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亚迪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山东 菏泽,274000)
哮喘隶属呼吸道疾病范畴,发病多与呼吸道炎性反应有关,具有咳嗽、呼吸困难及急促等表现,通常状况下可自行缓解。重症哮喘是哮喘症状未能及时缓解,使疾病发展,有病情严重、进展迅速等特点,多因呼吸道炎性反应所引起,伴低氧血症、吸入性肺炎、呼吸衰竭及心律失常等并发症,其中呼吸衰竭最为常见。患者发病后,常常伴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语言障碍,甚至部分患者出现盗汗、焦躁等症状,倘若未能及时治疗,易引发呼吸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因此需辅以及时、有效治疗。甲泼尼龙结合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相对有效,但重症哮喘并发呼吸衰竭患者发病急骤,且病情严重,仅采取药物治疗起效较为缓慢,倘若药物未在有效时间内发挥作用,极易对患者生命造成威胁。甲泼尼龙、异丙托溴铵均为临床治疗常见药物,效果较好,但在具体治疗过程中会使气体交换功能发生改变,因此还需引进辅助机械通气技术,以保证临床疗效,稳定生命体征。机械通气原理在于基于呼吸机辅助下,使气道通畅,维持通气与氧合功能,以防缺氧、CO蓄积体内等事件发生。现阶段关于机械通气下甲泼尼龙协同异丙托溴铵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报道较少。因此,为进一步探究治疗效果,本研究对2018年9月~2020年8月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收治的62例患者开展研究,详情如下。
选取2018年9月~2020年8月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收治的62例重症哮喘并发呼吸衰竭患者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31例。对照组男19例,女12例;年龄48~65岁,平均年龄(51.65±3.15)岁。观察组男18例,女13例;年龄46~67岁,平均年龄(52.65±3.22)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可比性。本研究经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执行。患者及家属均同意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纳入标准:①诊断满足WHO及中华医学会对重症哮喘并发呼吸衰竭患者的判定标准;②无精神类疾病,如老年痴呆等。
排除标准:①并发恶性肿瘤者;②生命体征不稳者;③肝肾肺功能不全者;④研究药物过敏史者;⑤机械通气不耐受者;⑥妊娠期患者。
入院后,两组均行常规检查,并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在此情况下,对照组行甲泼尼龙(生产企业: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03047,规格:40 mg)联合异丙托溴铵(生产企业:英国勃林格殷格翰大药厂,国药准字H20100608,规格:2 mL)雾化吸入治疗。其中甲泼尼龙剂量40 mg,以静脉滴注方式给药,持续12 h/次,1次/d,持续用药3 d。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剂量2 mL/次,时间20 min,3次/d。针对并发其他基础性疾病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行针对性治疗后稳定生命体征。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取机械通气,选择呼吸机(生产企业:广州市吉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型号:vivo40),取患者舒适位,选择S/T(同步/时间)模式,设置呼吸频率15次/min,呼吸比为1.5/1.0~2.0/1.0,而后转换至加压通气模式,采取呼气末正压通气模式展开治疗,参数15 cmHO(1 cmHO≈0.098 kPa),呼气末正压为5 cmHO,加压支持通气7 mL/kg,经鼻面罩通气,持续时间约10 h。两组均治疗1个月。
①临床疗效。治疗后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和指标,评估疗效。症状完全消失,且相关血气指标、生命体征恢复正常即为显效;症状基本消失,且相关血气指标、生命体征明显改善即为有效;未满足以上标准为无效。总有效率 =(显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②血气指标。检测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二氧化碳分压(PaCO)、氧分压(PaO)水平及pH数值,详细记录数据,以作比较。
