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林燕
(江西农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5)
现代汉语中有例(1)所示类型的二元动结式,该类动结式与例(2)所示的二元动结式句子表面相似,均既有主体论元(如“张三”),也有承担状态变化的客体论元(如(1)a头发,b腿;(2)a花瓶,b房门)。学界一般将(1)(2)所示二元动结式统一对待,统称为及物动结式。关于动结式句法结构分析的研究很多①,不过,暂且没有看到将(1)(2)所示二元动结式的句法结构进行区分讨论的研究。
(1)a.张三愁白了头发。
b.张三走酸了腿。
(2)a.张三摔碎了花瓶。
b.张三踢开了房门。
后文我们会论述到(1)(2)虽然在句子表面均呈现两个论元,但是两类动结式在句法表现方面有所不同。如果将这两类二元动结式分析成相同的句法结构,则很难对两者之间的句法表现差异做出合理解释。在生成语法理论语言研究中,句子呈现的句法表现差异一般可以从其句法生成分析上获得结构解释。
本文在生成语法理论框架下,细查(1)所示类型的二元动结式与(2)所示类型的二元动结式之间的句法表现差异,提出应该将(1)类型的二元动结式与(2)类型的及物动结式区分开来,(1)所示类型的二元动结式不属于学界一般所称的及物动结式,而是非宾格二元动结式。本文拟结合汉语、日语中的非宾格他动词句现象,从领有名词移位操作来分析汉语非宾格二元动结式的句法生成情况。
关于动结式的结构分析,先前学者在各个理论框架下进行过很多研究[1-6]。本文只关注二元动结式的句法结构,在生成语法理论框架下对二元动结式提出新的分类并对学界暂未涉及的非宾格二元动结式进行句法生成分析。因此,本文重点回顾前人在生成语法理论背景下的二元动结式句法结构分析。
在生成语法理论框架下的动结式句法结构分析,主要有以Sybesma为代表的小句(Small Clause,以下简写为SC)分析法[7]和以黄正德为代表的轻动词合并分析法[8]。
Sybesma采用小句分析,将二元动结式分析成如构式1所示句法结构。在该句法结构中,主语名词X均是轻动词CAUSE导入的原因项。
构式1:
[CAUSEXCAUSE[VPV1[SCY V2]]
依据Sybesma的小句分析,(1)(2)所示的二元动结式的句法结构可统一分析成构式1,即主语名词(张三)与动结式前项动词V1在句法结构上没有语义关系,是由CAUSE导入的原因项。关于Sybesma小句分析的利弊,一些学者做了详细评述,在此不赘述。很多学者提出与小句分析不同的分析方法,如谢都泉、郭应可提出动结式中的致使关系并不是由轻动词CAUSE带来的,其中的致使关系是隐含于两个事件之间,体现为VDO、VGO之间的中心语—补足语关系,外论元由Voice准允[9]。杨大然分析动结式的语义核心是事件谓词CHANGE,与之对应的功能语类vCHANGE是事件句法的结构核心,√V1和√V2分别以“融合”和“并入”方式与vCHANGE相融,二元动结式的主语均是由功能语类Voice导入的外论元[10]。
不管主张外论元是由CAUSE导入还是Voice准允,在分析二元动结式句法结构的众多先行研究中,汉语的二元动结式一律有外论元这一观点似乎已成定论。黄正德分析了两种不同结构的二元动结[8],不过在黄正德的分析中也丝毫没有动摇二元动结式主语的外论元地位。黄正德根据前项动词V1与轻动词CAUSE的合并情况,将二元动结式分析为如构式2a、b两类:
构式2:
a.Causing with a manner(及物动结式)
[CAUSEPXCAUSE-V1 [BECOMEPBECOME [V2PYV2]]]
b.Pure causative(原因型动结式)
[CAUSEPXCAUSE [BECOMEPBECOME-V1 [V2PYV2]]]
黄正德的分析考虑到了动结式前项动词与主语名词在句法结构上的语义关系,区分了两种类型的二元动结式,其中构式2a表示的是学界一般所称的及物动结式,构式2b表示原因型动结式(如“马拉松跑累了张三”)。不过,黄正德并没有在句法结构上区分(1)(2)两类二元动结式,按照黄正德的结构分析,(1)(2)两类二元动结式均属于构式2a所示的句法结构,即主语名词为CAUSE-V1导入的外论元。
综上,我们简要回顾了在生成语法理论背景下有关二元动结式的句法结构分析。概括而言,不管是小句分析法还是轻动词合并分析法,(1)(2)所示类型的二元动结式,其主语名词均是由CAUSE(或Voice)导入的外论元。
相同的句法结构一般都期待具有相同的句法表现。但是,如前所述我们发现(1)(2)两类动结式句子在多方面呈现不同的句法表现。比如,在被动句的成立情况方面,两类动结式表现明显不同②。
