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我评价的特殊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现状研究

2022-06-16 09:11安红妍肖艳林
绥化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社工督导儿童

安红妍 肖 凤 肖艳林

(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 广东东莞 523900)

Paula Allen-Meares在《学校社会工作》一书中提到,学校社会工作,是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及技巧,致力于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学生提高适应学习和生活的能力,通过实现学生与家长以及学校和社区的互动,协助预防和解决学生出现的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家庭—学校—社区”三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构筑学生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引导学生寻求个别化和生活化的教育,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当前与未来生活的一种专业服务。[1]随着特殊儿童的增多,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对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本研究在对特殊学校相关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分析特殊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的现状,并对特殊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以便促进特殊学校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的提升。

一、研究对象

对7名在岗的特殊学校社会工作者、3名离职的特殊学校社会工作者、2名特殊学校社会工作者督导和2名特殊学校社会工作者服务机构代表,共计14人进行了访谈,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二、研究方法

为深入了解特殊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现状,本研究采用了结构式访谈法,[2]对14名特殊学校社会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访谈,从特殊学校社会工作者自我评价的角度,分析特殊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存在的问题,以便于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对策。

三、特殊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政府层面的支持不足。80%的受访社工认为政府层面的支持不足,主要认为薪酬待遇太低、对社工的认识和宣传度低,服务规范少等。M机构代表表示招人困难与东莞社工十年未涨薪有很大关系。受访社工期望政府可以给予的支持主要有:及时制定相关政策,为社工工作提供指引与督导;提供更多的资源,打造服务的平台;加强对社工的培训与学习交流。

(二)与特殊学校的沟通、关系建立有待改善。70%受访社工认为特殊学校非常支持和比较支持社工工作。30%认为支持不足,主要认为用人单位对社工的认可度和了解程度都比较低,开展服务能够提供的支持较少。在服务开展的困难中,50%受访社工认为用人单位的支持不足、不认可,沟通和关系建立难;40%的受访者认为服务的开展需要多方沟通,程序较繁琐,沟通成本高;30%的受访者认为组织家长和孩子开展活动的场地、时间都很难协调,没有社工专门的活动室。70%受访社工、100%受访督导认为社工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用人单位建立好关系;个别受访者提出既要完成社工的工作,又要配合用人单位开展服务,对服务开展造成阻碍。

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建立方面,岗位模式工作的受访社工还表示比较难融入,社工第三方的身份比较尴尬,像“外人”,更多是工作和等级关系,不是合作关系。用人单位也反馈个别岗位的社工与用人单位关系建立不足,沟通不足,和领导、老师沟通较少。

受访社工期望获得用人单位的支持主要有:提供社工与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及家长互动的机会;提供康复教育知识的学习;组织学校各级领导、老师、学生等共同了解和支持学校社工服务工作。同时40%受访者提出,目前和各部门、用人单位的沟通不足,需要沟通的工作较多,期望市残联有专门的人(需熟悉和了解社工)直接负责项目的沟通,可以促进社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关系建立。同时,社工需要主动与用人单位建立关系,不仅是工作关系,也需要更为密切、融洽的人际关系。

(三)承接机构对社工的针对性支持不足。受访社工认为机构对其非常支持的占30%,比较支持的占70%,同时机构的督导对其非常支持的占40%;认为比较支持的占60%,不足的是督导的特殊儿童领域经验不足,有时候建议和实际操作会脱节。此外,有社工也提及机构支持不足,工作指引不够,对于特殊儿童领域的具体工作不清晰,不利于社工的融入和服务的开展。

期望获得机构的支持有:尽可能关注社工各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和提供必要的支持;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内部的定期督导工作,加强督导支持;加强与政府、学校等部门的沟通,为社工的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

