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超
〔摘要〕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始终面临着如何处理中国传统治理理念的问题。“大一统”观念在历史上对于中华民族的融合和发展、政治秩序的稳定和制度延续产生了重要影响,其现代价值理应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经验和主要参考。如何认识“大一统”观念的形成过程及其历史延续性以及如何认知“大一统”的现代价值是本文的主旨所在。通过对“大一统”观念的政治形态、价值形态和组织形态进行解构和诠释,分析不同形态下“大一统”观念对于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的历史遗产,以及在现代国家建构视域下“大一统”观念推动国家既有价值、制度和组织系统全面地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进程,从而探讨“大一统”观念的现代价值。在为“大一统”观念祛魅的同时,重建中国“大一统”观念和“现代化”治理理念的关系结构,有助于增强对中国传统治理理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关系的理解。
〔关键词〕 治理现代化;大一统;超稳定结构;现代国家;组织网络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2)03-0020-09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始终面临着如何处理传统治理理念的问题。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国传统治理理念虽然在背景、性质和功能方面均有所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历史片段是孤立、无意义的。相反,只有从历史的关联中才可以对这些片断有深刻意义的理解〔1〕。“大一统”观念在长达三千多年历史长河中,对于中华民族的融合和发展、政治秩序的稳定和制度延续产生了重大影响,其历史价值理应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经验和主要参考。遗憾的是,众多海内外学者对于“大一统”观念的研究似乎有意地回避了对历史关联性的探讨,更多试图在西方“民主”的话语体系下去诠释这种“大一统”观念及其所谓的“反民主”面向。他们认为,在西方思想规训下,“大一统”必然导致专制独裁的论证逻辑几成共识〔2〕。例如,黑格尔就将这种“大一统”视为一种长期停滞的东方专制主义政治。他认为,“中国历史从本质上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3〕。孟德斯鸠也强调“大一统”的专制属性,即“广土众民而大一统者,专制国之真相也”〔4〕。西方学者们这种将“大一统”简单视为“大一统专制主义”的判断不仅囿于西方“他我”话语体系下的理论叙事中难以前行,而且在经验层面也缺乏足够的中国话语体系下的理论建构。值得深思的是,“对于中国的政治行动者来说,这些关联属于个人经验,也许无须去分析,但局外的观察者必须经常地问自己:这种历史关联如何构造了政治行动并赋予其意义”〔5〕。因此,在历史语境中认识中国问题和中国逻辑并系统观察当今中国话语体系的形成过程及其历史延续性,应当成为我们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处理传统治理理念及其现代价值的基本态度。对于“大一统”观念的研究,其内在意义就在于寻求对中国政治和国家治理的整体理解,特别是要以“大一统”观念的内涵为研究起点,对“大一统”观念进行不同形态的解构和诠释,分析不同形态下“大一统”观念的历史遗产和现代价值,从而为“大一统”观念注入现代逻辑,以此重建中国“大一统”观念和“现代化”治理理念的关系结构。这一过程能够帮助我们厘清其中的历史关联,更好地把握和理解“中国之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一、“大一统”概念的内涵与诠释
“大一统”常常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在我们的理论话语和历史长河中,其不仅是作为一种“结构”,也是作为一种“观念”和“文化”存在于我们的国家治理中,对于我们理解“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具有重要意义。而厘清“大一统”概念的内涵,在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中重新诠释“大一統”的思想体系和构成要件,为谈虎色变的“大一统”进行祛魅,是我们重新客观认识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和治理体系的基本前提。总体来看,无论是作为民族疆域范畴的“大一统”形态、文化价值的“大一统”观念还是政治体制的“大一统”结构,其核心都是围绕“秩序”进行讨论的。
(一)以“政治秩序”为核心:“大一统”概念的历史变迁