(3)a.??/*(张三的)头发被张三愁白了。←张三愁白了头发。
b.??/*(张三的)腿被张三走酸了。←张三跑酸了腿。
(4)a.花瓶被张三摔碎了。←张三摔碎了花瓶。
b.房门被张三踢开了。←张三踢开了房门。
如(4)所示,一般所称的二元及物动结式可以构成被动句。而前文(1)所示类型的二元动结式则难以构成被动句,(3)所示被动句均极不自然甚至不合语法规范。
另外,两类二元动结式的主语名词和宾语名词之间是否要求具有“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方面也表现不同。
(5)a.张三愁白了李四的头发。
b.张三走酸了李四的腿。
(6)a.张三摔碎了李四的花瓶。
b.张三踢开了李四的房门。
(6)与(2)一样均是动作者主语二元动结式。在(2)(6)类型的二元动结式中,主语名词和宾语名词具有独立的语义,之间不要求有“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而(1)类型的二元动结式句子要求主语名词和宾语名词之间具有“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如果将(1)中的宾语名词改成如(5)所示“李四的头发”“李四的腿”,这些句子虽然可以成立,但是语义解释与(1)完全不同。比如,(1)a中主语“张三”是“愁”的主体,宾语“头发”是“白”的主体,“头发”的解读一定是“张三的头发”。而(5)a中“愁”的主体则变成“李四”,“白”的主体为“李四的头发”,主语名词“张三”则变成导致“李四的头发愁白了”的“原因”,(5)与Sybesma分析的CAUSE型和黄正德分析的Pure causative型的句法结构也许比较接近了。总而言之,(1)类型二元动结式的成立对主语名词和宾语名词之间的语义解读有限制,要求两者之间具有“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
综上所述,(1)(2)两种类型的二元动结式在被动句的成立情况、主语名词和宾语名词之间是否要求具有“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方面表现出明显差异。如果将两类动结式分析成相同的句法结构则很难解释其间的差异。我们认为,(1)(2)所示的二元动结式属于不同的结构类型,(1)所示类型的二元动结式与一般所称的及物动结式并不相同,是不带外论元的非宾格结构。如前所述,学界将二元动结式统一分析为带外论元的及物性句法结构,暂未涉及非宾格二元动结式。本文以下重点分析(1)类型的非宾格二元动结式的句法结构。
根据非宾格假设(Unaccusative Hypothesis),非宾格结构只带一个内论元NP,生成一元不及物动词句。就动结式而言,非宾格结构生成非宾格一元动结式。如下(7)所示一元动结式一般分析为非宾格结构。
(7)a.张三跑累了。
b.姐姐洗烦了。
在黄正德的分析中,(7)这类一元动结式的句法结构是前项动词V1与轻动词BECOME合并的非宾格结构,具体表示如构式3。
构式3:
[BECOMEPBECOME-V1 [V2PNP V2]]
本文基本赞成黄正德的分析,即非宾格一元动结式的句法结构中含有轻动词BECOME。不过在构式3所示的结构中对V2 如何进入句法推导没有明确规定。谢都全、郭应可的分析显示,V1、V2均是以词根的形式(√V1、√V2)进入句法推导,其中√V2与轻动词BE合并。程工、杨大然分析指出V2是以词根的形式与轻动词BECOME合并进入句法推导[11],不过程工、杨大然的分析中没有涉及V1进入句法推导的状态。综合考虑以上分析方案,我们认为在非宾格结构中,词根√V1与轻动词BECOME合并,词根√V2与轻动词BE合并,非宾格一元动结式句法结构可以表示如图1。
图1 非宾格动结式的句法结构
在图1的句法结构中,NP与BECOME-√V1以及BE-√V2均保持局域(local)关系。局域关系是确保语义关系的句法基础[12]78,因此NP与√V1和√V2均有句法语义关系,这一结构布局可以很好地解释非宾格动结式中的名词NP与前项动词V1以及后项动词V2均有语义关系。正因为如此,非宾格结构动结式句子多表现为NP既为V1的主体,又为V2的主体,如“张三跑累了”,“张三”既是“跑”的主体,也是“累”这一状态变化的主体。石村広称该种动结式为“反身型动结式(reflexive Resultative-Construction)”[13]。当然,反身型动结式不仅仅限于V1的主体与V2的主体完全重合的情况,当NP为“领有者—身体部位”构成的领属名词短语时,同样具有反身型的性质,保持非宾格结构。(8)的句法生成可用图2③表示。
(8)a.张三的头发愁白了。
b.张三的腿走酸了。
