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空间微更新到社区营造:社区微更新的模式选择

2022-06-23 02:35
公共治理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城中村社工营造

吴 丹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公共管理学教研部, 广东 深圳 518034)

一、问题的提出

2021年9月,国家正式出台了城市更新不得大拆大建的政策 ,标志着城市对有机更新的道路的重视,小尺度、针灸式的社区微更新成为大城市都心地区发展的主流模式,也为社区赋权、社区营造提供了巨大的制度支撑和实践空间。

然而,在实践层面,社区从物理空间的微更新走向蕴含丰富社会性的社区营造并非易事。要转变行政主导、单向度的社区微更新模式,形成政府与社区本体、社会组织、市场的多元共治模式,既是一个长期渐进的社区赋权过程,也是一个基层治理理念与方式变革的过程。从学界来看,社区微更新转型的困境,也源于工科思维的盛行和社会科学的缺席。长期以来,社区微更新研究为城市规划、建筑学、结构工程、地理学等工程技术学科所主导,社区微更新实践往往着眼于物理环境的更新,注重建筑审美和工程技术,缺乏人文关怀与社区参与。而社会科学由于长期缺乏空间的视角和方论,以至于“社区营造”一直未能成为其“主流”话语。即使少数从事社区营造研究的社会科学学者,多着眼于社会主体层面的社区建设而缺席于空间更新的具体实践,致使空间之于社区营造的价值被严重低估,社区微更新难以转化为社区营造、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更无法形成相关的制度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学科壁垒正在逐步消融。一方面,在自然科学领域,城市空间研究越来越多地融入人文思维,对我国城市更新政策进行反思和纠正,同时,越来越多的设计精英投身于社区微更新实践,成为社区营造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一部分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也意识到,社区营造作为一种新的话语表达,能够较好地回应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区建设行动的痛点和进一步在各主体间塑造共识,促进跨域营造联合体的出现,自下而上地推动社区治理合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1]社区营造的实践逻辑在于通过社区空间再造以实现社区共同体的再造。[2]

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梳理社区微更新与社区营造、基层治理的理论关系,同时以社区营造为视角对社区微更新多种实践模式进行评价和反思,探寻社区微更新的适宜模式与可行路径,并以此推动社区的空间与社会的充分融合,提升基层“整体性”治理能力。近年来,深圳城市更新公共政策在不断调整与优化①,以“城市针灸”为名的社区微更新开始兴起,政府、市场、社区、社会组织、设计精英等多元主体围绕社区微更新展开了丰富多样的实践模式,因而成为本研究的绝佳样本。

二、社区微更新:社区营造的重要途径

社区营造是一个典型的舶来词,始于英美的community construction或community building,意为社区建设,及至日本才被译为社区营造,继而由台湾地区接棒形成颇具东亚特色的实践模式。社区营造旨在社区本体培育和共同体建设,空间微更新是社区营造的重要途径,反过来,社区营造也可视为社区从空间微更新走向共建共治的理想状态。

社区微更新之所以对社区营造如此重要,源于空间本身之于社区的重要性。在我国,尽管社区被赋予强烈的行政色彩,但空间仍然是社区情感和价值认同的基本载体,是社区集体行动的前提和基础,蕴含着多元合作治理的可能:一方面,社区作为政府治理的基本单元,其空间受到权力的支配,空间的生产和更新过程卷入大量的财政资源和社会资源,这些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也成为社区营造的重要面向;另一方面,社区空间内部的生产、更新和治理则呈现出权力主导逻辑之外的社会性,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及社会精英等多元的社会主体汇聚成自下而上的社区营造力量,以应对传统自上而下的社区治理路径。与大拆大建的更新模式相比,社区微更新主要以公共空间优化提升为主,更新方式更加温和,对于社区的社会联系和弱势群体的冲击较小,同时,资本的逐利空间较小,对于社区微更新的兴趣不大,也为社会组织和普通公众的参与留下了更多的空间。