在中华文明几千年进程中,“大一统”思想贯穿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始终,是整个华夏族的文化宿命,可视为“中国之治”历史逻辑的起点。“大一统”最早出自《春秋公羊传》:“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6〕2196因此,所谓“大一统”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大统一”,而是强调“重一统”。东汉经学家何休注解为:“大”乃“重、推崇”之义;“一统”乃“元始、根基”之义,即“统者,始也,总系之辞”〔6〕2197。按照何休的释义,“大一统”思想即是重视王朝改制后的根基——政统和法统的构建问题。“一”追求由表及里的统一深度和全面整合的核心圈广度。所以, “一统者,万物之统皆归于一也”(《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将其解读为君主政治的高度集权和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支配,“统”表达了权位和权威传承中的正当性。不同时期“统”的表现形式不一样,包括血统、法统和道统,但无论是以血缘为基本单位的血统、以法令制度为规范的法统还是以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为基础的道统,均作为“大一统”的一种符码,一种内在的具有统合意义的“秩序观”,贯通于国家统治、政治体制、文化思想等方面。
正如康有为所述,“有拨乱世,有升平世,有太平世。拨乱世,内其国而外诸夏。升平世,内诸夏而外夷狄。太平世,内外远近大小如一……此孔子之作所以大也。盖世运既变,则旧法皆弊而生过矣,故必进化而后寡过也”〔7〕。在康有为看来,孔子所谓的“大一统”是对政治发展规律和政治秩序的遵循。中国的国家历史进程中无论是盛世还是分裂,无论是血统、法统还是道统,这种以“大一统”为标志的秩序观念始终影响着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存续与发展。
在炎黄时代的部族联盟中,不同文化互相借鉴、合理共存,使得中华文化从一开始就具有兼容并包的文化基因。这一时期的“大一统”更多呈现为一种部族之间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和谐共处的整体秩序。殷商时期,虽然仍是以血缘部族聚居的方国为基础,但商王处于中心的地位,成为“协和万邦”“天下共主”的国家〔8〕。 “大一统”在这一时期已经初步具备了超越血缘为基本单位的血统下聚合关系的特征,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法统秩序结构下“一统”的萌芽形态。周公摄政进一步扩大了周王朝的统治疆域,在分封制的统摄之下,周朝整体疆域已经初步形成了“大一统”的局面,并呈现出一种建立在以分封为标志、以共主为特征的法统秩序状态。西周末期,天子势弱,群雄割据,是以礼崩乐坏、官学下移,“一统”思想在这一文化大融合的历史时期迅速发展壮大——各派学术渐而展现出“超国家”意味〔9〕。“四海皆兄弟”(《论语·颜渊》)、“乎中国”“天之所覆”(《中庸·第三十一章》)皆表明儒家的“超国家”思想,不论及异国、异族,而是强调天下偕同。在这一时期,“大一统”成为了一种以思想文化意识形态为表现的道统秩序。秦汉时期,开启了中华民族历史的帝制新纪元,标志着“大一统”的历史演进步入新阶段——由一种意识形态观念逐步转变成为一种专制的政治体制。自汉武帝时期开始,以董仲舒“一元论”为基础的“大一统”学说成为主流,逐渐建立起了以儒家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体系,并最终创造出长达数千年的“大一统”政治统治。所以,透过对“大一统”概念历史变迁的宏观梳理,可以看出“大一统”虽然衍生自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但是其在概念的发展变化中所展现出的“血统—法统—道统”政治秩序观,历经数千年而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民族基因中。这就意味着,我们无法无视甚至漠视“大一统”作为一种政治秩序对当代中国政治逻辑建构所产生的内在影响,而是应当对“大一统”给予一种必要的历史观照,客观对其进行评价并力图从中探寻“大一统”观念之于中国文化、中华文明乃至中国之治的深刻意义。D7500EC7-4C37-442C-AC33-D504CEB9B8F3
(二)“大一统”概念的三个面向
从“大一统”在不同时期的内涵及其历史变迁可以发现,目前我们对于“大一统”的关注主要集中于它的三个面向:
1.作为疆域和民族范畴的“大一统”。“大一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产物,也是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方式。作为疆域和民族范畴的“大一统”,更准确地说是一种身份认同,是以“多元一体”“和而不同”为主要特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故“大一统”模式要处理的核心问题就是疆域与族群的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国家认同问题。《康熙字典》先后引《易经·乾卦》“大哉乾元”和《庄子·天地篇》“不同同之谓大”,表明“大一统”中“大”的内涵更多体现出多元性和包容性。