受访人员也建议机构层面多提供价值感、自我效能感方面的支持,稳定社工人才;做好服务衔接,制定具体、细致的指引。

(四)面临服务领域难度大、招聘和融入困难、能力缺乏、成效感低与流动性大等问题。

1.特殊学校对社工的要求高,开展服务的难度大。100%有其他领域服务经验的社工表示特殊学校的服务比其他领域(社区、康就中心、医务等)更难开展服务,更需要具备服务对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社工的专业技能,服务效果也较其他领域难以呈现。

N机构行政人员认为近年来出现特殊学校社工人员流动性大,招人困难的问题,除了薪酬待遇问题,主要有特殊学校服务开展困难,很多社工不想从事这个领域,专业的社工都需要很长时间适应,非专业人士进入后很容易因为适应不了而离职。

在特殊学校社工所需要的能力方面,100%受访社工、督导认为需要具备特殊儿童的康复知识与专业能力;50%受访社工、督导认为具备社会工作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活动、小组、个案等专业服务的开展能力)也很重要。

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方面,70%的受访社工认为对特殊儿童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不足,服务开展难度大,难应对孩子经常出现的突发情况;30%的受访者认为社区的服务对象比较广泛,特殊儿童服务比较精细化,同时需要较多特殊儿童的教育康复知识储备,比其他服务群体更难开展工作。受访督导也认为社工对特殊儿童的知识和技巧不足,服务开展造成很大困难;社工专业性不足,多为刚毕业或准备毕业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能力欠缺也是服务开展困难很重要的原因。

60%受访者建议和提出社工对于特殊儿童方面的知识要多主动学习和提升;20%受访者期望有针对性强的培训,包括特殊儿童知识和教育康复能力、家长情绪支持等方面。最好用人单位可以将社工纳入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即让社工参与学校教师的培训。

2.有经验的社工招聘困难,社工融入特殊学校需要较长的时间。该领域对于社工本身的专业能力、特殊儿童知识的掌握等要求非常高。但是据调查看来,在大环境未能改变的情况下,包括薪酬待遇低、学校社会工作的规范不明等问题,很难招收有经验的社工,尤其是有特殊学校服务或者学习经验的社工。没有经验的社工进入特殊学校,需要适应和摸索的时间较长,据受访者表示,上岗大概半年时间,才能够大概了解特殊儿童的情况与需要,才能掌握基本的与儿童、家长沟通的技巧,和知道怎么开展基础的服务。

3.社工缺乏有针对性的、系统化的培训,对于服务的开展造成困难。仅10%的受访社工表示在上岗前有接受学校社工的系统学习,90%没有接受过学校社工的培训和学习,100%没有接受过特殊儿童相关的任何系统培训和学习。上岗后,社会工作迫切需要掌握特殊儿童方面的知识,但是匹配的培训明显不足。据调查,只有60%的社会工作参加过关于特殊儿童相关的教育培训,但是都不系统,参与的时间也不固定,一个学期参与1次的占50%,其余的基本一年参与1次。参与的契机有因为协助培训而旁听的,也有自己发现培训去申请参加的,基本上没有学校专门告知或者组织社工参与。在社工的专业知识培训方面有定期的继续教育支持,也有督导每月定期的支持。但是培训内容比较宽泛,几乎没有学校社工及特殊学校社工的培训,而督导方面,目前调查中,所有督导都没有特殊儿童服务经验,对于社工的实际服务指导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在迫切需要社工具备特殊儿童和专业服务知识的情况下缺乏针对性的、系统的培训,对于社工融入和开展服务造成非常大阻碍。

4.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服务效果较难呈现,社工的成效感、价值感、认可度都比较低,流失率高。服务开展的困难方面,40%的受访者认为特殊学校,孩子康复较缓慢,服务效果较难呈现,成效感和认可度较低,正向反馈少。同时家长经济困难,社工感觉很难链接到资源帮助,很无力。20%受访者认为要给自己和家长更多的希望,因为孩子进步缓慢,服务很难有立即成效,要学会自我调适,也要给予家长更多支持和希望,不要被家长的负面情绪感染。