图2 反身型一元动结式
名词短语“张三的头发”“张三的腿”移动到句首主语位置便可生成一元动结式句子“张三的头发愁白了”“张三的腿走酸了”④。反身型一元动结式即为非宾格句法结构的这一分析,可从这类一元动结式能够构成原因型动结式(也称为“倒置动结式”)得到证据支持。比如:
(9)a.张三跑累了。——马拉松跑累了张三。
b.张三的头发愁白了。——这件事愁白了张三的头发。
c.张三的腿走酸了。——崎岖的山路走酸了张三的腿。
如(9)所示,V1的主体与V2的主体是完全重合(如9a),或是两者之间保持“领有者—身体部位”关系的反身结构(如9b、c),均可以构成原因主语的原因型动结式句子。关于原因型动结式的句法结构,Sybesma、黄正德均分析为非宾格句法结构中加入轻动词CAUSE,由CAUSE导入原因项而生成的,如上构式1和构式2b所示句法结构。虽然关于Sybesma,黄正德的句法结构分析细节,文献中有不同意见,不过原因型动结式是在非宾格结构基础之上加入轻动词导入原因主语这一观点受到很多学者支持。
以上,我们基于V1主体与V2主体之间的语义关系,讨论得出当V1的主体与V2的主体是完全重合或是两者之间具有“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的反身型一元动结式是非宾格结构。我们认为前文(1)所示类型的二元动结式与反身型一元动结式具有一样的句法结构基础,是不带外论元的非宾格结构。
上一小节图2所示,“领有者-身体部位”构成的领属结构短语NP整体移位到句首主语位置便生成非宾格一元动结式(8)。当领属结构短语NP中的领有名词单独移位到句首主语位置便可生成非宾格二元动结式,句法生成表示如图3所示。
图3 非宾格二元动结式的句法生成
如图3所示,在非宾格的句法结构中,领有名词“张三”移位到句首主语位置,便可生成“张三愁白了头发”。这个句子表面呈现两个论元,实则为非宾格结构。非宾格的句法结构可以很好地解释前文观察到的语言事实:其一,这类二元动结式不能构成被动句。非宾格结构不能构成被动句的现象已经在一般语言中得到广泛论证,因此从非宾格句法结构可以很自然地推导出非宾格二元动结式不能构成被动句的事实。其二,这类二元动结式的句首名词与动词后名词之间要求“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正是反身结构的表现形式之一(另一种反身结构表现为V1的主体与V2的主体重合),只有反身型动结式是非宾格结构。因此,在非宾格结构基础上经过领有名词移位到主语位置而生成的二元动结式,主语名词与留在动词后的名词之间当然得保持基础句法结构中的“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
如上,本文分析非宾格二元动结式是在非宾格结构中,经过“领有名词移位”而生成的。本文的分析,可以从以下方面获得证据支持。
首先,可以从约束条件获得证据支持。在生成语法理论中,名词移位之后在它的原位留下一个语迹(trace,简写成t),这个语迹在性质上相当于一个照应成分,在句法派生的任何阶段都必须受其先行词的约束[14]183-221。比如,在图3所示的句法结构中,约束语迹t的只有移走的领有名词。根据这一约束原则,我们可以有效地解释非宾格二元动结式中主语名词与宾语名词之间的顺序问题。在非宾格二元动结式中,宾语名词只能出现在主语名词的左侧,而不能像普通的及物动词句一样将宾语名词移到主语的前面,比较(10)与(11)。
(10)a.张三i愁白了ti头发。
b.*ti头发,张三i愁白了。
(11)a.张三吃了苹果。
b.苹果i,张三吃了ti。
如(11)b所示,普通的及物动词句的宾语可以移动到主语的前面。而如(10)b所示,非宾格二元动结式的宾语名词不能移位到主语的前面。(10)b不成立,是因为宾语名词前面有领有名词移动留下的语迹t,如果宾语名词移动到句首位置的话,语迹t的语法地位比先行词“张三”的语法地位高,不符合约束原则,因而不合语法。换句话说,如果语迹t处于先行词的约束之下,宾语名词也可以移位,如(12)。
(12)张三i,ti头发愁白了。
主语“张三”移动到更高的话题位置,带语迹的“ti头发”移动到主语位置,话题位置的先行词“张三”依然约束语迹t,因此(13)符合语法。
其次,可以从汉语以及日语的同类现象研究中获得证据支持。“领有名词移位”分析并非本文首创,徐杰[15-16]等分析汉语非宾格动词带宾语现象时提出了领有名词移位分析。比如,13a中的动词“断”是非宾格动词,却带宾语,徐杰将这种句子称为“保留宾语句”,留在动词后的名词是领有名词“他”移动到句首位置后留下的领属保留宾语,保留宾语的前面有“他”移动之后留下的语迹t,(13)b具体的句法派生表示如图4所示[16]48。
(13)a.他断了一条腿。
b.
