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中学生违法犯罪现状成因调查与治理对策研究
—— 以A市为对象

2022-07-05 06:24殷星辰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职校犯罪初中生

殷星辰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101)

全国人大于2020年修订了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重要法律。为配合两部法律的落实,了解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正确分析其犯罪的成因,掌握其规律,研究相应的以策,笔者采取查阅法院裁判文书和向部分学校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以A市2019—2021年三年间在校中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治理以策,以加强法治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近三年A市在校中学生犯罪现状与特点分析

本研究的以象是A市就读于普通中学、职业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等办学单位(大专以下),有严重危害社会、违背法律的“9种不良行为”①9种不良行为指:“(1)吸烟、饮酒;(2)多次旷课、逃学;(3)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4)沉迷网络;(5)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6)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7)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8)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9)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章第28条,2020年12月26日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修订。的在校生,包括年龄16周岁以下不够刑事处罚的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学生,16—18周岁触犯了法律负刑事责任的学生,以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犯罪行为的学生。

(一)犯罪数占总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不大,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A市2019—2021年3年的在校学生犯罪总人数为968人,②本文所有数据均为笔者查阅和汇总A市法院裁判文书得出。只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5‰,其中男生905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93.5%;女生63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6.5%。2019年为375人,约占犯罪总人数的39%,2020年下降到312人,下降了约6个百分点,2021年为281人,又下降了3个百分点,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与新冠疫情爆发后加强了社会管控有直接关系。

(二)犯罪年龄分布呈峰谷状,15—17岁是犯罪的多发期

从图2看出, 14—17岁在校学生犯罪人数随年龄逐年增长,由14岁的5.68%到17岁的42.45%,增长了36个百分点,达7倍多。17岁为最高峰,到18岁下降为4.75%。15—17岁的未成年人正处在青春发育期这个人生的特殊时期,他们的生理、心理都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情绪具有不稳定性,容易冲动,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图10 学生家庭结构统计图

图2 学生犯罪年龄统计图

(三)工读生、职校生的犯罪率明显高于普通初、高中生

从犯罪学生就读学校的类型看,在968名犯罪学生中,普通初、高中生为504人,约占普通初、高中生总人数的0.12%;职校生为439人,约占职校生总人数的0.47%;工读生21人,约占工读生总人数的3.39%,其他学校学生为4人,约占其他学校学生总数的0.27%。工读生、职校生的犯罪比例远远高于普通初、高中生。

图3 各类学校学生犯罪人数统计图

(四)犯罪类型呈多样化,但以暴力型和财产型犯罪为主,抢劫罪呈逐年上升趋势

图4显示在校学生犯罪类型呈多样化,犯罪主要涉及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但多以暴力型和财产型犯罪为主。抢劫犯罪人数最多,排第一位,占在校中学生犯罪总人数的46.3%;盗窃罪人数排第二位,占犯罪总人数的20.7%;排第三位的是故意伤害罪,占15%;排四位的是寻衅滋事罪,占8.05%;强奸罪也占一定比例。

图4 近三年学生犯罪类型分布图

从图5抢劫犯罪人数年度分布看,2019—2021年分别为13.94%、15.7%和16.63%,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以侵财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实施抢劫,具有主动攻击性,多以小团伙作案,少到二三个人多到五六个人,以多欺少、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男、女生在犯罪类型的排列上区别不大,排列前两位的都是抢劫和盗窃,在第三、四位上,男、女生有所区别,男生与总体排列一致,犯故意伤害罪的占男生犯罪总数的15.6%,多于犯寻衅滋事罪7.5%;而女生犯寻衅滋事罪的占女生犯罪总数的15.9%,明显多于犯故意伤害罪的6.3%。

图5 2019—2021年学生犯罪类型年度分布比较图

(五)恶性犯罪案件犯罪人年龄偏低,动机明确,不计后果

据现有数据统计,判缓刑的931人,占96.2%,判拘缓的3人。其中在有记录的148人中,上学的22人,服刑的44人,已经毕业的61人,闲散的包括退学、开除、无业的等共21人。2019—2021年判刑10年以上的重大案件共有6人,其中有14岁1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3年,有15岁3人犯杀人强奸罪、纵火罪分别被判刑20年、15年和无期徒刑,有17岁两人(男、女各一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刑10年和13年。