首先,社区微更新为公众的实质性参与提供了平台。社区参与的困境主要源于社区的自治定位与实践中的错位,作为“准行政组织”,社区大量的公共议题不是内生的而是自上而下生成的,因此社区参与往往成为走过场、仪式化的参与而非出自公民内心的自觉。而少量真正的自组织,往往参与层次较低,局限于文体娱乐、法律咨询等,难以助推社区共同体的形成。而社区微更新聚焦居民息息相关的公共空间,涉及到社区的功能布局和扩展、环境的美化优化和公共设施的改造提升等诸多方面,相对于大尺度的城市空间和宏观的公共议题,这些内容更易为居民所感知和关切,因此为社区民众实质性的深度参与提供了绝佳的平台。换言之,社区微更新不仅是物理空间更新行为本身,也与社区营造主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为持续的社区参与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

其次,社区微更新潜藏着丰富的基层治理资源。长期以来,资源匮乏是制约基层治理、社区营造的重要瓶颈,社会组织和居民往往只能通过极为有限的政府购买项目参与社区治理,但这些短期的、项目式的购买服务可持续性较弱,难以保障社区内力的持续培育,也难以支持这些社会组织的持续发展。近年来由于城市政府日益重视城市形象,在社区微更新中投入大量公共财政用于公共空间品质的提升,如果将这些资源稳步有序开放给社会主体参与,则能有效缓解社区治理资源匮乏的难题。

最后,社区微更新的意义并不仅仅止步于社区本体的营造,它甚至被赋予实现空间正义、推动整个城市更新范式转变的角色。如邓智团认为,对空间正义的追求是城市更新范式变革的本质原因,社区赋权是推动城市更新范式变革的关键途径。[3]西方国家城市更新政策的历史演进也生动地证明了社区赋权、社区营造在社区更新中的重要意义。社区微更新走向社区营造,实质上是实现空间正义过程的起步,也是破解空间生产中权力与资本联结的重要途径。

三、单向度模式:社区营造视角下社区微更新的反思

社区微更新不仅是社区物理空间层面的提升,更是精神空间层面的共建共享。有学者指出,城市更新与复兴具有深刻的社会与人文内涵,忽视社区利益、缺乏人文关怀、离散社会脉络的更新不是真正意义的复兴。[4]尽管社区微更新具有如此强大的治理价值,但从我国纷繁的社区微更新实践来看,多数仅停留在物理空间的单向度治理模式而无法走向多元共治的社区营造状态。深圳的社区微更新在探索过程中,也不乏单向度治理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两种类型。

(一)政府主导型——城中村综合治理

在深圳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城中村在“经济理性”的支配下野蛮生长,长期存在安全隐患突出、市政配套不足、市容环境较差等问题,导致基层治理乱象重重。近年来,深圳逐步将城中村社区纳入政府管理,并投入大量公共财政和治理资源。自2000年以来,深圳开展了多轮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从2017年开始,针对1536个城中村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城中村综合治理行动,在环境提升上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仅这三年的行动计划就投入公共财政454亿元。同时,政府招标引入知名企业,实行“EPC②+物业管理”模式。企业既承担城中村公共配套的完善任务,以满足城中村安全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又承担物业的统一租赁、改造任务,以统一规划业态,提升物业价值,增强社区活力,还承担物业管理服务,以建立现代化、精细化、智慧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总体来看,这种微更新模式没有破坏原来的社区空间肌理,对外来人口生存空间的冲击也更为缓和,但从社区营造视角来看,该种模式仍然有其明显的不足。城中村综合治理由政府、市场与原村民三大主体合作,其中政府负责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公共配套的投入,市场负责运营和管理,原村民让渡空间管理权给政府和市场,相关的游戏规则仍然将弱势群体与社会公众排除在外。政府投入的综合整治资金来自于公共财政,其主导权仍然在市、区政府。在实际整治过程中,整治的项目经费与具体方式主要由区政府和街道决定,社区本身并无太多话事权。市场力量在参与过程中也主要考虑政府的发展要求与村民的发展诉求,实行工程项目式、批量式改造。因此,制度设计和整治过程均缺乏公众参与机制。如,在发改立项中,缺少对公众参与的费用预算而更多地体现项目施工成本,在项目验收中也未将公众参与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街道社区作为实施主体出于项目进度、社会维稳等方面的考虑,难以真正深入社区一线听取和解决居民们的需求;代建企业往往只具有大型工程项目的实施经验,缺乏组织社区居民与社会公众参与的经验,难以捕获和落实社区居民的多元需求。