图4 汉语领有名词位移
根据约束原则,先行词“他”必须约束其语迹t。因此,基于约束原则,也可以很好地解释这类保留宾语句不允许宾语移动到“他”之前,只能出现在比“他”语法地位更低的位置。下例(14)a,语迹t的语法地位比先行词“他”的语法地位高,不符合约束原则,因而不合语法。(14)b语迹t处于先行词“他”的约束之下,因此可以成立。
(14)a.*ti一条腿,他i断了。
b.他i,ti一条腿断了。
在日语研究中也有关于领有名词移位的分析。長谷川信子[17-19]、Hasegawa[20-21]等一系列研究采用领有名词移位分析了(15)所示 “非宾格他动词句”的句法生成,(15)b具体的句法结构如图5所示[17]27。
(15)a.朋子が腰を痛めた。(cf.朋子の腰が痛んだ。)
朋子-主格标记 腰-宾格标记 痛(朋子-所有格标记-腰-主格标记 痛)
b.朋子腰痛。
图5 日语领有名词位移
(15)a表面呈现两个论元的他动词句,其意思与括号中的非宾格自动词句相同,属于非宾格他动词句。长谷川信子分析(15)b句法生成为图5,即领有名词从所有格位置分离,移动到句首主语位置。与汉语领有者名词移位分析一样,这一分析同样得到约束原则的支持。
(16)a.?*ti腰を朋子iが痛めた。
腰-宾格标记朋子-主格标记痛
b.顔を花子が洗った。(←花子が顔を洗った)
脸-宾格标记 花子-主格标记 洗了 (原句意思:花子洗了脸)
在日语中,如(16)b所示,一般的他动词句可以发生拼板现象(scrambling),即宾语名词提升到主语名词之前。但是在非宾格他动词句中不允许宾语名词移动到主语之前,(16)a不合语法。这一现象可以从语迹t必须受其先行词约束获得有效解释。宾语名词前有领有名词移位留下的语迹t,语迹在派生的任何阶段都必须受其先行词的约束,(16)a中的语迹t语法地位比其先行词“朋子”的语法地位更高,不符合约束原则,因而句子不成立。
综上,我们结合汉语非宾格一元动结式的句法结构讨论,论证了“张三愁白了头发”这类要求主语名词与宾语名词之间必须保持“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的二元动结式是非宾格结构,经过领有名词移位到主语位置而生成。本文的结论从约束原则以及汉语、日语的非宾格他动词句的句法生成分析得到有力的证据支持。
否有“的”
在汉语研究中,对“领有名词移位”这一句法操作的可行性有很多质疑[22-24]。其中最主要的问题集中在领有者名词移位过程中如何处理领属短语中的“的”字问题。“的”字问题得不到合理解释,会带来一系列其他问题。比如,领属短语中“的”字是“所有格”标记,领有名词在领属短语中获得了所有格,又移位到主语位置获得主格,这会造成格冲突的问题。另外,如(17)所示,汉语中不允许伴随“的”字的移位,在领有名词移位过程中“的”字的去向也是一个需要解释的问题。
(17) a.*张三的i 愁白了ti头发。
b.*张三i愁白了ti的头发。
这些问题涉及汉语领属结构中“的”字的句法生成,即汉语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如何生成于领属结构之中的。关于这一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作为一种探索的可能性,笔者从分布式形态学(Distributed Morphology)入手做了初步分析[25],为本文的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解释方法。
在分布式形态学理论中,句法推导完成之后,将句法推导结果向音系模块输出时,根据语言特点(语音或语法习惯)等需要,可以进行一些形态操作对句法推导结果做形态上的调整。形态操作具有多样的形式,其中包括“特征引入”(Feature Introduction),即在音系式分支添加狭义句法中不存在的特征[26]。也就是说,如果可以论证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在句法推导完成之后,在音系式分支通过特征引入的方式插入其中的,那么在领有名词移位这一句法操作发生之时,句法结构中还没有插入“的”字,领有名词移位面临的有关“的”字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Halle指出,名词的格的显性表现形式都是在音系式分支添加到相应的名词之上的,如英语所有格指派的of插入,-’s插入[27]。汉语中没有形态格,但是在领属结构中的“的”字被视作所有格标记。之前黄正德已经论及[28]27-28,汉语的名词短语结构属于中心语在后(head-final)的结构,所有修饰成分在中心名词之前,呈XP-N的顺序排列。在复杂名词短语NP-N中,如果要以NP-N的语序拼出呈现于句子表面,那么其间必须插入“的”字以实现所有格指派。徐杰也指出,在汉语中,名词有指派所有格的能力,不过,名词指派所有格的能力跟及物动词指派对象格的能力不同,不是必须要指派的,名词真正实施所有格指派时需要插入“的”字[15]80。也就是说,在领属结构中插入“的”字是中心语名词对领有定语名词实现“所有格”指派的形态标记要求,如果没有插入“的”字则表明名词没有实施所有格指派。
