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伟 张彦喆 靳 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审计局西安分局,陕西 西安 710075)
近年来,传统生产模式逐渐被供应链生产模式取代,大企业更加专注与品牌,客户关系管理及创新技术的研发,更多地将生产、流通、销售环节中低附加价值的环节外包给中小微企业,以此形成以稳定交易和利益共享为特征的产业链,这就是供应链的形成。供应链金融就是基于供应链结构的特点,围绕某一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为供应链上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家企业提供全面灵活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模式萌芽于19世纪,发达国家早期的存货质押业务即供应链金融的前身。学者Timme(2000)首次提出金融供应链的概念,指出供应链金融中提供融资服务的主体与参与企业之间通过合作实现供应链整体目标,并以此促进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畅通,保证链上参与主体的经营稳定。
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起步较晚,2000年深圳发展银行尝试以自偿性贸易融资方式给予中小企业授信支持,2006年进行发展战略转型,将公司业务面向“中小企业”“贸易融资”转型,同年率先推出“围绕核心企业,开发上下游企业的全方位授信模式——供应链金融”。
此后,国家陆续发文支持供应链业金融发展,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为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经国务院同意,2017年10月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2018年4月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把供应链创新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统筹规划,通知要求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等开展合作,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系统作用,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为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安全通道,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精准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提升整体运行效率,2020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工信部、司法部等7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意见从准确把握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发展方向、稳步推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应链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严格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约束6个方面,提出了23条指导措施。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供应链金融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供应链金融本质上就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管理上下游企业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以核心企业为主体的供应链上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从而提升客户黏性、实现批量引流,降低中小微企业的风险,降低其融资门槛及成本。但目前供应链金融业务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信息不对称、融资风险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下面就从审计视角以某国内大型集团(以下简称“A集团”)为例,对目前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进行分析。
A集团旗下拥有速递物流及商业银行多个综合体,其商业银行开办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基于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和预付账款融资等综合性服务,主要包括国内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融资、保兑仓、国内买方信贷、动产质押融资等一系列金融产品。该大型集团旗下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主要业务模式为以下两种。一是通过线下合同、发票、订单等信息确定贸易背景真实性,基于贸易背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以下简称“线下模式”)。该种业务模式是通过线下业务凭证的审核来控制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不对称或信息失真的问题,由此引发的信用风险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供应链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二是线上系统接入第三方业务平台,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信息确认贸易背景真实性,通过平台完成供应链业务的授信审核放款(以下简称“线上模式”)。该种模式商业银行并不能获得贸易直接材料,真实贸易信息由第三方平台把控,商业银行主导权有淡化甚至易主的趋势。
一是过度依赖核心企业。线下模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依靠核心企业上下游开展业务。而现阶段,优质的核心企业大多是自身成立财务公司,优质的供应链资产由核心企业的财务公司进行融资,只有等核心企业财务公司自有资金不足时,才会和银行合作,往往剩下的供应链资产不够优质。而在日趋竞争的金融环境中,各个金融机构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金融机构的营销避免不了“卑躬屈膝”,关系营销及出让银行利益,以达到业绩考核。
二是过度依赖“纸质交易”的真实性。线下模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前提,是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因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金融机构没有直接参与贸易交易,无法直接掌握交易的真实性,往往通过融资企业提供的纸质资料去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存在较大操作风险隐患。如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业务,可能存在外部人员通过角色扮演核心企业工作人员的方式,应对商业银行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验证;又如订单融资和国内买方信贷,可能存在虚构订单、仓单,开立假发票等方式获得商业银行资金支持,商业银行为此捉襟见肘,疲于奔命。
三是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的履职能力。线下模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与较多的第三方进行合作,依赖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履职尽责能力,风控措施无法真正得到保障。如在动产质押融资和保兑仓业务中,需广泛地与仓库保管机构进行合作,巡库盘库工作往往依靠仓库保管机构。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合作机构如若存在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很容易导致质押的动产脱离控制,甚至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造成空仓的风险。
