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玲 赵 鑫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辽宁大连 116026)
近年来,逆全球化与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冲击了全球经贸发展,大国竞争时代下,中美贸易摩擦呈现长期化趋势,WTO 争端解决机制逐渐陷入瘫痪,2020年新冠疫情又使国家间经贸往来受阻,在此背景之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成功签署为世界带来曙光。RCEP作为当今世界规模最大、涵盖人口最多的自贸协定,在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盟十国间,通过最大限度地消除贸易壁垒,实现高层次经贸合作。但RCEP内部国家经济结构性冲突严重,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甚至差异性很大,因此,RCEP是否能够真正发挥其原产地规则协定的作用?RCEP 实施效果能够发挥到什么样的程度?这些问题都值得一探究竟。同时,RCEP 协定的正式生效,也将给美国带来一定的压力,美方后续的行动也将使中国未来对外贸易发展更加不确定。从另一方面来看,RCEP 区域内成员国间的多元性也是一种优势,这种更为柔性的规则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可以创造更多的发展动力。RCEP 的签署标志着全球经济重心正在逐步向亚太地区转移,当前的RCEP 是促使区域贸易自由化发展的起点,而不是终点。本文将在RCEP 的背景下分析未来中韩的经贸合作,以期寻找新形势下两国共同发展的利益交互点,探索双边经贸合作发展的新模式。
中韩两国经贸关系紧密,双边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双边贸易额从2007年的1601.73 亿美元上升到2020年的2213.74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73%。2020年数据显示,韩国是中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而中国是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经贸关系不断深化发展。从1992年开始,韩国向中国主要出口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中国则主要向韩国出口低端制成品,两国形成了结构性互补贸易。但是,伴随中国生产力飞速发展,生产模式不断升级,两国间贸易逐渐由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转变,同类产品的竞争性也显著上升。本文首先从测算中韩贸易结合度指数方面来分析两国间的贸易关系,接着利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编码的十类产品的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分析中国与韩国在初级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上的贸易发展现状,最后通过构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分析RCEP 背景下中韩双边的贸易发展潜力,以探究中韩两国如何应对当前复杂的国际经贸形势,从而共同推动两国未来贸易合作的高质量、高水平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RCEP 是当前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从产生伊始就成为国内外学者广泛关注的话题。李昕、关会娟、蔡小芳(2017)[1]从价值链的角度出发研究了TPP 与RCEP 这两大亚太合作机制,认为二者都能使成员国贸易额提高、国内GDP 水平提升、社会福利效应显著,在TPP 与RCEP 基础上全球价值链向更广更深方向的发展符合我国整体发展的需要;廖万红、孙子婷(2019)[2]通过建立贸易便利化测算系统,测算了国家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认为RCEP 内部东盟国家与非东盟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差异较大,而更高程度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能够增加国家间的贸易流量;张洛愉、周玲玲(2021)[3]以GTAP模型验证了RCEP的成立为我国宏观经济带来了积极影响,加速了贸易自由化。