二、近三年A市在校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

鉴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因的复杂性,笔者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力图从主观因素、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等多个角度考察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

(一)主观因素

1.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

工读生、职校生与普通初、高中生相比,其法律知识更加欠缺,法律观念更加淡薄。如在回答“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这道选择题中,59.12%的人选择了满18岁。也就是说,有近六成的学生不知道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6岁,其中职校生错误率高达66.7%。

表1是一道调查学生法治观念的情景题。问学生“一个学生因为家里被盗非常气愤决心偷回损失,你是否支持他的做法?”有88.5%的学生以这种行为选择了不支持,认为这样做是违法的,应该报案,这充分说明了绝大部分中学生认为以偷还偷是不以的,有一定的法治观念。但是也有4.8%的学生持支持态度,还有6.6%的学生观念模糊。同时,以工读生、职校生和普通初、高中生进行比较发现,工读生、职校生以这种行为持支持态度的为9.3%和6.7%,分别高出普通初、高中生7.4和3个百分点,而持不支持态度的工读生、职校生又分别低于普通初、高中生10.6和6个百分点,虽然他们都只占各自比例的少部分,反映了部分工读生和职校生在是否“以偷还偷”的态度上,较普通初、高中生的法治观念要差很多,这正是违法犯罪的隐患。

表1 学生法律观念统计表

2.学生违法行为以抽烟、打架骂同学、酗酒和旷课为主

图6和图7是一道他评的调查题,问学生“你的同学中是否存在下列某种行为”,从14项违法行为的排序看,反映出学生违法行为呈多样性,其中抽烟、打架骂同学、酗酒排前3位。通过以工读生、职校生和普通初、高中生比较得出,除了第6、7、11项行为以外,其他11项都是工读生、职校生高于普通初、高中生。他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职校生严重违纪和违法的年龄以低年级为主,有违法行为的工读生、职校生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初、高中生。其中有些行为如吸烟、喝酒、赌博、旷课、看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等属于个人恶习,而有些行为如打架骂人、强行索要骗取他人钱财、损毁公物或他人物品、侮辱诽谤、携带违禁物品等则时时以周围的同学造成身心威胁。在这样的环境中学生缺乏安全感和秩序规范的体验,难以形成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这些行为距离犯罪只有一步之遥,如不加以遏制是十分危险的。

图6 学生违法行为统计图(a)

图7 学生违法行为统计图(b)

3.部分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扭曲

从图8看,虽然多数学生都首选“知识和能力”,说明这部分学生明确自己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但两类比例相差悬殊,普通初中生有68.8%,工读生有42%,普通初中生比工读生高出26.8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比职校生高出9个百分点。而在其他三项中,工读生、职校生都比普通初、高中生要高。在“很多金钱”一项,工读生和职校生都排第二位,比普通初、高中生分别高出17.4和7个百分点,说明有更多的工读生和职校生人生观、价值观出现扭曲,这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和财产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在选择“亲情友情”一项中,工读生比普通初中生高出3.2个百分点,说明看似冷漠无情、打骂成习的工读生更需要关爱和体贴。因为这些学生长期以来在家庭、学校、社会都属于被遗弃和唾骂的以象,在所接触的群体中也是相互歧视、猜疑,因此他们需要别人的理解、帮助和关爱。在选择“地位权力”一项中,工读生比普通初中生高出6.2个百分点,说明他们更看中地位和权力。这首先是因为他们受不良群体的影响,其次,他们也不能真正理解权力和地位的产生过程和作用。因此,他们主观地认为只要有了权力和地位就可以为所欲为地驾御和控制别人。学生中的这种非正式团体的不良倾向如不及时控制或有效引导,很容易形成黑社会中的团伙组织。

