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寺院养老的综合养老模式思考

2022-06-28 23:48才巷多杰
现代商贸工业 2022年13期
关键词:结构调整养老模式

摘要:近几年,寺院传统的养老模式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首先以师徒供养关系作为基础的居舍养老,因传统的养老供给模式遭到破坏而难以担起养老的重任。其次以寺院作为养老主体的机构养老模式又因过度依赖寺院经济而没办法大规模的普及。本文提出一种解决思路,即建立多种养老方式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模式。

关键词:养老模式;寺院养老;结构调整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13.037

1养老模式分析

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是我国的养老模式中最基本的两种形式。现存于藏区的寺院养老模式从养老资源的供给主体可划分为“居舍养老”“机构养老”。又从国家与寺院对于养老介入程度来划分为“寺院主导型养老”“依靠国家政策型养老”。另外还从养老结构组成上分为“单一养老模式”“多种混合养老模式”等从不同主体、不同角度区分的多种养老模式。但多数仍以单一的“居舍养老”为主,少数具备条件的寺院辅之以其他养老形式并存建立了多种混合型养老模式,与我国最基本的养老形式相吻合(即家庭和社会)。

寺院作为社区的组成和延伸,不管是从社区空间结构的组成、还是从社区功能划分上都与一般的社区有很大不同。相较于一般的老年人,住在寺院的僧人有着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人际关系网络,使得其养老模式也具有自身的特点值得我们去研究。

1.1居舍养老模式

居舍养老与家庭养老相同,两者的基础都是建立在以家庭关系作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上。藏区寺院中以师徒作为纽带建立起来的赡养关系便是最典型的例子,师徒关系与家庭中的“领养”“寄养”很相似。在这种养老关系中,徒弟担负着最主要的赡养责任,并具有继承师傅财产的权利,以此作为自己日后养老的物质基础。然而,这种以师徒关系作为基础的养老模式,自21世纪初以来不断遭到侵蚀并受到冲击,在应对寺院养老问题时略显乏力。寺院对于新增僧人的依赖是受到冲击的重要因素。

首先,在国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背景下,基层社会的经济基础出现了明显的增长。百姓能够轻松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经济责任,将传统的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将孩子送到寺院的观念得到改变。其次,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着力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更使大部分孩子留在了学校。此外,寺院本身的已有人口的流失率也是逐年在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寺院以在舍养老模式来解决寺内老年僧侣的养老问题已经不太符合社会发展的态势。因此,寻求一种适用于多数寺院的混合养老模式是解决寺院养老的必然要求。

1.2机构养老

藏区寺院的机构养老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模式。狭义是所指的以寺院筹备建立养老院,寺院作为资助方提供经济基础运行的免费养老院。其特点是受众面小、纳入门槛高、缺乏医疗保障体系。而广义的机构养老是指面向全寺僧侣,对已处在养老阶段的僧人由寺院提供养老资金与医疗保障,并将还未到达养老年龄的僧人纳入养老体系中,做到整个寺院的覆盖。广义的机构养老,具有制度性、规划性、开放性、延续性等特点,其性质已经趋于正规养老制度的运转模式。这一模式以寺院作为养老资源的主要来源,再通过统筹安排,划归专项资金用于养老、医疗、对接社会资源等,从而建立起較为完备的养老体系,但这种广义的养老模式没办法大规模的推行。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寺院本身创造经济的能力。很多中型、小型的寺院一般都是仅靠附近信徒的供奉与香客的捐献来维系寺院日常的开销。如果再划拨一笔款项用于僧人的养老和医疗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以夏琼寺为例,在寺330名僧人,在现实生活中没办法推行真正意义上的机构养老模式。而只能是小型的集中养老的模式在运行,主要依然还是以居舍养老为主。

1.3互助养老模式

国内对于互助养老模式的界定更多的是以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的方式出现。笔者在调研时发现,多数小型寺院都会以这种养老模式解决寺内养老,会由寺内的年轻僧人轮流照顾老人。在访谈中了解到,这些僧人主动担负起照顾老年僧人的行为,一来是由寺院统一安排;二来出于慈悲与奉献精神的驱使,将其视为一种修行。这种互助形式的养老模式在解决小型寺院的养老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对于探索藏区寺院的多元化养老模式的具有现实意义。

2寺院养老的几种需求

当前我国现有的传统养老模式不能适应养老需求和解决养老事业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精神物质需求与相对不足的养老服务资源和供给之间的矛盾将是我国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通常老年群体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集中表现在物质需求(医疗需求与非医疗需求)与精神文化需求。相较于一般的老年人,僧侣群体在满足基本生存且相对富足的情况下,对于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求并不高。僧人作为修行者,对于世俗的东西自然不会有过多要求,而精神需求更是在寺院生活中得到了满足。不过凡事不能只看表面,而不探其究竟。如果运用微观视角对这一群体做细致入微的观察会发现,寺院老年群体依然有着他们自己的困境与需求。