中韩两国一直是对东亚经贸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国家,同时也是RCEP的两个重要成员国,中韩两国自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发展一直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重视。2015年中韩FTA 的达成,使两国间的经贸合作水平得到了质的飞跃,由此对于中韩贸易发展的研究也深度展开。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现有的研究大多是从贸易结构的角度出发分析中韩贸易问题:李博英(2019)[4]以显示比较优势理论和贸易结构分析法对中韩贸易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中韩间商品出口优势增强,两国货物贸易差异大、互补性强,双方在贸易结构上都有所调整与优化,但商品竞争日益激烈;李新(2021)[5]认为RCEP 将对中国区域价值链重构产生双重影响,其中就包括中韩之间潜在的结构性冲突,中国向高端制造业转型冲击了韩国高端制造业在RCEP 区域内的地位,这将导致中韩之间产生激烈的贸易竞争;刘文(2021)[6]从协定内容出发,分析了RCEP 对中日韩区域内价值链重塑的重要作用,协定生效将进一步释放中韩两国产业和贸易的合作潜力,拓宽中韩FTA 红利空间。众多学者从不同视角分析中韩经贸关系,大多研究结论表明,两国贸易潜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
在研究方法上,众多学者应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来测算国家间的贸易效率与贸易潜力:吕晓英、孙致陆和李先德(2020)[7]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分析了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出口的效率与潜力,指出2002-2017年间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出口效率波动较大,中国的农产品出口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湛谌、贾净雪(2020)[8]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分析了中国与东北亚地区的贸易潜力,认为当前中韩贸易竞争性强,贸易效率高,存在一定的拓展空间,应进一步加强贸易合作;秦炳涛、王唯一等(2020)[9]基于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计算了中国与RCEP 成员国间的贸易效率,指出当前中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效率较低,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综上所述,当前已有文献系统地分析了RCEP 给各成员国甚至整个东亚地区所带来的一系列经贸影响,证实了RCEP 协定生效将促进成员国的贸易便利化以及贸易成本的下降,从而拉动区域内经济增长。同时,中国与韩国作为RCEP 的重要成员国,经贸往来频繁,贸易竞争与互补的关系也使双边贸易存在一定的扩展空间。本文基于RCEP 生效的背景,分析中韩贸易发展现状,并引入RCEP 成员国的数据作为样本,构建了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测算出当前中韩贸易发展潜力,并就未来如何稳健发展中韩双边贸易合作提出对策建议。
本文首先引入贸易结合度指标来测度中韩贸易依存关系,在此基础上利用两国出口产品的相似性指数,进一步度量中韩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并分析双方各自在商品结构上的竞争优势,据此为测算中韩双边贸易潜力提供现实基础和数据支撑。
贸易结合度指数(TI)①贸易结合度指数(TI): TIij =(Xij/Xi)/(Mj/Mw)公式中的Xi表示i国的出口总额,Xij表示为i国对于j 国的出口贸易额,Mj表示j 国的进口总额,Mw 表示世界进口总额。TIij<1 表明i国对j 国在贸易方面联系松散,TIij>1 表明i国对j 国在贸易方面联系紧密。是被广泛应用于衡量一国对另一国贸易依赖程度的指标。中国对韩国的TI指数为中国出口韩国的贸易额占中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与韩国进口总额占世界进口总额比重的比值,韩国对中国TI指数同理,测算公式如下:
本文测算出的中韩TI指数如表1所示:
表1 2007-2020年中韩双边TI指数
从表1可知,中韩两国在2007-2020年的贸易结合度指数均大于1,中国与韩国互为重要的出口市场,双边贸易联系紧密,同时,各年份韩国对中国TI指数远高于中国对韩国的TI指数,表明韩国对于中国的贸易依赖度更高。总体上双边TI 指数都在波动中呈现下降趋势,中韩贸易结合度由强转弱。
中韩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ESI)①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公式中的i表示中国,j 表示韩国, ESI(ij,n)表示中国和韩国相互出口商品结构的产品相似性指数,表示中国出口到韩国的第k种商品所占比例,表示韩国出口到中国的第k种商品所占的比例,该指数的取值区间为[0,100]。如果计算出的指数结果越趋近于0,表明中韩两国间贸易商品结构相似性越小,此时贸易互补性也就越强;如果计算出的指数结果越趋近于100,表明中韩两国间贸易商品机构相似性越大,此时贸易竞争性也就越强。可以从出口商品结构上分析两国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本文选用SITC②国际贸易分类标准(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即SITC)作为国际上通用的对国际贸易商品统计与分类的方法,为国内外学者广泛应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将国际贸易产品分为十大类:SITC0食品和活畜;SITC1饮料和烟草;SITC2粗材料;SITC3矿物燃料、润滑剂和相关材料;SITC4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SITC5化学品及有关产品;SITC6主要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SITC7机械和运输设备;SITC8杂项制品;SITC9未分类的其他产品。