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民宗委印发了《湖北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八五”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规划部署,明确要求、分解任务、提出举措。
2022 年是深入推动“八五”普法实施的关键之年,国家民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国家宗教局编制了《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湖北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对“八五”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湖北省民宗委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普法精神,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及历次普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深入研究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特点,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制定了《规划(草案)》,经审议后下发各地执行。
《规划》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三个方面明确了“八五”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规划》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规划》提出了总目标,到2025 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干部法治素养显著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的能力普遍提高。具体是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民族宗教工作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显著提升,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明确工作原则。《规划》提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普法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治宣传中服务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保障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安排和落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使民族宗教工作更好地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要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的案事件,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
《规划》明确,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扎实做好七个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规划》提出,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规划》提出,要阐释好“中华民族”写入宪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规定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作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持续推进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规划》提出,要引导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充分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发挥民法典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深入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规划》要求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宣传“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配合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
五是深入学习宣传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规划》提出,要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社区居民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网络空间治理、生态文明、扫黑除恶、财务税收、公益慈善、征地拆迁、出版发行、文物保护、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围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毒品预防、反诈防骗、个人信息保护、社区管理服务、防治家庭暴力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规划》提出从四个方面着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现行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宣传为重点,深入宣传宗教团体管理、宗教院校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宗教活动管理、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财务管理、法人登记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规划》提出,要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对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坚持和发展党同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推进《规划》的实施提出了五项重点举措。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干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强调要充分发挥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作用抓好宣传培训。落实分级宣讲培训制度,抓好本系统干部尤其是新任职干部、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建立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履职应当学习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
二是加强各民族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强调要扎实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民族青少年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三是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强调要教育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防范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自觉抵御极端思想影响。指导宗教院校将法治教育列入教学内容,开设法律基础、宗教政策法规、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形势与政策教育等课程,并逐步增加课程比重。分批次、分层次开展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鼓励宗教教职人员在讲经讲道活动中,用信教群众听得懂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依法办事。
四是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有机结合。《规划》强调从四个方面推动依法管理: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行为;引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建立健全章程和各项教规制度,依法依章依规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违规惩戒制度;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是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活动。《规划》着重强调通过“八项民族宗教特色平台和载体”,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周”活动、“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打造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为保障《规划》落实落地,主要从三个方面加以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分级对普法骨干开展培训。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要建立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
三是加强评估检查。要强化对普法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