公众参与的缺失严重影响社区微更新的质量:一方面,社区空间改造“低质化”。城中村公共空间各具特色,基层民众的改造需求及解决途径也有所不同,目前工程式、批量式改造往往难以体现社区的特色和本地居民的诉求,空间提升的特色化和精细化不足。另一方面,普通民众作为空间的使用者,由于前期缺乏参与,居民认同度不高,对建成设施缺少共同维护的意识与规则,造成基础设施管护的“短期化”。改造提升后的公共设施破坏现象严重,如存在消防通道随意占用、新建道路私设地锁、新刷墙面乱贴广告、私排餐厨污水等现象,公共环境的改善难以持续,整治效果大打折扣。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模式不可避免地对承租人等弱势群体造成负面影响。作为城中村空间的真正使用者,这些弱势群体在城中村综合治理中缺乏话语权,他们的生活和发展诉求均难以体现在更新过程中。同时,空间升级后,租金势必有所上升,因此,如何在综合治理中有效利用市场力量,同时又能合理控制城市的综合成本、尽最大程度保障外来人口的生存权益,是城市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

(二)市场主导型——“万村计划”

在长租公寓高歌猛进的背景下,万科集团于2017年正式启动“万村计划”,成立专项公司,通过先承租后改造的方式对城中村进行精细化运营。短短两三年,万科已经进驻深圳60余个城中村,签约2000多栋房源,以高于市场价的租金和城中村业主签约,改造升级后交付万科长租公寓品牌“泊寓”进行统一运营出租。然而,由于龙华清湖村周边大量富士康员工反对房租上涨,这一计划于2018年中全面暂停,并于2019年最终失败。万科宣布“万村计划”违约,自动放弃在坪山、光明已经签约的城中村房源,并主动和房东协商关于违约赔付事宜。

应该说,“万村计划”的折戟是市场疯狂扩张的自我矫正,表明长租公寓的发展受制于片区产业发展水平及承租人口的购买力,尤其是深圳核心城区以外区域尚未形成足够的市场支撑。但其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城中村社区的微更新涉及多方利益,治理成本巨大,仅靠市场主体单枪匹马难以为继,成本与收益难以平衡。由于涉及到很多利益相关方,改造工程难以顺畅推进,签约容易开工难,且不确定性很大,清客、拆除、城市管理、消防等每个环节都步履维艰。没有政府的信用背书,市场主体难以取得村民和租客信任,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很大。一些村民认为,如果不接受万科统租,政府原地拆迁重建的可能性更大,且房子交给万科意味着将长期失去自由支配权限。此外,万科对城中村的改造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由于工程进度远远跟不上扩张的速度,万科每月需要支付的资金高达数亿元,而回流的租金收入却极其少,资金回流周期太长。

如果说改造进度和成本收益尚在万科本身的可控范围,那么“赶走社会底层、变相涨租”等社会质疑却是万科始料未及且难以应对的。如龙华清湖村的主要居住群体为富士康员工等低收入群体,尽管改造前的租住空间品质不高,但是贵在租金不高、可以承受。改造后,“泊寓”配置了公共大厅、书吧、观影区、共享厨房等配套,部分地方还植入社区商业、产业办公、教育培训等服务内容,这些投入成本最终将转换为租金并传导至租客身上。相比农民房的定价,同地段改造后的公寓租金至少提高500 元/月以上,这些涨幅对于企业而言极为正常,对于城市白领来说也不敏感,但对于低收入打工群体,哪怕是100 元的涨幅,也许就是生活不可承受之重。[5]因此,对万科进村改造的焦虑演变成了一场集体维权,并上升为社会的口诛笔伐和集体征讨。