对自己开展服务的评价中,80%的社工认为自己对于学生的工作效果和满意度一般,20%认为不太满意。总体评价方面对自己的满意度也不理想,在岗社工中,72%认为比较好,但部分服务工作有待改善;28%认为一般,服务效果不突出。离职社工则100%认为服务一般,服务效果不突出。主要表示特殊儿童的服务成效很难看到,整体的服务效果也不明显,且没有形成服务模式和特色。而对于家长服务方面,社工的成效感会相对较好,70%的社工认为对自己做的家长工作,包括情绪支持、亲子沟通等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30%认为一般。

在成效感来源评价当中,70%受访者表示目前感觉最好的成效的服务主要在家长工作方面。包括能够获得家长的信任和支持,尤其是开展某个服务(小组、活动、家访)的时候,孩子和家属给到的反馈很好,有些家长非常积极参加,且能够自发带动其他家长参加,自己会感觉工作是有价值的和被肯定的。其余的受访者表示:能够帮助家长链接到资源,家长基于信任和感谢,愿意和社工沟通交流困难;家委会工作做得好,得到家长、老师和学校的认可。

5.社工的角色定位和服务内容明确程度,也会影响社工的成效感。访谈得知,受访社工明确了服务对象是学生和家长,但是对于服务角色和身份定位有着较多不同的理解,在学生服务内容方面比较模糊,成效感比较低,认为不知道该给学生提供什么服务,这些服务会不会和老师的重叠。目前比较明确的是社工担任了家校沟通的一个角色,在家长工作方面也能够发挥作用,获得家长的反馈较为正向,并且效能感也高。因此,需要对社工的角色定位和服务内容进行具体和细化的指引,明确内容才能够明确服务方向,充分发挥社工的角色和作用,有目标的开展服务。

四、特殊学校社会工作发展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尽快落实新的薪酬待遇相关政策,改善社工的福利待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办法、社会工作行业人员薪酬参考方案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早已经颁布,对社工的福利待遇与薪资标准早已有规定,但相关文件精神并没有落实到位,学校社工的福利待遇没有得到改善,希望政府层面能尽快落实新的薪酬待遇政策,改善学校社工的福利待遇,提高学校社工的吸引力。

2.统筹建立政府购买特殊儿童领域学校社工的服务模式。目前东莞市的特殊学校服务,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由民政局购买第三方社工机构的社工服务,2021年5月之前以购买岗位的形式进行服务,目前是购买项目的形式进行服务。根据各方购买的利弊分析和目前东莞市学校社工的发展情况,建议由教育局购买第三方机构的项目服务模式。因为由教育局购买、考核,更加便于将社工的管理纳入教育系统的管理当中,包括特殊学校社工所需要的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方面的系统知识、特殊儿童教育康复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继续教育管理。项目的服务模式,可以由教育局、学校与社工机构三方根据各方需要、服务对象需求等制定明确清晰的项目内容和目标,可以满足三方的需求,更利于服务满意度和成效的呈现。第三方社工机构承接,可以解决目前特殊学校社工专业性发展不足的问题,也可以保障社工的专业性和社工人才的培育和晋升发展问题,可以稳定人才,减少流失,为服务对象提供深入的、可持续发展的服务。

3.统筹制定学校社工的规范指引。学校社工的规范和指引,对于规范学校社工的行为、服务都有很大的必要性,同时也能够很好的规范具体服务的开展,保障服务质量,因此,政府层面需要联合各方力量,制定相关的规范,统一学校社工的服务质量。

4.倡导社会工作专业课程中,开设特殊教育方面的课程。目前的社会工作专业课程中,有学校社会工作和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相关课程,但是特殊学校社会工作方面的知识还是空白。建议在学校课程设置方面,尤其是残疾人社会工作课程设置方面可以增加这部分内容。