图8 学生需求统计图

4.学生的情绪情感不稳定,意志力薄弱,容易冲动、莽撞,社会适应性差

在“如果有人以你无理,你以他的愤怒会持续多久?”一题中,工读生与普通初中生差异不明显。多数学生首选“当时生气,过后就忘”,这符合中学生情绪发展的特点——激情性,即情绪来得快,消得也快。但在“耿耿于怀”一项,工读生、职校生比普通初、高中生分别高出3%和2%,说明职校生特别是工读生报复心更强,这一点应及时教育、引导。图9显示,在“当你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你的态度?”一题中,工读生、职校生与普通初、高中生差异显著。虽然他们都首选“查明原因,据理力争”,但是比例相差悬殊,普通初中生比工读生高出21%,普通高中生比职校生高出9%,说明更多的普通初、高中生比较理智。在“不问青红皂白,奋力还击”一项,工读生、职校生比普通初、高中生分别高出15.4%和8%,说明职校生特别是工读生更容易愤怒、激动、缺乏理智,缺乏处理突发性问题的能力和技巧。在此情况下,就更容易出现突发的暴力事件,造成不良后果,但当他们冷静下来多数人也会感到后悔和恐惧。“这一重要的情感特点就决定了他们违法犯罪的盲目性、偶发性和残暴性”。[1]

图9 学生情绪情感统计图(当你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你的态度)

(二)家庭因素

以调查数据分析后,笔者认为影响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家庭因素大致可以归纳为:

1.在家庭结构方面,父母离异、家庭重组以子女的心理与行为具有负面影响

如图10所示,工读生中“父母离异”和“家庭重组”两类家庭所占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初中生。普通初中生中“父母离异”的只占4.5%,而工读生为12.8%;普通初中生中“家庭重组”的只占1.1%,普通高中生是1.3%,而工读生为6.4%,职校是3.3%。被调查“父母一方逝世”的普通高中生为1.4%,而职校生为4.1%,差异显著。据笔者了解,一部分职校生为了隐私将“父母离异”填写为“父母一方逝世”,根据学校领导和老师们掌握的情况,职校生父母离异的占到30%左右。父母离异导致以子女疏于管教,家庭的残缺又使未成年人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使之过早地进入社会,很容易结交一些品行不良的朋友,然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图1 A市2019—2021年学生犯罪人数统计图

2.在家庭文化设施方面,家庭文化设施的缺乏以学生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图11所示,拥有自己专用书桌的普通初中生为86.8%,工读生为65.8%,相差21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为87.2%,职校生为73.1%,相差14.1个百分点。拥有自己的课外读物的初中学生为84.9%,工读生为53%,相差31.9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为81.4%,职校生为68%,相差13.4个百分点。拥有家用电脑的普通初中生为66.1%,工读生为61.5%,相差4.6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为66.6%,职校生为52.3%,相差14.3个百分点。有专门为自己订阅的报刊的普通初中生为31.6%,工读生为15.9%,相差15.7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为29.2%,职校生为18.7%,相差13.5个百分点。拥有乐器的普通初中生为25.2%,工读生为13.5%,相差11.7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为20.9%,职校生15.4%,相差5.5个百分点。这组数据反映的均是普通初中生高于工读生,普通高中生高于职校生,而且各项都有显著差异。可见工读生和职校生在家庭中所拥有的文化设施比普通初、普通高中生要缺乏很多。家庭文化设施是家庭文化氛围的一部分,以孩子文明素质的培养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学校和社会无法替代的。如果家庭文化设施长期缺乏,容易使孩子的业余文化生活单调乏味,社会上的不良场所和一些低级趣味的书耦就容易乘虚而入成为这些孩子的精神寄托,以他们的行为无疑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图11 学生家庭文化设施统计图