(三)单向度治理模式的反思

社区微更新本质上是一种社区治理实践,上述两种模式尽管极为不同,但依然存在共性——单纯依靠政府或市场力量进行社区微更新,这种单向度治理模式有悖于社区营造多元共治的导向。

其中,城中村综合治理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单向度治理模式,代表了我国目前主流的社区微更新模式,其暴露出来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困境主要源于我国基层治理中行政主导的强大惯性。长期以来,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变,政府依旧掌握着绝大多数资源,社会相对贫弱,因此基层治理资源主要依据行政主导的科层制治理原则进行配置和使用。社区微更新涉及大量的公共财政资源,依据科层制主导的专业主义工作逻辑被配置在各个职能部门中,并通过层层流转至基层政府。负责社区微更新实施的基层政府,既难以从专业的角度较好地使用这些资源和保障工程质量,更难以将这些条状的零散化资源整合到社区治理实践中,发动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的参与,从而影响了社区微更新的质量。

而“万村计划”则是市场力量在社区微更新中单向度参与的失败案例。在这场微更新实践中,万科自始至终唱的是独角戏,缺乏政府支持,村民和承租人也游离在改造计划之外,社会组织、设计精英更是不见踪迹。缺乏政府的加持不但极大增加了其改造成本,而且也失去改造的合法性。当万村计划危及承租人的生存权益进而引发社会争议时,它无法像拆除重建类的城市更新项目有法规政策的实施保障,更不可能由政府出面包揽清租工作,反而被政府叫停。与其说这是一场计划,不如说是一场实验,即检验资本主导的大规模社区微更新模式是否可行。虽然“万村计划”客观上改善了城中村社区的环境,为部分都市白领提供了良好的居住空间与公共空间,但是资本的终极目的是获利,公共空间打造只是其手段,且时刻承受着市场运营的巨大风险,也给社区营造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这就决定了资本在社区微更新和社区营造中可以成为一支参与力量但不能是主导力量。

四、多元共治模式:迈向社区营造的社区微更新

社区微更新单向度治理模式的失败,意味着必须以社区营造为导向,遵循政府、市场、社区、各类社会组织与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路径。从深圳实践来看,随着社区权力体系的逐步打开和多元力量的深度参与,深圳社区微更新也呈现出多元共治的模式,同时,因参与主体、组合方式、具体机制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微更新类型。

(一)政府+设计精英+企业——南头古城改造

南头古城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距今已有1700余年,是深圳乃至广东历史的重要发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古城逐渐被城中村淹没,仅剩余城门、街巷格局及残留零星的历史建筑,成为“历史古城与当代城中村社区的共生体”[6]。由于南头古城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复杂的社会空间关系,深圳从2017年开始探索政府主导下的以古城保护和文化复兴为目标的社区微更新实践,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是政府主导、学界精英推动的探索阶段。2017年,政府利用深港建筑及城市设计双年展遴选展场空间的契机,由专业团队提出南头古城的渐进式保护改造方案,对古城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文化空间进行了系统提升,增加了公共空间的辨识度和趣味性,再现了传统历史风貌,提高了古城的知名度和历史文化价值。但由于对私人空间改造力度较小,虽然形成了短期的文化热点,但并没有充分调动起社区居民的持续参与热情。尽管如此,这一系列探索点燃了政府改造南头古城的决心,也为后期的更新实施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是政府主导、市场实施、村民参与的实施阶段。2019年,南山区成立了南头古城保护与利用项目工作小组,南头古城“蝶变重生计划”正式启动,由区各职能部门参与统筹组织工作,由万科集团执行落实。一方面,政府主导规划改造方式,通过统一回租方式与股份公司及其村民物业进行合作改造,政府组成专门的租赁谈判小组,挨家挨户做村民工作。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古城配套服务的提供者和运营者,全面参与建设运营以及长效自我更新,在延续古城格局和历史环境文脉要素、尊重城中村特性、关注原居民生活习惯的前提下,探索出一种适合南头古城的社区微更新模式。