在这种以多元、包容和融合的身份认同基础之上,进而衍生出在“大一统”框架下民族融合和疆域拓展的讨论,“大一统”意指传统中国是一个疆域广阔、民族多元、完整统一的国家。这种“一统”既在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疆域层面,也在于基于“中外一体”“华夷一家”基础上的“夷夏协同”〔10〕。正如钱穆所述,“中国历史惟一大事,乃是民族抟成与国家创建,形成一个民族国家大统一之局面。但外国人不说这些,因此我们也不说。外国人说现代国家,中国人便说要赶上也成一现代国家。但现代国家之最高理想,岂不应该是一个大一统的民族国家?这是中国史上久已完成之一件事。惟有由此基础,始可走上世界大同”〔11〕。所以,作为民族和疆域范畴的“大一统”是中华民族的根本,也是现代中国转型的起点。
2.作为文化价值范畴的“大一统”。在姚中秋看来,“大一统”从来就不应当局限于疆域的范畴,而是一个文化价值的范畴〔12〕。“大一统”不仅作为一种地理疆域与政治经济的统一形态,更作为一种厚植于整个中华民族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的意识形态体系,融汇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之中〔13〕。“大一统”作为一种中华民族的文化价值的统合框架,是中国之轴,失去了“大一统”,中国也就失去了整体存续的基础与价值〔14〕。
《公羊传》以“崇礼”为中心的文化一统思想,源自于西周社会崇尚礼乐的文化认同观念。“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情,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左传·文公十八年》)这种对礼乐崇拜的文化认同,使得周礼文化在西周的文化格局中,成为了主体的、原始的、根本的“一”,能够统合其他的“多”(地域文化)而为一体,形成西周时期的文化一统格局〔15〕。直到汉代,公羊派及其代表人物董仲舒发展出以“天人感应”为统摄、以“一元论”为中心的“大一统”思想理念,构建了“君为臣纲”的理念,将父子伦理扩及天地秩序和社会秩序,以伦理统摄万物,将君主定义为世俗伦理秩序中的最高统治者。董仲舒对“大一统”的文化价值属性进行了系统性的构建,完成了从德政到封建专制的意识形态建构,“大一统”的内涵和诠释真正实现了思想层面的统一,最终成为服务君主专制的统治学说和意识形态。
3.作为政治体制范畴的“大一统”。“大一统”的政治体制面向是我们所最为熟知和讨论的基本范畴。学者们认为,“大一统”不只是一个单一的理念,而是一套系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大一统”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由基于血缘关系的部落联盟,到基于分封关系的“共主”模式,直到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过程,其核心是政治秩序的构建。
西周封建和分封制度,加强了周天子的权力,使周天子确立了“诸侯之君”的地位。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则设郡三十六,辖县八九百,普遍实行了以县统亭、乡,以乡统里的基层组织制度〔16〕。由此形成的以郡县制为主体的治理模式,为“大一统”确立了新的政治基础——官僚制与郡县制,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中央集权的政治格局。汉承秦制,汉初统治者在政治上崇尚清静无为,与民休息,可称为无为而治式的“大一统”。汉武帝改制更化,“外事四夷、内兴功利”(《汉书·食货志上》),可称为多欲政治式的“大一统”国家治理模式〔17〕。经历数千年历史演变,“大一统”思想内涵得到不断扩大,推动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形构的不断发展。可以看出,“大一统”思想的形成是伴生于中国疆域与民族的统一、文化价值整合的统一、政治体制塑造和形成的统一之中的。不可否认,“大一统”在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享有极高的地位,但是绝不能以此来认为“大一统”思想可以不经改造和转化而继续服务于当代中国政治。相反,恰恰是因为“大一统”思想对政治、文化、社会传统的深刻影响性,我们在对“大一统”思想的再认识中就需要格外谨慎,因此就有必要辩证地对其进行“维系”和“再造”。
二、“大一统”观念的维系与再造
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拥有数千年一脉相承的独特文化秩序和治理体系,而这支文脉在历代王朝政治和更迭中不断融合发展,从未断裂消失。“大一统”观念可视为中华文明中的重要根基,维系着这样一个广疆域、多民族国家历经“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周期性更变后,仍在疆域上、政治上和思想上保持整体上的统一。然而,19世纪中期,这个庞大的文明古国在西方殖民主义的入侵下被迫打开国门,被胁迫卷入了现代化进程中。随着中国被动地开启国家建构和现代化进程,“大一统”观念一方面维系了下来,另一方面也在现代化国家构建的道路中被重构和再造,在完成文明傳承历史重任的同时,实现了“大一统”观念的时代转型,并在此基础上创造了新的适应“大一统”政治的发展模式。