同时,线上模式供应链金融业务需要通过系统接入第三方业务平台,在平台上完成供应链业务授信审核放款模式下,随着第三方平台介入深度、广度的不断增加,商业银行对业务的主导权有淡化的趋势,其风险控制、授信审批、业务流程等专业优势逐渐被弱化,一旦基于互联网的信任体系趋于完善,供应链金融模式将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那么,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当中的参与即被边缘化,同时商业银行受制于第三方平台信息,风险也将加剧。如云链保理业务,云链保理公司建立了保理池,仅对云链保理公司进行授信融资,而无法掌握真正的应收账款转让双方。在此种形势下,如何做到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封闭管理,如何做到供应链企业与商业银行的信息对称就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关键。
在构建金融物流综合服务场景的背景下,集中金融、物流、仓储等多方力量,整合优势资源,在防范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的基础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问题。
A集团金融物流综合服务场景模式的参与主题主要有三个:商业银行、物流仓储企业、供应链交易活动中相关企业。物流仓储企业通过平台提供真实物流信息、仓储信息,商业银行通过真实的物流信息、仓储信息核定贸易背景,为供应链交易活动中的相关企业提供授信支持,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同时供应链交易活动中相关企业为了通过平台获得高效的融资,会反向选择合作的物流仓储企业进行商业合作,达到正向循环,形成共赢。
表1 金融物流综合服务场景与传统供应链模式比较优势
一是充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将“协同”管理理念贯穿于整个场景的开发和构建中,以“人员、信息、流程、应用”为核心要素,将金融、物流和供应链企业信息有效融合起来,形成统一的业务数据中心和管理信息平台。企业通过银行信息接口和物流信息接口能够即时掌握融资渠道和供应链物流信息,物流仓储企业可以在业务中涉及的金融服务需求与银行即时沟通,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最大程度上实现信息共享。另外,信息共享促使整个供应链的交易活动变得透明化,能够防止因物流仓储企业、客户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造假行为。
二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降低物流金融业务风险。搭建金融物流综合服务场景实现了业务流程系统化、标准化管理,能够为顶层决策和企业运作提供信息支撑,以信息化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建立统一的业务风险监控体系,实现对物流金融业务的全过程管理,设立统一的风险管控指标,全面把控企业的信用评估、授信额度、资产质量等情况,对信贷风险进行实施监测,降低违约行为的发生,规避物流金融业务风险。同时,统一的线上化流程能够有效降低操作风险,规范和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在运作过程人为因素产生的壁垒。
三是提升业务运作效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方面,中小企业普遍缺少不动产作为抵押物,通过集物流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化场景搭建,可以有效盘活中小企业动产,将企业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和存货资产用来融资,有效降低或消除当前物流金融各参与方的风险困惑,扩大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另一方面,依托场景信息资源,在银行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上下游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银行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结算、融资乃至理财等各项金融服务,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进入银行服务范围,提高信息运作效率,实现共赢发展。
下面就以A集团为例,简述搭建金融物流综合服务场景具体实践过程。A集团利用“金融+速递物流”模式构建综合服务平台,提出“从中间到两端,供应链一线牵”的发展口号,通过速递物流方获取真实的、无障碍的物流信息、仓储信息,在信息完全对称的前提下由金融企业完成授信融资,为中小企业提供畅通的融资途径,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通过这种模式走出过渡依靠核心企业,依靠抵质押物,依靠合作机构,依靠第三方平台的困境,解决供应链金融无法了解经营情况的难题,通过协同联动,场景搭建,数字化运营,让客户在同一个平台享受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仓储服务,提升客户黏性。这种模式突出了实用性、创新性、前瞻性。
构建金融物流双方参与的顶层设计,是金融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根基。上文提到,目前商业银行由于“三个依赖”,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当中的优势已经逐步消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银行和物流之间的顶层设计就显得尤为必要。A集团搭建由集团牵头的“金融+物流”合作平台,借助平台实现供应链金融线上化,通过从线下到线上的迁移,A集团能够提供包括授信、结算、理财、资金管理、物流服务、仓储服务等在内的全面服务,同时集团建立与线上平台配套的,由集团牵头的“金融+物流”全流程工作机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双方职责、合作模式,同时搭建有效的二道防线、三道防线监督体系,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在体制机制上建立最权威、最有效的途径。
平台信息的充分共享,是金融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必要手段。A集团通过“金融+物流”合作平台,速递物流端通过平台定期上传真实物流信息、仓储信息,商业银行端通过平台定期更新产品业务信息,供应链交易活动中相关企业通过平台上传融资需求,平台挖掘大数据,进行资源整合后开展业务信息推送,实现供应链生产链条闭环,只有实现了三方信息的对接,信息共享,在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搭建了“共享”的桥梁,通过这种“共享”,可以在把控实质性风险的前提下,高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难题,真正让贸易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成为“三流”统一,达到封闭式流动、精细化管理,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实时授信的新型信用体系,从而降低中小微企业的风险,降低其融资门槛及成本。
图1 供应链金融物流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共享流程
客户深度挖掘,是金融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目标。A集团通过综合运用大数据、云服务等创新思维和技术,建设集团统一的、全过程动态管理的供应链业务网络,在消除物流金融业务中的操作盲点和信息不对称的同时,让客户体验到高效、快捷、实时的金融服务,互联网技术平台的运用,将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降低了合同、发票、货权转让等交易数据的审查成本,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激发了供应链交易活动中相关客户的合作深度,中小微企业从平台获得供应链金融的红利,为产品深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客户深耕由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是平台金融需求及物流需求均旺盛的客户。该类客户作为平台的稳定客户,定期进行结算、融资乃至理财等各项金融服务,通过产品营销,持续强化客户黏性。
二是平台金融需求旺盛、平台物流需求缺乏的客户。物流仓储企业方主动介入,告知客户平台快捷的金融服务需要使用平台物流信息的配合,营销客户将已有的物流合作商转为集团物流仓储企业,提升物流业务量。
三是平台金融需求缺乏、物流需求旺盛的客户。商业银行方主动介入,告知客户可以给予客户物流、仓储信息提供金融服务,且金融服务可以简化合同、支付、货权转让和发票等交易数据的审核,提升金融业务量。
四是平台金融及物流需求均缺乏的客户。商业银行方主动介入,告知本企业供应链上其他业务均使用平台进行融资交易,同时推动金融物流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