综上,笔者尝试从分布式形态学着手讨论汉语领属结构中“的”字的插入问题。在汉语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名词之间因所有格指派的形态要求而通过特征引入的方式在音系式分支插入其中,领有名词移位发生在未插入“的”字的句法结构。如此一来,领有者名词移位面临的有关“的”字的问题也就不攻自破了。在没有插入“的”字的领属结构中还没有实现所有格指派,领有名词移位到句首主语位置获得主格,不会造成格冲突。在领有名词移位这一句法操作发生之时,结构中还没有插入“的”字,也就没有“的”字去向不明的问题。
关于汉语动结式的句法结构研究,学界一般将二元动结式中的主语分析为由轻动词CAUSE(或Voice)导入的外论元。本文通过对比发现,有一类二元动结式(如“张三愁白了头发”)要求主语名词和宾语名词之间必须保持“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这类二元动结式与具有外论元的二元动结式有不同的句法表现,而与非宾格一元动结式有相通性,即动结式前项V1的主体与后项V2的主体保持“领有者—身体部位”领属义关系,都属于“反身型动结式”。本文基于非宾格一元动结式的句法结构分析,论证了这类二元动结式是没有外论元的非宾格二元动结式,并通过领有名词移位操作对非宾格二元动结式进行了句法结构生成分析。该结论从约束原则以及汉语、日语的非宾格他动词句的句法生成分析得到有力的证据支持。
另外,关于领有名词移位操作的可行性问题,我们从分布式形态学入手进行了尝试性探讨。主要讨论了汉语领属结构中“的”字插入问题。在汉语领属结构中的“的”字,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名词之间因所有格指派的形态要求,通过特征引入的方式在音系式分支插入其中,领有名词移位发生在未插入“的”字的句法结构。这一论证可以有效地解释领有名词移位面临的有关“的”字的问题,进一步佐证了本文非宾格二元动结式的句法生成分析的可行性。
总而言之,本文着眼动结式前后项动词的主体之间的语义关系讨论,结合适当的语法测试(如被动句的成立情况)指出二元动结式并非都有外论元,论证了非宾格二元动结式的句法生成,打破了二元动结式都有外论元的一般认识,为汉语动结式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注释:
①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配价语法、生成语法、认知语言学、构式语法等语言学理论在国内的推广与发展,不同学派对汉语动结式展开了丰富的研究。比如,王红旗、袁毓林、郭锐、施春宏等基于配价语法理论,对动结式的论元实现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多套动结式论元整合原则和配价计算公式。宋文辉在认知语言学理论框架下,从动结式整体的概念结构出发推导它的配价,对汉语动结式和动趋式的句法配置和结构进行了系统性分析。 赵琪在构式语法理论框架下,研究了动结式的构式性,认为现代汉语动结式描述了基于人体基本经验的因果关系,各种不同类型的动结式是由于因果关系的细微差异形成不同的构式造成的。本文在生成语法理论框架下推进研究,对其他理论背景下的先行研究不做过多涉及。
② “??”表示例句极不自然,“*”表示例句不符合语法,下同。
③ 为简化树形图,省略vP层以上的结构图示,涉及到名词移到主语位置时,用S表示句子,下同。
④ 关于V1与V2是如何实现形态合并构成紧密相连的动结式V1V2,文献中有不同的讨论。比如,程工、杨大然分析:后项动词词根√V2与轻动词一道,在后句法阶段以复合方式与V1实现形态合并。杨大然分析为√V1与√V2均与功能语类vCHANGE合并实现V1V2的形态合并。本文重点分析名词移位,对动结式前后项的形态合并暂不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