其中SITC0、SITC1、SITC2、SITC3、SITC4为初级产品,SITC5、SITC7为资本密集型产品,SITC6、SITC8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商品分类方法测算,便于对中韩两国相互出口的贸易进行横向比较分析,测算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的公式如下:
2007-2020年中韩两国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测算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2007-2020年中韩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
由表2可知,2007-2020年中韩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在不同商品上数值差额较大。通过进一步计算可知,由SITC0、SITC1、SITC2、SITC3、SITC4 构成的初级产品整体均值为0.57,这表明中韩两国在初级产品领域相似性指数很低,初级产品贸易的互补性较强。SITC5 化学品及有关产品的出口相似性指数均值为6.27,且存在上升趋势。SITC7 机械和运输设备产品出口相似性指数最高,均值为32.26,以2012年为节点先递减后逐渐升高,上升幅度较大,2019年该类产品的出口相似性指数达到峰值40.29。以SITC5和SITC7构成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相似性指数均值为19.26,表明两国在资本密集型产品尤其是机械和运输设备产品上的贸易具有一定的竞争性。SITC6 制成品和SITC8 杂项制品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呈现递减趋势,SITC6下降4.01,SITC8则下降2.65,以这两类商品构成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均值为7.79,两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互补性优势明显。基于计算结果,下文将对中韩初级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本密集型产品的贸易结构作进一步分析。
1.中韩初级产品贸易结构分析。表2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的计算结果表明,中韩在初级产品方面贸易互补性明显。2007-2019年间,中国对韩国出口初级产品额上涨17.66%,2019年达到81.39亿美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国对韩国出口额下降11.59 亿美元。而韩国对中国初级产品出口额增幅更大,2007-2020年上涨36.96%,2018年达到峰值124.27 亿美元。2007-2020年,中韩初级产品领域的中国逆差额如表3所示:
表3 2007-2020年中韩贸易初级产品中国逆差额 (单位:亿美元)
由表3可知,在初级产品贸易上,中国总体处于贸易逆差地位,2007-2020年贸易逆差均值为29.63亿美元,其中,中韩初级产品贸易互补性主要表现在SITC0、SITC4类商品上中国呈顺差状态,SITC1、SITC2、SITC3 类商品上韩国呈顺差状态,在SITC3 产品上韩国贸易顺差较大。中国幅员辽阔,自然资源丰富,农林牧渔业产业可以满足韩国市场需求。但韩国为保护本国农产品,目前进口贸易壁垒较高,在自贸协定之中也将很多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国农产品排除在外。虽然这些限制使中韩间初级产品贸易增速较慢,但由于贸易互补性较强,而且目前有RCEP 协定的加持,韩国已承诺部分农产品对中国实现零关税,因此,未来中韩有望在农产品领域实现进一步的贸易合作。
2.中韩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商品结构分析。从表2可知,由SITC6(主要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和SITC8(杂项制品)构成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相似性指数整体下降趋势明显,两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凸显。中国拥有丰富且成熟的劳动力资源,在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中从2014年起主要是以中国的贸易顺差为主。2007-2020年,中国在中韩劳动密集型产品领域的顺差额如表4所示:
表4 2007-2020年中韩贸易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顺差额 (单位:亿美元)