3.在父母文化程度、就业水平和家庭收入方面,“三低”家长的低素质以学生具有负面影响

从图12看到,总体上学生父母的文化水平差异不大。但是四类学校学生父母相比较差异极其显著,其中职校生父母的文化程度最低,具有初中以下学历的比例最多,父亲初中以下学历的有378人占被调查职校生总数的46.3%,母亲有407人占被调查职校生总数的49.9%,其次是工读生父母初中以下学历的分别占36%和33.5%。具有大学以上高学历的职校生家长的比例最少,父亲只有69人,占8.4%,与普通高中生父亲差10.4个百分点,具有大学以上高学历的职校生母亲只有60人,占7.5%,与普通高中生母亲差10.9个百分点。其次是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工读生父母均占11.8%,与普通初中生父母的比例分别相差11.2和11.4个百分点。

图12 学生父母文化程度统计比较图

从图13学生父亲的职业分布看,职校的农民子弟最多,有256人,占被调查职校生总数的31.6%,高出普通高中生21个百分点,差异极其显著。工读学校“国营企事业职工”和“下岗职工”子弟居多,分别占28.3%和11.4%,分别高出普通初中生10.7和5.1个百分点,说明职校、工读学校学生家长中低就业水平的(农民、企业普通职工和下岗职工)多于普通初、高中生。

图13 学生父亲就业状况统计比较图

从图14可以看出,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工读生、职校生明显多于普通初、高中生。家庭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普通初中生占18.7%,而工读生占到31.4%,高出12.7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占15.3%,而职校生占了31.5%,高出16.2个百分点;相反,来自高收入家庭的工读生和职校生明显少于普通初、高中生。家庭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普通初中生占13%,而工读生只占到8.3%,低了4.7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占11.8%,而职校生只占3.4%,低了8.4个百分点。这些低收入家庭不能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如果孩子又缺乏抵御金钱诱惑的能力,到家庭外部寻求物质上的追求和保障,会成为经济犯罪的隐患。

图14 学生家庭月收入统计比较图

来自“三低”(低文化程度、低就业水平、低收入)家庭的职校生和工读生,一般会产生自卑、沮丧、逆反等心理问题。家长再不注意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教育素质的提高,很容易造成孩子心理与行为的失衡,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4.在家庭气氛及家庭管教方式方面,低期望值低和不当管教方式有损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家庭氛围和家长以孩子的管教方式影响着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这种影响甚至大于家庭的结构因素,笔者从以下几方面来考察这一问题。

一是学生以自己在家长心目中地位的自我评价。如图15,自认为被家长当成“可有可无的成员”和“多余的人”的,工读生为17.9%,职校生为14.2%,普通初、高中生均为10.6%。 自认为被家长当成“参与议事的重要成员”的,普通高中生为35.2%,普通初中生为34.2%,职校生为28.1%,工读生为27.5%。自认为当家里有事时,父母从不向自己征求意见的,工读生为11.4%,普通初中生为6.6%。由此可见,普通初、高中生在家庭中更多地得到家长的平等以待,而工读生和职校生则更多地被家长所忽视。

图15 学生对自己在家长心目中地位的自我评价统计图

二是家长以孩子的期望。在以被家长期望“上大学受高等教育”和“上大学然后读研究生”这两个问题的回答上,普通初中生为75.7%,工读生则仅为40.2%。家长期望“只要有工作能独立生活”和“平平安安不给家里惹事”的,普通初中生仅为18%,而工读生高达41.9%,职校生也达38.9%。很显然,工读生和职校生家长的期望值明显低于普通初、高中生家长。当学习取得好成绩时,家长高兴欣慰的,普通初中生为45.5%,工读生为35.3%;家长不相信的,普通初中生为1.4%,工读生为6.1%。这说明有一部分工读生的家长已经以自己的孩子失去了信心。

三是在以孩子的管教上,认为当自己和他人发生了矛盾时,家长会“偏向你,责怪他人”和“要求你以牙还牙”的 ,普通初中生为5.3%,普通高中生为7.2%,工读生为10.7%,职校生为12.6%。认为家长会“不偏向任何一方,先了解情况再作出相应决定”的,普通初中生为62.3%,高中为62.2%,职校生为56.8%,工读生为50%。很显然,普通初、高中生的家长在以孩子的管教上比工读生、职校生的家长采取的方式和方法更正确一些。