百余年来,中国由传统封建帝制王朝成功转型为人民民主国家,由古代中国进入现代中国的发展轨道上。虽然从中国现代政治结构的要素来看,民主国家的建构确实来自于西方政治文明体系,但通过究其实质能够发现中国的“古”转“今”绝不能简单定义为“照抄”,相反则是建立在中国传统政治的价值和制度系统之上,并经过近代以来的救国仁人们不断实践而逐渐得出的正确道路〔18〕。从苦难中走出来的中国人民对于旧制度是“吝啬”的,“大一统”也往往在现代化建构过程中被认定为君主专制体制里应有的统治模式。因而,当人们面对现代化建构的时代潮流时,妄图全盘否定自身的历史和传统以彻底切断自己与既有的“大一统”的联系,再而设计、塑造出以民主为价值核心的中国现代政治架构的方法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割裂历史和文化的联系,不考虑自身内在与外在的实际去谋划国家和民族发展的蓝图终究是违背历史自身演进规律的空谈。D7500EC7-4C37-442C-AC33-D504CEB9B8F3
因此,我们对待以“大一统”为代表的传统治理理念或结构时,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不是要不要“大一统”的问题,也不是简单地将“大一统”的某个面向或者某个属性拿出来批判的问题,而是要深刻地分析“大一统”对于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大一统”具有怎样的逻辑、现代性是如何重塑“大一统”的。因此,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艰难道路中,在中国已经创造了属于自己的新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和道路的今天,我们始终需要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如何保持国家在向现代转型过程中的统一性和整体性,使千年文明古国实现在疆域层面、文化层面维系中华民族“大一统”的整体现代转型。二是如何使国家既有的价值、制度与组织系统全面地从传统国家转向现代国家,在打破了原有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政治体制后,“再造”一个能够适应现代国家整体转型需要的政治体制。对这两个问题的思考和回答,无论是对于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主国家建构目标的完成以及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进一步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都具有深切的历史观照和现实关怀。
(一)“大一统”形态的“维系”
不同的历史、社会与文化体系决定了不同的国家转型模式。林尚立通过对历史的梳理,将从古到今的国家转型的典型模式总结为三种:第一种是封建制到现代的转型,即欧洲的民族主权建构模式,突破封建帝制的束缚,建立主权至上的现代民族国家。第二种是殖民统治下建构起来的现代国家,包括人口殖民和制度殖民两类,美国和印度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第三种则是传统国家通过自我制度更替而整体转向现代国家,其特点是在保持传统国家内在统一基础上,建构现代国家制度,实现国家整体的现代转型,最典型的就是中国〔19〕。
我国现代化转型中的民主政治思想,受到西方政治形态的影响事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中国与欧洲在地理环境、历史发展和国民性格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决定了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道路选择迥异于欧洲国家。现代欧洲的形成来源于古罗马城邦体制的建构,随着罗马帝国遭遇“解组”危机,各民族就再难从分散状态构成一个社会共同体,从而形成了今日欧洲国家散落的局面。纵观中国历史中的“大一统”政治模式,延续千年而从未被突破,它的表层结构一次次被破坏,但从深层结构中又一次次被复制和再生出来。这种独特的历史发展道路、地理环境和国民性格呈现为一种相互契合的整体,构成中国人追求“一”的政治心态的内在原因和客观基础。在人类文明史上,中华民族所创造的政治社会形态无疑是目前最具有内在连续性的。“在中国,绵延文明就不得不维护其统一性,即守住‘大一统。而‘大一统于中国社会而言,既是政治的,也是组织的——民族生存与发展。”〔18〕
作为一种疆域状态和民族融合范畴的“大一统”,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中华民族的生存方式与发展方式,由于其适应超大规模国家内在整合的客观事实和需要,也理应成为现代中国进行现代化转型中应当继承和转换的价值理念。“大一统”封建君主专制并不等同于“大一统”的国家状态,但其的确是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中从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层面维系和整合超大规模国家、超大规模官僚体系和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和支撑。