从社区营造的视角来看,南头古城改造有几大亮点值得挖掘:一是从发起者来看,正是学界精英的呼吁和推动,才使得政府和社会开始重视古城保护和文化复兴,并吸引了一大批建筑设计类的专业团队参与到古城保护性改造中。二是从居民参与来看,其参与热情得到一定程度的激发,在第一阶段公共空间优化上,与双年展的设计团队有了实质的互动,在第二阶段自身物业的改造提升上,和政府、企业也有了深度的沟通。正是设计精英和居民的深度参与,使得该种微更新模式避免了普通综合整治模式带来的弊端,空间呈现出古城自身的特色,又能够较好地体现居民的改造需求,并形成了文化、商业和居住的有机生态。三是从市场力量来看,大品牌的企业团队深度参与到空间的管理运营中,也使得古城的公共设施得到较好的维护和管理。

尽管如此,南头古城改造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由于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其改造模式不太具有可复制性。二是公众参与不均衡,古城承租人群主要是餐饮、零售、家政、快递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年轻的企业白领以及少量原村民,而目前参与对象主要局限于村民,其他人群几乎缺席。三是对承租群体的生存空间有一定的影响。随着南头古城的改造逐步从公共空间转向村民物业,低成本的居住空间正在逐步士绅化,整体的租金已经开始稳步上涨。虽然再次更新后的物业可能纳入政府的政策性住房统一管理,但保障对象能否覆盖到更新前低收入群体尚有待观察。

(二)社区+政府+设计精英——较场尾改造

较场尾村位于深圳市东部的大鹏新区,背山面海、沙质柔软,长期以来偏安一隅,传统村落格局得以保存。随着生态旅游价值的不断提升,一些海上运动爱好者租住村民住宅进行改造,拉开了民宿旅游业发展的序幕。然而,这种自下而上的无序发展引发了海水污染、乱搭乱建、海滩垃圾堆积等问题,导致公共空间不断恶化,基础设施难以为继。对此,基层政府曾试图将其列入城市更新单元,由市场主体介入建成高端酒店和住宅区。由于该种改造方式难以保有产权且失去可持续的出租收益,该计划遭到原村民的强烈抵制。与此同时,考虑到酒店建设对生态及安全限制区的负面影响[7],城市政府否决了拆除重建的方式,决定采取“上下结合”的有机更新方式,最终取得社区空间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一方面,社区在提升公共空间和环境品质的同时,基本保留了原有城中村的空间肌理,维持了人居环境与山海资源的和谐共生,从而成为深圳民宿旅游、网红打卡的胜地;另一方面,原村民纷纷从事民宿经营,游客人数不断增长,2019年游客破500万人次,物业的租金提升了十余倍,旅游收入每年数亿元,景观资源的社会经济价值得以充分发挥。

