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有宏,苗钟立,董 川
(甘肃农业大学 体育教学部,甘肃兰州 730070)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 年颁布了《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 年8 月,国家体育总局联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下文称《意见》)。两个《意见》中均提出要促进“体教融合”发展,旨在促进新时代学生健康成长及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而高校体育作为全国体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重道远。本文以“体教融合”作为大背景,深入调查现阶段高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日后高校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提供参考。
“体教融合”体现出党和国家重视青少年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的统一。从根本上讲,“体教融合”既是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
首先,体育作为教育中重要的一环,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路径之一,而“体教融合”对于扩充校园体育的内容和进行素质教育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其次,我国众多院校为培养体育人才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而我国体育的蓬勃发展是绝对离不开校园这片根基的。因此,贯彻“体教融合”,既有助于挖掘和培养校园中的优秀体育人才,又可以使得体育人才得到全方位的发展,培养出适应时代需要的优秀竞技体育人才[2]。最后,体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在提升人的全面发展上起着独一无二的作用。加强体教融合,使拥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能够获得更优质的体育教育,使他们的体育特长可以快速发展,同时可以兼顾德、智、美、劳的全面发展,使其成长为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4]。
“体教融合”模式对于高校体育教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该模式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的良好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指出,“健康第一”是教育的根本理念与准则。这意味着,开展素质教育,体育应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与价值。体育教育凭借其独特的教育优势和方式,能够引导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感受运动的乐趣,实现强健体魄、磨炼意志以及健全人格的目的。遗憾的是,当前我国高校体育教育过程中,大学生缺乏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也未能锻炼出强健的体魄,更是未能形成终身体育的健康意识和运动习惯。数据表明,高校大学生的一千米、引体向上等体质健康指标表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毋庸置疑,“体教融合”理念下的体育教育,是促进素质教育良好实施的基础和保障,“体教融合”不仅能催生体育教育体系的优化完善,还能够提升体育教学质量,有助于引导促进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以增强大学生体质,锻炼体魄,并在体育锻炼中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对于增强大学生个体的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价值[4]。
另一方面,“体教融合”模式拓宽了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路径。从历届奥运会等世界大赛中的奖牌榜看,可以说我国在世界上已经成长为“体育大国”,然而,还尚未成为真正的“体育强国”。这就要求我们要继续大力发展体育事业,着力推进体育事业的重点领域发展,实现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事业的均衡发展,并提升我国体育事业的市场化发展水平。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实践表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效率不高,效益仍有待提高。比如在足球、篮球等各类集体项目上,尚未取得理想的竞技成绩。在此背景下,提出“体教融合”发展理念,此模式下的高校体育教育能够更好地引导高校学生积极参与竞技体育运动,能够有效拓宽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路径,使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可以在更广阔空间内,挖掘、选拔、培养后备人才。与此同时,体教融合可以为竞技体育人才提供高等教育,提升大学生运动员的文化水平与素质,能有效促进其全面发展[5]。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是指经过教育部批准,具备条件的有关普通高校紧紧围绕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定位,按照教育部评估确定的项目,结合学校实际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运动员学生进行选拔的一种招生形式。
2021 年9 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规定单招考生在达到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以3∶7 的比例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特招生和现役运动员和退役运动员则须要达到招生院校相应的运动成绩,并且满足招生院校的其他条件[6]。近年来,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主要招生情况[7]为:退役或现役的专业队运动员占8.94%;单招招生占75.82%;特招招生占15.24%。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运动项目见表1。
表1 2014/2020 年全国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运动项目统计表
学训矛盾一直是阻碍高校运动队发展的因素之一,不仅广泛存在,而且一直没有找到很好的解决办法。高校运动员不仅需要努力训练,提升比赛成绩,还要刻苦学习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来完成学业,所以,高校运动员常常很难平衡好学业和训练的关系。学训矛盾的产生并不能归咎于某一方面,而是多种原因共同导致的。首先是这些运动员在录取时文化层次本就有着较大的差异,而一些退役运动员本身就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其次是院校和教练的培养和训练理念太过于功利,过多关注比赛成绩,没有将体育的育人功能充分发挥出来;第三是运动员对于其自身的规划没有长远认识,没有认识到文化课对于其发展的重要性;最后是院校对运动员学业上粗放的管理模式,只是要求了完成学业的最低标准,并未根据运动员的实际发展状况制订相对应的培养模式[8]。
