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海峰
摘要:农村互助养老是现阶段一种较为新颖的养老模式,同时该模式已经逐步成为部分地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发展方向。現阶段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仍然面临着相关政策与法规完善程度不足,资金保障不足和服务项目单一等问题,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本文从当前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入手,探讨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的具体方向和措施,以期对实际工作形成帮助。
关键词:互助养老;制约因素;农村
引言: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起源于我国河北省肥乡县,这一模式是以政府扶持为基础,以村为主要单位进行构建,多数农民能够有效地参与为核心形成。整体而言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介于社会和家庭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通过这一模式比较有效地降低了农村的养老成本,对于老龄化趋势日益加深的我国而言,这一模式的应用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制约因素分析
政策法规缺乏完善性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现阶段我国政府比较重视的问题,同时由于其受到广泛的重视,因此其也具有比较良好的政策环境。然而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互助养老模式的整体政策法规仍然缺乏有效的完善,以河北地区为例,相关的互助养老模式尚没有顶层的法律及政策保障形成,只能依靠当地民政部进行系统性的调度,这种情况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该模式的整体发展。具体而言,现阶段相关地区关于互助养老的场所、资金来源和人员配置等细节性的内容,政府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标准,因此造成了相关区域在互助养老模式建设的阶段整体局面较为混乱的现象。另一方面,当前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实践过程中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部分农村互助养老机构在资金流向、物资分配等方面存在着较为显著的不公平问题,对于整体的建设及推广带来了极为突出的不利影响。
互助养老模式的资金来源稳定性差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本质上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和互助服务构成的养老模式。以河北地区的互助养老模式为例,河北地区的“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是通过年龄较低的群体进行服务的提供,并在其年龄较高的阶段进行服务的换取,这种模式比较显著地体现出了养老活动的互助性。但该过程中仍然涉及到一系列的和基础设施建设,如房屋、生活配套等,这些建设之中需要依赖当地村集体寻找资金的投入,而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支持,这些资金来源均具有较为显著的不稳定特征。同时河北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存在比较显著的滞后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资金保障能力相对较差,难以保证互助养老院的持续运转。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单一
在“时间银行”模式之下,相关的养老服务提供主要来源于低龄群体,由于相关群体缺乏充分的专业技能,因此在服务过程中所能提供的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同时随着现阶段河北地区老年群体数量的激增,服务多元化需求越来越迫切,现阶段的服务已经完全无法满足具体需求。在此背景下,相关的主办单位也主要将注意力集中于各类量化考核,以及进行现金设备设施的建设与采购方面,尽管这种方法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了老年群体的物质需求,但却对相关群体在精神层面的需求形成了忽视,难以确保整体工作开展的可持续性。
2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出路分析
2.1 强化互助养老模式的法律规制建设
互助养老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通过这一模式的实践和应用将能够极大地提升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障,但现阶段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却对这种养老模式的发展形成了阻碍。针对这种现象,相关单位应当首先将互助养老制度纳入到现阶段我国的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确保社会各方对这一制度形成充分的重视。同时通过将其纳入到整体的规制之下,也能够避免在工作之中出现各项政策过于笼统,以及各个单位在执行阶段相互推诿的现象。其次则应当针对现阶段已经铺展开来的互助养老模式建立相应的法律监督机制,依托法律法规对现阶段区域内的互助养老项目进行规范,避免资金的不当使用,促进各项工作走向正轨。其次,为了实现对互助养老开展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相关单位还应当进行综合的评估机制的建设,明确现阶段老年群体在养老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并从资金、基础建设、服务等指标的考核入手,为互助养老模式的有效有序发展创造比较良好的环境,最终实现促进互助养老模式进一步发展的目的。
2.2 稳定互助养老模式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互助养老工作的成败,为了为相关项目形成较为有力的资金保障,政府应当积极地承担起自身在其中的责任,例如将现阶段农村互助养老资金纳入到财政预算之中,通过政府财政支出的方式对农村互助养老项目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可以有效地缓解部分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当然,除了采取输血模式之外,帮助相关项目形成造血能力也是政府需要关注的问题。为了让相关项目具有自主获取资金支持的能力,相关政府机构也应当通过增强对农业、农村的政策倾斜,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方式,来让相关村集体可以更为有效地进行资金的筹集,保障互助养老项目资金获取方面的稳定。从河北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相关区域的工业水平较为发达,因此可以加强工业产业、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协调性,促进乡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源在互助养老项目建设之中的偶用。最后,社会之中的个体也是互助养老模式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在现阶段河北地区的互助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当积极地引导个体和家庭在观念方面的转变,拓宽社会捐赠的来源渠道。
2.3 丰富互助养老模式的服务内容
现阶段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养老服务缺乏个性化和多元化,导致相关群体对于互助养老模式缺乏信心。针对这种情况,在推进农村互助养老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有必要进行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建设和提供,如通过进行系统性的养老个体档案建设,明确不同阶段之中老年个体的养老服务需求,并针对其需求进行服务的提供,从而能够比较有效地提升互助养老过程中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相关单位也可以对现阶段社会重点关注的养老问题进行服务布局,如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等,依托这些服务体系的构建,可以为相关老年群体进行更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提供,确保相关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得到全面满足,同时也可以引导社会对互助养老模式的进一步关注,为资金来源、人力资源来源现状的改善提供较为坚实的基础。
结语: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现阶段农村地区比较可行的和可靠的养老方案,但需要认识到完善的互助养老模式构建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相关单位从既往的工作经验会中进行充分总结,明确各个阶段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和现存的养老难题,在此前提下对互助养老模式进行合理设计,才能实现解决农村养老难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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