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云南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调研

2022-07-13 02:48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跨境云南知识产权

刘 溪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商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3)

“一带一路”是我国为推动经济全球化、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提出的一项互利共赢的倡议,为沿线国家优势互补、开放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云南是国家向西开放战略中的前沿和窗口,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门户,在整个宏观地理中占据核心地位,“一带一路”倡议与云南发展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作用。”各国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差异,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布局、保护等制度环境方面呈现多样化。云南跨境电商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只有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和法律保护,才能提高核心竞争力,避免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风险。

本课题组为了掌握目前云南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选取云南汇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融智跨境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零点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昆明华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云南糖人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等云南主要跨境电商企业,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方法,通过问卷星系统编制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问卷有效率为100%。调研问卷主要涉及以下4个方面内容:一是跨境电商企业基本情况;二是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现状;三是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运营现状;四是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进行专项调研与实证分析,探讨云南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与法律保护对策。

1 云南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近年来,云南跨境电商企业发展迅速。2018年7月,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自此,云南跨境电商正式起步;2020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德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云南跨境电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20年云南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实现报关单量 1 319.47 万票(件),进出口额13.53亿元,是2019年的13.13倍。在被调研的云南跨境电商企业中,已开展跨境电商业务1~2年的企业占66.67%、3~5年的企业占33.33%,如图1所示。云南跨境电商企业的商品和服务出口地区涵盖了亚洲(83.33%)、欧洲(66.67%)、美洲(33.33%)、大洋洲(33.33%)、非洲(16.67%),亚洲是云南省跨境电商的主要目标市场,如图2所示;出口2~4个国家和出口5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各占50%,如图3所示。云南地处我国西南,与老挝、越南、缅甸3国接壤,毗邻东南亚,具有面向东南亚开展跨境电商的天然优势。调研结果显示:除16.67%的企业尚未向东南亚国家出口商品和服务以外,出口泰国的企业占66.67%、出口新加坡的企业占50%、出口印度尼西亚的企业占33.33%、出口缅甸的企业占33.33%、出口老挝的企业占16.67%、出口越南的企业占16.67%、出口柬埔寨的企业占16.67%、出口马来西亚等其他国家的企业占16.67%,如图4所示。云南跨境电商企业主要依托亚马逊(66.67%),阿里巴巴国际站(50%),eBay(33.33%),Wish商户平台(16.67%),以及包括Lazada、Shopee、自建App和线下等其他平台(50%)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如图5所示。

图1 跨境电商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时间

图2 跨境电商企业商品和服务出口地区

图3 每个跨境电商企业出口的国家数量

图4 跨境电商企业商品和服务出口的东南亚国家

图5 跨境电商企业依托的平台

云南跨境电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培育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其中拥有商标权的企业占66.67%,拥有专利权的企业占16.67%,拥有商业秘密权的企业占16.67%,如图6所示;在准备或正在培植和开发知识产权的企业中,专利权占66.67%、商标权占33.33%、著作权占16.67%,如图7所示。随着云南省跨境电商迅猛发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日益增多,调研结果显示:有33.33%的企业遭遇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其中,著作权侵权纠纷占33.33%;商标侵权纠纷占16.67%,如图8所示。知识产权是跨境电商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跨境电商企业如果拥有了知识产权,不仅能凭借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专有权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还能通过实施知识产权,获得高额利润和品牌效应,赢得更多消费者青睐。因此,在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中应重视知识产权的培植和维护、使用与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云南跨境电商企业而言至关重要。

图6 跨境电商目前拥有知识产权

图7 跨境电商准备或正在培植和开发的知识产权

图8 跨境电商企业遭遇过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2 云南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调研结果显示:云南跨境电商企业亟需解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主要包括:有66.67%的企业认为不了解交易相对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有50%的企业认为需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有50%的企业认为需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有50%的企业认为需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构。

2.1 知识产权意识不足

跨境电商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主要由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2个方面构成。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有助于跨境电商企业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价值,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开发、培植、运营、交易等;提高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有助于跨境电商企业树立积极获取知识产权、利用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法律观念,预判和分析企业经营中潜在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妥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等。在被调研的云南跨境电商企业中,有33.33%的企业认为自身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对于知识产权作用的认知,有83.33%的企业认为跨境电商企业要把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发展战略,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最大限度地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有66.67%的企业认为跨境电商企业不但要拥有知识产权,还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创造财富价值;有50%的企业认为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仅有33.33%的企业认为知识产权作为跨境电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企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没有企业认为知识产权对于跨境电商企业作用不大、跨境电商企业不需要经营和管理知识产权。这说明云南跨境电商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作用,但是对于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跨境电商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核心要素作用认识还不够充分。