由表4可知,2007-2020年间,中国对韩国在SITC6 类商品上的贸易顺差额均值达到77.32 亿美元。中国以橡胶制品、软木及木制品、纺纱制品、非金属矿产制品和钢铁制品出口为主,其中钢铁类出口贸易额在14年间的均值为77.56亿美元,贸易顺差额均值为41.13亿美元。而在SITC8杂项制品上,在2007-2017年间主要以中国贸易逆差为主,2018-2020年呈现贸易顺差。韩国由于技术优势,向中国大量出口专业科学控制仪器、摄影仪器设备及其附属品、光学产品及钟表,截至2020年出口总额达到101.58 亿美元,中国的贸易逆差额达59.40 亿美元。其他种类的商品如家具零件、旅游用品、服装及配饰以及鞋类都以中国的贸易顺差为主,这表明中国的劳动力优势与韩国的技术优势形成互补关系。
3.中韩资本密集型产品贸易商品结构分析。在资本密集型产品贸易中,中国一直呈现巨额逆差状态,这也是构成中国在中韩贸易中长期处于逆差地位的主要原因。2020年韩国对中国出口的资本密集型产品贸易额占其对中国出口总量的88.90%,中国在SITC5 和SITC7 这两类商品的贸易逆差总额达312.42亿美元,韩国的贸易优势地位稳固。由表5可知,2007-2020年间SITC5类商品的中国贸易逆差额均值为164.15亿美元,SITC7类商品的贸易逆差额均值为205.88亿美元。
表5 2007-2020年中韩贸易中国资本密集型产品逆差额 (单位:亿美元)
韩国对中国出口的SITC5 类商品中,占比最高的商品为有机化工产品和初级形状塑料;中国对韩国出口中,占比最高的商品为有机化工产品、无机化工产品和化学材料及制品。虽然中韩两国相互出口有机化工产品,但从贸易量来看,中国的贸易逆差在14年间的均值为91.33 亿美元。SITC7类商品是韩国最具优势的产品,也是中国对韩贸易逆差额最大的商品类别,其中,发电机械设备、个别工业专用机械、金属加工机械、电气机械和道路汽车等占据完全贸易优势地位,2020年在SITC7 产品贸易中占比高达79.83%,2020年中国以上各类产品的贸易逆差总额高达234.38 亿美元。而在一般工业机械设备和零件、办公室机器和自动资料处理仪器、电信和录音及音响设备和仪器上,中国对韩国则保持贸易顺差。
基于前文的分析,可以发现2007-2020年间中韩贸易关系紧密,韩国对中国的贸易依存程度较高,但双方的贸易结合度也在整体上出现了下降趋势。14年来,中韩贸易互补性较强,中国在双边贸易中处于贸易逆差地位,少数顺差存在于初级产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领域。中国经济发展与高科技产业核心能力的提高,导致近年来两国贸易互补性逐渐下降,竞争性逐渐加强,但双方贸易合作关系依然稳固。接下来,通过实证研究来测算两国贸易发展潜力。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将随机扰动项分为随机误差项和非负的技术非效率项,在对双边贸易进行估算时,可以有效区分影响贸易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其模型的基本设定如下:
i国对于j国的出口为:
其中,Tijt表示i国对j国第t年的贸易额,x表示影响贸易额的“自然因素”,如两国经济总量、地理空间距离等,α0是截距项,v是残差,μ是由“人为因素”构成的非负的贸易非效率项,如自贸协定、贸易自由度等。由于存在个体非效率项异质性的影响因素,因此假设非效率项μ服从半正态分布或截断正态分布,其分布特征如下:
其中,zijt为影响非效率项的外生变量,γ为对应的系数,因此i国对j国第t年的实际贸易量Tijt、在前沿水平上的潜在贸易量Ti*jt、以及二者间的比值即贸易效率TEijt的具体表示如下:
其中,TPijt为贸易潜力,TEijt的取值范围在[0,1]之间,当μ=0 时,TE=1,此时不存在贸易非效率,实际贸易额恰好等于潜在贸易额;当μ>0 时,TE<1,说明存在贸易非效率项,μ越大说明效率损失程度越高,贸易效率提升的空间越大,即贸易潜力越大。
其中,θ反映的是贸易非效率项占随机扰动项的比例,θ越趋近于1,说明贸易非效率项的影响作用越大,选择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效果就越好。本文通过构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来估计初级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中韩贸易潜力:
其中,lnTijkt表示i国和j国在第t年k类产品双边贸易额的对数,lnGit表示第t年i国GDP值的对数,lnGjt表示第t年j国GDP值的对数,GDP代表该国经济规模,经济规模越大,进出口贸易潜力越大;lnPGijt表示两国人均GDP 之差绝对值的对数,根据林德的需求偏好相似理论,收入水平决定需求偏好,人均GDP值之差越小,两国之间进行产业内贸易的可能性越大;OPijkt表示第t年j国k类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其GDP 的比重,一国贸易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越高,贸易潜力越大;lnDij表示i国与j国首都间球面距离的对数,距离反映贸易阻力,距离越近,贸易成本越低,越能促进两国的贸易增长。