尽管较场尾的独特地缘优势和后发优势并不多见,但它依然提供了社区主体和政府、社会组织、设计精英合力推进、“上下结合”的社区营造样本。

首先,社区具有较强的主体作用和集体行动能力。在政府、社会组织、社会精英的加持下,社区开启了主动保护自我生存的土地、自主创造共同生活环境的行动。社区坚持走自我更新的民宿经济发展道路,居民共同抵制大型资本对社区空间的强势改造,避免了开发商垄断社区空间、侵蚀社区肌理、破坏生态安全的悲剧,从而保留了特色化、多元化的社区空间和充满活力的民宿经济。同时,社区集体还成立了股份公司,并设立物业管理、从业培训、策划宣传等部门,以统筹旅游开发与经营,规范村民的旅游经营活动,实现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次,政府强化社区公共产品供给,补齐自发式更新的短板。2014年,大鹏新区将较场尾综合整治工程作为一号工程强力推进。一是加强整体规划,投入1.5亿元,系统改造周边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使得其整体环境和配套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二是积极制定公共政策,出台《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 (试行) 》,并编制民宿发展白皮书,以规范民宿管理市场。三是积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通过试点民宿设计竞赛、组织开展驻场设计和设计工作坊、补贴改造启动资金等方式,鼓励建筑师、规划师与村民“结对子”,引导村民有序开展自下而上的改造实践。

再次,社会组织与设计精英积极参与。在政府搭台下,城市设计促进中心②、较场尾民宿行业协会、土木再生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建筑师们纷纷加入,将优秀的设计思想和智力成果持续注入社区微更新进程中。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开展创新型设计活动,并引入“建筑师顾问团”,让建筑师与居民充分交流。36位专业建筑师向居民科普设计、充分了解改造需求,并提供专业设计方案。较场尾民宿行业协会管理整个片区民宿的商业运作,合理分配客源,避免居民之间的恶性竞争。土木再生协会作为社区微更新的总建筑师,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把控社区总体风貌特色和公共空间设计。

(三)政府+设计精英+社区——“社区共建花园”

深圳市从2019年开始推进“社区共建花园”计划, 2020和2021年又分别选取了120个花园小区和城中村推进。和前文所述的其他社区微更新模式相比,这种模式对社区空间的改造力度最小,以社区公共绿色空间为载体,调动专业力量、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力量,以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方式进行园艺活动和社区环境提升。

共建花园模式的核心特征是“共建”,与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基建流程实施、以财政投资为主的公园项目建设有很大的不同:从参与力量来看,社区共建花园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专业人士和公众共同参与;从项目流程来看,将公众参与纳入到调研、设计、建造后期运营维护以及评价监督的全程;从资金来源来看,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等都可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可提供物资、场地、人力或技术支持。“共建”贯穿于共建花园从筹备、建造和运营的全过程(详见图1),其中,市、区城管部门负责倡导建设理念、统筹政策计划、组织评优评先、开展培训指导;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组建建设运营团队、制定共建计划、确定共建单位、落实建设运营方案;学校、企事业单位组织师生员工参与花园设计、建造与运营;社会组织开展资金募集,参与建造和运营团队,开展宣传、培训和指导,协助社区动员公众、义工持续参与,设计配套服务等。

图1 深圳市社区共建花园筹备建造和运维流程图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微更新模式主要局限于景观提升,涉及的资金量相对较小,更新的内容、可调动的资源相对较小,其社会影响力目前仍相对较弱。同时,“共建花园”的推广亦存在不少挑战,如缺乏兼具景观设计和组织居民参与能力的专业运营团队,部门联动、协同高效工作机制不完善,资金渠道以政府为主、社会资金占比不高,后续运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

尽管如此,这种模式将“共建”作为制度安排的核心,为多元主体全过程参与社区营造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路径。如罗湖区高嘉花园是深圳市最早的居民自发的“共建花园”, 居民们 “拖家带口”将花园建设变成亲子活动,在此基础上,政府引入营造团队将花园升级为“时尚叮当小花园”,不但为社区提供宝贵的绿色公共空间,让市民有机会感受自然的美和价值,也变成了连接邻里街坊人情味道的纽带,从而强化了社区凝聚力。同时,共建花园构建了共治社区与服务社会的平台,培育合作互动、志愿服务、尊重多样性和创造生态意识的价值观。如罗湖区黄贝街道针对因深港两地疫情管制无法到香港读书的跨境学童,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屋顶开辟了跨境学童家庭参与的共建花园。孩子们取名“容融”,意为“包容”和“融合”,为深港两地的社会融合提供新的路径。