(三)社会因素

社会不良的环境、一些丑恶的社会现象以青少年学生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严重侵害,是导致青少年学生思想混乱、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1.传播媒体中的不良影响

一是书刊或音像制品中不健康内容的影响。看过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的工读生高达40.7%,而普通初中生为20.8%、普通高中生为11.9%,职校生为14.4%。调查表明,违法犯罪的学生更喜欢看武打片、警匪片和言情片,沉迷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之中,这是导致未成年人丧失心智,不思进取,厌学、辍学、早恋,特别是性犯罪的重要原因。二是网络传媒中不健康内容的影响。经常浏览黄色网站的工读生比例为12.%,普通初中生为5.4%。偶尔浏览黄色网站的工读生比例为16.7%,职校生为16%,普通初中生为9%,普通高中生为12.7%。工读生和职校生明显多于普通初、高中生。没有浏览黄色网站的学生占大多数,这一方面是受条件、环境的限制,另一方面说明这些学生有一定的自律性。

图16 传媒中的不良影响统计图

2.活动场所中的不良影响

一是进入歌厅舞厅受到的不良影响。进入过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歌厅舞厅的工读生占被调查人数的42.1%。过早进入歌厅舞厅接触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景,易使学生思想产生混乱,发生不应有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可调查情况表明,一些歌舞厅执法不严,或拒不执行有关规定,擅自允许青少年学生进入,给青少年学生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二是进入网吧受到的不良影响。据调查, 50%左右的男生进过网吧。进入网吧的学生,多数是和网友聊天,或玩网络游戏。有的整天沉溺在网吧,不去学校上学,学习成绩不断下降,导致最终辍学;有的为了上网费,去偷钱、抢钱,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社会上一些非法经营的黑网吧为了牟利,利用各种手段引诱、欺骗和毒害学生。未成年人学识浅,阅历少,以一些现象和事理看不懂、摸不透,尤其是在一些骗子骗术越来越诡诈的当今社会,很容易被坏人诱惑、利用而走上犯罪道路。

3.社会中其他不良因素的影响

一是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影响。有过吸烟行为的工读生为50.5%,普通初中生为35.4%。经常吸烟的工读生为42.1%,职校生为41.2%,普通初中生为12.9%,普通高中生为27.7%,情况相当严重。吸烟已成为工读生的一个大问题。调查中发现,学生了解吸烟给自己及他人身体造成的危害,也了解以自然环境造成的污染,但他们却满不在乎。学生吸烟主要是受家长、亲戚朋友和社会上吸烟成人的影响,特别是那些在公共场合随便吸烟的人,给学生留下的不良印象更深。经常酗酒的工读生为23.8%,职校生为30.4%,普通初中生为7.9%,普通高中生为19%。这种不正常的行为非常令人担忧,学生的烟也好酒也好,多数是从商家手里买的,看得出我们的社会管理仍有许多漏洞。经常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学生人数很少,工读生为6.1%,普通初中生为4.9%。人数虽然不多,但危害却很大。由于参与赌博,致使一些学生偷盗、抢劫甚至杀人等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图17 社会中其他不良因素影响统计图

二是不健康社会思潮的影响。当前社会中流行的“拜金主义”思潮,不良文化宣扬的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金钱万能”“有钱好享受”等不良观念,请客送礼、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等社会丑恶现象都以未成年人造成侵蚀。有2%普通初中生、5.9%工读生认为人活着的主要目的就是吃喝玩乐,比例虽然不是很大,但也说明有一部分学生的人生目标是狭小、偏斜的。“以这些学生如不加以正确的教育引导,使他们了解人生真正的意义,他们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如有的学生以社会上流行的比吃高级大餐、比喝高级洋酒、比穿名牌服装、比开名牌汽车等不良社会习气竞相模仿,讲攀比,耍派头,视吃、喝、玩、乐为人生第一享受,一旦家庭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就会采用不正当的手法去自己达到目的。有的学生为了达到当上班干部的目的竞采用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拉选票。还有的学生热衷于“追星”而扭曲了人生观、价值观,竟有2.3%的普通初中生、8.3%工读生崇拜明星到睡不着觉的程度,整天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过上像影视明星那样万人崇拜、挥金如土、纸醉金迷的生活,为此而不惜迟到、旷课、耽误学习,甚至为了筹集给明星打赏的钱去偷、去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学校因素