在贸易非效率模型的构建上,主要考虑国家间经济的相关性、数据的可获得性和适用性,选取变量包括:国家间是否签订自贸协定的虚拟变量FTA、航空货运量的对数 lnAGCijt、货柜码头吞吐量的对数 lnCTTijt以及经济自由度指数FEI,具体模型如下: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中的贸易额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GDP数据与人均GDP差额来源于世界银行,距离变量数据来源于www.geobytes.com 网站中的距离计算器。贸易非效率模型中的FTA 来源于商务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航空货运量与货柜码头的吞吐量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经济自由度指数来源于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发布的经济自由度数据库。文章主要选取了RCEP成员国在2007-2019年的相关数据作为回归样本,其中由于老挝、缅甸和越南的部分数据缺失,故选取中国与其他12个贸易伙伴的数据构建模型,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6所示:
表6 模型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采用Frontier4.1软件进行实证分析,对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与贸易非效率模型进行回归估计。非效率项服从截断正态分布,其θ值为0.822,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表明贸易非效率项存在,表7为模型的回归结果:
表7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回归结果
从表7的估计结果来看,对于随机前沿部分所选取的变量除航空货运量以外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中中国的GDP 上升1%,推动双边贸易额上升0.33%;贸易伙伴国的GDP 上升1%,推动双边贸易额上升0.91%;人均GDP 差额上升1%,双边贸易额将下降0.09%;贸易伙伴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上升1%,双边贸易额将上升0.77%;距离变量将会阻碍双边贸易,其弹性系数为-0.29。对于贸易非效率部分,双边自贸协定的达成将有利于提高国家间的经贸合作。港口码头货运量对双边贸易额的正向影响较为显著,这也印证了海运贸易在RCEP 国家间开展国际贸易的重要性。同时,经济自由化水平越高的国家,同中国的贸易联系也越紧密。但航空货运量与贸易非效率项正相关,说明其不利于双边贸易的发展,原因可能在于模型选取的国家大多为东亚国家,空间上与中国贸易距离较近,航空方式对双边贸易起到的作用反而不明显。
通过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回归结果能够得出理论上贸易值,并可通过实际贸易值与理论贸易值的比较得出贸易效率,根据前文论述,贸易效率越低,双边贸易量提升的空间越大,即贸易潜力越大,根据实证数据测算出的中韩双边贸易潜力如图1所示:
图1 2007-2019年间的中韩贸易潜力
从图1可知,中韩贸易潜力正不断扩大,其中初级产品贸易潜力最大,其次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最后为资本密集型产品。中韩在初级产品上的贸易潜力始终高于5%,2015年起突破11%,主要原因在于农产品、水产品等初级产品一直以来都是韩国的高度敏感产品,即使在2015年达成的中韩自贸协定中也未对该类产品承诺零关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潜力在2015年以前均值为1.48%,2015年之后均值为6.49%,且保持递增趋势,可见自贸协定对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资本密集型产品贸易潜力相对较低,2015-2019年维持在4.01%的水平。由于资本密集型产品是当前中韩贸易中占比最大的一类产品,长期以来形成了以韩国出口占主体,中国进口占主体的贸易格局。中韩资本密集型产品贸易潜力的充分发挥,使得实际值接近于模型预测值,因此,中韩双方需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未来在资本密集型产品上的贸易潜力拓展。
当前中韩贸易潜力需要进一步得到有效释放,双边贸易协定也亟需不断完善。2015年达成的中韩FTA对于双边贸易潜力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初级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的贸易潜力在2015年均有大幅上升。但在FTA 协定中,双方都对部分产品的关税承诺有所保留,如中国未对汽车、机械、化工、钢铁、电子产品等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承诺对韩国实现零关税,韩国也未对农产品、水产品、纺织、汽车等产品承诺对中国实现零关税。但在RCEP 协定中,双方均提出了超出当前FTA产品的关税承诺,如在鹿茸、糊精等农产品方面韩国承诺将对中国实现零关税,在服装、瓷砖等产品上实现部分降税,中国也承诺将在纺织品、不锈钢制品等领域对韩国实现零关税,在发电机、汽车零部件等方面实现部分降税。未来,随着关税降低与区域贸易便利化的发展,中韩双边贸易将持续增长,贸易潜力也将得到有效释放。