(四)政府+设计精英+社工机构——“大和社工村”

“大和社工村”位于深圳龙华区。在基层政府、设计组织和社工机构的共同推动下,大和社区从一个典型的城中村蜕变成社区营造的典范。其中,区民政局和街道办等基层政府部门的全程加持,社工机构的专业视角与助力社区的实践,设计组织极富创造力的设计方案和强大的沟通力,以及社区居民由此被激发出来的治理活力,都是其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三年来,社区微更新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8]:

第一阶段是由政府与社工机构共同打造社工站。2018年,基层政府将一栋民房改造成名为“社工村”小院的社工站,作为专业社工的研学、创新、服务的实践基地,并以此推动以空间为载体的社区营造。一年多内,社工村招募了15家社工机构30名社工,集聚了社区营造精英,形成了一支跨学科的专业社区营造团队,同时通过联动社区的网格员和居委会开展包楼服务,形成一张服务至微的党群“户联网”。

第二阶段是设计精英与社工机构推动社区营造。设计组织“草图营造”加入到社工村,在深入社区问需的同时,积极与基层政府及施工方对接城中村综合治理项目,提出改造方案,从而使社区营造有了更多的资源和解决路径。随后,社工协会、“草图营造”与15家社工机构举办了“百脑会”,将社会工作的丰富需求具象化,并形成了龙华社工街的雏形,同时通过头脑风暴吸纳了社会治理、景观设计的专家们的诸多建议。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在地化的社会组织积极发动居民打造公共空间,如游说居民自愿让出车位,将自家庭院打开,腾出更多宝贵的社交、文化艺术、环保的公共空间,打造星空瓶盖墙、雨水花园、彩绘故事墙,建设社区儿童游憩场所、以女性群体为主的户外会客厅以及以青工为主的花园等。

第三阶段是发动居民参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工机构、公益商家联盟以及热心居民成立共治议事会,共同推动街区后期的运营和维护。发动居民、幼儿园认领社工街上的172种植物,组织小学生举办寒假“路上观察工作坊”,发动社区居民成立 “户外读书巷”,并策划了十多场“留深过年”活动来服务留深过年的居民。同时,党员社工和居民元宵节在社工街上“摆摊”,区两新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委也把党史学习教育课堂开在了社工村。社工村不仅成为社区本地居民休闲交流的场所,也成为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相互交流,共同实践的空间,甚至成为网红打卡点。

五、小结与启示

至此,本文依据参与主体的互动关系将深圳社区微更新实践划分为两大模式:单向度治理模式和多元共治模式,同时以社区营造为导向,对两大模式中不同类型的微更新实践作出剖析与评价。为便于比较分析,本文对不同主体的参与程度分别进行了赋值(参与度从0—5,数值越高参与度较强,反之较弱)。

(一)社区微更新要摒弃单向度治理模式,坚持多元共治模式

从深圳社区微更新来看,两种模式在各主体的参与得分上高低立现(详见表1及图2):单向度模式两种类型的整体得分较低,且多元主体的参与均严重不足,离社区营造还有很大差距;多元共治模式四种类型的整体得分均显著高于前者,由于充分调动了多元主体力量,较好促进了社区营造与共同体建设,也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成效。从实施范围及影响力来看,单向度治理模式中的城中村综合治理涉及面广、投入巨量的公共财政,因此影响力也是最大的。而多元共治的四种类型中有三类属于点状的个案实践,另一类社区共建花园则影响力较为有限,虽然形成一定的推广规模但仍未完全铺开。可见,深圳社区微更新的多元共治模式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尚未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更未上升为全市的制度安排。因此,必须加快推动社区微更新模式的转型,纠正依靠政府或市场力量的单向度治理模式,从多元共治模式的实践类型中总结提炼出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并上升为一系列制度安排。