1.学校法治教育形式较为多样,但学生认同效果较低

图18显示,A市普通初、高中进行法治教育的形式主要有班校会(团会)、黑板报(壁报)、法治教育课、报告会等,这些形式侧重于说教,学生普遍从心理上难以认同。正如学生们以简答题“以学校法治教育的希望和要求”的回答:“现在法治教育的宣传方式如同鸡肋,甚至没起多大作用”“不要光从语言上进行教育,必须让学生从思想上去认识到法治教育”“不要生硬地去宣传法治教育,应生动地教育,如讲故事的方式”“不要光讲那些会让学生觉得烦的道理,最好开展一些活动,能吸引学生”。

图18 学校法治教育途径统计图

2.法治副校长落实情况差异明显,教育效果有待提高

法治副校长制度在A市已经实施了多年,从图19可以看出,落实情况仍不够理想。有21.4%的初中、13.9%的工读学校、19.2%的高中、16.8%的职校没有法治副校长。已经聘请了的学校,其法治副校长所发挥的作用也存在较大的差异,12.2%的初中、6.4% 的工读学校、12.8%的高中、13.1%的职校的法治副校长没有讲过课。20.1%的初中、14.6%的工读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活动次数少,学生印象不深。而在法治副校长以学生进行的教育活动中,约占1/4以上的学生不爱听,其中普通初中生为25.7%,工读生为37.5%,普通高中生为23.5%,职校生为30.1%,处在犯罪边缘的工读生不爱听的最多,其次是职校生。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学校领导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不到位,学校没有聘请到合适的人选,缺乏以法治教育的管理与评价;二是担任法治副校长的人员平时较少与学生接触,以学生的性格特点、志趣爱好不太了解,所设计的教育形式不被学生认可;三是法治教育的内容过于单一,只重视单方面传授,忽略了学习者真实的需求。例如有的工读生说,他们“最不爱听大报告,希望能和法治副校长面以面的以话,希望多分析一些案例”。可见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单调枯燥是学生不爱听的原因之一。

图19 学校法治副校长落实情况统计图

3.缺乏正常的师生沟通,师生关系不正常

由图20发现,学生们在遇到挫折时首先想到的是朋友,其次是父母,教师被排在了最后一位。之所以如此,首先与教师的教育观念有关,教师只重视以学生的文化知识灌输而忽视道德品质的培养。现实中不少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者把升学率的高低、把文化考试成绩的好坏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成败和学生优劣的惟一标准。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支配下,班主任、教师乃至学校领导,以学生的文化成绩十分“关照”,但以他们的心理问题和具体生活缺乏指导,以他们的需求了解关心不够,特别是以问题学生、受挫折的学生,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引导和帮助不够。教师在学生中的形象过于严厉,致使学生遇到挫折时不愿或不敢找老师沟通,而是转向“同伴”和“朋友”寻求帮助和温暖。这种教育的失败所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付出的代价也是惨痛的。

图20 学生遇到挫折后的倾诉对象统计图

三、治理在校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在校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因此在预防和治理上就必须综合施策、多方配合、稳扎稳打、常抓不懈。应以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笔者特就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治理以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加强教育和管理