综上所述,近年来中韩双边贸易额不断增加,增长速度较快,从双边贸易关系来看,两国贸易关系紧密,虽然贸易依赖程度上有所下降,但从长期来看,两国有望达成更高层次的经贸合作。在贸易地位上,中国仍处于贸易逆差地位,同时两国贸易互补性有所下降,竞争性正逐步加强。在贸易潜力上,2007-2019年中韩整体双边贸易潜力呈现递增态势,并在2015年中韩FTA 生效后,贸易潜力极大增加。具体而言,初级产品贸易的扩展空间较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潜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贸易扩展空间较小。未来,伴随双边关税的进一步降低,中国将为韩国出口领域注入新的活力,缓解韩国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韩国资本密集型产品流入中国市场也会倒逼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两国有望形成良性的贸易合作关系。因此,本文为中韩贸易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充分利用RCEP 协定作为中韩FTA 的补充协定。2015年中韩FTA 协定签署,中国承诺在20年内对韩国实现91%商品的零关税,韩国则承诺对中国实现92%商品的零关税。经过几年的实践,中韩FTA协定带来的贸易红利已大规模释放。而由于中韩两国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并存,双方在贸易中都存在自身的比较优势,此时两国更应该牢牢把握RCEP 协定的新契机,实现互利共赢。由于在FTA 协定中双方都保留了部分商品的关税壁垒,也就保留了一定的贸易潜力,因此,RCEP协定生效后可能优化中韩现有的价值链结构,进而推动两国贸易潜力的进一步释放。
第二,优化双边贸易结构,继续深化两国产业链联系,从整体上提高一体化水平。中韩贸易结构一直保持着相对固定的发展格局,随着中国企业科技水平的提升,两国贸易的互补空间不断缩小,产品竞争性逐渐增强,出口产品的趋同化也诱发了贸易摩擦,因此,贸易合作形式应适时创新,实现从低端纵向分工向高端横向分工的嬗变。中国市场可以为韩国企业提供稳定的营商环境、熟练的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生产资料以及充足的零部件供应,同时,中国企业也可以充分利用韩国的技术优势,在韩国本土设置研发基地,发展更高程度的双向贸易互补关系。基于RCEP 协定,立足区域整体,优化双方产业布局,推进双边贸易平衡,已成为中韩双边推进产业和贸易升级转型的必然选择。
第三,积极挖掘新的贸易合作潜力。中韩两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与资本密集型产品上的贸易发展潜力虽逐年上升,但综合潜力仍然较低,目前两国急需探寻贸易潜力增长的新方式。由于中国市场具有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前景广阔的优势,因此吸引了大批韩国企业到中国投资。当下中国也正处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前沿,中国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将为中韩贸易合作提供全新的模式。两国应进一步发掘在5G、AI、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领域的合作潜力,尤其在5G 时代,中国企业的技术优势可以与韩国丰富的商业化经验形成互补,两国可以共同开拓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空间。
第四,利用RCEP 的区域协定框架,深化中韩第三方市场合作。由于中韩两国在地缘上一衣带水,双边贸易合作开展较早,迄今贸易合作空间几近饱和,因此,两国可以通过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充分发挥两国企业间的互补优势。其实早在2013年中韩就实现了中缅天然气管道项目合作,目前中韩第三方合作已经实现了从基础设施项目到科技金融领域的跨越,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三方”共赢。RCEP 协定的生效,必然在区域内建立起更为完善的规则体系,这也将为中韩两国在RCEP区域内的第三方市场实现经贸合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在RCEP 成功签署的基础上,加快中韩FTA 第二阶段谈判进程,促成中日韩FTA 早日达成。RCEP 协议生效将释放更多红利,从而将进一步拓宽中韩贸易的发展空间,而东亚经济一体化发展大循环也能够推动中韩双边贸易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两国应该基于RCEP 的签署,共同探讨中韩FTA在更新、更高贸易标准下的第二阶段谈判,并且应在当前多边贸易体制受阻、区域经济一体化蓬勃发展的形势下,积极推动中日韩FTA 的建设,同时,也要调节好RCEP 协定同中韩FTA 甚至于未来CPTPP协定间的冲突。
第六,中国应不断提升自主创新水平,掌握贸易主动权。中韩贸易竞争性不断增强,尤其在中高端制造业领域表现得更为明显。近年来世界各国企业争先进行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大了对创新产业的投入,未来中国想要逆转与韩国在中高端制造业领域不对等的贸易地位,就应加快技术创新,突破“卡脖子”技术的瓶颈,不断向“微笑曲线”的两端发展,最大限度发挥中国在5G、AI、新能源等领域的领先优势,给予本土企业更多的研发自主权,在基础技术研发与人才引进培养上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从而推进中国产业更新换代,强化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