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芮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医院,邹城,273500)
耳鸣是患者在缺乏外部声源的情况下,耳内或颅内产生嗡嗡、嘶鸣等不成形的异常声幻觉。这种声音感觉可以是1种或1种以上,并且持续一定的时间。
耳鸣本身并不是一种疾病,它是一些疾病的症状。人可以出现生理性耳鸣,当耳鸣超过了生理限度,就成为症状性耳鸣。听力下降的患者常伴发耳鸣,耳鸣往往是听力系统出现障碍或者紊乱的一种症状表现。耳鸣属于耳鼻喉科临床常见病,该疾病较难治愈,长期严重持续的耳鸣给患者带来了生活和工作上的困扰,患者容易出现焦虑和烦躁等不良心理、生理反应,进一步影响睡眠状态,使睡眠质量不断下降,从而导致病症恢复缓慢甚至出现病情加重的情况[1]。长期的不健康生活方式也会加重病情的发展,如睡觉睡得太晚、晚餐吃得太丰富、缺乏锻炼等都会导致睡眠状态的不稳定,进一步降低患者的睡眠质量[2]。调整不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睡眠和饮食习惯,可以有效地改善耳鸣症状[3]。本研究选取我院收治的难治性耳鸣患者80例作为研究对象,观察调整生活方式对难治性耳鸣患者睡眠质量的影响,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山东省邹城市人民医院收治的难治性耳鸣患者8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0例。对照组中男21例,女19例,年龄22~75岁,平均年龄(40.6±2.5)岁,病程4个月至4年,平均病程(1.8±0.4)年。观察组中男23例,女17例,年龄25~75岁,平均年龄(38.6±2.9)岁,病程5个月至4年,平均病程(1.6±0.6)年。2组患者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过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并经患者及其家属知情同意。
1.2 纳入标准 1)经临床诊断,患病时间在6个月及以上的患者;2)伴随听力不佳、眩晕等症状的患者;3)出现耳鸣为主要症状的患者;4)在本研究治疗中,未接受其他干预治疗的患者;5)所有患者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患者及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
1.3 排除标准 1)因鼻咽癌以及听神经瘤等疾病引发耳鸣的患者;2)因外耳或者中耳病变引起耳鸣的患者;3)合并严重肝、肾等重大器质性器官损伤的患者;4)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等,不能正常沟通的患者;5)不能按照医生医嘱进行治疗的患者。
1.4 研究方法
1.4.1 对照组患者不改变生活方式 对照组在实施常规药物及护理治疗后,还按原来的生活方式生活,不做任何的改变。
1.4.2 观察组患者调整生活方式 观察组患者在采用常规药物及护理治疗后,调整原来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让其有目的、有规划、有系统地进行转换。创造舒适、安静、整洁的病房环境,保证病房光线的柔和,保持病房空气清新;叮嘱患者穿着棉质衣物,采用静坐的舒适方式,双臂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双肩保持放松状态,两腿之间的距离以患者的舒适度为最佳距离;给予专业护士对患者进行局部放松按摩,边按摩边跟患者轻柔说话,让其进入最放松的状态;改变其睡眠作息时间,睡前远离咖啡和尼古丁,下午进行过适当的锻炼,尽量减少白天的睡眠时间,睡觉之前可洗热水澡,有助于放松肌肉,帮助患者进入睡眠[4-5]。
1.5 观察指标 采用抑郁自评量表(Self-rating Depression Scale,SDS)、焦虑自评量表(Self-rating Anxiety Scale,SAS)比较2组患者护理前后焦虑及抑郁的改善情况,采用健康调查简表(The MOS Item Short From Health Survey,SF-36)比较2组患者护理前后精神状态、生理功能以及社会功能的变化,同时比较2组患者对睡眠质量的满意度。
1.6 疗效判定标准 采用睡眠状况自评量表对患者进行测评,根据睡眠质量自评量表观察治疗前后的变化不同[6],调查患者对于睡眠质量的满意度情况。非常满意:病情得到有效控制,患者能够进入深度睡眠的状态。满意:病情得到基本控制,每晚浅眠后能够进入深眠状态。不满意:病情无改善,睡眠以失眠和浅眠居多,甚至加重紧张焦虑的情绪。
2.1 2组患者睡眠质量满意度比较 护理干预后,观察组患者护理满意度显著高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患者睡眠质量满意度比较[例(%)]
2.2 2组患者干预前后SAS评分以及SDS评分比较 生活方式调整后,观察组SAS、SDS评分均显著低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2。
表2 2组患者干预前后SAS评分以及SDS评分比较分)
2.3 2组患者干预前后SF-36评分比较 干预后,2组患者精神状态、生理功能以及社会功能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3。
表3 2组患者干预前后SF-36评分比较分)
耳鸣是指在没有外界刺激的条件下,所产生的异常声音感觉,由多种原因引起,病因较为复杂。难治性耳鸣是临床常见的一种自觉症状,就诊时症状常表现为耳鸣不歇、夜不能眠、心烦气躁等,如果症状持续,则会出现眩晕、听损、头痛等伴随症状,极易使患者产生焦躁不安、自卑、孤僻等负面情绪,降低睡眠质量,对患者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7]。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疾病的治疗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患者由于耳鸣造成情绪和精神状态的变化,也由于不良的生活习惯进而加重耳鸣反复发作[8]。
调整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来改变睡眠状态,提高睡眠质量,对疾病也会有很大的改善作用。调整生活方式主要包括改变睡眠时间,尽量在晚间10点左右入睡,12点到1点进入深度睡眠状态;控制饮食习惯,以清淡为主,适量就好;减少白天的睡眠时间,以30 min左右为宜;增加锻炼时间,以下午进行体育锻炼为主[9]。调整生活方式可有效缓解患者消极情绪,增加患者依从性,提升治疗效果,调动患者积极性[10],使其保持良好的睡眠状态,提高生命质量。
本研究结果显示,护理后,观察组SAS评分、SDS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观察组精神状态、生理功能以及社会功能分值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观察组睡眠质量满意度显著高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证明调整生活方式对睡眠质量的改善有积极的作用,有规划、有目的、有系统的知识和技术,能够帮助患者消除和减轻由此带来的其他疾病。生活方式调整后,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SAS、SDS评分表现为降低,并且观察组显然较对照组低,表明患者焦虑、抑郁情绪有所改善,减少消极情况的产生,对患者疾病恢复具有重要意义,这与杨花荣等[11]的研究结果相似,针对患者疾病特征,调整生活方式,保持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消除紧张情绪,更利于患者提高睡眠质量[12-13]。
综上所述,调整生活方式对难治性耳鸣患者睡眠质量的影响深远,临床疗效显著,可以有效改善患者睡眠质量,缓解患者的焦虑、抑郁等负性情绪,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