③生命体征。监测和记录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呼吸频率(RR)、心率(HR)水平变化,以作比较。
④不良反应。统计两组患者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不良反应包括呕吐、胸闷及气促等,并做详细记录,以作比较。总发生率 =(呕吐+胸闷+气促)例数/总例数×100%。
⑤肺功能。统计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肺功能指标,检测两组第1秒呼气容积(FEV)、肺活量(FVC)及最大呼气流量(PEF),统计数据以作比较。
统计结果发现,观察组总有效率96.77%(30/31)高于对照组77.42%(24/3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治疗前,两组患者PaCO、PaO血气指标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PaCO低于对照组,PaO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治疗前、治疗后pH数值对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治疗前,观察组和对照组HR、RR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HR、RR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和对照组相比,观察组不良反应率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治疗前,两组FEV、FVC及PEF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和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治疗FEV、FVC及PEF明显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当下,哮喘致病机制、治疗方案均有较大的进展,特别是药物疗法效果显著,近些年糖皮质激素协同长效受体激动剂治疗使哮喘患者相关症状得以有效控制,但于重症哮喘并发呼吸衰竭患者中,效果欠佳。相关研究表示,重症哮喘患者若出现低氧血症亦或是呼吸衰竭表现,应尽早予以机械通气治疗,从而降低呼吸肌疲劳,减轻心脏负荷,改善预后。
本研究结果示,观察组有效率相较于对照组明显升高(P<0.05)。甲泼尼龙为人工合成糖皮质激素,可阻滞CO潴留形成,弱化酶活性使糖皮质激素受体达到饱和状态,进而实现抗炎目的。异丙托溴铵属抗胆碱药,可对支气管平滑肌M受体发挥选择性作用,舒张平滑肌。机械通气原理在于呼吸机辅助下于药物未起效时改善机体氧合效应,维持气道通畅,进而稳定生命体征。需要注意的是,在通气过程中需综合考量患者体质、病情等因素进行相关参数的调整,确保通气质量。
观察组血气指标、生命体征与对照组比较均有所改善(P<0.05),考虑原因为机械通气使呼吸肌做功减少,减轻呼吸疲劳程度,同时促使支气管呈扩张状态,削弱气道阻力,改善肺泡通气功能,达到改善呼吸力学异常的效果。异丙托溴铵有效成分为非选择性M-胆碱受体阻断剂,可作用于M3胆碱能受体,使环磷鸟苷、环磷酸腺苷比例提高,舒张平滑肌,减弱人体迷走神经张力,继而降低肺活性物质,从而纠正气道炎性反应,稳定各生命体征。以雾化方式给药优势在于雾化时药物颗粒较小,于高流速氧流量环境下可直接抵达气道,药物直接作用于气道表面。
文献指出,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常伴严重异常炎性效应,进而使肺功能遭受损伤,使呼吸障碍或异常。本研究结果示,观察组各肺功能指标(FEV、FVC及PEF)均比对照组高(P<0.05)。考虑是机械通气促进已萎陷肺泡得以舒张,促进气道分泌物排出,同时促使肺泡扩散至血液,减轻低氧、呼吸困难等症状,进而发挥改善肺功能的作用。同时经雾化给药促进肺泡气体交换功能增强,有效将痰液稀释,减轻缺氧症状,增强肺组织功能,提高呼吸功能。另外,雾化给药操作便捷,依从性高,能够防治院内感染发生。
观察组不良反应比对照组低(P<0.05),证实机械通气下甲泼尼龙协同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有益于减轻症状,减少不良反应。考虑是机械通气辅助雾化给药使呼吸道局部用药浓度升高,机体吸入剂量相对较少,从而降低了因药物剂量高所引发的不良反应,具较高的安全性。付云杰对42例重症哮喘并呼吸衰竭患者研究,随机分组,结果发现治疗组有效率95.26%相比于对照组74.32%高,与本研究的结果一致。限于此次研究随访时间短,且样本资料收集少,关于其远期应用安全性还需采取大样本、多中心的研究进行进一步探索。
综上所述,对重症哮喘并发呼吸衰竭患者采取机械通气下甲泼尼龙协同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治疗效果较好,可纠正机体血气指标,改善肺功能,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