然而,随着传统帝制的崩解,当人们谈及“大一统”时却常常直接将其与封建专制混为一谈,认为其是愚昧、陈腐、压迫之代名词,加上西方文明对人们传统认知的冲击,导致人们在寻求以近代民主为国家建构实践路径时,过分看重欧洲国家“分权制衡”理念下的政体、国体的建构模式。在20世纪初期的中国革命中,人们在竭力推翻帝制的同时,也否定了“大一统”的统治样式,错误地把它划定为专制主义,致使围绕“分权与集权”所展开的建制活动自然而然都偏向了“分权”。这种简单的、贸然的对“大一统”国家状态的否定,在晚晴和民国初期成为了推崇西方民主改良派的核心议题。这种对“大一统”的简单割裂在国家转型过程中带来了一定的阵痛,最终也促使改良派向革命派转变、国家转型从改良促进向革命行动转变。
“联省自治”改革试验的失败预示着改良派试图盲目地、简单地学习西方民主政治的理念和实践无法有效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转型,于是革命派以政党革命来推动国家转型的新路径登上历史舞台。改良派的失败其本质在于将封建帝制的“大一统”君主专制统治等同于中华民族的“大一统”状态。两千余年帝制的崩溃,意味着维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传统“大一统”政治彻底崩解,但这并不等同于中华民族“大一统”状态的瓦解〔18〕。传统“大一统”政治的瓦解恰恰是因为这种以君主专制为表现形式的“大一统”政治体制面对国家的现代化转型无法实现对超大规模国家的内在整合。在国家转型过程中,中华民族的“大一统”是中国轴心所在,是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政治体制、现代制度体系进行支撑和维系的。改良派试图直接套用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努力在改变了君主专制“大一统”政治体制的同时,非但没有维系反而直接冲击了传统“大一统”的国家形态,没有满足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对国家内在整合的需要。事实上,对“大一统”国家形态的“维系”正是立足于对“大一统”政治制度体系的“再造”而体现出来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建构民主的现代国家体系和政治制度,实现了在维系中华民族内在统一和整体转型基础之上的国家的现代化转型。
(二)“大一统”体制的“再造”
近代中国通过走向民主共和的道路以实现现代化转型。这一路径既受到鸦片战争之后列强入侵带来的资本市场、军事暴力裹挟下的“外力”影響,也体现出国家转型的“内在”要求。新经济力量、新市场力量和背后的新政治力量对旧帝国体制造成强烈的冲击,国内腐朽的政治势力和小农经济市场无法有效承受这种摧毁性力量,这需要国家转型从维系既有的政治体系以及“大一统”的共同体出发来进行变革。然而,当晚清知识分子们试图通过“立宪”方式维系既有政治体系的幻想破灭时,通过建构新的政治体系以维系“大一统”共同体结构的变革逻辑愈发清晰。换句话说,就是国家转型道路中需要通过建构新的政治制度和价值体系来实现保全“大一统”的中国国家形态〔18〕。在这种“大一统”体制的“再造”过程中,需要思考并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在资源整合和人员动员中实现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在西方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是国家转型的内在动力。不同于原发、内生型的现代化国家,薄弱的资本积累和“一盘散沙”的组织化程度是中国现代化转型面临的重要问题。二是如何在新的政治体系中体现“人民性”,这既是对传统“大一统”国家形态中的“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在价值系统层面的维系,也是现代官僚体系运作之根本价值目标。D7500EC7-4C37-442C-AC33-D504CEB9B8F3
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后,针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在制度建设方面形成了如下两种策略性的路径:
1.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新型的政党制度:“党领导国家”体制。中国的现代化转型面临的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如何能够改变原有的薄弱的资本积累和“一盘散沙”的组织化程度。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逐渐形成并完善了 “党领导国家”体制。中国共产党通过强调党的领导地位,建立了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显著特征的多党合作体制,取代了原有的皇权对国家的统合治理。中国共产党通过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各级党组织的渗透,建立起高度的政治动员和资源整合系统,迅速地建立和汇聚起资本的原始积累和人员的动员,进而创造了国家现代化转型的基本条件。“党领导国家”体制取代了“皇权政治”,通过政党的组织网络和凝聚起来的人民支撑国家的整体性和一体化,在国家转型中从政治体制领域到价值体系领域均体现出对“大一统”模式的承继和发扬。