(1)对解决医疗资金的需求。受因果轮回思想的影响,僧人群体普遍将疾病称之为前世宿业之故所生之苦。认为得病意味着自身罪孽的减少,是有利益自己的修行的表现。对于疾病的医治积极性并不是很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医疗服务及满足自身健康的需求将会因此减少。当前除少数中大型寺院有自己建立起来的医疗救助体系之外,很多寺院的僧人看病就医都是只能靠个人与国家的医疗政策承担。目前我国虽已普及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解决了基本医疗需求,但在大病住院以及慢性疾病的治疗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额外费用,而这些老年僧人若寺内无徒弟照料,在目前的体系下小病还勉强能解决,但大病救治却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着所在寺院的医疗保障能力。据我目前的在部分中小型寺院的走访调查显示,对于有亲属且有徒弟的老年僧人,他的(大病)治疗费用主要来自于自筹、亲属筹款以及寺院等社会捐赠三个方面。而孤寡的老年僧人,则一般寻求寺院与社会救助。无论是以哪种方式解决,最终都离不开资金问题。那么如何解决中小型寺院大病救助产生额外费用的问题呢?答案就是:在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寺院本身的医疗救助体系,引导寺内僧人以及信众对于孤寡老年僧人的关爱和帮助。多渠道、多元化的引入社会参与寺院医疗救助事业。建设一个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救助体系。另外要改变以往在寺院建设、佛事法会上的重大投入的思想。不大操大办,量力而行也是很重要的一点,要明白,保障老年僧人的养老问题,一样也是理念所提倡的行为。

(2)改善老年僧人养老环境的需求。最近几年我国出台了不少关于“适老改造”政策的文件,2016年11月下发《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涉及改善适老居住环境的内容。其中明确提出要对适老住宅建设提供相应政策扶持,满足老年人对居住环境的必要需求。藏区寺院普遍远离城镇、村庄,坐落于偏远的地区。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非常薄弱,不过随着新农村的建设,已逐步趋于完善。这样一来,寺内老年僧人的需求就集中在了居住环境的改善上。居住环境关乎人的生存,是衡量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马斯洛的在需求层次理中提到,只有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其他的需求才有存在的可能。

(3)寺院管理人员对于养老政策了解与普及的需求。在《“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建设完成情况》的数据中表示,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完成率为101%,受益人数高达13.3亿人,几乎是全国总人口。但在走访中发现,依然存在寺院管理人对国家养老政策的不了解和不重视的情况,导致相关福利政策还没有发挥其作用,寺院老年僧人感受不到来自国家的关心和关注。所以,政府相关机构应在政策普及层面下功夫,保证寺院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务有人管。建立本寺院老龄工作的专人专项制度,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切实掌握寺院养老的具体情况,将政策的效用发挥到最大程度,进一步推动藏区寺院建立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进程。

3寺院养老模式的结构调整

现存于藏区众多寺院的各类养老模式都是在传统“居舍养老”的基础上尝试建立符合自己寺院的养老制度,使得藏传寺院的养老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但是每个寺院所遵循的养老模式与侧重点可能有所不同,并且几种养老模式之间缺乏协调,导致寺院养老服务和资源呈现出分割状态,缺乏整合。

3.1优化养老资源分配,合理利用养老资源

对于多数大型寺院来说,寺内僧人的养老和医疗基本能够完全被解决。但也要注意合理分配资源。遵循可持续化的养老模式理念。逐渐完善“机构养老”模式在大型寺院中的主导地位。从制度上、管理上做好为老年僧人服务的工作,消除在寺僧人的后顾之忧,使其安于佛事。中型与小型寺院是藏区寺院的主体,除了极个别的寺院存着在经济、僧人流失与短缺等问题引起的极端养老问题之外,多数寺院的情况还是依然比较乐观的,主要就是解决养老资金缺口问题。那么这些极个别的寺院在其基本养老建制遭到破坏的前提下该如何解决呢?以教派或者地理位置的远近等方式划分,采用大寺院结对一個或者多个小寺院作为帮扶对象的方式我认为是非常可行的方法。将大型寺院的养老资源引流至小型寺院,促成一大带小的利好局面。本身藏传寺院有母寺与子寺的划分,可将这种关系作为首选,但也需要将少数不存在这样联系的寺院纳入帮扶体系中,从而缓和与扩大这些极个别寺院老年人的生存空间。

3.2倡导和完善互助养老模式

在传统居舍养老的模式上尝试建立互助型养老也是比较好的解决方式。这些老年僧人都是同处在一个环境当中,有着相同的生活习性和思想。低龄僧人与高龄僧人彼此间交流与照顾不成问题。这种互助型养老模式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途径,是未来寺院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

3.3加强寺院自身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藏区寺院普遍会将收入大部分用于寺院建设,以及办理佛事活动。对于僧人自身的投入并不会太多。藏区寺院需要改变以往观念,将部分或者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养老和医疗体系的建设上。这其中需要厘清政府、寺院、社会三者在寺院医疗体系建设中的地位。政府医疗体系是兜底也是最基本的保障,而寺院本身即是资源的受益者也是资源供给方。引导社会大众关注与参与支持寺院养老事业是“锦上添花”。

4结语

在目前乡村振兴大战略的背景下,实现藏传寺院养老有序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实现藏区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是补齐民生短板,实现“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目标的必然要求。改善寺院的养老条件,加强寺院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整治,建设宜人宜居、长期可持续的寺院养老模式是构建基层养老不能缺少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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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才巷多杰(1991-),男,青海贵南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藏族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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