退役或现役的专业队运动员在运动技能上往往表现出不俗的水平,但是由于缺少系统的文化学习,在文化知识上较为欠缺,在学习专业课及普修课上可能存在困难;通过单招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运动技能方面都能达到国家相应级别运动员水平。但是,这些运动员在高中阶段所进行的训练并不系统,往往是一天一练且一堂训练课练习时长较长,这种大训练量实际上也会进一步压缩运动员提升的空间。因此,有些运动员在进入高校运动队后运动技能甚至不升反降。通过特招招生录取的学生,文化课往往不错,顺利完成学业的压力较小,但是这些学生在入学前接受体育训练的水平较低,进入高校后还需要再培养,雕琢运动技能,无形中减少了上学阶段可以参加比赛的时间。所以,要根据生源的不同特点来制定与之相匹配的发展规划,这也离不开学校管理部门与教练员的协同努力。
教练员的执教水平直接影响着运动队以及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国内高校往往都是体育教师兼任教练员,只有少部分的高校会在个别优势项目上聘请专职教练员。教练员和教师所面对的教授对象有所区别,所要求其具有的职业能力上也是不尽相同,而且,教师和教练员在职业发展和评价考核上也有所不同。现阶段,只有极少部分高校能依据教师与教练员职业上的差异,来制定相对应的考核评价制度,例如大多数高校在进行职称评审时都未能将教练员的执教履历纳入考核,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练员的执教积极性。在“体教融合”的大背景下,如何激发起教练员的执教热情,不仅仅是教练员对于自身的职业思考,也是高校运动队进一步发展的切实需要。
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过程中,由于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培养目标存在差异,体育部门更多追求的是比赛成绩上的进步,而教育部门更加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产生了“运动员学生”和“学生运动员”两种概念,而这两种概念也是对两个部门在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上存在培养理念和目标差异的证明。当下,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分别独立地管理着本应属于一个整体的体育工作,两个部门割裂独立式的运行模式严重阻碍了我国体育的进一步发展,其结果就是体育系统的运动员因为常年的训练而与国民教育体系相脱节,而校园的青训体系又无法与体育部门所管理的竞赛系统相融合。由于体育部门在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方式上较为单一,再加上国家运动员注册审批体系、专业队直属体育局等因素,使得教育部门在这其中基本没有话语权,也使得两个部门之间相对独立。
(1)从体育的功效来说,运动训练不仅可以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也可以开发其智力。常参加体育锻炼可以给大脑提供较多的氧气,提高大脑的工作效率,促进其智力发展;同时学生的智力得到促进和发展后参加运动训练,可以更快、更好地掌握运动技能。所以,运动训练与文化课学习之间是不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2)以基础知识为重点,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以自主、探究、合作的新型教学模式为理念,多次重复练习,才能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从而进一步培养学生对学习文化课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3)高强度的体育训练,使得体育生在课堂上往往容易打瞌睡、走神,他们对学习文化课的时间观念相对淡薄,需要运动员克服对自己要求不严、对文化课学习不重视、主观不够努力等不良现象。
(4)教师要注意正面引导,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注意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闪光点。让运动员能够厘清文化知识的重要性,使他们可以像对待训练一样饱含热情地对待文化课学习。倘若每位运动员都可以这样,“学训矛盾”不仅可以被解决,运动员自身也可以获得全面的发展与进步[8]。
一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想要获得长足的发展,在招生时获得优质生源是保证,而缺少优质的生源是现阶段困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主要因素。从目前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特点来看,各类运动员均表现出不同的优势和不足,而从当前的录取办法和技能评价标准来看,虽然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运动员的技能水平,从而择优录取,但是运动员运动技能的进一步提升绝不仅仅是一两个因素就可以体现出来的,这就需要高校在进行高水平招生前提前知晓报考学生的综合信息,真正做到择优录取,以提升生源的质量来满足运动队的发展。
教练员是一支队伍取得良好成绩的保证。优秀的教练员不仅要能科学地规划训练和传授运动员运动技能,还要教授运动员生活上的知识使其能够顺利步入社会。而影响教练员发展的因素可分为外因和内因,这两种因素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共同决定着教练员的发展。从外因来看,高校对于教练员的晋升政策和考核评价体系都影响着教练员的职业发展。因此,应该将教练员的执教履历与业务水平加入到高校教师职称的评审制度中,使教练员的晋升体系更加完善;而内因可以从教练员自身的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上体现。因此,高校应从外部为教练员完善晋升体制,来激发教练员的内部因素,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使教练员不孤立于教师体系之外,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高校体育进步,以此来带动高校竞技体育人才的发展。
基于教育部门拥有文化层面和人才层面上的优势,而体育部门则拥有众多经验丰富的教练以及成熟的体育系统等优点,在“体教融合”的大背景下,更好地协同两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使“1+1>2”,成为必须思考的问题。协调两部门的思路,应该是两部门共同成立一个机构或组织(图2),使得两部门可以发挥出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不仅能够推动校园体育的发展,还能够探寻出多渠道的高校体育人才培养路径。
图2 体育部门、教育部门设立共同管理部门范例图
体育事业以及教育事业均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环。怎样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是目前体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所面对的重要课题。“体教融合”的提出是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的大胆革新,对于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的协同进步有着重大意义,而高校作为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抓住机遇,鼎力促进“体教融合”的发展,为体育事业、教育事业打开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