对于传统“郡县国家”而言,以中央集权为核心导向、文官制度为中层支撑、乡土自治为基层设计、行政区划为技术保障构成了传统“郡县国家”的四大支柱〔20〕。但是,在新经济力量、资本力量和新政治力量对中国转型的冲击下,四大支柱都出现了危机,难以支撑起传统“郡县国家”的转型。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无法实现对国家转型的内在整合,乡土社会的传统经济机制也面临瓦解。随着科举制度的消失,传统意识形态价值观对文官集团的思想统合作用也遭到巨大危机。而“党领导国家”体制可以视为对“郡县国家”的全面超越,其核心变化在于科层化的政治架构,即将传统“官僚君主制”中的人们“讲政治”(相对于文官集团的“讲行政”)转变升级为庞大强有力的政党在科层化“讲政治”,进而实现了超级动员能力和效率,并且不断抑制和改造“理性化”的文官集团成为讲政治的“干部队伍”〔21〕。
2. 从“民为重”到“以人民为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中国传统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始终建立在“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儒家传统价值系统之上。在封建帝制时代,基于儒家思想为统合体的科举制度下的精英结构比较单一,社会权力几乎都统摄于政治权力之下,科举制度汇集了人才资源为君主专制制度服务,促进了意识形态的统一和“大一统”政治单位的形成。现代化思潮下,“大一统”政体受到了猛烈的冲击,原有的基于科举取才制度下的意识形态价值体系遭到了破坏,西方民主思想对传统儒家价值观形成了压制,君主无法在原有的价值体系之下对民众进行统合管理。
秦制社会中,皇权为中央,是政治形态的核心。而当代中国的整个政治格局中,强调党的核心地位,就是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开辟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不仅通过民主监督避免了皇权时代或一党制的独断专行,而且通过协商与合作,组建爱国统一战线,避免了西方两党制或多党制下政党之间的相互倾轧,从而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合力。
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宿。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可以看到,人民民主至少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力归属意义上的民主,即人民主权,国家的权力最终来源于人民。二是权利实现上的民主,即个体权利与自由的全面发展〔22〕。前者否定了“为民之主”,而是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后者否定了“为民作主”,而是让人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在这一制度体系之下,原有的君主专制范畴下的“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君—臣—民”关系演变为了“人民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一方面,这种转变不仅实现了现代国家中官僚体系形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理念,从理念上完成了“为民作主”到“人民民主”的转变。另一方面,也从国家治理程序上将“民为重”的理念落实到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領域。“大一统”模式的正当性,不再是保障统治者的权势,而是通过人民民主的各个程序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主体地位〔23〕。
三、“大一统”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密切相关,任何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无不蕴含着特定国家和民族的核心价值观〔24〕。其中,“大一统”观念作为中国历史上政治稳定、制度延续和民族融合的粘合剂,对于中国推动国家转型和现代国家发展体系建构具有重要的价值。“大一统”在两千多年的发展演变中,已经远远超越了传统的政治内涵,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政治共识和政治符号,其蕴含的现代性因子与现代社会具有相融通、相适应的一面,其现代性价值解码不仅有利于“大一统”存续和发展,而且有利于现代化发展〔25〕。
