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婷,赵 霞,许艳秋,聂 果,吴春先
(四川省农药检定所,成都 610045)
四川是一个农药生产大省。2018~2020年化学农药原药产量分别为21.10万t、36.57万t和27.61万t,在全国分别排名第3、第2和第3。文章总结了四川省2020年申报即2021年取得登记的农药产品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分析未取得登记的主要原因,从而理顺产品结构类型,为后续全省农药登记的发展提供参考。
按照最新规定,生物农药主要包括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农用抗生素不包括在内[1]。2021年,四川省全年新增农药产品登记126个,其中以化学农药为主,新增108个,占比85.71%(如图1所示)。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全省新增生物农药登记数量较往年明显上升,占比14.29%,包括生物化学农药13个、占比10.32%,植物源农药3个、占比2.38%,微生物农药2个、占比1.59%。
图1 2021年四川省新增农药登记产品总体分析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等发布多方面措施支持农药生产企业研发生物农药。一是加快生物农药登记步伐。根据不同种类生物农药的特性,减少试验内容、缩短试验周期,加快生物农药登记步伐,鼓励农药企业研发、登记高效低毒生物农药。二是减免增值税。为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在农药批发和零售环节予以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红利支持。三是,为生物农药登记实施绿色通道。2020年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推进实施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管理措施的通知》(农农(农药)〔2020〕78号),符合要求的生物农药可申请绿色通道,对符合“绿色通道”产品要求的,可优先安排技术审查,并在保障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技术审查进程。2021年全省新增农药产品登记情况呈现良好的态势,这与全省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企业积极科技创新是分不开的。
此外,对新增农药产品毒性进行深入分析发现,2021年四川省全省新增登记产品以低毒性农药为主,占比79.36%,微毒和中等毒性分别仅占19.05%和1.59%。其中化学农药中低毒性产品占比82.41%,生物化学农药中低毒性产品占比61.53%,植物源农药均为低毒,微生物农药均为微毒。2021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68号批准了12家企业申请的26个新农药产品,20个为生物农药,四川省两家企业的4个新农药均为生物农药。一是成都新朝阳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的98%冠菌素原药和0.006%冠菌素可溶液剂。冠菌素是茉莉酸(JA)的结构类似物,冠菌素信号分子参与植物生长发育众多生理过程的调控,在促进转色增糖、低温种子萌发、作物抗逆抗病增产以及脱叶、生物除草等方面有宽广的应用前景[1-2]。二是四川百事东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1000亿CFU/克贝莱斯芽孢杆菌 CGMCC No.14384 母药和200亿CFU/克贝莱斯芽孢杆菌 CGMCC No.14384 水分散粒剂。贝莱斯芽孢杆菌具有很宽的防治谱、很高的抑菌和促生活性,对20余种供试植物病原真菌均有良好的抑制作用,其中尤其对链格孢菌、桃褐腐病菌、香蕉叶斑病菌、白粉病菌、灰霉病菌、镰刀菌、菌核菌等具有显著的抑菌效果[3-4]。
2021年,四川省新登记除草剂产品数量大幅上升,占比50.79%,其次是杀菌剂,占比19.05%,杀虫剂类(包括卫生杀虫、杀虫杀菌、杀虫杀螨、杀线虫)占比18.26%,植物生长调节剂占比11.90%(见图2)。除草剂数量大幅上升原因,主要与近年的新品种精草铵膦研发创制有关。目前,全国登记精草铵膦除草剂的共有23家企业的41个产品,其中四川省有5家企业18个产品,产品占比43.9%。对于新增产品毒性分析发现,除草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低毒性产品,依次占各类别比例在90.63%、62.50%和92.86%。进一步来源分析,除草剂和主要杀虫剂全为化学类农药,而杀菌剂中66.67%为化学农药、16.67%为生物化学农药,植物源和微生物各占8.33%。
图2 2021年四川省新增农药登记产品类别及毒性分析
按照登记种类分,排名前三的为新含量、新剂型和新混配制剂。无高毒农药登记,中等毒农药产品只占1.59%,低毒产品占比79.36%,微毒产品占比19.05%(图3)。
图3 2021年四川省新增农药登记产品种类及毒性分析
新增农药登记产品剂型相较于往年,环境友好型剂型数量明显上升。可溶液剂登记个数2017~2020年的20、27、3、4个(因剂型政策原因,2017~2019年数据包含水剂在内)到今年的37个,增长率最低都为37%。悬浮剂登记个数2017~2021年分别为15、21、1、9、25个,均为上升模式(图4)。进一步产品毒性分析发现,低毒、微毒产品已成为各类产品研发的主要趋势,符合农药需对人畜低毒,环境友好的要求。
图4 2021年四川省新增农药登记产品剂型及毒性分析
12.5%的产品由于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而无法登记。造成此种结果主要原因为农药登记企业对登记含量要求理解不到位以及农药企业信息滞后,在立项之初对含量设定没有好好把控。针对以上原因,企业应加强对有效成分含量要求的学习和培训,产品含量应在科学合理的研究基础上制定。现目前农药登记有三个相关文件对有效成分含量有要求,一是《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含量梯度不超过3个和混配制剂等要求。二是《农药登记资料要求》附件12“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原则”,包括含量间隔、有效数字和部分剂型含量要求等。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5号要求,对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农用混配制剂,与已经登记相近配比的产品相比,原则上有效成分含量比值之差小于1的,不予备案。
风险评估已成为农药登记的必须环节,主要包括施药者健康风险评估(卫生用制剂为居民健康风险评估)、膳食风险评估和环境风险评估。2021年四川省37.5%的产品由于风险评估问题而无法取得登记,其主要问题是:风险评估报告引用数据不正确,风险评估结果显示风险不可接受。建议企业选择专业的试验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如企业自行评估,应加强学习风险评估指南,掌握风险评估技术,理解并正确引用数据应用在模型中。
简析我省未取得登记的农药产品,有部分为省级初审人员把关不严,专业技术水平不高造成的。在今后的初审工作中,需进一步提升初审技术水平,把好初审关。一是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因农药登记涉及毒理、残留、环境等多个专业,技术性强,而省级初审人员较少,往往一人担任多个角色审查多个专业,所以更应该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升初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一方面是与上级审查部门沟通交流,了解最新登记政策,学习农药登记评审规范,另一方面是与试验单位之间的沟通,对于试验报告的规范性、有效性等审查,初审人员可通过与试验单位的交流,了解试验过程,试验方法,试验效果等,从而提升专业水平。
简析2021年农药新增登记产品可见,四川省新农药产品研发能力得到提升,2021年就有两个新有效成分4个农药取得登记。另一方面,得益于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9号的政策红利,仅限出口农药登记数量上升趋势明显。
十四五期间,在“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过程中,农药行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需要继续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农药登记工作,通过管理优化企业农药产品结构,持续推进四川省农药产业绿色和高质量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