表1 不同类型社区微更新中各主体的参与度(数值越大参与度较强,反之越弱)

图2 不同类型社区微更新各主体参与度的雷达图

(二)社区微更新要坚持积极适度的政府主导,有所为有所不为

从深圳社区微更新实践来看,政府的主导作用非常鲜明,除万村计划的其他五种类型中,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计划、经费投入、平台搭建、进度管控、激励监管等方面都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以万科参与的两个社区微更新类型对比来看,南头古城改造成功的关键在于政府的有力支持,而万村计划流产的关键也在于缺少政府支持。纵观台湾、日本等地区以空间为切口的社区营造,均离不开政府的有效介入。在我国大陆地区,政府在社区微更新的主导作用更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在初期“自上而下”的成分必将多于“自下而上”的成分,而社会力量和社区目前尚难以承担起这一重任。同时,政府的主导作用不能代替多元力量的参与,政府应当积极转变单向管治、包揽一切的传统思维,要敢于、善于打破既有封闭的权力体系,进一步向社会力量、社区居民开放更多的参与空间。

(三)社区微更新要推动社会力量的协同参与,拓展参与渠道

从深圳社区微更新的实践来看,资本和市场的确是社区微更新的重要力量,但在社区营造中它不可能单枪匹马,必须加强对其引导和控制,与政府及社会主体相互协作。值得注意的是,设计精英在社区微更新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深圳四种微更新类型中均有深度参与,他们能够更加积极有效地捕获居民需求,提供人性化、专业化的空间解决方案,提升社区公共空间建设品质。必须高度重视设计精英在社区营造的天然优势,进一步拓宽这一群体的参与渠道。相比而言,其他社会组织在社区微更新的参与则相对较弱。社区微更新以空间为切口,普通社会组织往往缺乏相关的专业技术手段,往往难以在社区微更新中发挥作用。而大和社工村和共建花园的成功实践说明,社会组织可以和设计精英深度合作,将空间技术与社会关怀充分融合,实现1+1>3的效果。

(四)社区微更新要激发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提升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社区营造的本质是让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社区赋权、人民赋权的过程。由于我国社区发展长期存在主体意识与社区参与双重不足的问题,因此往往需要依靠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托举,从外部去激发其主体意识与参与活力。从深圳社区微更新实践来看,除了较场尾改造中社区呈现较强的主体意识,其他五种类型的社区居民均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值得肯定的是,在社区共建花园和大和社工村两种类型中,在社区微更新中后期,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与活力也被较好地激发出来。社区参与在群体上也呈现出鲜明的分化,其中,共建花园由于涵盖各类型社区,参与力量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构成,包括社区居民、师生、机关单位员工、企业员工等多种类型,大和社工村由于在地社会组织的深度动员,承租人群的参与较为活跃。而其他类型的社区微更新主要涉及城中村社区,社区参与局限于原农村集体及其村民,外来人口及承租人的参与极为有限。

(五)社区微更新要与社会治理充分融合,促进基层“整体性”治理

传统的基层治理是科层化、条状治理模式,社区空间更新与社会治理往往被人为切割在不同部门,导致基层治理的“碎片化”。在学术上,要进一步推进空间研究与社会治理研究的整合,加强学科间的对话与合作,强化社区营造的多学科参与,为基层的“整体性”治理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在实践中,应切实将社区空间的微更新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切口,进一步革新基层治理理念,在顶层设计、机构职能优化、发改立项、项目运营、队伍建设、社会力量整合等方面,积极推进空间与社会的充分融合,以整体性治理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注释:

①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拆除重建与综合整治用地比例控制在4:6,其中,综合整治方式主要基于现有建筑内部及社区环境的优化提升,同时将空间改造纳入基层治理的范围,与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人口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等进行统筹治理。

②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③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是深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下属相对独立运作的公共非营利机构,作为事业机构的一种改革探索,逐渐成长为独立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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