中国现代化的基本逻辑始终要处理“大一统”下的国家规模与有效治理之间的张力。换句话说,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在于是否坚持“大一统”,而是如何在“大一统”的政治底色下,通过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构建解决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在一个能够推动政治经济和社会转型发展的政治权威的领导、动员和激励下,实现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和发展。二是解决国家治理过程中有限的社会资源总量与超大规模社会对国家治理资源大规模需求之间的矛盾〔26〕。
因此,“大一统”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模式,它的现代价值更在于其指向的国家制度与治理体系。要健全完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运作模式以及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不仅要吸纳当代民主共和下的工业文明养分,还要从历史关联中把握传统“大一统”政治治理的现代价值,从而将两者有效结合且形成中国特色治理的发展逻辑。如此,回顾中国现代政治的开启,正是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下,基于自身“大一统”的传统价值之上所进行的再创造。D7500EC7-4C37-442C-AC33-D504CEB9B8F3
在新时代治理现代化语境下理解“大一统”,首先要正视历史传统本身,而不能依据一时的时代意见作出判断,要从理论上厘清“大一统”作为政治秩序的系统性问题。事实上,任何国家政治现代化的实质都是对于相对理想的政治秩序的追寻。“大一统”对于现代中国的转型与构建至关重要,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需要正确对待在“大一统”框架下对现代化国家政治秩序所进行的讨论。一统体制和有效治理之间的张力是中国国家治理面临的基本矛盾,在“大一统”框架下主要体现在“不变”的“大一统”治理理念对国家治理制度的影响,以及不断“变革”当中的“大一统”治理体制和治理结构对国家的韧性治理和有效治理的影响。
(一)“不变”:“大一统”与国家的治理制度
中国现代转型时期面临的诸多问题的根源事实上是基于其对标的是西方进步时期的启蒙标准。然而,我们应当看到中国迈向现代国家的逻辑起点和历史使命与西方国家是完全相反的,不是以不同民族作为独立单位体为前提,而是以维系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存在与发展为前提来建构现代国家。
传统的“大一统”观念是中国之轴,而“大一统”下的政治体系孕育了中国的制度之根。传统中国的科举制、士绅制、官吏分途等,均衍生于秦朝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等制度要素,这些不断衍生却始终附着于传统秦制的制度要素,构成了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主干与治理体系在秦后“朝朝”相传,既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中国千年来的文化底蕴和制度积淀,彰显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而长存不息的中华民族文明底力。
在“大一统”框架下,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对超大规模国家进行有效治理,在集权与分权张力下,采取的是务实主义的积极治理经验。这些经验既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长期革命斗争经验,同时也受到中国传统治理模式的影响。在当前中国国家治理经验中,我们仍然可以找到一些传统治理模式的影子,譬如“领导小组”对清朝中期作为权力核心的“军机处”的运行逻辑和改革理念的承继,“网格管理”对传统以保甲体系为代表的基层管控体系的传承与创新,“专项治理”对传统政治动员和君主政治官僚制的治理逻辑的延续与发展等。
当然,我们在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提及“大一统”保持“不变”的一面,并且对其历史遗产进行充分肯定的同时,也需要看到“大一统”体制始终面临着可能存在的制度风险,即无论是古典“大一统”还是新“大一统”,均强调“一”的重要性,在国家权力的配置上追求“集中”〔27〕。这种由唯上负责制所带来的制度风险并非是散发性的,而是系统性的,是超大规模国家在处理一统体制和有效治理之间关系所形成的固有结构性张力,当这个张力能够在国家韧性治理过程中保持一定的稳定性,那么国家治理也会保持稳定性和有效性,当这个张力突破并超越了国家治理的韧性限度,则会影响到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社会的稳定性,进而影响中国在“大一统”结构框架下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治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变革”:“大一统”与国家的韧性治理
