可深可浅;然后班主任再做补充提议。这些提议是散乱的、无序的,最后由班委会汇总成一个“草案”,或者叫“讨论稿”,再拿到全班讨论、修改、添加或删减,最后达成一致,举手表决,郑重通过。这个过程的每一步都不要省略!这样,班规是学生制订的,学生都了然于胸。不要怕麻烦,考虑得越细致,程序越复杂,班规的权威性就越强。
班规确定后,建议老师们一定要让学生和家长签字,这相当于承诺与宣誓。签字后,就意味着:我了解了班规制度;我同意制订的内容;我必须遵守这些规则。俗话说,“防患于未然”“丑话要说在前面”,就是这个道理。
班规不只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激励。每一个学生都是鲜活的生命,你不尊重、理解他们,惩戒就会无效。让学生参与班规制订,让学生自我管理,就是促使学生心智自觉开启,这时的成长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长,这样的惩戒才有了真正的教育意义。
看到此处,我相信很多老师已经有所感悟了。如果家长助力守纪,学生心中有纪,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时就会顺理成章,事半功倍。
到这个时候,我们统一战线的“策划者”——教师该出手了。在此,老潘提两个建议:
一是“没商量”。要知道,学生所犯的错误90%都是明知故犯。对其实施教育惩戒,依据是自己参与制订的、签了字的、清晰合理存在的规则,有因有果,有理有据。执行规则就是让学生树立一种法律意识。所以,很多时候不需要苦口婆心、动之以情,只需要说到做到,让学生学会担当与负责。目前,很多老师惩戒的误区之一就是妈妈式的唠叨,反复说理,重复无数,学生渐渐免疫。因此,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必须让学生和家长见到老师的决心和认真态度,规矩才能执行下去,教育惩戒才能真正有效。
二是“有商量”。要知道,惩戒不是万能的,对于学生的思想意识、上进心、价值观等问题,教育惩戒就很难起到作用;而那些有问题的孩子一些令人讨厌的行为,往往又与这些孩子希望受到关注的心理需求相关,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背后原因往往更是千差万别……所以,实施惩戒时还要视具体情况灵活把握,保持一定的弹性。苏霍姆林斯基说:“某一教育真理,用在这种情况下是正确的,而用在另一种情况下就可能不起作用,用在第三种情况下甚至会是荒谬的。”所以,亲爱的老师们,作为一位真正的教育者,我们要学会以教育学的眼光看孩子。不但要意识到正在成长的学生的存在和诉求,还要学会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处理问题,更要学会迂回前进。如何有智慧地实施惩戒教育呢?我们下一期接着聊。
(提笔时,更多的是对往事的回忆。回忆起第一次拿到郑英老师的《班主任,可以做得这么有滋味》爱不释手读了两遍,回忆起收到王莉老师的赠书《扶年轻班主任上马》,同时收到的还有那份殷殷的教育情怀。一群喜欢教育的人一起守候着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