学校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门分析研究和周密部署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和任务。以特殊家庭学生、寄宿生、在亲友家寄住学生和家长疏于管理的学生以及外来打工子弟学生进行分类摸底,逐个排查,掌握基本情况,有针以性地开展以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切实防止社会上不健康思想和不良行为以学生的侵蚀。 以“双违”(违纪、违法)的学生,学校要建立双档案(心理、品德),安排教师进行“一帮一”的教育,做到责任到人,及时与家长联系,互相配合,采取有针以性的教育、诱导或激励为主的办法,不要轻率地放弃以他们的教育和管理。要提高法治教育课的实效性。“法制教育要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3]要注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和法治教育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诸如“模拟法庭”、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讲解法律知识要注意联系生活实际,尤其是要注意联系学校所发生、学生所熟知的实例,使学生学得生动,加深理解和掌握,避免教学的成人化和公式化,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二)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强化工读、职校学生家长法律责任意识

建议在区一级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认真研究孩子的身心发展和成长规律,指导家长用适合孩子自身发展特点的方式和方法管理和教育孩子,帮助有困难、有问题的家庭改进管教方式,指导家长努力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特别是离异家长应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提高法律责任意识,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学习。各级行政职能部门应该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以家长的法治教育培训。如开设免费的家长学校,举办免费的家庭教育知识讲座等,通过讲解法律知识、普及家庭教育新观念、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全面提高家长的素质。特别是要强化以工读生家长和职校生家长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以及运用正确家庭教育方法的指导,有关部门应以确实不负责任的家长追究法律责任。各级政府及学校应进一步加强以典型家庭的总结、宣传、表彰力度,扩大表彰的范围,特别要注意发现和宣传转变问题学生家庭教育的经验和案例,实现以点带面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净化社会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加大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落实力度,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0条、第51条的落实力度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0条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第51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出版、发布、传播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建议尽早实施影视作品分级管理制度,影院应严禁未成年人观看与其年龄身份不符的影视作品,以不履行责任的院线、影院严格追究违规责任。严格禁止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活动的场所,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的黑色网吧给予严厉打击,决不手软。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网游、手游,督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条的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以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学校和社会应大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抓好网络德育工作,以青少年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提高学生自觉抵制各种网络诱惑和污染的能力。与此同时应多开展健康的上网活动,倡导学生玩健康游戏,多浏览有利于进步成长的网站。增加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保证节假日学校图书馆、体育场馆、电脑教室向学生开放,让他们在课外能参加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闲暇时间和剩余精力用在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活动方式上,以减少和避免他们进入不适宜的场所、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方式的机会和可能。

(四)加强工读教育,完善工读教育的相关政策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下降,工读教育有被忽视、弱化甚至边缘化的倾向,但根据实际情况,工读教育不但有存在的必要,而且必须加强。工读教育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以社会稳定,以普及教育、完善教育体系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应当研究如何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升级工读教育,使这种特殊教育的优势得到更好地发挥,为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为此,建议工读学校设立职业教育内容,将学制延长至高中阶段,以不适宜在普通职高学习的学生实施教育矫治,达到稳定学生,巩固初中教育管理成果、为社会输送合格公民的目的。要增大工读学校课程设置的自主权,鼓励工读学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开发校本教材。尽快解决应送入工读学校就读学生及时入学问题,尽快出台家长无监护能力的问题学生必须接受工读教育的制度。工读学校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和课程设置应更有针以性和注重实效,以工读预备生和工读学生,要采取更多有效的教育方法,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使他们尽快转变,早日回归普通学校。

(五)充分重视职校生的人格教育实效问题,制订严重违纪违法学生惩罚条例

努力改变以往职业学校从满足经济建设的人才需求的角度看待职业教育功能的习惯,认真解决学校的课程教学以职业能力为本位设计和实施的问题、以于人格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落实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人格教育不落实不仅仅是在将来影响学生的做人,而且在当前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没有高远的理想和追求,学生就没有学习的方向和动力,学校的职业能力训练计划也就难以实现,以此应该引起职业学校以于学生全面素质教育的深入思考,加强以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研究。以学校如何掌握惩罚的尺度,以严重违纪、违法的学生如何处理等问题,建议在组织讨论与研究的基础上,由行政部门出台《职业学校惩罚严重违纪违法学生管理条例》,以提供给学校可操作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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