“大一统”的政治体制并不意味着国家治理体制的一成不变,而是在维系“大一统”秩序前提下充满了体制的变革与发展。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的“大一统”体制事实上呈现出一种“超稳定结构”,这种超稳定结构归纳于中央的高度集权,并将其政治后果归纳为国家发展的停滞状态〔28〕。但是这种观点却无法有效解释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依旧保持集中为特征的治理体系,但却早已不是“超稳定”停滞的结构状态的现象。事实上,这种体制的变革并非仅仅存在并发生于改革开放之后,早在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时期,“大一统”的结构同样充满了变化和变革。按照周光辉等学者的观点,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是以“大一统”为原点的,它并非是一个封闭的一元化体系,而是一个开放的一元化体系,既孕育了中国变革的动力,又确立了不可逾越的文化底线〔29〕。
有学者将中国共产党在“大一统”体制下对这样一个历史遗产丰富、超大规模治理的方式和思路称之为“适应性治理”〔30〕。在“大一统”体制下的“适应性治理”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在“務实主义治理模式”的历史传统中寻找经验,建构具有高度适应能力的存在于正式制度之外的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因此,我们仍然能够在若干领域中找到“大一统”的影子。如在“政党学习”中呈现的各级文件传递和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政治动员仪式化现象;在“专项治理”中呈现的地方条块在资源整合和官僚驱动方面的短时间内的政治动员;在“领导小组治理”中呈现的与常规官僚体制相并行的,以整合资源、驱动官僚、协调条块为功能的双轨治理等。
同时,“适应性治理”作为一种有弹性的治理,治理主体能够在面对新挑战和外部的不确定性时适时作出变化和组织调适的治理过程。因此,在国家治理经验中我们也会同时发现“变化”的思路。如在“国家规划”中,我们可以发现与此并行的“政策试点”机制,作为对“规划”的纠偏、创新和补充;在“领导小组治理”中,我们发现“小组机制”的功能发挥不再呈现为一种政治统治角色,而更多呈现为一种地方协调治理机制;在“网格管理”中,我们发现技术治理的广泛应用打破了政治动员下的干部责任制和单位制的影子,成为基层治理的有效手段等。
从上述梳理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大一统体制的完善与发展是充满着变革的动态过程。这种体制变革并不是执政者对于国情民意的短期实时调适,而是源自于“大一统”体制与大规模治理之间的结构性张力,得益于中华民族居安思危、革故鼎新的文明传统。因此,尽管在历史进程中,中国的政治制度不断发生变革,但都是围绕或者为了维系“大一统”体制不断得以生存进而满足中华民族统一完整的“保全国家”目的而展开的。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与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国家不同,现代中国拥有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维护现代性社会价值方式,这两方面的变化既为现代国家韧性的塑造提供了有利条件,也对其提出了新的要求〔29〕。我们要在维系中华民族“大一统”结构和“多元一体”治理结构的基础上,不断通过现代化技术和价值观念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理念的革新、治理手段的创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韧性国家治理的需要。D7500EC7-4C37-442C-AC33-D504CEB9B8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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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郎明远
〔收稿日期〕 2022-04-14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CZZ01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8YJC81001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2020W001)。
〔作者简介〕 原 超(1988-),男,山西太原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治。D7500EC7-4C37-442C-AC33-D504CEB9B8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