2.2 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措施不完备

云南跨境电商企业在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方面,已经制定的企业占50%,尚未制定的企业占16.67%,正在制定的企业占33.33%。目前,由其他部门兼职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占83.33%,尚无企业设置专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占16.67%,如图9所示,配备专职知识产权律师的企业仅占16.67%。在制定与市场及企业经营战略相符的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已制定的企业占66.66%;正在制定的企业占16.67%;尚无制定计划的企业占16.67%。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方面,有66.67%的企业出口产品主张过知识产权保护,有50%的企业对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过知识产权相关培训;有16.67%的企业认为交易合同不完善,仅有33.33%的企业在进出口相关合同中约定了知识产权条款。

图9 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

2.3 对交易相对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不了解

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特征,根据一国或地区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只在该国或地区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延及其他国家或地区。基于国家主权原则,一国的知识产权要获得他国的法律保护,必须依照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定或按互惠原则办理。与云南跨境电商企业开展交易的“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差异,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包括知识产权创造制度环境、知识产权运营制度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环境等)呈现多样化,在中国没有或者很难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商品或服务,在国外很可能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调研结果显示:有66.67%的云南跨境电商企业认为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原因是对交易相对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不了解,致使防控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难度提升。

2.4 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开发不充分

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方面,云南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类型较为局限。调研结果显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的企业高达33.33%,尚无企业拥有著作权;有16.67%的企业尚未准备培植和开发知识产权;所有被调研的跨境电商企业均未计划开发除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外的商业秘密权等其他知识产权。

3 云南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3.1 加强知识产权意识

云南跨境电商应当重视知识产权对于国家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意识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从知识产权运营角度,知识产权的培植、管理、保护和利用效果决定着跨境电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一方面,跨境电商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与其经济效益之间存在着较大关联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往往能占据较大市场份额,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跨境电商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运营,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角度,跨境电商较国内电商交易主体更隐蔽、交易范围更广泛、交易过程更繁琐、跨国交易多法域,知识产权侵权方式呈现出隐蔽性、复杂化、低成本、多样化和国际化等特点。尤其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图书发行,提供数字音乐服务、视频聚合服务,商品销售等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既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也是知识产权的使用者;既有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也可能遭遇知识产权侵权。因此,云南跨境电商企业应熟悉我国以及交易相对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全面加强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类型的认识,这样才能全方位、多角度创造、运营和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3.2 形成常态化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机制

跨境电商企业需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产品研发部门、生产部门、市场营销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促进各部门在知识产权培育、开发、运营、保护过程中的分工与合作。由于跨境电商法律关系涉及不同法域,各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存在差异,跨境电商企业的经营行为既要符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也要符合交易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因此,跨境电商企业的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较传统企业以及国内电商而言更具专业性。跨境电商企业应设置知识产权管理专门机构,配备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协调各部门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调研交易相对国知识产权法律环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对企业人员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培训等。

3.3 制定与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与保护战略

跨境电商企业应当从自身情况出发,制定和实施符合我国和交易相对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一是在确定本企业目标市场的基础上,遵循产品或服务未动、知识产权先行的理念,对市场中具体产品或服务的知识产权地位和状况进行调查分析,高度重视与产品或服务相融合的品牌、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培育与确权,尤其是知识产权的境外授权。例如,定期召开由公司高层、研发部门负责人、知识产权法务负责人等参加的会议,一旦发现有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就努力促成。二是有效、合理地配置企业现有的商标、产品外观设计、商号、商业秘密、网站设计、网站图片等知识产权要素,重视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授权给企业带来的利益,在知识产权创造、享有、转化和运营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整合企业内部知识产权资源,协调各类系统,不但要重视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协同,即企业知识产权各个部门和人员加强合作,共同促进知识产权各管理环节联合产生的收益大于这些单位各自努力创造的收益总和,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同时要重视企业外部知识产权管理协同,即跨境电商企业同协作生产的企业、政府、中介机构、消费者、媒体等外部因素形成协同,对知识产权资源的创新、获取、共享、利用等过程进行同步管理,发挥整体效应。四是及时了解所处行业知识产权布局,关注政府和行业发布的知识产权预警通知,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保证企业不侵权,在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应及时组建专业团队,通过谈判或诉讼解决争议。

猜你喜欢
跨境云南知识产权
云南茶,1200年的发现
云南邀您来“吸氧”
云南是你避暑的最佳选择
Mesenchymal stromal cells as potential immunomodulatory players in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induced by SARS-CoV-2 infection
跨境支付两大主流渠道对比谈
在跨境支付中打造银企直联
一图读懂云南两新党建
关于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几点思考
关于知识产权请求权内容构建的思考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