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扛起社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

2022-07-02 06:40:26汤晓莉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局长
中国社会保障 2022年5期
关键词:经办社会保险基金

■文/汤晓莉(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局长)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强调“要依法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社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四位一体”,坚持“四防协同”,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为社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坚持底线思维,确保社保基金总体安全

社保基金安全不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事关社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社保领域的大事。社保基金安全如果出现大的问题,绝对不是简单的业务问题,而是关系全局的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对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

图为汤晓莉同志(中)带队,对地方社保基金管理内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当前,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覆盖10亿人以上,与10 年前相比增长1 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近13 万亿元,与10 年前相比增长3 倍。面对如此庞大的基金规模,加上管理环节多、链条长,覆盖人数多、范围广,要确保基金安全,难度不言而喻。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将“守底线、防风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实的举措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加强源头治理,特别是对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抓预防”,对问题整改要“做实、做细、做到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查处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织密扎牢社保基金“安全网”,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底板不漏。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有力领导下,社保基金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制度建设不完善、政策执行不严格、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危害社保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要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社保基金总体安全,助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绝对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没有斗争精神就无法祛除积弊、破除障碍,就无法育新机、开新局。我们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开展检查敢于坚持原则,整改问题敢于较真碰硬,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坚决斗争,不搞“好人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各级人社部门都要牢牢树立“不抓社保基金安全是失职、抓不好社保基金安全是渎职”的意识,用心用情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真正扛起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

坚持“四位一体”,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社保基金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人社系统内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集团作战。各部门既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要树立全局思维,密切配合,坚持“四位一体”,协同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共同打好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攻坚战”“持久战”。

政策部门是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第一道防线,需要把住政策制定关、审核关,防止“擦边球”,维护制度公平,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下政策土壤和生存空间。要维护政策制度的公平性、严肃性,遏制部分地方出台“小政策”的冲动,积极稳妥清理地方自行出台的违规政策。同时,要与宏观政策保持一致性,防止引发收缩效应。要严格政策落实,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一次性补缴、提前退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档案资料的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社保经办部门是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主体,需要把住业务办理关、资金出口关,防止社保基金“跑冒滴漏”,不给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和外部人员欺诈骗保以可乘之机。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即将出台,这是规范社保经办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要以此为契机,及时对不合理、不适宜、不到位的经办管理规程和制度进行完善,持续推动风险防控措施进程序、进系统,严格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全面取消手工经办、全面取消现金发放社保待遇),加强内控监管和数据稽核,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管理和监督,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是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的重要支撑,需要把住基金风险监测关、预警关,搭建信息系统“安全网”,让违法违规操作“无所遁形”。要通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全流程进系统、全规则入系统、全数据存系统,实现信息流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要通过强化数据共享和数据规范管理,推动实现联网核验和联动经办,“让数据多跑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要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和加强数据监控长效机制,打造发现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火眼金睛”。

监督部门是社保基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需要把住事中监督关、事后查处关,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2022 年2 月印发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明确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的权责,规范了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的程序,为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依规开展社会保险行政监督,确保社保基金法规制度贯彻执行,预防基金管理风险,及时发现管理薄弱环节和疑点问题,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敦促社保经办机构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落实风险防控责任。

坚持“四防协同”,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

社保基金监管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需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施策。当前的重点是坚持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落实“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任务,切实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

一是夯实“人防”基础。要抓住“人”这一最活跃的因素,压实各级人社部门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责任。通过加强学习培训、督导检查、警示教育、惩治问责等方式,激发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能动性,强化责任落实,筑牢确保基金总体安全的思想防线,时刻绷紧基金安全这根弦,以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来盯紧、管好人民群众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二是筑牢“制防”堤坝。要依靠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织密扎牢防范化解风险的制度基础。要在法治轨道上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的制度建设,夯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规制度基础。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立法工作,探索建立案发地人民政府对社保基金损失的补偿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探索建立“多领冒领拒不退回”等基金追回问题的快速处理机制,组织开展社保基金追缴难问题研究。

三是提升“技防”能力。人有可能懈怠打盹,制度也难免百密一疏,这就需要依靠信息系统和联网数据来查漏补缺、规范工作。要加快业务财务一体化建设,完善社保系统的风控预警和稽核内控等功能,推动部省系统互联、部际数据共享,用不讲情面、不说假话的信息系统去限制权力、监控权力运行,让海量的社保数据“开口说话”、让基金管理问题“浮出水面”,确保权力“不敢任性”、不会失控。

四是营造“群防”态势。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各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渠道,规范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管理工作,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给予奖励。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多部门共建、共商、共治的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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