(二)学校层面。

1.明确社工的职责与作用,并加大校内宣传。让在校人员均能够清楚了解社工的工作,接纳社工为学校的一份子,以真正建立合作的关系,共同支持开展服务。明确社工的职责和作用,并纳入学校的管理框架中,设立社工部,明确部门职责与在校沟通范畴,管理范畴等,形成学校社工的管理制度,并公开宣传;开展校内的社工宣传,定期组织学校各级领导、老师、学生等共同了解和支持学校社工服务工作。如新生入学时社工的服务介绍、工作会议中的社工工作汇报、学校的工作汇报纳入社工服务成效等;提供社工与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及家长互动的机会,如,纳入教师团队建设、定期工作会议等。

2.为社工的服务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设立单独的社工部,提供基本的办公设备支持;开放一定的社工权限,在与家长沟通方面可以适当的提供支持,如进入学校的家长沟通平台,发布家长、孩子的活动信息等;提供必要的活动时间、场地的支持,如安排固定的社工课时间、提供固定的、方便社工与家长交流的活动场地。

3.将社工纳入人才培养系统内,培育既有社工专业能力又有特殊儿童服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制定社工的校内服务群体知识培训计划,如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让社工可以在上岗后定期接受系统化的特殊儿童知识和服务技巧的学习;设立带班老师或督导,在日常服务中加强社工对于特殊儿童的认识和了解,掌握基础的技巧。

(三)承接机构层面。

1.充分理解特殊学校社工与其他领域的区别和难点,尽量协调合适的社工到该岗位服务。承接机构应主动调研,加强与特殊教育学校沟通,充分了解特殊教育学校的需求[3],及服务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好驻岗前的工作统筹和人员安排,挑选有特殊教育相关背景的社工派驻学校;加强对社工驻岗前的培训和引导,明确职责任务、工作重点,引领驻岗社工工作方向,驻岗伊始向学校提交工作方案,并积极搭建社工与学校沟通渠道,帮助驻校社工熟悉工作环境,尽快进入工作角色[4]。

2.及时总结服务经验,建立特殊学校社工具体化的指引。承接机构应及时总结学校社工服务方面的经验,建立特殊学校社工具体化的指引,包括服务点的情况介绍、三方的管理机制、社工在校的职责和内容、社工融入岗位(项目)的模式和方法、开展特殊儿童具体服务的指引(服务类型、时长、安排)、家校沟通和突发事件处理建议等。

3.提供针对性、系统化的培训和持续支持。承接单位应提供有针对性的上岗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对学校体系的了解、对特殊儿童知识的掌握、特殊儿童领域的政策、资源的介绍;上岗后,订立继续教育的模式,包括采用跟班模式;定期的与其他地区同领域的服务模式经验的交流培训;定期开展特殊儿童领域社工的专业分享会(如个案、小组服务案例分享会);邀请有相关社工和特教经验的专家老师定期培训等。

4.提供有效的督导支持。督导是社工服务开展的重要支持者,建议机构尽量调配有经验的尤其是特殊儿童服务经验的社工作为督导,提供专业支持。如无条件,可以采用协同督导的模式,让有经验的社工采用协同式的方式,每月定期与社工同工作同服务,共同学习特殊教育领域的知识,同时可以直面社工的情况和困难,提供及时有效的协助,让社工更好的适应。

5.注重社工的自我效能感和情绪枯竭问题,及时提供支持。受服务对象特殊儿童的障碍程度的影响,社工在服务中较难看到孩子的改变,又要承受特殊儿童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情绪,这对于社工的自我调整能力、抗压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机构和督导需要提供更多的情感支持和负面情绪宣泄的机会,协助社工成长的同时,提供效能感的支持和鼓励。

6.加强与政府、学校等部门的沟通,为社工多发声,争取更多的支持和理解。作为主管单位的民政部门要从社会工作角度和社工自身发展出发,积极搭建社工组织与政府各部门沟通桥梁,为政府出台社会工作和队伍管理办法建言献策,为社会工作发展创设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氛围;政府和各级社工机构要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社工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度;要呼唤社会爱心组织参与社工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工作环境,扩大工作的社会效应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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